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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十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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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能改变什么?
能改变一座城市的天际线,能改变一家企业的命运,能改变一个人脸上的皱纹。十年能让婴儿长成少年,让少年步入中年。十年足够忘记很多事情——初恋的名字,某场考试的分数,十七岁那年夏天穿过的衬衫是什么颜色。
但有些事情,十年也改变不了。
比如江野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个念头——林夏今天透析吗?
这个念头会在他睁眼的瞬间浮现,像生物钟一样准确。然后他会愣住,看着天花板,意识到林夏已经不在了。接着他会起身,赤脚走到窗边,看着后院那棵槐树。十年,槐树粗了一圈,枝叶更茂盛了,春天开的花能落满整个院子。
他今年三十四岁。
商界的人提起江野,语气里总有几分敬畏。江氏集团最年轻的掌舵人,用五年时间把家族企业的市值翻了三倍。他出现在财经杂志封面上的时候,总是穿着剪裁完美的西装,表情冷淡,眼神锐利得像刀。业内给他起了个外号——“冰山”。不是说他冷漠,而是说他能在最热的夏天让你感受到彻骨的寒意。
谈判桌上,他从不笑。对手开什么条件,他听,听完只说两个字:“不够。”或者:“滚。”简单,直接,不留余地。有人说他傲慢,有人说他疯了,但没人能否认,他做的每一个决定,最后都被证明是对的。
所以大家容忍了他的古怪——比如每年夏天,他会消失整整一个月。
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助理只会说:“江总休年假。”但什么样的年假需要切断所有联系?电话不接,邮件不回,连公司的紧急事务都得等一个月后他回来处理。有人猜他在某个海岛包养了情人,有人猜他在瑞士的疗养院做心理治疗,甚至有小报八卦说他加入了什么神秘组织。
真相其实很简单。
每年六月最后一天,江野会坐最早一班飞机到省城,然后转绿皮火车去汀州。绿皮火车很慢,咣当咣当地开,窗外的风景从高楼变成稻田,从稻田变成丘陵。他会戴一副墨镜,靠在硬座上,什么也不做,就是看窗外。
到汀州是傍晚。古城还是老样子——青石板路,白墙黑瓦,沿街的店铺换了招牌,但格局没变。他会拖着一个小行李箱,沿着那条走了十年的巷子,走到尽头。
“夏天书店”的招牌还在。字迹有些斑驳了,但每天都被擦得干干净净。店员小周已经结婚了,生了孩子,但她还是每天来开店——不是营业,只是打扫。书店不对外营业,十年了。门口那块“老板去环游世界了,归期未定”的木牌,边缘已经磨损,但字迹依旧清晰。
江野有钥匙。
推开门,风铃会响——那串用十枚篮球挂件串成的风铃,每年加一枚,现在已经很长了。风吹过时,挂件互相碰撞,叮叮当当的,像一场永远不会停的雨。
他会直接上二楼。房间保持原样——一米二的床,书桌,椅子。床单是蓝白格子的,洗得发白,但很干净。他会放下行李,换上一件旧T恤——林夏留下的那件,洗了很多次,领口松了,布料薄得透明。他穿着会有点紧,但他不在乎。
然后他下楼,去后院。
槐树下,那块青石还在。上面刻的“夏天”两个字,被风雨磨得有些模糊了。江野会在石边坐下,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他平时不抽,只有在这里才抽。点烟的动作很慢,点火,吸一口,吐出烟雾。烟雾在夕阳里缓缓上升,散开。
“林夏,”他会说,“我来了。”
声音很轻,像怕吵醒谁。
然后他开始说话。说这一年的公司业绩,说新投的项目,说北京又开了哪家好吃的店,说路上看见的一只猫长得像“野”——那只胖橘猫去年走了,老死的,江野把它埋在槐树另一边,也立了块小石头,刻了个“野”字。
他说得很慢,有时候会停顿很久,只是抽烟。夕阳一点点沉下去,天空从橘红变成深蓝,星星一颗颗亮起来。院子里种满了向日葵——林夏最喜欢的花。江野不会种,头两年全死了,第三年他请了花匠,才勉强活下来。现在每年夏天,院子里金灿灿的一片,风吹过时,花盘轻轻摇晃,像在点头。
说完一年的事,天也黑透了。他会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土,回屋。
这一个月,他就这么过。早上浇花,喂流浪猫——附近所有的猫都知道这里有个冤大头,每天定点来讨食。中午随便煮点面,下午坐在槐树下看书,或者什么也不做,就是发呆。晚上写日记——十年,他写了整整十本日记,每本的第一页都写着:“给林夏”。
很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但每年八月底,他会收拾行李,穿上西装,变回那个“冰山”江野。回北京,开会,谈判,签合同。眼神重新变得锐利,语气重新变得冰冷。员工们私下说,江总每年夏天回来,就像换了个人——不是变好了,是变得更难接近了。以前只是冷,现在是冷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像走了很远的路,却永远到不了终点。
宋妍结婚是在第五年的春天。
请柬送到公司,烫金的字,很精致。江野看了一眼,放在桌上,没说话。婚礼前一周,宋妍打来电话。
“江野,”她说,“你会来吗?”
江野正在看文件,笔尖在纸上顿了一下:“看情况。”
“来吧,”宋妍的声音很轻,“我想让你看看,我幸福的样子。”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江野听见自己的呼吸声,很平稳。最后他说:“好。”
婚礼在海岛。蓝天,白沙,碧海。新娘很漂亮,穿着定制的婚纱,笑得很甜。新郎是个普通人——不是富二代,不是商界精英,就是个做设计的,戴眼镜,说话温和。他看宋妍的眼神,专注得就像全世界只剩她一个人。
江野坐在宾客席,穿黑色西装,没打领带。他送了很厚的礼金,但没喝酒。仪式进行时,他只是安静地看着。当新郎给宋妍戴上戒指,俯身吻她的时候,全场鼓掌。江野也拍了手,一下,两下,节奏很慢。
婚礼结束后,宋妍来找他。她已经换了敬酒服,红色旗袍,衬得皮肤很白。
“谢谢你来了。”她说。
江野点头:“新婚快乐。”
宋妍看着他,看了很久。十年了,江野的变化不大——眼角有了细纹,气质更沉稳了,但眼神还是那样,深处藏着什么,别人看不懂的东西。
“你还没放下,对不对?”她轻声问。
江野笑了。不是开心的笑,也不是苦笑,就是嘴角扯了一下:“放下了。”
“撒谎。”宋妍说,“江野,你活成了他的遗物。”
这话很重。但江野没生气。他看着远处的大海,海浪一波一波拍打着沙滩,永无止境。
“这样不好吗?”他说,“至少他不会孤单。”
宋妍的眼圈红了。她深吸一口气,从手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过去:“林夏让我保管的。他说,十年后,如果你还是一个人,就交给你。”
江野接过盒子。很轻。他没当场打开,只是握在手里。
“里面是什么?”他问。
“你自己看吧。”宋妍说,“江野,我要走了。去法国,定居。可能……以后不会回来了。”
江野看着她:“祝你幸福。”
“你也是。”宋妍说,“虽然我知道,你的幸福,早就跟着他一起埋在土里了。”
她转身离开,高跟鞋在沙滩上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江野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海风吹过来,带着咸湿的气味。他突然想起很多年前,林夏说过的一句话:“江野,你要好好活着,替我看看这个世界。”
他看了。看了十年。
可这个世界,没有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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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晴查出癌症是在第七年。
晚期,胰腺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扩散了。医生委婉地说,还有三个月到半年。苏晴听完,很平静。她让助理安排后事,清算资产,立遗嘱。一切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像在处理一桩商业并购。
但她坚持要见江野。
江野去病房的时候,苏晴正在输液。她瘦了很多,脸颊凹陷下去,但头发梳得很整齐,穿着真丝睡衣,依然优雅。
“来了?”她说。
江野在床边坐下:“妈。”
这个称呼,他已经很久没用了。苏晴听见,眼睛亮了一下,又暗下去。
“江野,”她说,“妈快死了。”
江野没说话。
“死之前,我想跟你说声对不起。”苏晴的声音很轻,像怕吵醒什么,“是我毁了你们的夏天。”
江野看着她。这个强势了一辈子的女人,此刻躺在病床上,像个脆弱的婴儿。他突然想起父亲去世那年,母亲也是这样——表面镇定,其实手一直在抖。
“那二十万,”苏晴继续说,“我后悔了。真的。后来我派人去找肾源,找到了,是个大学生,意外去世,家属同意捐献。可是……来不及了。”
她看着天花板,眼泪无声地滑下来,浸湿了枕头。
“我去汀州看过他一次。你不在,他在店里给客人结账,手抖得拿不稳钱。我站在外面,看了很久。那时我就知道,我错了。”
江野握住了她的手。很瘦,皮包骨头,血管清晰可见。
“太迟了。”他说。
“是啊,”苏晴笑,笑出眼泪,“太迟了。江野,妈这辈子,对不起你爸,对不起林夏,最对不起的,是你。”
江野摇头:“都过去了。”
“我死后,”苏晴说,“把骨灰撒进汀江吧。我想去看看……你们当年分别的地方。”
江野没答应,也没拒绝。他只是握着母亲的手,直到她睡着。走出病房时,他在走廊坐了很久。没哭,就是累。累得连呼吸都觉得沉重。
三个月后,苏晴走了。葬礼很隆重,商界政界来了很多人。江野作为独子,全程面无表情地接待来宾,致辞,答谢。仪式结束后,他独自开车去了汀江边。
那是冬天,江风很冷。他打开骨灰盒,抓了一把骨灰,撒进江里。灰白色的粉末随风飘散,落进浑浊的江水,瞬间消失不见。
“妈,”他对着江面说,“您自由了。”
江风吹过,带来远处的船鸣声。很悠长,像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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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夏天,江野都会去一次洱海。
还是那家客栈,还是那个房间。老板换了几任,但都知道这个奇怪的客人——每年八月来,住三天,要同一个房间,推开窗就能看见海。
江野会坐在窗边,一坐就是一整天。看日出,看日落,看海面上的波光粼粼。第三天晚上,他会去沙滩,点一堆仙女棒。
点燃,火光噼里啪啦地炸开,照亮一小片黑暗。他会哼歌,哼那首《夏天》。他唱歌很难听,跑调,但他不在乎。哼完,他会说:“林夏,今年我又来了。”
然后沉默。
海潮声一阵一阵,像心跳。远处有情侣的笑声,有孩子的尖叫,有流浪歌手弹吉他。但这些都与他无关。他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仙女棒一点点燃尽,最后只剩下一截焦黑的铁丝。
第十年的夏天,他照例去了洱海。一切都和往年一样——同样的房间,同样的海景,同样的仙女棒。但在最后一天早上,他收到了一条短信。
是宋妍发来的。只有一张照片——她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站在一片向日葵田里。女孩笑得很开心,手里举着一个风车。
照片下面有一行字:“她叫念夏。江野,你要好好活着。”
江野看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然后他放下手机,走到窗边。洱海的早晨很美,晨雾还没散尽,水面泛着淡淡的金光。他突然想起林夏最后那句话:“江野,记住我最好的样子。”
他记住了。
记得那么清楚,就像昨天才发生。
可是记忆也会磨损。十年了,林夏的笑容开始模糊,声音开始遥远,连模样都有些记不清了。江野有时候会恐慌——如果有一天,他连这些都忘了,那林夏就真的彻底消失了。
所以他写日记。把每一天发生的事都写下来,假装林夏还在听。所以他每年夏天来这里,重复同样的仪式,用这种方式对抗时间的侵蚀。
但有用吗?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十年过去了,他还在等。
等什么呢?等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人,等一个早就结束的夏天。
很傻。
但他愿意。
因为除了这样,他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回汀州的火车上,江野打开了宋妍给的那个盒子。
里面是三样东西:一张银行卡,一枚素圈戒指,一封信。
银行卡是林夏的,密码是江野的生日。他去查了余额——二十万,一分没少。原来林夏真的没花那笔钱。十年了,连利息都没动。
戒指是当年他求婚时用的。很朴素,没有钻石,内侧刻着两个字母:“J&L”。江野把它戴在无名指上,尺寸刚好,就像量身定做。
信是林夏写的。字迹很潦草,显然是忍着痛写的:
“江野,如果你看到这封信,说明我已经走了十年。十年够长了,够你忘记我了。如果……如果你决定来找我,请戴上戒指。如果你决定活下去,请把它扔了。别犹豫,跟着你的心走。”
江野读完信,把它折好,放回盒子。
火车在轨道上颠簸,窗外的风景飞速后退。夕阳把车厢染成橘红色,一切都温暖得不真实。
他低头,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
金属的凉意透过皮肤,渗进血液,最后抵达心脏。
很轻。
也很重。
他不知道该怎么做。
或者说,他早就知道了,只是不敢承认。
火车到站时,天已经全黑了。江野拖着行李箱,走出车站。汀州的夜晚很安静,古城的灯笼一盏盏亮起来,在青石板路上投下暖黄的光晕。
他沿着熟悉的巷子走,走到书店门口。
风铃响了。
叮叮当当的,像在说:欢迎回家。
他推门进去,没开灯,直接上楼。把行李放下,换衣服,然后下楼,去后院。
槐树下,青石静静地立在那里。月光照下来,在石面上投下一片银白。
江野坐下,点了根烟。
烟雾在夜色里升腾,散开。他抬头,看着满天的星星。很亮,密密麻麻的,像撒了一把碎钻。
“林夏,”他说,“第十年了。”
风过,槐树叶沙沙响。
像回应。
他笑了笑,把烟掐灭,靠在树干上,闭上了眼睛。
夜还很长。
夏天,也还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