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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 3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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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吗?
是喜欢的。
只要是你给的,我都喜欢。
明煦想到了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故事开始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瘸子,怨天怨地,就是不肯好好生活、好好吃饭。那个时候大概是想过死亡的,觉得活成这样不如死了算了,连父母都无法劝解他,只能让他到人群中去,希望人群能治愈他。
然后他遇到了孙成乐,遇到了一场球赛,遇到了那个她。
辩论会场里的相遇,没有过多的对白,彼此甚至不太认识,而后交谈、而后相知,有了那句「它正在过去,你也即将重生」,有了从绝望深处长出的血肉。
明煦放下筷子,与陶瓷餐碟碰撞发出响声,他认真地看着林沛雨,蔚蓝的眼眸中是难能可贵的真诚与温柔,“谢谢,我很喜欢。”
这顿饭的后半程,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说说工作、聊聊生活,天南海北,没有中心思想,全是闲扯。他们之间的隔阂仿佛消失不见,林沛雨自始至终没想起对面是个天龙人,只当是个朋友,是个经年未见的校友。
“所以,我们俩念书那会儿认识吗?”林沛雨想了想,“毫无印象,应该不认识吧。”
“认识或者不认识,重要吗?”明煦卖了个关子,一语双关,“都过去了啊。”
“嗯……这话怎么听上去怪怪的。”
“有吗?”
“……总觉得像是忘记了很重要的事情。”
“也不算吧,当时只道是寻常罢了。”
“还真有啊。”
“……”
“行吧,那……”林沛雨笑笑,“让我想象,我尽量想起来。”
吃完饭后,林沛雨起身帮忙一起收拾,饭是明煦做的,公平起见,事后收拾她也得出个力,但明煦却拒绝了。
明煦:“你坐着吧,哪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林沛雨想反驳,可她还未开口,明煦就抢白了,“有洗碗机啊,要你费劲。”
明煦的确没想过让林沛雨动手,做饭算是生活趣味,但收拾就不是了,好在有洗碗机,再不济还有钟点工。
九月初,气温还没降下来,室内开着新风和冷气,不冷不热,温度适宜。
明煦将锅碗瓢盆丢进洗碗机后就没管了,他带着一身烟火气回了客厅,见林沛雨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遥控器换来换去,似乎一个台都不喜欢。
明煦看看林沛雨,又看看电视机,整个空间都有种温馨安逸的感觉,这让他有些恍惚。如此生活化的一面直击心灵,他很快乐,从心底深处涌现出某种恬淡适宜的情绪,他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
“要一起看个电影吗?”
吃饭是提前预约过的行程,看电影则不是。
然而现在还早,下午有大把的时间,周末本就应该吃吃喝喝玩玩。
于是林沛雨点头,“好啊,看什么?”
明煦家自然装了家庭影院,大平层面积大、空间多,作为单身男性也没有其他爱好,装个影音室仿佛天经地义。
明煦从未如此庆幸当初装修时做了这个家庭影院,他将林沛雨引到影音室,“你想看什么?国产的?欧美的?悬疑?科幻?”
林沛雨凑到明煦身边,明煦正在操作电脑,他登陆的是某视频平台,冲着电影榜单正在犯难。
“都行。”林沛雨随口说了一句,说完后就有些后悔,这种时候说“都行”就和说“随便”差不多,有一种非常不走心的敷衍感,于是她定神,补救道,“公路片看吗?”
明煦:“公路片?《末路狂花》?《绿皮书》?”
林沛雨:“看国产的吧。”
明煦:“国产?”国产有什么知名的公路片吗。
林沛雨伸手在触屏上点了几下,输入几个字,本山大叔熟悉的脸庞出现在屏幕上,她指着屏幕道:“《落叶归根》,我看过解构,一直没时间看,突然就想起来了。”
故事讲的是一个工友死亡后,本山大叔饰演的主角背工友回家的故事,因为传统文化中讲究“落叶归根”,所以哪怕客死他乡,也要魂归故里。
在各种对影片的解构中都提到,这是属于中国式的公路电影,没有西式那种对自由、对身份的探索,更多的是一种朴实的“归家”感。
两人坐在相邻的座位上,电影开始后,就沉浸在了电影的世界中。
明煦此前不怎么爱看电影,更少看国产电影,对本山大叔的印象停留在春晚的小品中,那个年代的春晚小品没有那么多大道理、正能量和包饺子,不过万家灯火图一乐,快快乐乐、笑口常开即可。
后来才发现,人间有味是清欢,越朴实的快乐越不容易得到,能让人笑口常开更不容易。
电影一共两个小时,当片尾字幕升起来的时候,明煦才发现自己紧紧地握着林沛雨的手。
他紧紧握着林沛雨的手。
他们挨得太近了,近到能感觉到彼此在身侧的呼吸,亲密的宛若家人一般,从掌心传来的温度是炽热的,对方没挣扎,他也不想放手。
影音室里一片寂静,与电影院不同的是,并没有因为一场电影的结束而亮起照明灯,他们俩依然躲在黑暗中,他不动、她不语。
气氛是暧昧的,明煦是这么觉得的。
他们都是单身、年龄合适、又有相同的教育背景,理论上来说,他们无限接近对方。可他们似乎又隔了什么,是九年多的光阴,是对彼此不同的认知与不同的期待。
所以,林沛雨会想自己期待她一样期待我吗?
是不是……是不是应该大胆一些?
明煦侧头,黑暗中,他看向了林沛雨,试图说些什么。
这股视线终于被林沛雨捕捉到,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什么,不管是被握着的左手、还是突然有些奇异的气氛,这都不太对劲,她下意识地抽手,离开了那个温柔的掌心。
林沛雨看向明煦:“怎么了?”
明煦突然有些失落,但他很好地掩饰了这一点,“是个好片子,我很久没有沉下心来那么认真地看部电影了。”
他们的生活被各种快节奏的信息所裹挟,短视频平台上有大量的电子榨菜,用切片、精讲、一分钟看完电影将所有的文艺片浓缩后呈现在面前。连娱乐这件需要花费时间的事情都变得高效起来,总觉得是一件荒谬又吊诡的事情。
林沛雨笑了,“谁不是呢。”
“可能大家都一样,这是时代的大潮流。”她掩饰性地笑笑,“我们小时候还有歌会做一分钟的前奏,但现在,五秒抓不住耳朵,我们就下滑了。”
说到底,耐心变了,时代也变了。
不会再有人耗费时间,去等待一场雪融。
明煦站起身,将影音室的灯光打开。久违的光线亮起,整个房间被照得宛若白昼,他终于看清她的脸,好像什么都没改变,又仿佛有什么的东西不一样了。
顶灯打在明煦的脸上,他有很英俊的面容,但林沛雨还是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他的眼眸,是蔚蓝色的,如星空、如大海,被这样的眼眸注视,其中的诉说感呼之欲出。
林沛雨想到了生日会上,Amanda与孙成乐同自己说的那些话,她并非全不在意,只是从未想过,故而难以置信。
那一天,她问他,你之前有过对象吗?
他是怎么答来着?好像说的是……
“我只喜欢过一个姑娘。”
林沛雨一愣,不知何时她又将这个问题问了一遍,而明煦不厌其烦,又一次回答。
林沛雨:“抱歉抱歉,我太唐突……”
“没有。”明煦打断她的道歉,声音沉着,“我……我一直喜欢她。”
他顿了顿,观察林沛雨的神色,心里还在犹豫是否要说得更清楚一些,嘴上却已经脱口而出,“那个人是我的大学校友。”
“……”
“我很喜欢她,我喜欢了她九年。”
林沛雨眨眨眼,她想到了很多画面,是九华山上逆光而立的明煦,是襄市街头突然出现的商务车,还有车载音箱播放的歌单,和厨房里忙碌的身影。
这些画面敲打着她的灵魂,理智与感性相互拉扯,令她魂不守舍,让她目眩神迷。
林沛雨没说话,明煦静静地看着她,轻声问:“你呢?你有交过男朋友吗?”
他其实还想问,你有喜欢的人吗?可是他不敢,心里某个声音倔强地说,就算她现在不喜欢你,你也可以努力让她喜欢上你的啊。
林沛雨整了整因久坐而褶皱的衣服,“我吗?”
她没有诧异,也没有多余的表情,好像正在回答一件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没有交过,我没有喜欢的人。”
明煦:“……”
太暴击了。明煦抿了抿唇。
他当然知道林沛雨都不记得他,自然是不可能像自己喜欢她一样喜欢自己的。可知道和听林沛雨说出口到底是不一样的,他一瞬间被失落和难过所包围,喉结微滚,说不出话来。
林沛雨看他一眼,“那个……时间不早了,我准备告辞了。今天谢谢你的款待。”
失落达到顶峰,明煦不愿意放弃,本能促使他更进一步。他上前,靠近林沛雨,目光落到心上人身上,“下次……下次再来我家吃饭,好吗?”
林沛雨定定的看着他,有些愣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迄今为止人生中从未遇到过像明煦这样的人,他明明如此温和,却像一支利箭般破开了一切隔阂,笔直地向她袭来,正中眉心。
她应该拒绝的。
可是她开口,笑了,“好啊,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