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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北安侯府的青砖,在春日的阴雨里渗出苔藓。那绿像病,一寸寸爬上墙根。

      哑奴提着铜水壶走过回廊时,脚下一滑,膝盖磕在石阶上,水洒了一半。

      他二十又八,比世子沈珏大了整十岁。北安侯府上下三百口,都道哑奴命好——一个出身卑贱的哑巴,竟能在世子身边伺候笔墨,穿细棉布衣裳,每月还有半吊赏钱。

      “哑奴!”管事在月洞门外喊,“公子唤你。”

      哑奴放下铜壶,掸了掸衣襟。他生得确实好看,眉眼间有江南水乡的柔,鼻梁却挺直如北地山脉。只是那双眼睛太静,静得像侯府后院那口古井,扔块石头下去,半晌才听得到回音。

      沈珏在书房临帖。他十八岁,去年秋闱中了举人,已是北安侯府三代最出息的子弟。京中贵女们的春梦里,常有一袭玄色长衫的身影,执笔站在窗前,眉眼冷冽如冬雪初霁。

      “磨墨。”沈珏未抬头。

      哑奴挽袖上前。他的手指修长,关节处却有多年劳作的茧。墨在砚台里化开,浓淡相宜。

      沈珏忽然停笔:“你手上这疤,怎么来的?”

      哑奴的手背有一道蜿蜒的疤,从虎口延伸到腕骨。他摇头,比划了几个手势,侯府里没人懂手语,除了沈珏。

      “烧火棍烫的?”沈珏蹙眉,“我爹打的?”

      哑奴还是摇头,手指在空气中画出火焰的形状,又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最后摆摆手。意思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重要。

      沈珏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说:“脱衣服。”

      哑奴僵住。

      “我说,脱衣服。”沈珏放下笔,“让我看看你身上还有多少疤?”

      这是三月初七的事。后来哑奴躺在下人房的硬板床上,盯着房梁上结网的蜘蛛,想起了自己十二岁那年。那年北地大旱,他爹用一袋黍米把他卖给了一个走江湖的杂耍班。班主说:“这娃生得好,可惜是个哑巴。”

      于是他在班子里学翻筋斗、走绳索,班主心情不好时,烧红的铁棍就是教鞭。

      十八岁那年,杂耍班在京城卖艺,北安侯府的管家正巧路过。哑奴记得那天自己穿着缀满铜片的戏服,在十丈高的绳索上摇摇晃晃。管家对班主说:“侯府缺个会杂耍逗乐的小厮。”班主伸出五根手指:“五两银子。”

      管家嗤笑:“一个哑巴,二两。”

      最后三两成交。哑奴进了侯府,才发现这里比杂耍班更懂得折磨人的法子,不是用烧红的铁,是用规矩、用眼神、用那种轻飘飘却比鞭子更伤人的“身份”。

      哑奴翻了个身,一墙之隔的老马夫在打呼噜。窗外的月光斜斜切进来,把他的影子钉在墙上。他忽然想起沈珏今天看他的眼神——不像主看仆。

      这不好,公子是天上月,自己是井底蛙。月照井,井承月,但月不知井寒,井不知月孤。

      可那少年今日执意要看他的疤,手指抚过那些凸起的旧伤时,竟微微发颤。

      “疼吗?”沈珏问。

      哑奴摇头。

      “撒谎。”沈珏说,“怎么会不疼?”

      哑奴指了指自己的喉咙,又摇摇头。意思是:不能说话的疼,比这些更甚。

      沈珏忽然抓住他的手:“我教你写字。”

      —

      四月的侯府,玉兰开了又谢。哑奴开始识字。沈珏教得耐心,先从名字教起,“哑”字不好,沈珏说,“你本名叫什么?”

      哑奴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便在地上写:阿沅。

      “沅水的沅?”

      点头。

      “好名字。”沈珏说,“以后我叫你阿沅。”

      哑奴慌忙摆手,指着自己,又做出卑躬屈膝的姿态。意思是:我是奴,不可逾矩。

      沈珏却笑了,他很少笑:“在这书房里,没有侯公子,也没有哑奴。只有沈珏和阿沅。”

      哑奴怔住了。他看着眼前这个锦衣玉食、前程似锦的少年,忽然感到一种近乎恐惧的温柔。这温柔比鞭子更可怕,鞭子只伤皮肉,温柔却能蚀骨。

      他开始做梦。梦里他还是十二岁,在干裂的田埂上奔跑,身后是爹娘的呼喊:“阿沅!回来!不卖你了!”

      可他跑啊跑,一直跑到绳索上,下面是侯府森森的庭院,沈珏站在廊下抬头看他,目光清冷如刀。

      “下来。”沈珏说。

      他摇头。

      “我接着你。”

      他还是摇头。

      然后他就醒了,一身冷汗。天还没亮,他该去厨房劈柴了。

      日子一天天过,哑奴学会了写“日月山水”,学会了“沈珏”二字怎么写。他写得笨拙,手指握笔的姿势像握锄头。沈珏从后面握住他的手,一笔一画地教。

      “手腕要松,手指要稳。”

      哑奴浑身僵硬。他能闻到沈珏身上淡淡的墨香和薰衣草的味道,那是他永远够不着的世界,而沈珏能闻到他身上皂角的廉价香气。

      “你很紧张。”沈珏松开手,“怕我?”

      哑奴摇头,想了想,在地上写:不合礼数。

      沈珏看着那四个歪歪扭扭的字,忽然说:“这侯府里,最不值钱的就是礼数。我娘死后,爹娶了五房妾室,她们见面还互相行礼如宾。你说,这是礼数,还是笑话?”

      哑奴不知如何回答。

      “阿沅,”沈珏轻声说,“你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真实。”

      —

      五月初五,侯府摆宴。北安侯沈巍请了几位同僚,席间说起朝中局势,酒过三巡,开始夸自家儿子。

      “犬子虽不才,却也算勤勉。”沈巍捋须笑道,“只是性子孤僻,不爱结交。”

      一位将军接话:“少年老成,是好事。不过沈侯,令郎已十八,该说亲了罢?”

      哑奴正捧着酒壶站在屏风后添酒,听到这话,手一抖,酒洒在托盘上。他慌忙擦拭,却听见沈珏的声音从席间传来:

      “晚辈志在功名,婚事不急。”

      “功名与婚事不冲突。”将军大笑,“我有一女,年方二八,与沈公子正是良配!”

      哑奴退了出去。他走到后院井边,打上一桶水,把发烫的脸埋进去。水很凉,凉得刺骨。他忽然想起沈珏教他的那句诗:“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

      他不是萧郎,连路人都算不上。他是井边苔,檐下草,是公子一时兴起拨来身边的玩意儿。

      夜里,沈珏喝多了。哑奴扶他回房,替他更衣,沈珏忽然抓住他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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