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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爱小部分 包容大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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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应该爱ta的全部”这句话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到过。私认为再说细一点是这样,一个人是没办法爱上另一个人的全部的,甚至大部分人都不会爱全部的自己,我想可能人爱上的是对方的部分,而这部分饱含的爱足够支撑他去“包容”对方的其他部分,于是这就构成了“全部”。爱和包容不冲突,甚至相辅相成,反之不爱了也是如此,那点点对部分的爱已经不足以支撑对其的包容的,于是爱开始消解、飘散。
我始终认为爱与被爱是相互的、是平等的。在这个时代爱难以纯粹但我认为爱实在纯粹。于是在外界内部各种各样的因素参杂影响下,会对所谓“纯粹的爱”产生两面性的影响。于是爱与被爱难以达成平等。就像是有流动性一样,它只能尽可能地在两个人的维系下保持着相对平等。
所以我对“爱”产生了疑惑,爱一个人爱的到底是什么呢?“爱一个人应该爱其本身”这似乎是一个还不错的答案,那么“一个人的本身”又包括哪些呢?这太多了。“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个人永远无法脱离外界对其的影响,正是从小到大一切的经历才有现在这个所谓的“人”,这难道不算其“本身”吗?当然算。我依然保持疑惑。爱灵魂、爱身份、爱皮囊、爱个性……这都算是爱吧。
目前我的理解仍然是爱小部分,包容大部分。或许未来会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