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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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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一般会有一个关键节点,类似于整盘游戏的通关密钥。可能是一件物品也可能是一个人,找到他自然而然就通关了。”
明筝深吸口气,继续说道:“我们可以分头行动,这本书的难度系数低,想通关也比较容易。”
“我和小叶子一组,你们一组。”正好走到了一个岔路口,明筝指了指左边,示意她和小叶子朝左边走。
杜榆本想问问要不自己和她一组,让小叶子和诺卿一组。以免发生什么未知危险,但是没说出口。
不知是不是看穿了她的心事,诺卿此刻正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她。
明筝带着小叶子已经走出一段路了,明筝牵着叶子的手有说有笑,好似一对亲姐妹。诺卿也很自然地挽着杜榆的胳膊,拉着她向反方向走去。
杜榆倒也不膈应这种密友似亲密接触,只感觉两块皮肤挨着的地方渐渐发热。
这种热气一路直上,杜榆耳根上至脸颊有一点轻微红晕,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她仍有些担心,问诺卿:“她两在一块会不会不安全?”
诺卿此刻正抬手解面纱,细小的纱网钩住了几缕发丝。因为看不见的原因,她好一阵拉扯也没能将发丝从纱网里挣脱出来。眼看发鬓的发要被扯乱,杜榆眼疾手快先一步将那缕缠在纱网的头发解开捋顺。
像给小猫顺毛。
诺卿迟迟扯不下这一侧的面纱有些着急,以至于脸颊的皮肤都有些发烫。在杜榆的帮忙下才顺利摘下,她长呼一口气。一边将面纱折叠放好,一边回答杜榆的担心。
“放心好啦,小叶子很聪明的,而且我相信明筝。”
“她们在一块不会有什么事的。”
她已经将面纱完全折叠整齐,紧接着朝手心齐整的面纱轻吹一口气,那薄纱瞬间化作点点星光轻轻飘散开了*。
杜榆此刻正呆呆地看着诺卿,第一眼见时就觉着她定是仙女下凡,那样美貌且神圣。
如今见到她整张脸,更觉得是无与伦比地貌美。
她突然懂了那些君王倾尽千金,不遗余力地博人一笑了,原来世界上果真有人貌美至此。
杜榆看呆了眼,全然没注意到诺卿此刻已经放慢了脚步。
“好看吗?”诺卿忽地停下脚步,转过头看向杜榆,她踮了踮脚,彼此呼吸间的距离被拉近。
杜榆才猛地发觉自己实在是太冒犯了,立马扭过头,说道:“对不起!”
诺卿看她这一脸想看又不敢看的样子,笑了起来。笑时两颗小虎牙露出一点锋利的边边,多添了一丝俏皮在里面。
“我们之前认识吗?”杜榆声音小了不少,近乎呢喃。
诺卿收起了笑,她看见杜榆耳垂泛红,鲜艳欲滴。她心中泛起一种想调戏她的感觉,于是故作思考的想了一下。
“嗯...”
“不认识。”
“你之前见过我吗?”她反问杜榆。
“就是觉得有点熟悉...”杜榆低着头,没有正面回答。
诺卿又笑起来,“说不定咱两前世有缘呢?你在上辈子见过我。”
“也许还爱上我了。”她又补充了一句。
只见杜榆先是一愣,仿佛真在思考这个情况的可能性,而后又神情一冷,否决了这种可能。
“我没有前世。”
“从被研制出来,我们这些人就不会有前世来生,注定是为如今的人类奉献出所有。”
杜榆觉得自己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头疼了,而且她隐约想起了一些东西——那段被联邦培育出来以及被刻写在基因里为人类奉献的种子。
成长至今的种子早已生根发芽,作为人狗她们不能拥有自己的感情。一旦产生自我情感,那么这颗种子就有了裂缝,而这柄锋利的兵器就犹如断刃般失去了作用。
石器时代是一个还没有受到人类科技的腐蚀的原始时代,这里的一切都与她们所处的时代不同。空气是那样清新,有风拂过脸颊,荡起额前的发丝。四周是翠绿的竹林,脚下是松软的土地,而头顶是蔚蓝无比的天空。
不知还有多少人曾记得天空是蓝色的,蓝的出奇,蓝的一望无际。
杜榆嘴角提起,隐约有一丝笑意,她在苦笑。
可能是这样悠扬的景色,这样其乐融融的氛围突然被她搅起一点忧伤,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于是她和诺卿打趣道:“虽然我没有前世,但我也许今生爱你呢。”
“只是我忘记了。”
“对不起呀...”
诺卿怔怔地看着她,刚才那两句话直戳她的心窝。在这个混乱萧杀的世界,一个人不再拥有作为人的权力,他们必须肩负起人类的使命,又必须在必要时刻献祭自己。
又被她带动氛围的解释所逗笑。
其实杜榆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活生生站在她身边的人是她梦寐以求活着的挚友——那个自杀在公寓浴室的江卿诺,江卿诺是诺卿本名。在书发挥作用的第一时间,江卿诺便以自己的笔名诺卿来到了这个世界。
她比所有人都更早进来,但却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在任何一本书里。没有人能找到她的踪迹,也没有人知晓她的真实身份。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江卿诺都作为一个“消失的人”隐匿在宇宙一隅。
再次出现则是作为“引路人”的身份回归到众人视野中,如今杜榆丢失了部分记忆并丧失了身为人狗的能力,在书中的行动自然有所限制。书对于寻常百姓而言是一个可以安定生存的世界,所以联邦要将百分之八十的人转移至此。
原本等江卿诺完成最后一部分的书就大功告成,可匹夫的加入以及那个躲藏在暗处不肯露面的人都给原定的计划增添了新的变数。
于是江卿诺以诺卿这个新的身份加入进来,试图拨正倾斜的天平。
即使在书中拥有一个全新的形象,可有部分特征仍然会被保留下来。就比如她鼻尖那颗小痣,高挺鼻梁下那颗小痣有种拂人心弦的感觉,直叫人心里扑通扑通。
而杜榆此刻的心就扑通扑通地跳,诺卿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刚才脑海中隐约浮现的半张脸更加证实了她的想法。
一阵清风从竹林中穿行而过,诺卿衣袂飘飘,长发被风吹乱。她抬手捂住乱飘的发,可风依旧无情的刮着。
“头发太长还是有点麻烦的。”
她抬起右手,一声清脆的响指声。原本长至脚踝的黑发立马短了一半,“这样好多了。”她感慨了一句。
杜榆见状有些许不解地发问:“你可以随意改变自己的容貌吗?”
她眼睛略微睁大,颇有些崇拜的看着她。若是真能随意改变外貌,这个如同魔术师般的能力在一些危机四伏的世界里或许能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人狗作为联邦培育出来以对抗世界终点的人类,在各方面的能力都是令人望尘莫及的。所以多数人狗高傲狂妄,而这样一个小魔术竟能让人榜第一的人狗露出崇拜的神情。
这还真是令人大开眼界,以前的杜榆不管遇到什么都会挡在诺卿身前。让她乖乖待着,什么都不用做就好。
诺卿难得体验一次被她崇拜,有些许得意。下巴抬高了一点,借此掩盖自己没有她高的事实。
不过应该很快就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了,等回到居住陆地,杜榆应该就能找回那些丢失的记忆了。
“也许我是造物主。”诺卿得意地说道。
杜榆笑了,这个一开始说自己是引路人,而后又说自己是造物主的人有些可爱之处。
两人没在说笑,开始赶路。
诺卿一开始就将所有人拉进了世界的核心地段,按照这个速度,应该不用多久就能找到那件东西了。
她心里盘算着时间。
等穿过了这片竹林,就能找到石器时代群居的人类了。但早在这批人到来之前有部分人没有从这个世界出去,反而选择在这个世界长居。不知道会不会碰见后者,如若这样可能会有一点麻烦。
诺卿一开始说的“与其被人支配,不如支配别人”,显然这些人是真的听进去了。他们凭借发展过后的科技占据这里的资源,自称为王。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阻止其他人完成任务的,可总有部分人恶心大发,硬是不让别人完成任务出去,要所有人留下来陪他。
诺卿祈愿不要遇到这些过于棘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