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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娇惯 “看你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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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哆来咪:再不回来家都被偷了。】
正午阳光从病房窗口直直照进来,温桐西被消息提示音震醒,他扭头去看床边的凌泗,已经趴着沉沉睡着了。
阳光抚在凌泗优越的眉峰鼻骨上,久违的岁月静好的平静感包裹着他,他把免打扰打开,悄悄撩了撩凌泗的额发,勾唇笑了笑。
叮嘱助理不用送午餐进来,放在病房门口他自己去拿,悄悄挪腿时才发现已经被凌泗压得发麻,只能再发消息麻烦人送进来。
助理走时的关门声在安静的空间里显得有些突兀,凌泗脑袋动了动,起身时还带着刚睡醒。
“醒啦?”
温桐西轻声问他。
“好些了吗?”
在看到穿着病号服的温桐西的瞬间凌泗就清醒了。他坐正身子把手抚上他的额头。
“完全好了,吃完午饭就去录制现场好不好?”
“嗯。”
凌泗应了一声,手却没从温桐西额头上撤开,拇指沿着眉骨外侧慢慢滑过去,像是在确认什么。
温桐西任他摸了一会儿,才握住那只手腕拉下来,五指扣进去,掌心贴着掌心。
“怎么不睡陪护床上?”他问。
凌泗没答,垂眼看着他俩交握的手。
“趴着睡不舒服,不想睡陪护床也可以躺我旁边。”温桐西笑得眉眼微弯,整个人松松垮垮地靠在床头,像只晒太阳晒舒服了的猫。
凌泗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把手抽出来,去拿沙发旁边桌上的餐袋。
把床调整成舒适的角度,餐盒逐个打开,摆在温桐西面前。
温桐西没注意到凌泗微妙的情绪变化,他烧刚退,没什么胃口,就看着凌泗帮自己忙来忙去,像小时候一样,区别只有那个时候温桐西意识不到这种近乎纵容的娇惯会惯着他养成一堆少爷病,后来要习惯一个人还吃了不少苦头。
“看我干什么?吃饭。”
凌泗把筷子递给他,却没有坐下一起的意思。
“看你……”温桐西歪头,笑眯眯地顿了好一会儿,“看你好看。”
这种感觉太久违了。
离开凌泗的这四年,他一个人在纽约慢慢学会了一切。
第一年的时候,他不知道CVS交电费的机器怎么用,排在他后面的黑人小哥等了两分钟,直接上手帮他点了屏幕。刷完卡拿到收据,拍了张照存在手机里,想发给谁看,翻了半天通讯录,又锁了屏。
吃饭也是。学校旁边有家餐车,卖鸡肉米饭和羊肉米饭,四刀一份,量很大,够吃两顿。他吃了整整三个月,吃到有一天在课上突然闻到那种孜然味,胃里翻了一下。
他开始自己做饭。第一次炖牛腩,咬不动。他坐在厨房地上,叉着一块咬不烂的牛肉,想起以前在国内,凌泗会把他碗里的肥肉夹走,换一块瘦的放到他的碗里。
他把那块牛肉咽下去,喝了一大杯水。
后来他学会了很多事。知道Q线周末经常改道,知道Union Square的农夫市集周末几点开门,知道Whole Foods的牛肉太贵要去Mott St买。
他学会了一个人去上课、一个人去超市、一个人去医院。
有一次发烧到三十九度五,医院的护士问他有没有人可以来接,他说没有。护士看了他一眼,那种眼神他后来见过很多次——“又一个独自在纽约的亚洲小孩”。
他坐在急诊室的塑料椅上等化验结果,旁边坐着一个同样在等结果的墨西哥大哥,对方递了他一块三明治,他用蹩脚的西语说了句谢谢。
那块三明治是火鸡芝士的,干巴巴的,他吃了一半就吃不下了。但他记住了那个味道。
后来每次去超市,他都会买一包火鸡芝士三明治。很难吃,但就是有些固执地在回忆那种抓不住的感觉,那天坐在急诊室里的时候,有人递了他一块吃的。
第二年他开始接手公司的事。白天上课,晚上开电话会,和国内有时差,经常凌晨三四点还在Zoom上。他学会了在会议间隙飞快地煮一碗泡面,加一个蛋,站在厨房里吃完,洗了碗,回到桌前接着开会。
他在电话里骗他妈。说吃了,说睡了,说纽约天气很好。
挂了电话去厨房,冰箱里翻出来什么吃什么。有时候是冷掉的披萨,有时候是一盒过期的酸奶,有时候就喝一杯水,觉得不饿了,就去接着看文件。
有一天凌晨四点开完会,他站在窗前往外看。曼哈顿的天际线亮得像白天,对面那栋楼的窗户里有人在开派对,明明什么都听不到,但他总觉得音乐声隔着玻璃传过来,闷闷的,像隔了一层水。
他忽然想,凌泗现在在干什么?
国内是下午五点,应该刚练完舞,大概在吃晚饭。和谁吃呢?安阅?乔皌?还是一个人?
他不知道自己希望是哪一个。
第三年公司稳了。董事会的叔叔伯伯夸他少年老成。他笑着说谢谢,回到公寓关上门,站在玄关没有开灯。
屋子里很安静。隔壁喜欢半夜拉小提琴的女生已经搬走了,新搬来的是一个做金融的男生,每天早出晚归,他几乎没怎么见过。
他站在黑暗里,忽然想起一件很小的事。以前在练习室,凌泗总说他忘关灯。说过很多次,后来不说了,就默默地帮他关。有一次他折回去拿东西,推开门看见凌泗正把灯一盏一盏按掉,背影被拉得很长。
他没进去,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等凌泗转身的时候才假装刚到。
“忘了东西。”他说。
“你又忘了。”凌泗回他。语气很平,但没有不耐烦。
那是很小的一件事。小到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
当时他站在纽约的公寓里,暖气停了,隔壁没有声音,整栋楼安安静静的。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一直在等人帮他关灯。
但那个人不在。
他蹲了下来。没有哭。只是蹲在那里,抱着膝盖,把脸埋在手臂里,待了很久。
后来他站起来,洗了把脸,坐到书桌前继续看文件。
名头慢慢打出来,他开始被拉去各种局。
学校同院的学长学姐组的酒局,华尔街实习的二代们攒的趴。有人在SoHo开了新酒吧请他捧场,有人搞到了Hamilton的orchestra seats问他要不要一起,有人在长岛办了个什么主题的party,说他该出来认识认识人了。
他去了。
他学会了在觥筹交错间微笑着和人碰杯,学会了在别人递来香烟的时候自然地接过来夹在指间,学会了在卡座上听那些信托基金小孩吹嘘自己又搞砸了什么deal然后恰到好处地接一句“下次会好的”。
有人搂着他的肩膀喊他“温”,有人和他碰杯说以后在纽约有什么事找我,有人在凌晨三点的别墅里当着他的面把一排酒推下桌只为听个响。
他看着那些碎掉的玻璃碴在灯光下闪了一下,只能想起凌泗。
想起凌泗连他摔了一个杯子都要皱着眉说“小心点”,之后帮他接水时,玻璃杯都被换成他们一起挑的不锈钢水壶。
他把酒杯里剩下的酒喝完,笑着跟旁边的人说再来一杯。
没有人发现他走神了。
没有人知道他站起来敬酒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凌泗帮他关灯的那个背影。
没有人知道他在卡座里坐着,周围都是笑声和碰杯声,他忽然觉得自己像站在一个很大的玻璃罩子里。外面很热闹,什么声音都有,但传到罩子里就变得闷闷的,隔了一层,像曼哈顿凌晨四点的天际线,什么都看得见,但什么都摸不着。
他常控制着自己不喝太多,但有时候也会喝多。喝多了就靠在卡座上,闭着眼睛听周围的声音。有人唱歌,有人划拳,有人在聊哪个基金又翻倍了,有人在说谁和谁在一起了。
他听着听着,会在心里想一个问题。
如果凌泗在这里,会说什么?
大概会说,你装什么大人。
然后他就笑。笑着笑着就睁开眼睛,旁边有人恰到好处地帮他续上一杯。
没有人问他为什么笑。
有一次一个宾大来的二代拍着他的肩说,温,你你不像是那种会喝醉的人啊。
他说,最近开心。
对方也不深问,只是和他碰杯。
他没说真话。
他是怕自己太清醒。清醒的时候会想一个人。想那个人的时候,这个城市的每一盏灯都像在提醒他——你不属于这里。
所以喝多一点。喝到脑子转不动了,喝到回公寓倒头就睡,喝到第二天醒来不记得昨晚有没有打开那个对话框。
第四年他回来了。
飞机落地东京的时候他没觉得什么。转机飞北京,在首都机场T3落地的时候他也没觉得什么。取行李,过海关,坐上车,司机问他去哪,他说了麟绛娱乐的地址。
车上了机场高速,他打开手机,看着那个一直没删的对话框。上一条消息还是四年前的,凌泗发了一句“你在哪”,他当时没敢回,不知具体在逃避什么,把好友删掉了。
他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点开好友申请的界面,打了一行字,删了。又打了一行,又删了。
最后他什么都没发,把手机揣进口袋,北京的天灰蒙蒙的,还带着北方空气中一眼就可以看出的干燥,压得人喉咙也发涩。
现在他坐在病床上,凌泗就站在他旁边,像四年前那样,仿佛是刻进骨子里的习惯,帮他忙这忙那。
那些一个人交电费的晚上、一个人吃冷披萨的晚上、一个人蹲在玄关的晚上——所有那些他以为已经习惯了的、以为已经过去了的事情,忽然全都涌了上来。
酸胀感从胸口一直漫到眼眶,像纽约冬天融雪的时候,街道上那些脏兮兮的雪堆终于化了,露出底下的柏油路。
于是他笑得往后仰倒,笑得眼里泛出泪花,笑得不小心要磕上身后的床头板。
凌泗伸手挡了一下。掌心垫在木板和他的脑袋之间,温桐西的后脑勺便落进那只手里,毛茸茸的头发蹭过指缝。
“小心点。”
凌泗叹了口气,还是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