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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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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想过我们会在此情景下重逢。
齐老爷子的葬礼日挑了个好时候,天很蓝,但不热。
我在碑前拜别完,放下一束白菊,转身间在交融错杂的黑白里,捕捉到一抹显眼的红。
抬眼时,四目相对。
我差点没认出来他——林听疏。
林听疏是齐老爷子的徒弟兼义子,是他当年去国外鉴宝时,带回来的另一种珍宝。
齐老爷子和我讲过其中故事,不过是十三年前了,在我十五岁的时候。
那日,也是我第一次见到林听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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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予善,外籍华裔,祖上是国内古董世家。
他出生国外,二十五岁以前在皇家珠宝学院攻读珠宝设计和珠宝鉴定。
但后来他发现自己对设计方面并无天赋,便专心于珠宝鉴定。
齐予善出身好,又师承珠宝鉴定界大亨莫罗教授,怎么说都是前途光明的睡不着觉。
他自己更争气,二十岁时第一次被莫罗带去鉴宝,便一战成名。
行里人都说,齐予善那双眼睛是老天爷追着赏饭吃的。
三十七岁的他回到国内,便由此扎下根来。
我十五岁见到齐老爷子时,他年纪已有五十八了。
而我们第一次见面也纯属一场意外。
那段时间,我爹忙着进军珠宝行业,每天早出晚归,我们甚至一个月才见上一面。
春去秋来,我的生日到了。
但这个日子,于我而言并不是一个喜庆的时刻。
我的母亲不是死在我出生时,却病死在我十三岁生日那天。
我爹照样为我准备好了生日礼物,照样在公司忙碌。
我一个人坐在偌大的别墅里,看着桌上好几层的大蛋糕,心中厌烦至极。
与去年一样,我将蛋糕弄的面目全非。
不过这次我没有躲进房间,而是逃了出去。
外面在下雨,很大的雨。
无论管家在我后面喊多少次,我都没有回头。
我家别墅坐落在郊区,路很宽,人气很淡。
我闷着头一直跑,也不辨方向,不成想最终撞上了人。
那人“哎哟”一声,转手将我后领揪起,语气温愠:“小小年纪,得了老花眼么?”
我心中愤懑,张牙舞爪的冲他:“不关你事!放开我!”
那时,雨水同泪水模糊了我的眼,我没有看清他的模样,心中无端恐惧。
什么拐卖贩、邪恶势力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想法涌入我的脑子,我竟然选择了装晕。
我想,若今日被绑了,我爹是不是会很着急?他是不是会立刻丢下手头的工作?会不会后悔总是留我一人?
毕竟,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
我琢磨着琢磨着,竟没了意识。
当我再次睁开眼,看见一片金灿——玻璃外银杏繁盛。
我躺在一张木摇椅上,身上盖着毛绒毯子,身侧放着一盏氤氲着热气的小炉子。
“醒了?”
说话的人就是齐予善。
我能看见他脸上岁月的痕迹,知道他已上了年纪。
但他身型保持的极好,并无老态之松垮与发福,合身的衬衫下隐约可见常年锻炼造就的紧实线条。
“拿着吧。”齐予善将炉子取下,裹了一圈儿绒布,放在我身上,“暖手用的。”
我有些呆,盯着他不说话。
“别装傻,说吧,你是哪家的小孩儿?”
我回过神,心下了然,十分贴心的报出了我家的详细信息。
老头儿一脸复杂的看着我:“沈家的孩子咋这么二缺?”
我反应过来——原来他和沈家认识。
绑架计划落空,我竟有些失望。
“下这么大雨,我送你回去吧。”
我听此,便死皮赖脸的背对他躺着,开始装聋。
于是,那天下午我成了老头儿的客人。
他请我品茶,我觉着难喝。
他请我赏花,哦对,那院子里有一枝秃了的,正是我撞上他被折了的。
他请我听戏,我就又撅过去了。
老头儿临到我走时跟我说:“你简直就是祖宗。”
但后来,我没事儿就喜欢去老头儿那里待着。
我也从我爹口中得知,老头儿就是我们新成立的珠宝品牌“琉心”的副董事长。
冬至那天,老头儿邀我过去吃汤圆。
到了他家门前,我还没来得及敲门,门便开了。
但令我惊异的是,开门的是一个金发少年。
这就是林听疏。
他很漂亮,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
他的皮肤很白很净,眼瞳是蓝灰色的。
一头淡金色长发,像加了鸡蛋的奶油调,很舒服的感觉。
此时的我,对林听疏很有好感,也充满好奇。
我主动自我介绍以求他的回应,但他沉默的出奇,不开口也不看我。
我心想这肯定是害羞了,那就和他混熟了再说。
我觉得像他这般长相的人似乎很怕冷,就去给他裹手炉,拿毛毯。
老头儿坐在茶几前,边喝茶边乐呵:“这就是一物拴一物吗?”
但那天我忙活许久,也并未有显著成效。
老头儿招手让我跟他去偏厅,解释道:“这娃固定时间得补觉,还必须没人在,你和我就去别处溜达溜达。”
我于是央求老头儿跟我聊聊他。
“这娃叫林听疏,双木成林,听疏雨。你别看他小,其实还比你大两岁呢。
“法律上我是他监护人,在外面唤我一声义父。但我们俩之间更像师徒。这娃鉴宝有天赋,要不说我会收养他呢,其实也算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我遇上他,是三年前的事了。那年冬天我去国外参加拍卖会,不成想碰见其中的灰色事件,救下了听疏……”
我听得入迷,不敢想原来这么漂亮的人竟有这么悲惨的经历。
“那我此前怎么没在你家里见到他?”
“听疏上的国际学校,差不多三个月回来一次。”
我忽然福至心灵般——感情他沉默寡言是听不懂中文吗?
我大概也是脑子真缺筋,也没向老头儿求证,带着自己的猜想就笃定的回了家。
林听疏在老头儿家待五天就得走,而我见他时就是他待的最后一天。
后来的三个月,我拼了命的学习英语,愣是把摇摇欲坠的合格分拉到了九十。
连忙起来完全不着家的爹都没忍住在一天早上闯进我房间,问我受什么刺激了。
我不答,胡乱用被子裹紧自己,一个劲儿叫冷。
门“啪”的关上了。
其实说来好笑。
我原本流水账的日子,就因为见了一面林听疏,忽然变得清晰起来。
那明亮的人儿,成了那时的我的生命里,太阳之外的另一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