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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侣关系 ...
沈恪再一次醒来,是坐在沙发上。
四周很乱,抱枕歪倒在地上,玻璃茶几的一角有水渍干涸的痕迹。胃里火烧火燎的,泛着酸意,喉咙也干涩发疼。
他按住抽痛的胃部,茫然地打量四周。
这是一个极其宽敞的客厅,层高惊人,巨大的落地窗外是修剪整齐的草坪和花园。装修是冷硬的灰白调,线条简洁到近乎不近人情。唯一显得比较热闹的地方,是正对着沙发的整面电视墙。
那上面贴满了照片。
密密麻麻,全是同一个男人的抓拍:笑着的、睡着的、走路的、回头的……角度各异,有些甚至明显是偷拍的角度。照片里的男人染着浅金色的头发,耳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几分张扬不羁。
“哐当。哐当。哐当。”
厨房那边传来规律而沉闷的砍剁声,一下接一下,在过分安静的别墅里显得格外清晰。
沈恪心里莫名发毛。
总感觉……有一点点的恐怖。
可他记得自己不是在手术台上吗?麻醉一打,眼一闭一睁,怎么就到了这里?
他患有极复杂的先天性心脏病,这让他从小学确诊后,人生就被圈在了医院的白墙里。
父母和妹妹起初经常来看他,后来妹妹升学,频率低了,但从未忘记过他。他的教育是医生护士姐姐们轮流教的,再加上自己看网课,就这样长到了十八岁。
直到不久前,针对他心脏畸形的研究取得突破,他才终于被推上手术台。他想,如果能活下来,如果能像普通人一样,拥有一颗健康跳动的心脏,拥有一个不再需要小心翼翼维护的正常身体……哪怕只是像普通人一样走两步路,晒晒太阳,也好。
可是……手术成功,能恢复得这么快吗?
沈恪试着开口,嗓子却干涩得只能发出咯咯的杂音,听起来像只唐老鸭。他摸了摸喉咙,有些诧异。
做心脏手术还会影响到嗓子?
他翻遍身上的口袋,空空如也,连手机都没有。
厨房的砍剁声还在继续,节奏稳定得有些吓人。沈恪犹豫了一下,决定先不去探究,站起身想找个卫生间看看自己现在的状态。
脚刚一落地,他就愣住了。
步伐虽然因为胃部不适而虚浮,但踩在地上却坚实有力。他住院的那些年,因为长期卧床,肌肉萎缩得厉害,是家人坚持给他按摩才勉强维持住了他的行走能力。
而现在,他轻易地站稳了。
沈恪不可置信地抬起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手掌宽大,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指甲修剪得很整齐。
这不是他的手。他因为长期输液,手背上全是针眼的疤痕,手指也因为缺乏活动而纤细无力。
心跳开始加速。
他推开一扇又一扇门,书房、影音室、健身房,这栋别墅大得离谱。终于,在走廊尽头,他推开一扇厚重的磨砂玻璃门,找到了卫生间。
卫生间很大,但没有窗户,光线昏暗。他在墙上摸索了半天也没找到灯的开关,索性借着透进来的日光,走到镜子前。
镜子里映出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浅金色的短发有些凌乱,右耳戴着一枚银色十字架耳钉,在昏暗的光线下微微反光。和他自己的身体一样,左侧嘴角还有一颗的黑色小痣。五官轮廓立体,带着几分混血般的深邃感,只是此刻脸色苍白,眼下还有淡淡的乌青,显得憔悴又疲惫。
沈恪盯着镜子,缓缓抬手,碰了碰自己的脸。
冰凉的指尖触碰到温热的皮肤。
镜子里的人也做了同样的动作。
这不是他的身体。
短暂的震惊过后,一股难以言喻的狂喜猛地涌了上来。
对于他这个久卧病榻的人而言时光只是一段记录着体检结果的数据,一具不断病弱衰竭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真正体验到健康是什么感觉。
稍微体验一下……应该不犯事吧?
沈恪深吸一口气,手指颤抖着抓住衣服的下摆,缓缓卷起。
腹肌的线条在昏暗光线下一寸寸显露。
一、二、三、四、五、六……
六块!是六块!有六块清晰分明的腹肌!
沈恪睁大眼睛,几乎是虔诚地伸出手,轻轻按在小腹上。温热的皮肤下是饱满的肌肉,随着呼吸微微起伏,充满生命的力量。
他几乎是颤抖着,下意识地按向自己左胸下方,那里曾有一道因为多次导管检查而留下的细微疤痕。但此刻,指尖下是平坦光滑、充满弹性的肌肤,心脏在胸腔里有力地搏动。
这是真的。这不是梦。
他忍不住咧嘴笑了,眼眶却有些发酸。
他放下衣摆,准备再好好看看这张脸时,镜子里,他的斜后方,悄无声息地多了一个人影。
厨房的砍剁声,不知何时已经停了。
那人穿着纯白色的长款居家外套,皮肤苍白,身形很高,几乎要顶到门框。略长的黑发半遮住眉眼,看不清神色,就那么静静地站在卫生间门口,像个突然出现的幽灵,沈恪完全没听见他的动静。
沈恪胆子本来就不大,在医院时连恐怖片都不敢看,此刻被吓得魂飞魄散,差点尖叫出声。他猛地闭眼,再睁开——
还在。是人,不是鬼。
沈恪心脏狂跳,战战兢兢地转过身,强撑着镇定看向对方。他开口,声音却沙哑得不成样子:“怎、怎么了?”
那人缓缓抬起头。
细长漆黑的眸子从发丝间显露出来,直勾勾地盯着沈恪。那目光太专注,像是要把他从里到外剖开来看个清楚。他就这样盯着,一言不发。
沉默在昏暗的卫生间里蔓延,只能听见沈恪自己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对方站在背光处,表情完全隐在阴影里,沈恪心里越来越毛。他想,这人和身体的原主应该是熟人,刚才在厨房剁菜,现在可能是来叫自己吃饭的?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又问了一遍:“是……怎么了吗?”
那人才终于有了反应。
他微微歪了歪头,黑色的发丝滑过苍白的脸颊。唇瓣很薄,颜色很淡,此刻轻轻开启:“阿然,你醒了?”
阿然?应该是这具身体原主的名字。
沈恪想开口回应,但嗓子疼得厉害,只好点了点头。
“醒了就来吃饭吧,阿然。”对方说着,朝他走了过来。
随着距离拉近,沈恪终于看清了他的脸。很年轻,可能二十出头,五官精致出挑,阴郁俊朗。尤其是那双狐狸眼,眼尾微微上挑,本该是风流的形状,此刻却沉静如深水。
他伸出手,握住了沈恪的手腕。
指尖冰凉,在触碰到皮肤的瞬间,似有若无地刮过沈恪的脉搏。那种触感很奇怪,有些痒意。
沈恪下意识想把手腕抽回来,刚用了一点力,对方就立刻收紧了手指。力道不重,却不容挣脱。沈恪僵了一下,索性放弃了挣扎,任由对方牵着自己走出卫生间,左拐右绕地回到了客厅。
餐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
很简单的两菜一汤:一盘色泽油亮的红烧肉,一盘清炒时蔬,还有一盆蛋花紫菜汤,外加一碗晶莹的白米饭。卖相很好,能看出来做菜的人用了心。
只是桌面上残留着几滴暗红色的油渍,还有一小片泼洒开的紫色痕迹,像是红酒,打扫时没有擦干净。
沈恪在餐桌边坐下。那个男人在他旁边的位置落座,单手撑着下巴,眼睛依旧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阿然。”他叫了一声。
“嗯?”沈恪下意识应道,视线却已经被那盘红烧肉牢牢吸引住了。
他吃了好几年的病号餐,因为需要控制饮食,连肉都很少能吃到。此刻看着那油光发亮的红烧肉,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伸手去拿筷子。
刚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肉,送到嘴边,手腕忽然被一把握住。
力道不轻不重,却恰好让他手指一松。那块油亮的红烧肉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滚了半圈,沾上了灰尘。
沈恪盯着那块肉,心里惋惜得要命。但这顿饭是别人做的,自己只是个鸠占鹊巢的陌生人,根本没资格抱怨。
只好用嘶哑的嗓音小声说:“好可惜……”
男人定定地看着他,看了很久。
久到沈恪开始不安,他才忽然轻笑出声。狐狸眼微微弯起,苍白的脸上浮起一个温柔至极的笑容:“这顿饭就先不吃了。我带宝宝出去吃餐厅,好吗?”
宝宝?
沈恪的眼睛瞬间瞪圆了。
等等。这个称呼……
不会吧?应该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
这个男人和这具身体的主人是情侣关系?!两个男生?他还以为是兄弟!
因为不舍得花钱买什么电子设备,他住院时妹妹就经常给他带小说漫画解乏,有一次还误带了一本,他看了半天才发现不对劲,问妹妹怎么打怪打着打着两个男主突然亲上了,对方支支吾吾地说那是“耽美”,就是男孩子之间的恋爱。
沈恪并不歧视这种感情。在他苍白的日子里,那些书本里描绘的无论性别如何都纯粹炽热的情感,是他对正常生活美好想象的一部分。他渴望与人建立深刻的联结,渴望故事里那种可歌可泣的羁绊。
但知道是一回事,自己成为亲历者又是另一回事。
当虚构的情节突然变成自己必须面对的现实,当“爱情”这个遥远又抽象的词汇,具化为一个陌生男人喊自己宝宝时,沈恪只感到一阵手足无措的慌乱。
要不就现在摊牌?直接说自己不是原主?可对方会信吗?会不会把自己当成精神病?
正纠结着,对方已经站了起来。
男人动作自然地端起那盘几乎没动过的红烧肉,连带着那盘青菜和那碗饭,一起倒进了厨房门口的垃圾桶里。汤也被顺手泼进了水槽。
沈恪心疼得直抽抽。
太浪费了……真的太浪费了……
“走吧。”男人走回他身边,朝他伸出手。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在灯光下白得几乎透明。“我带你去吃饭,嗯?一家空中餐厅,口味很不错,你现在胃不好,可以吃一些清淡的。”
他的声音很低,带着磁性的沙哑,语气温柔。
沈恪看着他伸出的手,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对方立刻收拢手指,将他牢牢握住。
“我的手机在哪里?”沈恪忽然想起来,出门总得带手机。而且,他必须尽快弄清楚原主的身份,以及眼前这个人到底是谁。
虽然窥探别人的隐私很不礼貌,但沈恪别无选择。他得知道自己现在是谁,处境如何。万一原主的意识也穿到了他那具躺在医院的身体里呢?找到线索,也许就能换回来。
毕竟,没有人愿意做一辈子的病人,能尽早换回来是最好。不麻烦他人,也不妨碍自己。
他能体验这么一小会健康人的生活,已经很满足了。
这话问出口的瞬间,沈恪明显感觉到握着自己的手紧了紧。
“应该是落在沙发那边了。阿然,你去找找看吧。”
沈恪点头,走到客厅中央那张巨大的L型沙发前,半蹲下身,低头查看沙发缝隙。
视线刚垂下去,他就看到了一部屏幕布满蛛网般裂痕的手机,静静地卡在沙发坐垫和靠背的夹缝里。
他弯下腰。再看向沙发底下,阴影处滚落着一个白色的小药瓶,瓶身上没有任何标签。
就在他视线锁定药瓶的同一瞬间,沙发另一侧的阴影里,悄无声息地探出了一颗头。
那颗头从极低的角度仰起,苍白的面孔,漆黑的发丝,以及一双正正对上他目光的眼睛。两人之间,只隔着沙发低矮的底座。
他就那样从下方看着他,仿佛早已伏在那里,静静等待着他发现的这一刻。
沈恪浑身的血液瞬间冲上头顶,又猛地褪去,吓得魂飞魄散,整个人向后一仰,差点跌坐在地:“怎、怎么了?!”
“我在帮阿然一起找东西呀。”男人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委屈,好像沈恪的惊吓反应伤到了他,“既然找到手机了,我们就出发吧?再拖下去,餐厅真的要关门了。”
沈恪胡乱地嗯了一声,心脏还在狂跳。他把那只裂屏手机捞出来,看也没看就直接塞进了裤兜里:“走、走吧。”
男人站起身,很自然地再次牵住他的手。
这一次,沈恪没再尝试挣脱。
两人一路无话地走到地下车库。车库里停着三四辆车,男人在其中一辆红色的跑车前停下。
沈恪对车一窍不通,只认得父亲以前开过的大众。他走到车头看了一眼车标,是一匹跳起来的马。
不认识。
他乖乖站在副驾驶门边,等着对方开车。可等了几秒,对方只是站在驾驶座门边,含笑看着他。
沈恪被他看得有些莫名。
男人轻笑出声:“是不是忘了带车钥匙呀?”
沈恪一愣。这车是原主的?他刚才说带自己去吃饭,他还以为是对方开车带他过去呢。
他尴尬地点点头:“好像是。”
“阿然。”男人忽然上前一步,两人的距离瞬间拉得很近。他微微俯身,幽深的眼睛近距离地盯着沈恪,声音压得很低,“你还记得……我们的恋爱纪念日,是哪一天吗?”
沈恪呼吸一窒。
纪念日?他怎么可能知道!
沉默在车库里蔓延。男人的目光越来越沉,嘴角那抹笑意也渐渐淡去。
压力像无形的网罩下来。沈恪头皮发麻,心脏跳得飞快。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根本演不了另一个人。他张了张嘴,决定坦白:“其实我根本不是……”
话刚出口,一只微凉的手掌就轻轻捂住了他的嘴。
“嘘。”男人的声音贴得很近,带着一种奇异的的颤音,“别说了……”
他的指尖轻轻摩挲着沈恪的唇角,冰凉的触感令沈恪浑身发僵。
“会发生很糟糕的事的。”男人的声音很低,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提醒什么。
沈恪瞪大了眼睛。
男人缓缓松开手。他重新站直身体,脸上又恢复了那副温柔无害的笑容,仿佛刚才那一刻的异常只是沈恪的错觉。
“记不起来也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他轻声说,转身朝别墅走去,“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
“阿然,我去拿钥匙,等我一下。”
沈恪看着他清瘦的背影消失在车库通往别墅区的门后,这才狠狠松了口气。
刚才那一瞬间……他几乎以为自己要被那双眼睛吸进去,再也出不来了。
不能再等了。他必须立刻弄清楚现状。
沈恪从裤兜里掏出手机。屏幕虽然碎了,但还能用。他深吸一口气,将手机举到面前。
人脸识别成功,屏幕解锁。
前排:
攻有病,真的有病,心理上的。
受有病,也是真有,身体上的。
再备注:
男鬼嘴里一句实话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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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情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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