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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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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望海对此相当满意,但还是拉着我站起来,陪着她收拾碗筷,她对我偷懒表示不满。
饭桌上,她跟我讲述从认识晴天到晴天到来的整个过程,我听得津津有味,又怜爱地将目光挂在吃饱喝足正在玩球的晴天身上。
晴天是姐姐托同事介绍的,同事的亲戚在青岛市北开着一家宠物店,正巧新上的这一批小动物就有晴天这一只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小白猫。在同事的帮助下,姐姐以合适的价格将它买下,让晴天成功入住天虹花园,跟我生活。
“现在有猫了,就常出去走一走。”须望海喝下最后一口青啤,狠狠地打了一个嗝气。
我第一次在平静期没有对外出反感,在须望海提议过后,我的大脑里瞬间想起小麦岛。
我要带着晴天去看每一天的日落。
其实,须望海与我待在一起的话题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个,我的身体状况是在她那里老生常谈的话题。现在我有了猫,就更不愿搭理她,她在饭后也没多逗留,正巧其朋友邀请她去家中小聚,没一会儿沸腾的家就渐渐冷却。
但好在我现在有情天的陪伴。
当日下午,我带着晴天赶来小麦岛的时候天又黄得厉害。此时夕阳像个火球,炽热的光芒燃烧着周旁的云彩,把它们烧成暗色,远山之上像一副油画,大海静得又像一层锡纸。
我陪着晴天来到孤独的树旁坐下。
小家伙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总爱活蹦乱跳,时不时就蹿上肩头。
我把整日披散着的卷发扎起,变成垂落在脑后的低丸子头,晴天这时又转变了注意力,总是会抱着我的脖子玩闹那颗丸子。
不愧是年纪小,它扑腾起来没完没了,我安安静静地坐着,任由它闹着抓勾我的头发。
渐渐地,人流量剧增起来,静谧的小麦岛又饱食人间烟火。游客们纷纷扰扰,我与晴天玩闹的心瞬间就被扑灭,转而看向一群又一群攻占小麦岛的人。
换作之前,出现这样的景象我必是要调头就离开的,但现在晴天不依,它的胆子比我想象的大,像一只白天鹅,又或是放哨的鼬鼠,挺直脖子,两眼睁圆,好奇地环视着不远处的人群,一直到有人从我们身边毫不敛声地经过,它才被吓到,然后缩我怀里。
我把它藏在臂弯里,准备四处走一走。
也不知是不是缘分,还是我脑子里总因为踏足小麦岛而想起昨晚的事情,以至于将它想成了现实,我竟在这里遇见了陆世清。
我可以确信他真的是陆世清,因为他身旁站着廖国歆。
当然,不只是我看见了他,他也发现了不远处的我。
此刻我的猫在我的怀中也露出头。
我看见陆世清抬胳膊撞了撞在一边拍景的廖国歆,示意他朝我们这边看。
尽管在他做这个动作的时候我想过离开,可脚不知怎的就是想过去说会儿话,哪怕是炫耀养猫的事情。
廖国歆迈步走来,陆世清紧跟其后。
渐渐地,廖国歆缓步停在我的面前,好像我们是彼此的陌生人。
他的眼神中流露着我读不懂的复杂情绪,但其中一定有一味欣赏,尤其是在夕阳与街灯的柔光下,他看起来是那样的绅士。不过这也取决于他今晚的着装,清爽的白衬衫上绘着蓝天大海,一只鸥鸟飞在胸前,下身不再是往常见过的黑,亚麻色单褶西裤倒也搭配。
我偷觑一眼陆世清的着装,两人并非是情侣装,陆世清的衣着偏向花里胡哨一些,似乎跟我衣柜里的衣服有的一拼,不过我的衣裳大都是长款,陆世清矮一些,衣裳也偏小巧。
“这是……”廖国歆定睛瞧见我怀里不老实的晴天,突然开口问道,“养猫了?”
我低头,活动手指挠了挠猫下巴,心虚似的,也没敢抬头去看廖国歆:“嗯,刚养。”
廖国歆是喜欢猫的。他站在我面前,在我答应可以抚摸的情况下,伸手摸了摸猫头。
“它叫什么名字?”他好像爱不释手了。
“晴天。”我说。
我耳尖地听见他轻笑一声,湿热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的脸颊不争气地开始发烫。
我侧了侧头,目光掠过那双站在不远处的白鞋,抬头与陆世清对视上,又不着痕迹地移开。在廖国歆的手离开猫头时,我与他保持合适的距离。
廖国歆撸猫的行为在陆世清眼里应该是正常合适的举动,他的脸色自始至终都维持着一种淡然的宁静,在光的照耀下也不会显得特别疏离。在我与他对视时,他最先挪开视线。我看他扫一眼我怀里的晴天,害怕似的稍微退后一步,又瞄准廖国歆,最后扭向升起的月。
“如果墨墨在,可以让它们认识。”廖国歆在我退后一步时,也跟着退一步,脸上展露的笑意未减,只是有些凝固,“要回去吗?”
本来我没有回去的意思,但在遇见廖国歆后,我大脑就一如既往的空白,廖国歆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平静地点点头:“嗯,回家。”
“好,路上慢点儿。”他给我让了路,自然而然地靠近另一侧的陆世清。
我抱着猫佯装冷静地经过,实则慌了路。
可就当我路过前几天与云南大叔聊天之地时,我倏地想起那晚的幻视,像是再确认一遍心中所想,我回头望向离我越来越远的两人。
灯光下,世界是一个巨大的影窗,所有的人都是其中缓缓步行的皮影。我看见廖国歆侧首跟身旁的陆世清对聊,他不再是我记忆清瘦的男孩儿,他已经成长为一个男人。
其实之前在医院前见他瘦弱是我的幻觉,他的背影像平原一样辽阔,站在地平面上就如同巍峨耸立的一座山。
陆世清亦转向他,他们的背影轮廓逐渐由清晰变得模糊,我已看不太清了。
但我糟糕地想,那晚当中的一个人,好像就是陆世清。
……
今年的暑假,青岛的游客格外得多,这里也就格外得暖。
当太阳渐渐西斜,黄白的光线慢慢收敛,前往小麦岛的人就开始增多。
我在完成今日份的画稿后,便抱着晴天来到小区内散步。
相比清晨冉冉升起的朝阳,我更喜欢临近傍晚时,蒙上淡薄金光的夕阳,不是说它的光照在脸上有多么柔和温暖,起码在夏季而言,它烧在脸上还是烫的,只是因为它较破晓后的光芒更加妩媚,像女性柔软的金黄发丝,空气中还会杂着令人着迷的晚饭香气。
其中最主要的是晴天更喜欢在太阳西斜的时候蹦蹦跳跳,它一天的活力全都积攒到下午,只待阳光垂落到合适的地方,它便浑身都洋溢着活跃,要跟着我一起去抓不远的太阳。
我喜欢陪晴天去抓夕阳,这样就仿佛抓住了当日漫长的一整天,上面书写着我的生活。
“晴天,”看着它越跑越远,我对它喊了一声,又向前伸出双手,“我们要回家了。”
养猫不像养狗,小狗或许能根据你的动作和声音判断出你的用意,进而配合你。而小猫则要费事一些,总之晴天就是这样,光对它吆喝,哪怕分贝再高,震破耳膜,它也不懂。
摸着跳到怀里呼噜噜的小猫,我慢着步子朝家走去,兜里的手机突然震颤一下。微信提示音让我好奇地抓出看一眼,没想到竟是几月没联系的单志霖找我,邀请我一起去吃饭。
起因是单志霖的朋友邀他来青岛,两人同为临大毕业,在今年都考入青农,当年又是同一个宿舍的好兄弟,他不能不赏脸,于是就快马加鞭地赶来青岛。
结果说好的不用订房只来人就可以,那边却突然放了他的鸽子,只因为对方的女朋友从外省大驾光临,导致现在的单志霖既没有订酒店也没有和好兄弟吃上饭。
好在兄弟还是有点儿人情,毕竟是他毁约在先,给单志霖转账五百,便把他给打发了。
所以落单的第一时间,单志霖想到了我。
现在已经是下午五点多钟,我在陪晴天在家用餐和去找单志霖之间衡量片刻,最终还是决定省下工夫去蹭一顿。
在这之中难免藏着我埋在心底的好奇心,也就是上次同他姐姐聊起的内容。
我想知道单志霖到底有没有谈对象。
单志霖没有把地点订得太远,就在市南的一个商场里,我走得快,不久就到了。
碰面时,单志霖在低头玩手机,我站在他的面前踢了他一脚,他才发现人到了。
他还是我初次见面的模样,但是夏季衣服穿得少,人看起来也要精神一个档次。他大概是为了开学而做了一个新发型,比之前要更青春张扬许多。
他对我露出一口大白牙,站起来就兄弟似的勾住我的肩膀。
由于天热,我不再像冬季那样披头散发,就是那晚抱着晴天去小麦岛的发型,低丸子头扎在脑后。当单志霖揽我的时候,都会给我蹭下几缕碎发,压在胳膊下还会扯得生疼。
这举动惹得排队吃饭的男男女女都像发现重要敌情一样,全往我们这边硬瞅。
我有些害臊,即便今天的我一眼就能认得出是个男性:上身是普通起来不能再普通的亚麻色圆领短袖,下身则是多口袋的卡其色阔腿休闲裤,我露出大部分脸,面相偏向男性。
别人或许不以为意,但我是个同性恋,我觉得这种勾肩搭背的行为对我而言很是暧昧。
我轻轻躲开单志霖的手臂,佯装与他面对面聊天,实则也不知道在说什么,东拉西扯。
单志霖应该是我注意到我的举动,但他没有多说一字,为了避免尴尬便转移话题:“我还没有去排号,也不知道你想吃点儿什么。”
“都好,”我随意看了看,“都行。”
“那我就乱点了。”话虽这样说,但他还是仔细观察一遍,“那就眼前这家吧。”
我没有任何异议:“好。”
入座后,我俩一边点餐一边询问彼此最近的生活。
我倒是没什么可说的,整日不是待在家里画画就是闷头睡觉,也就最近入手一只晴天,这才让我看得更像个活人。但单志霖不一样,他是个活力四射的学生,是祖国未来最亮眼的花朵,他能跟我从天南谈论到海北。
我听他滔滔不绝地给我讲述着他的这几月的兼职生活,其中包括好与坏。由于他是刚入社会的新手,被老板训过不止一次,火气旺盛的他都忍了,唯独最后一次去家附近兼职奶茶店员工,差点儿把奶茶呲到不讲理的老板脸上,当日他结算工资就再也没有兼职一次。
他讲得声情并茂,我听得忍俊不禁。
饭间,我试探着问道:“我听你姐说,你好像谈恋爱了。有这样的一回事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