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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玫瑰 ...
“你会成为一颗好苹果。”
“你会成为一株玫瑰。”
玫瑰。rose。R-O-S-E。
一种植物。有刺,会开花。
需要细心培养。
不同颜色的玫瑰有不同的花语。
红色象征热恋。粉色象征初恋。白色象征纯洁。蓝色象征奇迹。
那么……我是什么颜色的玫瑰?
灯光下,司翊的脸是半透明的白,比起在露台第一次看到的那张脸,少了几分不健康的病态。这时更像是上好的羊脂玉刚被温过脆弱而迷人,无端激起他人的保护欲。
怎么会呢,秦毓森想,这怎么也和小说中那个阴湿男鬼不沾边吧。
这明明就是个漂亮又可怜的小孩。
……他忽然不想等明天了。
他想今晚就把小孩拐回家。
这个想法最终还是没能付诸实践。
第二天,秦毓森拦住陈伯,表示自己亲自去接人。
凌晨四点,他给德国的医疗团队发了封文件确认行程。
凌晨五点,他眼见东方露白,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司翊那栋破公寓没有电梯,那么他平时是怎么上下楼的?
他的手指在窗台上轻轻敲击,另一只手三两下点击屏幕给陈伯发了条消息:“去查一下,小翊在那栋公寓是怎么上下楼的。”
三分钟后,陈伯回复:“先生,查到了。小少爷平时……是由房东儿子背着他上下楼。”
秦毓森手指收紧,伴随着手机屏幕在掌心发出轻微的嘎吱声。
然后他走进衣帽间,选了件浅灰色绒毛大衣,细究会发现与昨日林钰穿的一样的颜色。
里面搭了件白色的高领毛衣,确保不会在抱小孩的时候硌到他。
他平时偏爱黑色、深灰这些能给人带来距离感的颜色。但今天,他选择了浅灰和白色。
浅色系穿搭让他看起来斯文了些、柔和了些,冲淡了平日的冷酷气质。
喜欢温柔白月光那一挂?
还是喜欢邻家哥哥那一挂?
他也可以扮演那样的角色。
况且,我能给你更好的,给你他们都给不了的。
到了赴约时间,秦毓森准时敲响了房门。
笃、笃。
等待的间隙,他听到轮椅与地板轻轻摩擦的声音,布料摩擦的簌簌声,包括少年刻意压低了的咳嗽声。
他的唇角不自觉弯了一下。
太紧张了吗?
搬家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小事,何况是对于这只缺乏安全感的小刺猬。
“司翊,是我。”他声音也柔和了些。
没过一会儿,门开了。
司翊脸色比昨晚还要苍白,眼睑处有淡淡的青黑色,显然是昨晚没休息好。
“……你不是叫陈伯他们过来帮忙吗?怎么自己来了?”
男人如此矜贵,居然还会亲自踏足这样的地方?
但,怎么又换了一身行头?
浅灰色大衣,纯白色毛衣,不像冷淡疏离、位高权重的秦氏家主,倒像个韩剧男主了。
或许用更为恰当的说法……像个温和的、值得信赖的邻家哥哥?
如果忽略那双眼睛里掩不住的掌控欲的话。
秦毓森的目光落在他紧抿的嘴唇上:“担心派来的人不够仔细,不注意磕着碰着你。”
“思来想去,还是我自己过来要放心些。”
司翊眼帘微垂,淡蓝色在过于苍白的皮肤底下蜿蜒,像被雨水浸泡透的花瓣脉络。
“没有什么可磕碰的,……请进。”他稍稍后退了些,给秦毓森留出进入的空间。
司翊的房间简陋得不像个豪门少爷住的地方,说不上多么破败,但空荡荡的,除了必要的家具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
秦毓森的目光移向窗台,那里有一个透明小罐子,养着一小簇……不起眼的白色小花。
心里像是被刺了一下,泛起密密麻麻的涩意。
司翊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是房东太太送的,说是看着有点生气。”
他语气平淡,听不出情绪。
秦毓森嗯了一声,目光再次转向地上的行李箱,行李箱容积很小,边角被磨得破损发白。
这就是司翊的全部家当。
“就这么点?”
“嗯,”司翊点头,“其他的用不上……或者是带不出去。”
秦毓森走过去,提起箱子掂量了一下,轻得他皱起眉头。
“我来拿行李,你……”视线落向司翊盖着薄毯的腿部,“我背你下去。”
“不用,”司翊语速快了些,“我可以让……”
“我问过房东太太了,她儿子今天不在。”
司翊怔住,一时语塞。
“让我帮你,小翊。”秦毓森目光专注,语气不容拒绝。
这声“小翊”叫得司翊耳根发热,他手指攥住了腿上的毯子,想说“这不合适”,但话堵在喉咙口,望进秦毓森平静深邃的眼睛时,更是被生生咽了下去。
他鬼使神差地点了个头。
秦毓森动作极其小心,先仔细将薄毯裹住他的腿,然后一手穿过他的膝弯,另一只手托住他的脊背,把他稳稳地饱了起来。
太轻了。轻得他几乎感受不到重量。
司翊身体绷紧,下意识抬手,圈住了秦毓森的脖颈,指尖划过男人的后颈。
秦毓森像没有感觉,动作依旧平稳:“放松,我保证不会摔着你。”
紧靠着的胸腔传来震动,能听到沉稳的心跳。
司翊从来没和别人这么亲近过,脸颊不由得泛起红晕,只能偏开头,视线转向楼梯墙壁。
秦毓森抱得确实很稳,手臂像是计算好了力道,不会太紧让人不适,也不会太松让人失去支点,每一步都走得很踏实。
他一边走一边不符人设地絮絮叨叨说:“你的房间朝南,有个大露台,露台外就是花园,你想看什么花就吩咐他们去种。”
“我让人在露台放了个软榻,你可以看书或者晒太阳,干什么都行。”
“医疗团队明天就到,不用担心,他们都很会照顾人。”
司翊静静地听着,长长的睫羽在苍白的小脸上落下淡淡的阴影。
这个怀抱,太过温暖,也太有欺骗性了。
“所以呢?……你这座牢笼,比我之前待过的任何一个,都要坚固和华丽。”
“所以,我不是把你当做笼中雀来养,我会给你最大限度的自由。”
司翊沉默了一会儿,直到楼梯走完。
“秦毓森,我是什么颜色的玫瑰?”
“你不是任何已知颜色的玫瑰。”秦毓森将他小心地安置在后座,手指无意擦过他的手背,触感冰凉。
然后与他视线齐平,继续道:“你是理论上不会存在的、色谱也无法定义的颜色。”
秦毓森钻进车里,和司翊一同坐在后座,然后脱下自己身上那件浅灰色绒毛大衣,盖在司翊身上。
“虽然开了暖气,但现在车内温度还低,别着凉了。”
大衣上还残留着男人的体温,司翊指尖陷入温暖柔软的绒毛。
他想让男人别对他这么好。
他害怕男人会像父亲一样抛弃他。
他痛恨被抛弃的滋味。
黑色的迈巴赫平稳行驶。
“小翊,你想站起来吗?”
秦家专属司机还在前面开车,司翊透过上方的反光镜看见了自己的眼睛。
他当然想站起来,只有站起来,才能名正言顺地和……林钰站在一起。
小时候,当他在秦家别墅无人的角落躲着哭泣时,是林钰发现了他。
这位温柔的哥哥说:“要不是我发现了你,估计眼睛都要哭肿了。”
“你的眼睛好漂亮,像山间的雾气。”
从那以后,他一直在追逐林钰的身影。
可对方……却把自己忘了。
……怎么能忘了呢?
断了腿后,司翊愈发极端。
断臂的维纳斯尚且有无上的艺术价值,但一个断腿的私生子只会更加让人避之不及。
他开始用疼痛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他开始习惯于用疼痛来丈量时日。
疼痛是有层级的。
皮肤的刺痛尖锐而短暂。
骨骼的钝痛沉闷而长久。
司翊最喜欢神经末梢的刺痛,那种无处可逃的酸涩麻痹最为真实,最为亲切。每个神经末梢燃起烽火,血液滴落,共唱哀歌。
“……想啊,当然想。”
秦毓森侧过脸,看着司翊。
少年的指尖仍在无意识地摩挲着大衣上的绒毛,像一只刚出生没有安全感的雏鸟。
“我请的医疗团队做过很多类似案例,成功率是百分百。”
“如果少了0.1的成功率,我也不会让你去做的。”
“过程会很痛,比你想象中的还要痛。”
“你是个不会因为疼痛就撒娇或者大喊大叫的孩子,所以,痛的话就说出来。”
“我知道你习惯了疼痛,但……我会心疼。”
心疼?
多么稀奇的词。
司翊终于抬眼对上了他的视线。
那双总是蒙着雾气的灰蓝色眼眸,这时却清亮无比。
“秦先生,疼痛不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吗?”
将痛苦平常化、美学化,甚至神圣化。
这孩子比他想象中还要扭曲。
谢谢给我评论的宝宝们[哈哈大笑]谢谢你们对小翊的喜欢[爱心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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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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