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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生成乞丐,又入修仙门 ...


  •   在孟执事掌管的万乐城里,来了个不可一世的修仙人,生前杀的鬼足有千只,这下是死透了咽了气,却又化作一只闹事鬼,叽叽喳喳地在鬼界闹个不停。

      可谓是“生前庇佑苍生,死后祸乱诸魔”,横批“害鬼一流”。

      以前在凡间祸乱一方的鬼,见了他就从没有能侥幸跑回来通报一声的。这下倒好,他自个儿大摇大摆,把自己的丰功伟绩在大街小巷传了个遍,万乐城几乎只只鬼都知道他是最强的修仙人,号称独孤仙,是修仙界的不败传奇。

      本来仗着他这身份,大家都不怎么能跟他一块儿,但有只鬼突发奇想——“他这么强,那那些个独占一山头的大仙师到了他面前岂不是连提鞋都不配?”

      万乐城可没有哪只鬼和独孤仙有仇,但从那些仙师手上死里逃生后爬回来的却不少,而且独孤仙现在已经是鬼了,一向你争我抢、你死我笑的万乐城,心中忽然腾生起一股莫名的鬼族认同感,决定一致对外。

      一听说他有这种本事,抢着在其他鬼面前传自己的世仇在独孤仙面前的瑟瑟发抖之态,怎么解气怎么来。

      他们是说爽了,大仇得报,独孤仙也稀里糊涂地就成了众鬼的守护神。

      据说凡间信奉天神的百姓都将他列为百仙之首,大小庙宇中皆少不了他的塑像。就连建在福泽之地,最为宏伟的万圣殿,也尊他为至尊——庭院立着他的石像,殿内两侧供奉着各路修仙人,而位于殿末正中央的,则是一尊他的玉像,日日受香火供奉。

      万乐城的鬼一向争强好胜,就不想输给这些凡人,石像画像木像玉像做出来跟不费精力似的,传到万心城甚至主城都鬼手一件,而且奉为瑰宝。

      还有模有样地建了“钟”,专门供奉他一个鬼,每天都有鬼来烧尾草膜拜,初一十五还要鸣钟三声,以表敬畏。

      “可见他害鬼不浅!”老莫这个明白鬼捶桌叹气,“要是有个什么不好选鬼的怪胎,就赶紧安排他上路吧。”

      他义愤填膺地说了半天,帘后的大执事依旧不为所动,没有声息,也不做评判,要不是远远看去还有个恍惚的鬼影,他都不知道这老大是在还是不在了。

      老莫喃喃道:“也不知道他这种福分是怎么变鬼的。”

      巷尾有间卖烧酒的小铺子,当初独孤仙穷得叮当响的时候在这里说过书、卖过唱,现在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小铺子成了大酒楼,酒肉钱都飞涨,不是鬼鬼都吃得起的了。

      独孤仙身在鬼界,心在生前,时时惦记着自己的那点破事,每天亥时都大摇大摆地领着个小屁孩赶过来吹牛皮。

      他一开腔,一些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鬼都瞬间乖巧得像家养的鹅子一样,伸着个脖子,把酒楼内三圈外三圈围个水泄不通,专程听他讲自己以前杀鬼的英雄事迹。

      也是笑得人肚子疼。

      其他城中没见过独孤仙的鬼,可能是听过一点传闻,正巧是合了自己心意,所以就象征性地臣服一下,也烧烧尾草,应付应付。

      但要是真和他有过一个点头之交,聊上过几句的,都会发现,他根本就不像一个自大自傲的云外仙,不像一个恶鬼,而像是平易近人的尊者,由内而外的强大,就算是鬼都会觉得坚定可靠。

      咚——

      酒楼里的小徒弟敲了一声锣,台下上一秒还在起哄闹腾的鬼忽然噤了声,敲锣敲钟击鼓吹呐都是鬼界里的大事,虽说不知是谁定的规矩,但可千万不敢冲撞怠慢。正瞅着,门外走进一个抱着脑袋的话事官,拉着个脸问:“贾明暄呢?”

      众鬼把目光投向台上那个卖弄着皮影戏的红衣男,他还陶醉在自己奋勇杀敌的往事里呢,手里的竹签子挑得飞快,皮影人在幕布上杀了个七进七出,他唱得慷慨激昂。

      听到有人叫唤,慢半拍才抬了个脑袋,“我?叶话事要请我喝茶吗?”

      贾明暄就是独孤仙,他收好签子跳下台,招呼着老十一过来,叶话事却出声制止,不准他再带人。

      这时众鬼才反应过来,独孤仙这是好日子到了头,要到孟执事手上被发配去凡间重生了。

      贾明暄笑着拉起老十一的手,安抚似的捏了捏,望着他这张干净的小脸冲那叶话事道,“送到城门也不算什么,叶话事怎么这样绝情。”

      一群人也跟着起身,乱纷纷地追到城门口,想开口又不敢多问,就这么眼巴巴地杵着,目送着他离去。话事官说了不能跟就是不能跟,犯地条的事,谁来也不好使。

      孟执事家住城门口十里地外,没有门户,很长一段路都是伸手不见五指。打着灯笼也不一定找得着——提着脑袋的话事官除外。

      这帮死侍好像跟她有什么见不得鬼的勾当,反正除了他们带路,谁也摸不着她的门。

      贾明暄从小巷子走到了金碧辉煌的安康街,街上照旧张灯结彩,车水马龙。数不清的光影在老十一的脸上攒动跳跃,而老十一呢,他正垂头摇着一根拨浪鼓,哼着什么歌。

      等过了柳一一的花圃,前边的路便愈来愈暗,愈来愈看不清了,他紧绷的心弦一下子就软成了一根松垮垮的清泉丝,垂在地上,像死去一样落寞。

      城门外,一眼望不到头。

      贾明暄最后一次把老十一的手攥紧,嘴角有些细微地抽动,但还是没能笑得出来,他道,“老十一,跟钱叔去,等到将来落雪了,哥就来接你回家,去吧。”

      老十一犹犹豫豫地松开手,一双乌黑的瞳仁紧紧地锁在他哥身上,泛着暗光,嘴唇嗫嚅着,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就被身后的钱叔带着退了两步,没能跟出城。

      等他反应过来,哥的背影已经很远很远了,只有一点淡到像幻觉的光亮还在前面晃动,都要看不清了,也就是那一瞬间,从来都不跳动的心脏好像咯噔了一下,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眼眶中滑下两行热泪,毫无征兆地甩开钱叔的手冲夜色中撒腿奔去,“哥!”

      “哥!”

      “你把十一落下了!”

      没有回应。

      那灯笼没有停,他哥也没有像以前那样不顾一切地跑回他身边把他抱住。

      撕心裂肺的哭喊在这条长路上被拉得尤其长,钱叔被他这番冲撞的举动吓得不轻,赶紧跟了上去,鞋子都蹬飞一只,紧紧把他扣住,想把他带回来。

      但老十一好像发疯了,死命挣扎,一直在哭嚎,眼看前方那点光亮不再晃动,他拼尽全力跳出桎梏狠狠扑在地上,顾不得满脸狼狈,伸手不停地扣抓着湿泥向前匍匐。直到钱叔再次把他按住,胸腔摔在地上,就像填满了湿棉絮一样,臃肿、沉坠、一丝气也倒不上来。喉咙也不断抽搐,讲不清话,等终于喊出来——

      “落雪是什么时候——”

      却哽咽了,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清。

      眼看着那灯笼的亮光再次刺眼夺目,下一瞬却完全消失在众人面前。老十一满身尘土,瞳孔中也跟着失了颜色,痛苦地蜷起来缩在地上,把头埋进了膝盖里,不吱声了。

      叶话事一直很敬爱修仙人,但偏偏就是不怎么欣赏这个“天之骄子”。

      修仙之地,最重谦卑。可他贾明暄竟敢大言不惭地自称第一,还说什么“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是谁给他的脸面?他竟敢这样不知天高地厚。要不是大执事也承认他是修仙人,他打死都不信有修仙人是这副德行。

      贾明暄就是修仙界的败类,有辱仙门。

      “再不快点误了时辰你我可担当不起!”他没好气道。

      万乐城的鬼再信他,敬他,他叶心也瞧不上。只要让这厮落到他手里,他是能打就打,能骂就骂,寻常鬼能行的方便,他贾金贵一个都不成。

      贾明暄一路慢慢悠悠恋恋不舍,方才才被怒斥还不长记性,忽然停下脚步,拽着叶话事回头:“叶兄,我弟弟在叫我。我还有许多事想和他们交代,要不咱们还是先回去吧?”

      叶话事走在前面,那颗头颅怒目圆睁地盯着他,眼冒金光,“你小子做什么痴心妄想?你现在是鬼,是鬼都归大执事管,你以为你还是什么万圣殿前呼风唤雨的修仙人吗?”

      贾明暄还想解释什么,忽然就见他把自己的头颅举起,当成专武,一个不吱声就砸了过来。

      这一下可不轻,不知带了多少恩怨,让他一只鬼当场就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总感觉天旋地转,人魂分离,还有种说不出的沉闷之感,怎么也喘不上气。

      就好像快被活活掐死了一样。

      而老十一还在哭嚎还在耳畔,一直在等着他回头。

      贾明暄猛地睁眼,周遭一片漆黑,陈旧的朽木上散发出阵阵的腐烂之气,他拼命挣扎却被木板所困,只在身侧摸到了一堆白骨。

      实乃大事不妙!

      刚重生就要被恶鬼所害了!

      贾明暄奋力一踢,冷气劈头盖脸钻地来,鹅绒般的大雪就这么洋洋洒洒地飘下,他坐起身子,大口喘着粗气,眼前全是白雾,又冷不丁化开。

      “老十一!”他回头看去,身后空无一鬼,手上也没有灯笼。

      等完全回过神才发觉,他好像什么不妙都没有,还把这位仁兄的棺材板给踢飞了。

      “……”

      他靠在棺材上揉了揉眼眶,“仁兄,多谢你的庇护。”

      有了一会儿贾明暄才从棺材里爬出来,冷得发颤,步子也歪歪扭扭,像从来没走过路一样。他和老十一在万乐城相依为命多年,每次分开都要把去哪里,做什么,何时回来说得清清楚楚,叫老十一明白,贾明暄是有点自己的私事要办,不是不要他。

      好在这些年,他一直让老十一跟街上的邻里走动。钱叔他们会哄好他的,不会叫他受委屈。

      且现在重生了,等当了修仙人,还能找到万乐城把他接出来。

      这样一想,贾明暄好了不少,低头见到了一只半掩在雪里的破碗,上面搭着一根木棍。

      “谁的东西落这儿了?”

      此处四面环树,放眼望去见不到一户人家,是谁这么马虎?

      他颤颤巍巍地捡起来,顺着袖口看到了自己身上的破布。

      不对,这是什么衣料,怎么这样单薄?

      向下一看,身上穿的居然是一件八面漏风的破冬衣,脚上踩着双开了草的破草鞋。

      难道说,他堂堂富甲一方,战无不胜,惊为天人,令所有妖魔鬼怪闻风丧胆的绝代天骄贾金贵,这一世,要做乞丐吗?!

      贾明暄浑身上下都打了一遍寒战,围着棺材踱步了几圈,最终接受事实,盖上棺材板就往山下跑了。

      当务之急,还是添几件厚实冬衣要紧,不然哪天冻死在雪地里了也没人知道,他可不敢赌还有没有好运气能去孟执事手里,万一就真的死了,老十一怎么办。

      眼看雪落得这样大,天这样阴沉,却还看得清路,估摸着时候已经不早,快天亮了。

      本想着重生成这样也是够倒霉,但一想到不用跟男人成亲,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贾明暄前世和一个男人有婚约,那男人家世好,样貌好,哪哪都挑不出错,但要是让贾明暄放下世间所有的美娇娘跟一个男人成婚,那他怎么受得了?只能逃了,这一逃就是两百多年。

      他不像寻常修仙人一样待在修仙之境,而是一直待在凡间,过得像修无情道渡劫的苦行僧一样,本还一直安慰自己积了不少功德。谁承想积了这么多功德却生前无儿无女,死后还化做厉鬼,重生又成了乞丐,这找谁说理去?

      罢了!

      现在终于清静了,再没人管他了。

      白手起家,再苦再累,还就没有他贾明暄办不成的事。

      以后靠着记忆自创山门,照样做得道仙师,受世人崇敬。到时再接回老十一,娶上一个漂亮媳妇传宗接代,此生便圆满了!

      “不对,我怎么还没忘记前世?”

      大有不对了,为什么他是重生到别人身上而不是重新投胎?

      “我不会是把别人给夺舍了吧?!”贾明暄倒吸一口凉气,低头看自己的手,翻来覆去地看,“老阿婆你可千万别拿这种事跟我开玩笑。”

      没走多远,前方就传来了响亮的脚步声,听人数不少,但也不知道天还没亮的时候,在这到处都是坟堆的小山里撞见的是不是人,于是便躲了起来。

      “师傅,金贵哥平时就在这后山上过夜,我们再往前走走,应该就能和他碰见了。”

      “他很勤快,天不亮就会下山。”

      贾明暄:“?”这个姑娘是在说我吗?虽然我是很勤快吧。

      “我方才似乎看到了一个人影。”一个男人说。

      “那可能就是他了,我们快去吧。金贵哥真真是个好人,虽然只是一个乞丐,却总是把要来的银两都给我的祖母当买药钱,还常常帮我的忙。”

      “嗯,”男人顿了顿,“总判说,他不属仙修却道风极好。”

      真的是我?我还是叫贾金贵?

      刚重生就有修仙人来找我修仙,这气运也不差啊!

      他咧嘴一笑,但转念又想,“不属仙修却道风极好”的意思不就是说“这个人极没天资但人极善”吗?

      真是人善被鬼欺啊!

      重生成乞丐一穷二白就算了,还没有道修的天资,还有没有地理了?

      眼下也抱怨不了这么多了,贾金贵从树后绕到众人面前,笑道,“这天黑路滑的,我还以为是群鬼要过道呢!”

      那修仙人愣了一下,随即笑道,“你竟然知道这么多。”

      “金贵哥!”

      “刚准备下山呢,各位师傅是来带我修仙的吗?”

      “正是,贾金贵,上次你来参报修仙,经多位判官审定,你道风优良,宜入玉华山,这是你的道袍。”

      “多谢多谢,以后就是师兄弟了。”

      “不错,你换好道袍便来紫星天坛会合。”

      “好,师兄辛苦。”

      贾明暄美滋滋地和姑娘回去洗浴,一路上聊得不亦乐乎,搂着破碗,拄着杖,好像也别有一番趣味。

      可当天完全亮起时,就笑不出来了——这道袍不是沈家的道袍吗?!

      他咬咬牙,和他有婚约的那个沈停岚就是这个沈家的少主。

      一想起婚约这件事就来气。

      想当初,贾明暄知道自己的未婚妻叫沈停岚,还以为自己要娶一个端庄文静的小姑娘,从此不再孤身一人,过上儿女双全的好日子呢。

      结果一见面却是个臭小子!臭小子还摆着一张臭脸说要跟他成婚,可给他气坏了。

      现在竟是要演一出“不是冤家不聚头”的戏码吗?但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

      他抚摸着这质地柔软的冬衣,想起屋外的飞雪。

      “我现在只是个手无寸铁的凡人,忽然选择不去了才显得奇怪吧?反正我自学成才以后可以一走了之,去看看又如何,就当是解闷儿了。”

      难道沈家三百座山头,沈停岚就偏偏也在玉华山吗,就算在,他就偏偏能把这个改头换面的贾明暄认出来吗?

      他一穿道袍,干净利落的衣裳便把他衬得神清气爽,就好像回到了当初那段意气风发的时候,不过这样式也太素了,不合他的心意。

      一点都不气派。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重生成乞丐,又入修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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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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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