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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毛年糕 ...

  •   程景锐安排好的住所离宴会厅并不远,林尧下车了,司机便一言不发把车开走了。他一个人走进电梯刷卡,上楼,进门,像提线木偶一般,连灯都没开,就把自己甩在了沙发上。

      等程景锐忙了一晚上回到家,早就困得神智不清了,他也没开灯,想着先在沙发上歇会再说,脑子里还复盘着刚刚逮人的经过,丝毫没注意到沙发上还有一个人,结果往下一坐时摸到一手温热,直接把他吓得窜出去两三米,汗毛都吓立起来了。

      “我靠!小林尧你挺尸呢。”

      沙发上那人没回答他,不知道是睡死了还是不想搭理他。

      但按程景锐对林尧的理解,大概率是后者。

      “怎么了这是,就让你帮忙认个人就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儿了?”程景锐拿鞋尖碰了碰沙发上的林尧,“要睡进屋睡去,二楼客房都给你铺好了。”

      见对方依旧没有没有理会他的意思,程景锐这才感觉到一丝不对劲。

      晚上喝多了?

      但按林尧的酒量,宴会厅那点小甜水根本不至于啊,那就是发烧了?

      他伸出手在那人脑门摸了一下。

      得嘞,比自己的还凉。

      “喂,”程景锐往林尧旁边一坐,随手脱下的外套丢在对方脸上,“说话,这是怎么了。”

      屋里陷入一片死寂,有那么一瞬间,程景锐突然后悔购入这间大平层了,就这大晚上俩人往这一坐,都不说话,也是怪渗人的。

      不知多久,沙发上那人终于开了口:“我碰见裴知序了。”紧接着就又没声了。

      但这丝毫不影响程景锐给出的反馈,他发出了今天的第二声:“我靠!”

      “你和他撞上了,在哪里,什么时候?”程景锐最后的那点困意也彻底消失了,他扶起沙发上半死不活的林尧,又噔噔噔跑进厨房拿了瓶啤酒出来,往桌上一放,“这么大的事你怎么才和我说,你……你还好吗?”

      可能是想起来当初自己干得缺德事,程景锐难得收起了以往那副吊了郎当的模样。他搓了搓眉角:“这事也怪我,其实不瞒你说,我也遇上他了,还……和他聊了一会,不过我感觉那小子对我敌意挺强的,得亏是被另一个人拉走了。”

      林尧仰头喝了口酒,低头听着,心里却想明白了很多,原来程景锐也碰见他了啊,难怪在楼梯间时,对方会一眼认出自己。

      这就不奇怪了,嗯,这就不奇怪为什么在那种黑灯瞎火的地方,裴知序能光靠轮廓认出自己来,差点又自作多情,林尧想着,原本的一丝侥幸也浇灭在了心中。

      话说,那他看见……自己在舞会上和程景锐跳舞了吗,看见他“亲”他了吗,又会不会因为这个误会起自己和程景锐的关系……

      林尧深深吸了口气,只感觉整个人累的出奇,满脑子都是最后坐在驾驶位时,透过后视镜望向裴知序一眼。

      长得比以前更高,也更成熟了,和他认识的那个每天跟在自己身后,喊着自己哥的青年好似两个人。

      不过也对,毕竟对于他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在这个世界,却是确确切切的五年过去了。
      对方有变化也是正常的。

      只是……

      林尧还是想不明白,为何对方见了自己会有这么大反应,竟然一路追着他跑到了停车场,要不是自己这么多年,大大小小世界练出来的保命技巧,说不定还真让他追上了。

      可如果……如果今晚被裴知序追上了,他会干什么。

      林尧感到内心一阵悸动,但很快被程景锐的一段话打断了思绪。

      “呶,这是今晚你家那位硬塞给我的名片。”

      一个烫金的白名片推到了林尧面前。

      “别瞎说。”林尧小声反驳道。

      “你自己看看吧,裴知序这几年应该混的还不错,他这公司选址的写字楼长期租下来可不便宜。”程景锐说道,还特地指了指名字的位置,“啧,还给自己起了个英文名,难怪我事先查名单的时候没有看见他。”

      Payne,林尧将名字在嘴里滚了一遍,又开始觉得胸口一阵发酸了。脑袋里浮现出多年前那个突然降温的雨夜,浑身浇透了的少年,头一次敲响了他家书店的玻璃门,在那个大雨滂沱的雨夜,十六岁的裴知序第一次在他家留宿。

      当时的林尧压根不知道该和这个年纪的小孩如何相处,他也是脑袋一抽,想起了网上那些母亲给孩子念的睡前童话,他也从书柜里翻了本书有样学样,要念给裴知序,虽然对方不是很领情,但还是让他硬着头皮给念下去了,并且一念就是五年。

      林尧还记得,当时他念给裴知序的第一本书,就是奥黛丽沃克的系列悬疑小说payne系列。

      这套书不是很火,是他一位德国的书友推荐给林尧的,刚好他还没看,又觉得这个年纪的小孩可能会喜欢悬疑小说,就念了。

      不过很快他就后悔了这个决定,不火的小说总归有它的道理,林尧甚至觉得第一本书选这个,还不如把他床头的教父三部曲给裴知序念一遍。

      林尧收回思绪,目光顺着名片继续往下,落在了职位那栏一顿。

      看见任职于生物科技公司时,林尧一愣,莫名笑出了声,不过说是笑,笑意又丝毫不达眼底。

      可能是因为林尧当年离开的时候,真的以为裴知序最后会成为一名很好的外科医生吧。

      毕竟那是裴知序在那种恶劣环境生存下来后,一直以来的梦想。

      看来时间真的会改变很多,哪怕曾经那么喜欢的专业,最后不还是选择了其他的职业吗。

      更何况是人。

      不过无所谓了,林尧想,如果是裴知序喜欢的,他想他都会支持。

      林尧永远会支持裴知序的一切选择,就像他当年坚定的选择了要拉裴知序离开那个吃人的城中村一样,又或许就是从那时起,命运在他们之间,埋下了一颗杀伤力惊人的定时炸弹。

      而五年后到来的溯源官程景锐,亲手点燃了这颗炸弹的引线,将两人之间本就假象重重的感情,炸了个支离破碎,也把“林尧”这个人,从里到外炸了个粉身碎骨,到头来只敢灰溜溜的跑回现实世界,连声告别都没敢留下。

      临上楼前,林尧拿走了那张名片,他让程景锐这几天不用管他,他就想在他家里呆上几天,呆到事情都处理好,就安排自己离开。

      从此,彻底告别这个世界。

      也彻底告别这个世界中,二十七岁的裴知序。

      接下来的几天,林尧基本上除了拿外卖丢垃圾,连卧室门都很少踏出去一步。

      每天起床就是窝在被窝里看小说,看累了就继续睡,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一周,连这几天忙的脚不沾地的程景锐都看不下去了,也不知道从哪整了一条狗过来,让林尧每天早中晚各溜一次。

      林尧过去很喜欢大型狗,但因为自己穿书工作的原因一直没机会养,所以也没拒绝程景锐,想着反正就是在街区附近这一圈溜,总不会再碰上不该碰见的人。

      他事先也观察过,这边居住的除了一些富太太,就是闲散二代,这片公寓离商业区和办公区都很远,根本不会有人为了工作在这边买上一套昂贵的平层的。

      就这样,林尧放心的牵着狗出门了,久违的新鲜空气让他感觉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果然人还是要偶尔出来转一转才能保持活力啊。

      林尧心情明媚的牵着金毛年糕,走在人烟稀少的街上,他平时起的比较晚,基本上路上已经看不见什么行人了,只有晚上他出来遛狗时,才能碰见几个要出去玩的年轻人。

      他转过街角的便利店,前面是一家他光顾过几次的烘培店,店的老板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也是中国人。

      一般林尧路过这里时,都会和烘培店的小姑娘聊上两句再走,偶尔也会买袋面包当早餐。

      今天也是这样,一切好像都和往常没有任何区别,林尧牵着狗,手里掰着刚刚买来的香肠可颂卷,他找了处公共座椅坐下,把掰开的香肠扔给年糕,自己吃了两口烤的喷香的面皮。

      此时,纽约夏天似乎和津城没有什么区别,一样的闷热,一样的多雨,这让林尧经常会产生一种错位感,仿佛他并没有接下那个该死的协助任务,他只是出了趟国,又住在了好友家,偶尔出来遛遛狗,当是一种任务过后的消遣罢了。

      就在林尧准备塞下一口的时候,他听见自己的身后传来脚步声,脚边的年糕变得有些躁动,林尧紧了紧狗绳,看见一只漂亮的牧羊犬从自己的身后蹿出。

      随后是一只骨节分明的手被狗绳缠绕着,腕上戴着一个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机械表。

      “好巧。”然后是低沉悦耳的男声。

      林尧仰起头,刚好和额头还带着汗珠的男人对视上。

      “哥,好久不见。”

      他看见裴知序低垂着眉眼,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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