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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   常言道,浓缩的才是精华。保镖团队的这次大裁员绝对是正确的决定。
      我没有见过如此敬业的眼线。
      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全年无休,整整四年一千五百多天,都像影子一般死死地黏着我的?
      我必须承认,他给我的压迫感,比之前一个连的人加起来都还要强。
      青天白日的,不知什么时候,窗外就会冷不丁多出一副墨镜。
      偶尔出门的时候路过水表箱,会听见里面传出细微的喘息声。
      当我发现被他盯上的时候,我难得地过了好一段胆战心惊、直冒冷汗的日子,因为我感觉这个监视行动的性质已经变了,完全变了!我开始怀疑,那人会不会不是江家派来的人,而是单纯的跟踪狂。我反复调查了好几遍,周边地区近期没有变态杀人魔游荡的消息,但我依然觉得毛骨悚然,不惜花重金到专业的机构去学习反跟踪和反侦察。结果,在学期末进行考核的时候,我在候考队伍里面又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提心吊胆了一段时间后,我又满腹狐疑地推翻了之前的理论,因为那人除了显得过于变态了一些,似乎没有对我造成什么实际上的人身安全威胁。再加上我正一边攻读硕士,一边发展创业的事,天天学校公司两头跑,家都很少回。在我的奋斗下,我的学业和事业齐头并进,蒸蒸日上,我疲惫的身心全部被喜悦和成就感占据,很快把眼线忘在了脑后。
      甚至于过了两年,我开始慢慢学会和他和谐相处了。走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我穿着一身白,他穿着一身黑,我们步调一致,一前一后,保持着微妙的恒定距离,不紧不慢地散步,仿佛我们本就是一体两面,我在明,他在暗。我拆掉了之前装在窗上的栏杆和钉板,卸掉了门上新添的几道锁。我的好奇心越来越旺盛,我试图求证,这个眼线究竟能有多变态。我丢盔弃甲,门户大开,是不是就能知道,他到底只是听从指令不让我回国,还是出于私心想取了我的命?!就这样,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按捺不住欲望,虚掩了房门,侧身睡去。半夜,我从浅浅的睡梦中缓缓睁眼醒来,凝望着窗外惨白的一轮明月,听着从我身后传来的,属于另一个男人不急不躁的呼吸声,感受着背后散发的若即若离的体温。原来如此啊……我满意地心想,手不声不响地挪向枕头底下,把早已藏好的那把水果刀抽出来攥在手中,变态,在我的床上睡得香吗?我绷紧全身神经,忽然翻过身,全力挥起匕首向下刺去。然而,料想中的血溅当场并未出现,只剩下白花花的棉絮纷纷扬扬。正当我以为一切都是我的幻觉时,却清清楚楚听见玄关处传来大门“咔哒”锁上的声音。
      眼线彻底渗进了我的生活,像一块弥合不了的疤痕。
      我很清楚,纵然他似乎对我有着病态的迷恋,却依然站在与我敌对的立场上。以他的本事,哪怕我已经有钱有势有经验,这时贸然做出回国举措的话,他只要和国内的江氏一联络,里应外合,我必然还是会受到百般阻挠。
      我已经顺利取得了硕士学位,打点好了几家公司的代理工作,建设了全新的银行账户并向其中汇入了大笔资金。一切都准备就绪,八年的回国梦曙光方显,只差那临门一脚。
      我必须除掉他。
      我费了很大功夫,用了密报沟通,躲过眼线的监视,托人买来了监控器和一把手枪。
      实施行动的那一天,我回到家,拉上所有窗帘,在大门上方布置下监控器。
      然后,我顺手推翻了整个鞋柜,拖鞋、皮鞋、运动谢统统泄在地上,木头撞出沉闷的巨响。
      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上瘾,我舔舔嘴唇,兴奋不已,客厅、厨房、卧室、书房、卫生间,我在家里横冲直撞,摔碎玻璃杯,撕破精装书,推倒办公桌,砸烂洗手池,把我整整生活了八年的家毁得面目全非,耳边萦绕着高潮迭起的粉碎声、断裂声,鸣奏着我向M国告别的狂想曲。破烂的水管向外狂吐,地上漫起一层薄薄的积水,我的步伐慢慢收敛,溅起的水花渐渐柔和,我喘着粗气,扔掉手里的锤子,畅快淋漓,意犹未尽。
      此刻,我的家里几乎是一片废墟,比凶案现场更加惨不忍睹,如果说我遭遇了不测,是很令人信服的。我把家门敞开,躲在被我劈坏的卧室门后,举着枪,恭候着眼线大驾光临。
      我的目的,就是制造失踪的假象,引诱他进来调查。
      我听到门外传来越发清晰的脚步声。
      我给手枪套上消音器,打开手机,查看监控。
      果然,他来了。
      眼线一如既往地戴着黑墨镜、黑口罩,他走进来,看着眼前的一片狼藉,有些发愣。
      我屏息无声地冷笑。
      眼线开始行动了。我看着他的身影,挑了挑眉。
      怎么回事?
      一个训练有素、跟踪侦察本领超群的保镖,面对着区区这点突发状况,本应该继续保持冷静,比用筷子去夹起一条毒蛇还要谨慎。
      这位眼线却步伐急促、呼吸粗重,没戴手套的双手在垃圾堆里毫无章法地乱翻。
      我暗自窃喜:这只能说明他慌了,心已经乱了。所以,我稳操胜券。
      眼线从一个房间找到另一个房间,当然哪里都不见我的形迹。我看得出来,每在一处翻找完,他都更加急迫、慌乱。到最后,我感觉他已经濒临崩溃和绝望。
      呵。我还以为你有多大的能耐,原来真遇上事了,连卧底小白都不如。
      最后,我看着他闯进了我的卧室。我收起手机,闪到他身后,举起了枪。
      一颗子弹精准地射入他的后脑勺。眼线浑身一震,扑通倒地。
      本来还想和他打个招呼,还是有点紧张,没有说出口。
      我蹲下身,把尸体翻过来,皱起了眉头。
      第一次杀人,感觉很古怪。死人的身体沉甸甸的,软趴趴的,像一个巨大的玩偶。
      我盯着那张遮得严严实实的脸,忽然产生了想要看看他长什么样的想法。
      结果,我的手指刚刚摸到他露出来的一点脸颊,立刻就触电般地缩了回去。不行,我想象着口罩之下那青白惨淡的死相,觉得十分恶心反胃,还是不要看的为好。
      我的眼睛一阵干涩。使劲眨了眨眼,挤出不少泪水。
      最近为了筹备回国的计划,太久没合眼了,大概是得了干眼症,回国得先去看看眼科。
      浓烈的血腥气味在空中弥漫。我低头一看,双手因为翻弄尸体沾上了大片的血渍。
      我到卫生间去,用只剩下一半的洗手池,按照江唐汇教我的方法,仔仔细细的洗手。
      江风,手是我们的第二张脸。手要是不干净,脸再干净也没用。
      来,先搓掌心,再搓手背;指缝相交,关节相对;指甲勿忘,手腕别漏……
      我张开食指,端详着洗干净的双手,它们白皙得像一副骷髅。
      我戴上手套,把尸体塞进一只睡袋,清洗了犯罪现场,然后把睡袋背在身上,离开家门。
      我把睡袋扔到后备箱,跳上车,发动引擎。
      天气十分宜人,风和日丽,我打开车窗,贪婪地嗅着鲜花和面包混合的香气。
      M国挺好的,真的,不过到此为止吧。
      我已经去过了废弃工厂,刚刚返回闹市区,正在前往机场的路上。
      与此同时,眼线的尸体正在硫酸池里燃烧、溶解,连一颗牙齿都不会剩下。
      电台里播着Britney Spears的经典流行乐《Toxic》。我摇头晃脑地跟着节拍大声跟唱着,许多路人都朝我哈哈大笑,举起双手鼓掌。
      狂欢吧!庆祝吧!
      八年前被江家遗弃的养子江风,今天就要回Z城抢回他的哥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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