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情人[狗头叼玫瑰]后面会解释
推一下预收《病弱作精错认糙汉老公后》
失忆作精娇气弱视受x人狠话不多实干型糙汉爹系攻
盛沅和家里大吵一架后怄气出走,结果从山崖滚下去,把身子摔坏了,失忆了,眼睛也看不清了。
只记得一件事:他有个老公。
他跋山涉水摸到一个村子,凭着模糊的记忆敲开一扇门,一个高大得像山一样的男人站在那里。
盛沅眯着看不清的眼睛,直接扑上去挂住,小脸蛋在对方硬邦邦的胸膛上蹭了蹭:“老公,我终于找到你了呜呜……”
男人沉默三秒,冷酷地把他扒拉下来,推出门外:“你认错人了。”
盛沅站在门外,茫然地眨了眨眼。
委屈后知后觉地涌上来,他鼻子一酸,蹲在地上就开始掉眼泪:“老公不要我了……我眼睛坏了,家也没了,你还凶我……”
十分钟后。
门被猛地拉开。
男人黑着脸,像拎小猫一样把他拎起来,粗声粗气:“吵死了,进来!”
*
陆建茗很头疼。
一年前,这位小少爷来山里采风,和他有过荒唐一夜,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了,现在这人居然失忆了,还硬要叫他老公。
最要命的是,盛沅特别能作。
药苦了不喝,非要加糖。
床硬了不睡,嫌硌得疼。
看不见路,就理直气壮地指挥:“陆建茗,你赶紧过来牵我。”
陆建茗告诫自己保持距离。
可他只要语气硬一点,盛沅那双没有焦距的眼睛立刻就开始泛红,一副被全世界抛弃的样子。
陆建茗输了,他只能拼命赚钱,只为了让家里的小祖宗过上幸福的米虫生活。
后来,所有等着看天之骄子跌进泥里的人,终于再见盛沅——
他眼蒙绸带,肤白唇红,正被那个“乡下男人”仔细地护在身旁,连发脾气都带着被宠坏的骄纵。
后来人们才听说,那男人为了养他,闷声不响就把生意做到了城里,如今已是他们想约都约不到的人物。
所有人:“???“
说好的乡下凄惨生活呢?!
*
[小剧场]
盛沅记忆回笼那刻,简直天打雷劈。
陆建茗这个大混蛋,竟敢白睡自己这么久!他气得连夜扛火车跑路,结果一开门就撞上一堵热乎乎的墙。
盛沅下意识捏了捏,手感又Q又弹……
头顶传来低笑:“摸够没?”
盛沅:QAQ糟糕,好像是陆建茗的胸大肌
陆建茗一把将他抱起,拍了拍他屁股。
“想跑?晚了。”
[小剧场]
作者:来,决定一下后续剧情走向!A是“贺总早已看穿一切静静看戏”,B是“贺总真的被钓了但以为自己弯了”。
乔言:我选CCCCC!让他人财两空然后我潇洒跑路!
贺晏舟(从作者身后出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