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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

  •   最后雷铭凯和朋友一起送她回去。
      黎曼走上楼梯的时候,陈旧的红木发出轻微的咿呀声——
      上楼后,她泡了个澡,还用个在新西兰买的牛奶浴球。
      拿着手机整理自己接下来几天的攻略,
      如果用一个词形容纽约城,可能是繁华,也可能是包容。
      如果你玩过城市规划的线上游戏,就能知道此刻看到真实的纽约街景是什么感受,粽红与白,还有街边的金黄落叶,高楼夹缝里投射出一束束光。
      隔天,黎曼穿着修身牛仔裤,米色的衬衫配姜黄色的小马甲,一双黑色乐福鞋,自成一派风格,她不算大众审美里的第一眼美女,是耐看的气质型。
      她低头从包里拿出奥林巴斯胶片机,在街头抓拍着瞬间,匆忙脚步的行人,看到沿着街道遛狗的人,她远远的投出了羡慕的目光。
      真好啊,狗子能在白天就出来,想到国内只能晚7到早7。
      也是,这边地铁都能上狗子,只要装狗包里就成,想起昨天地铁上,那只被装在宜家袋子里的狗,她笑出了声。
      她规划了自己城市漫步的路线,从曼哈顿中城西chelsea区域出发,走到edge,钢筋水泥大厦构造的帝国。
      第二段是沿着the high line一直往西南走,唐予卿说那边有许多艺术馆,还能看到特别视角的街景。
      当天她和唐予卿约了午餐,是一家贝果店。
      Russ & Daughters。
      门口的玻璃橱窗上印着金色的字样"Since1914"。
      店面并不大,门口还有队伍。
      她先到排着队,打开微信发消息给唐予卿,
      新好友显示有消息。
      有个名字在心里冒出来,她点开。
      昵称为Lance,头像是一角冰山,灰白色调,很壮丽。
      唐予卿随后小跑着过来,手里还拎着dior的背包,里面装着笔记本。
      “sorry,今天我坐的地铁,结果中途奇奇怪怪停了很久。”
      唐予卿过来搀着她喘气,她退出了好友申请。
      “小事情,我发现纽约的地铁一点也不准时。”到了时间点,全凭运气。“是啊。到我们了!看看吃啥。”
      黎曼来之前做了功课。
      “他们家烟熏三文鱼的最出名。”
      黎曼选了经典款的三文鱼lox bagel,唐予卿点的培根奶酪。
      两人点餐后,站在街边分享着吃。
      风中有柏油的味道,也有发酵的叶/子味道,可以说是非常的美帝。
      “他们家贝果不大,但是味道真的很可以。”
      “鱼,芝士和蔬菜的比例完美。”
      “对了,你昨晚怎么样,听我姐说,你俩一起回去的?”
      “没呢,有点小插曲。”黎曼喝了口咖啡。
      “真的?八卦含量低了。”他们昨晚还在讨论,说第一次看Lance对女生主动,觉得对Lee不太一样。
      “只见一次面。”她在一旁笑,想起手机里还没通过的好友请求。
      “我对他了解不多。”唐予卿又说 “但大家说,近几年没见Lance交女朋友。”
      “这是老雷说的,但他的话不知道靠谱不靠谱。他没追我姐前,女友几个月换一次,ins粉丝百万的演员明星。”
      黎曼没说话,但的确也是意料之中,对他们所在的圈层来说的确不奇怪。
      她想到的是一个人有什么样的朋友,处在怎么样的社交圈,侧面也可以看出他是怎么样的人。
      黎曼转了个话题,“你男友没来吗?”
      “对!忘记说,他在家肝论文中,本来还说好介绍你认识。”唐予卿又摇摇手里的托特包,“我也带着电脑。”
      黎曼表示佩服,“学霸是有理由的。”
      两个人沿着街边边走边逛。
      回去后天色渐暗,唐予卿去了男友那里,她婉拒了一起,不希望自己的出现打乱别人原本的生活节奏。
      她在距离公寓还有一个街区的便利店买了几罐啤酒,又打包了晚餐,决定去房东推荐的公寓屋顶上吃。
      从阁楼内的楼梯爬上去就是砖红色的屋顶,下面有安全措施,她爬的很安心。
      又把背包里掏出来的食物摆在平整边上。
      是夜晚的凉风。
      视野很好,能看到远处的街景,而高精尖氛围的大厦边,隔着一条马路,流浪汉在夜里扎堆,路灯的黄光打在他们的灰暗身上,米其林三星级人均两千刀的餐厅,一墙之隔外是卖热狗的小破餐车,还有几只过街的老鼠飞快窜过,精致的浑身名牌的女人拎着限量款的包从胡言乱语的瘾君子身边经过。
      黎曼把被风吹乱的头发挽到耳后。
      这是她眼里真实的纽约。
      极端到极致。
      酒精带来的刺激感官快乐被无限放大,大脑永远不会拒绝多巴胺,排山倒海而来的神秘化学物质让人们沉溺,五光十色的繁华就像适度的吗啡灌溉着这里的人,明明知道是慢性毒药,但是所有人都心甘情愿继续在这完成自己设置的人生使命,前往这个国际都市,希望能分的一羹资源。
      黎曼喝完两罐酒,脸颊有些微热,屋顶的风很舒服。
      她缓了缓,打开手机,点开那个未通过的好友请求,他只发送过一遍,快接近8个小时。
      看见了装没看见,也挺没礼貌吧。
      她点击了通过。
      自动弹到了聊天的界面,“你已添加了Lance,现在可以开始聊天了。”
      “hello抱歉,白天一直在暴走。”她先发了句。
      “没关系。”“哥大纽大都去了吗?”
      他接着一句发来。
      黎曼想起那晚有聊到,加她或许是因为Kenn提到了哈佛,还Q了他。“打算明天去。”
      他发来。“抱歉,我回学校的时间在下个月。”
      “噢,没事的。”黎曼本以为他完全没放心上。
      “今天玩的怎么样?”他换了个话题。
      “还不错,是我想象的纽约,但又有新的发现。”
      “什么?”
      “怎么会有地方又好又烂啊。”黎曼吸吸鼻子,飞快的打了字,纽约一直都在她期待清单里,只是极端的差异,冲击很大。
      “你听说过狄更斯的关于纽约的话吗?”
      “?没有”
      “大概意思是爱一个人,送他去纽约,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恨一个人也送他去,因为也是是地狱。”
      “这句话我喜欢。”黎曼喝了口啤酒,继续打字“那你觉得那些只身来到纽约,渴望开启新人生的人,都是什么想法?”
      她想说纽约的确很好,但是也有无数个人收拾行囊离开这里。“我没有办法揣测到他们准确的心理,但是就像时代广场的荧屏永不落幕,纽约欢迎每个有梦想的人。”
      商璟发了语音来,声音和昨晚一样的清冽,背景有细微的大提琴声。
      “嗯,连老鼠都在绞尽脑汁怎么多吃点。”她看到对面街道上的餐车底有只老鼠躲着。
      她又发了句语音,微醺的声音融在夜风中。“你在外面?”
      他发来图片,米白色的长桌散落着几张纸,还有几只马克笔,远处的落地窗外是视野极佳的夜景,和她眼前被遮挡视线的场景截然不同。
      “在家里打工。”
      她竟然在和一个出生就在金字塔尖尖,出行超跑,住在纽约顶层公寓的人讨论着绝不可能和他有关的话题。而对方很慷慨的贡献了时间。
      “Noted.”她轻声说。
      “你在哪?” 他发来三个字。
      她拍了张屋顶的照片,“我在享受我的个人时间。”
      语音里他说“小心别滑下去。”
      还有“Welcome to Newyork。”
      她说“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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