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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 25 章 ...

  •   经过一轮交锋,周向宇被逼无奈,只好接受小蜘蛛挂在他的手机上。

      一想到以后刷手机、打电话、发信息的时候,会有一个神奇生物在旁边盯着,周向宇就觉得好不自在,这岂不是一点隐私都没有了,好像被监视了一样。

      不行,还是得想个办法摆脱它,周向宇想着。但他面上没有显露出来,而把这个想法暂时藏在心里。

      白色的毛绒小蜘蛛回到手机底部,扯出一根浅金色细丝带,重新当起了周向宇的手机挂坠。

      因为赢得了胜利,它似乎很开心,勾着细丝带在周向宇的手机下面一摇一晃,像是荡秋千一样愉快。

      周向宇见不得这小玩意儿这么开心,坏心眼地拿起已经撕开的辣条包装袋,放在小蜘蛛底下,吓唬它。

      小蜘蛛抓着细丝带嗖嗖往上爬,爬到手机屏幕上,扬起两条细前肢,朝周向宇晃了晃,表示抗议。

      周向宇仿佛做坏事的不是自己,收回拿辣条的手,故意说道:“原本还想拿给你尝尝,既然你不吃,那就算了。”

      小蜘蛛用前肢奋力地敲击着手机屏幕,发出“咄咄”的声音,明显是在生气。

      周向宇却假装看不懂,笑眯眯地说:“你在做什么呀,我看不懂捏~”

      诶嘿,就欺负你不会说话,略略略略略。

      小蜘蛛转头,四只无机质的眼睛定定地盯着周向宇,然后用细丝带将周向宇的手和辣条连在了一起。

      周向宇甩了甩手,发现弄不掉,赶紧讨饶:“卧槽卧槽,蛛哥我错了,别给我和辣条牵线啊!”

      小蜘蛛把细丝带弄断,周向宇不敢再惹事,收拾掉地上的垃圾,准备找个地方吃饭。

      他现在又累又饿,还有点心力交瘁,就没去太远的地方,直接找了就近的一家馄饨店解决晚饭。

      正值饭点,里面吃饭的人很多,没有空位可以坐,周向宇决定买回去带家里吃。

      他在收银台前跟收银员阿姨点了一份玉米肉馅儿的馄饨,用手机付了账,拿到叫号单,站到旁边,等着馄饨出餐。

      前面还有好几个人在排队等餐,周向宇知道一时轮不上自己,便低头打开手机刷起了视频。

      他刚打开APP,里面就跳出来一个视频,在说:“最最重要的是,今天不宜恋爱,尤其是有仇的人,千万记得要避开哦~”正是周向宇之前看过的那位萌系玄学主播的视频。

      周向宇移动大拇指,无所畏地划走这个视频,反正该发生的都发生了,已经没什么好害怕的了(叹气望天)。

      接下来周向宇刷到很多猫猫狗狗的视频,太可爱了,忍不住点赞收藏。

      同时他也刷到了有关蜘蛛异宠的视频,周向宇耷拉着眼皮,点了不喜欢,不想看,别推荐,大数据请给他牢牢记住!然后下一个视频是教大家如何制作一只蜘蛛玩偶。

      大数据:不喜欢异宠吗?那异宠玩偶呢?

      周向宇:……滚。

      周向宇无语地把做蜘蛛玩偶的视频划走。

      “21号,打包的馄饨好了。”收银员阿姨喊道。

      周向宇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纸条,是自己的号,连忙收起手机,往取餐台走去。

      收银员阿姨把打包的玉米肉馅儿馄饨递过去,指指一旁的调料罐,说:“辣椒醋自己用小盒装。”

      周向宇“哦”了一声,点点头,来到旁边,拿起摆放在那里的塑料小圆盒,根据自己的口味,往小圆盒里装了要吃的醋和辣椒,又加了些香菜,盖紧盒盖,跟打包好的馄饨放在一起。

      周向宇拎着馄饨打算离开,忽然,他余光瞥到取餐台的里面有一把剪刀。

      那把剪刀是厨房用剪,全钢材质,刀身厚实,比文具店轻飘飘的剪刀更牢固,是阿姨平时剪葱花,剪辣椒,剪香菜,剪包装袋用的。

      而此时,那把剪刀的刀口上正沾着辣椒籽,料包油,还有几片香菜叶和零星几个绿色的葱花点缀在上面。

      周向宇眼睛一亮,这不就是一把上好的附魔剪刀吗!

      周向宇摸摸下巴,露出一抹邪笑,摸摸衣服口袋里的手机,对收银员阿姨甜甜地笑着说:“阿姨,能借我用一下剪刀吗?我想试试能不能给剪个东西。”

      五分钟后,试试就逝世,周向宇赔了三十块钱。

      周向宇:“……”

      周向宇拎着馄饨,垂头丧气地走出馄饨店。在馄饨店等待的时间里,外面的天色已然全黑,半圆的月亮悄悄爬到了空中,洒下一片冷白的月辉。夜晚温度降低,空气里透着一股清泠泠的味道,吸进肺里,瓦凉瓦凉的。

      周向宇望着手机上的小蜘蛛,叹气:“哎~因为你,我又白白浪费三十块钱。”

      平白无故一口锅扣下来,小蜘蛛立马抬起前肢抗议起来。

      周向宇见它一副张牙舞爪的模样,忍不住用食指摸摸它毛绒绒的腹部,别说,手感还挺好。

      小蜘蛛不满地用两只前肢反戳周向宇的手指头,周向宇“嘶”了一声,收回手,手指没被戳破,就是留下了两个小坑。

      "哼,小气鬼。"周向宇揪起鼻头,冲小蜘蛛摆出一个臭脸,把手机塞进口袋里,眼不见为净。

      他在街道上慢悠悠走着,暖黄的路灯打在他的身上,仿佛披上一层淡金色轻纱,落在他的头顶,在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影子。

      他所住的地方是老城区,路边的路灯还是老式的黄色钠灯,在夜晚略显昏惑,相比较新的白色LED灯,能将所有的事物照得一清二楚,这种老式的黄色钠灯,像是上了年纪的人老眼昏花地看着这个世界,透着一股古旧得宛如黄色相片的氛围。

      周向宇向前走着,来到一个岔路口,拐弯走入一条小巷子中,这是前街通往他所租住小区的必经之路。

      这条小巷的两边是两排五层高的老楼,外层是灰褐色的砂浆墙面,很多地方已经风化脱落,露出里面的红色砖块。屋顶也破破烂烂,瓦片塌陷,内里的黑色保暖层凹下去一大块,形成一个个大洞,成了不少鸟类的暂居地。

      这里原先是一家工厂的宿舍楼,后来工厂搬走,宿舍楼也就空了,现在只有门卫处还有人住着,是专门负责看管空置厂房的门卫师傅。

      一到晚上,除了门卫处亮着灯,里面其余地方皆是黑漆漆的一片,从小巷抬头去看旁边的宿舍楼,每扇窗户都黑洞洞的,像是一张张无声的大嘴,吞没了所有光线。仔细听,还能听到风钻进窗户缝时发出的呼哨声,时快时慢,偶尔发出游魂般的颤音,如同什么鬼魅之物在低声吟唱。

      好在小巷子里的路灯还能正常运行,跟外面的街道一样,是老式的黄色钠灯,但这里的黄色钠灯比外面街道上的黄色钠灯还要更显老旧,金属制成的灯罩上锈迹斑斑,有几盏灯还接触不良,不亮了,在狭小的巷子里营造出一段一段的黑暗真空带。

      说实话,有点吓人,平时周向宇如果晚上从这儿路过时,都是加快脚步埋头走出去的。而如今,经过一番摧残(爬山爬的),他能正常迈开腿走路已经很不错了。

      为了壮胆,周向宇开始哼起歌来,他哼的歌是他前世很受欢迎的战斗神曲,很能鼓舞士气。

      他一边走一边哼,走到半途,头顶老旧的路灯忽然开始不停闪烁,发出呲啦呲拉的声响。

      周向宇的歌声停顿了一秒,抬头看看路灯,那发出黄色光线的灯管在黑夜里忽明忽暗,像是电压不稳的样子。

      周向宇低下头,没再去看那些路灯,他继续哼着歌,好像不在意的样子,但去看他的脚,已经不由自主地加快了速度。

      “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周向宇哼唱着。

      “啪——!”

      路灯猝然全部熄灭,周向宇的声音戛然而止,小巷子里陷入一片黑暗与寂静,唯有月光还清冷地照耀着这里。

      但不一会儿,不知哪里来得乌云挡住了那轮皎白的月亮,小巷子里彻底变成漆黑的区域。

      几秒后,一抹亮光出现在巷子中,驱散了黑暗,周向宇打开手机手电筒,呼出一口气,说道:“呵~还好现在人人都有手机,路灯灭了也不怕。”

      至于恐怖片里的黑灯瞎火flag,他才不要中招。

      周向宇拿着手机手电筒,照亮前方的路面,小心翼翼地走着,留神不要踩到坑坑洼洼处。

      他盯着地面,像是拿着扫雷仪一样,用手机手电筒的光扫清前面的黑暗,他向前走着,忽地,眼角扫到一处奇怪的痕迹。

      那是一抹刺目的红色,从墙上流淌下来,一滴一滴,滴落到墙根,汇聚成一滩,凝固在那里。

      周向宇心头一震,捂住嘴想到:卧槽,那是什么?那该不会是……

      周向宇不敢深想,他颤抖着手,举着手电筒,从下往上缓缓照亮那面墙。

      红色的痕迹像血管一样,一条条爬在斑驳的墙体上,越往上越粗,变成了血蛇的大小,这些粗壮的血蛇交织在一起,最后形成一个红色大字——拆。

      周向宇:“……”

      他木着脸,心道:哦,原来是拆迁队写的拆字,他还以为呢~

      奇怪,早上怎么没看见,应该是今天刚写上去的,也是,这里废弃这么久了,早就该拆了。

      不知为何,心里有一点小失落呢。

      周向宇面无表情地移开手电筒,照着继续往前。

      走了几步,他的耳边忽然听到“踢踏”、“踢踏”的声音,声音的来源在他的背后。

      有谁跟在了他的后面?!

      周向宇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儿里,他向前紧走几步,没想到那个声音也紧跟了上来,并且似乎靠得更近了。

      周向宇停住脚步,猛地转过身,用手电筒照过去,没有看见人影,他的身后没有人。

      但是……有条狗。

      一条竖耳朵的大黄狗蹲坐在地上,吐着舌头,咧着嘴,一脸傻萌地望着周向宇,刚才“踢踏、踢踏”的声音就是它的狗爪子踩在水泥地上时发出的响声。

      周向宇注意到,那只大黄的眼睛正时不时偷瞄他手里的馄饨。

      周向宇赶紧把馄饨护在怀里,对着大黄挥手驱赶道:“去去去,这是我的晚饭,你别肖想,明天给你带火腿肠吃。”

      大黄见吃不到馄饨,垂着脑袋悻悻地离开了。

      “这都什么事儿哟~”周向宇无语道。

      他拿着手机手电筒,转回去,准备接着往前走,但这一次,他没敢迈出一步,因为他的眼前,手电筒照到地方,出现了一双腿。

      前面的黑暗里,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

      周向宇不禁咽了一口唾沫,那个人是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他一点动静都没听到,就好像凭空出现在那里一般。

      是人?是鬼?周向宇害怕地想。他去看正在手机底下装手机挂坠的小蜘蛛,晃了晃手机,小蜘蛛毫无动静,跟死了一样。

      看来指望不上这小玩意儿了,周向宇鼓起勇气,打着手电筒的光,慢慢上移。

      先是一条穿着黑色裤子的大长腿,然后是穿着黑色衣服的劲瘦腰身,接着是结实的手臂,扎实的胸肌,还有线条流畅且有力的宽阔肩膀。

      最后,周向宇看到了他的脸。

      那是一张惊为天人的脸,与丰神的绝美不同,这是一张俊美无俦的面容,黑发赤瞳,眉眼间透着冷峻,仿若宇宙里的寒星落入人间。

      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帅!

      陌生的大帅哥一瞬不瞬地盯着周向宇,面对手电筒直射进眼睛里的光,丝毫不避开,任由光线进入他的眼睛里,赤色的瞳孔宛若流动的岩浆,显出瑰丽无比的形态。

      他冷冷地注视着周向宇,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笑,说道:“总算回来了,真是让我好等啊。”

      而此时,周向宇的内心是:卧槽,卧槽,卧槽,帅哥,你咋从二次元跑出来了?!

      他仰头看看周围的景色,心中忽然冒出一句话:

      月黑风高夜,正是恋爱时!

      周向宇一见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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