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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歧路微光与断裂的救赎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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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二〇〇三年的龙鸭山,春天来得迟,四月里还飘着碎雪。林薇坐在教室后排,望着窗玻璃上凝结的冰花,耳朵里全是数学老师单调的讲课声,像隔着层棉花,怎么也钻不进去。
课本摊在桌上,页脚卷得像朵菊花。她已经有三天没正经吃过东西了,苏曼不知道又从哪儿领回个男人,两人把东厢房的门反锁了两天,厨房里除了半碗发馊的玉米糊,什么都没有。胃里空得发慌,一阵阵抽痛,手心的旧伤又开始痒——那是三年前被碎碗片划的,总在她饿极了或者冷极了的时候发作,像道醒目的疤,提醒着她这三年是怎么过的。
“林薇!”讲台上传来老李头的呵斥,“这道题讲了三遍了,你来回答!”
林薇猛地站起来,腿麻得差点摔倒。她茫然地看着黑板上的方程式,那些x和y像活过来似的,在她眼前转圈。全班同学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有同情,有好奇,还有几个男生在偷偷笑——他们大概又想起了昨天苏曼来学校找她时的样子,穿着紧身的红裙子,在走廊里叉着腰骂她“白眼狼”,说她拿着家里的钱在学校鬼混。
“我……我不知道。”她的声音干涩,像被砂纸磨过。
老李头叹了口气,摆摆手让她坐下。他眼里的失望比三年前更重,那时候他还会塞给她水果糖,现在只会在课后叫她去办公室,给她塞两个热馒头,别的什么都不说。林薇知道,他是可怜她,可这可怜像根针,扎得她浑身不自在。
放学铃响时,她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想最后一个走。可刚走到校门口,就看见苏曼倚在篱笆墙上,手里夹着烟,身边站着个陌生男人,正用不怀好意的眼神上下打量她。
“跑啊?怎么不接着在学校装好学生了?”苏曼吐了个烟圈,语气里的刻薄像淬了冰,“你那个死爹托人带信了,知道不?在南边再婚了,娶了个小媳妇,听说都快生了,日子过得滋润着呢!”
林薇的脸“唰”地白了。林建军这三个字,像块被遗忘的石头,突然被踢到她脚边。这三年来,她刻意不去想他,可苏曼总在这种时候提起他,像炫耀战利品似的,把他的“幸福”砸在她脸上。
“他过得好,关我什么事。”林薇攥紧书包带,指甲掐进掌心。
“关你什么事?”苏曼冷笑一声,上前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力气大得像要捏碎她的骨头,“他凭什么过得好?我带着你在这破山沟里遭罪,他在外面享清福?我告诉你林薇,他欠我的,都得让你还回来!”
那个陌生男人在一旁嘿嘿笑:“曼姐,跟个小丫头片子置气干啥,晚上我请你去县里唱歌。”
“还是你懂事。”苏曼松开手,林薇的胳膊上立刻留下几道红印。她瞪着林薇,眼神像毒蛇,“今晚别睡了,把屋里的煤块都搬到东厢房去,搬不完你就等着挨饿。”
那天晚上,林薇真的没睡。苏曼和那个男人在东厢房里说笑,声音浪得像水,时不时夹杂着床板“吱呀”的响声,撞得她耳膜生疼。她蹲在冰冷的灶房里,往筐里捡煤块,黑灰蹭得满脸都是。煤块棱角锋利,划破了她的手指,血珠滴在煤块上,很快就看不见了。
她数着煤块,一块,两块,三块……数到一百的时候,眼泪突然掉了下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是因为疼,因为饿,还是因为林建军的“幸福”像把刀,割开了她假装不在乎的伤口。她甚至有点恨那个素未谋面的“小媳妇”,恨她抢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爸爸,恨她能心安理得地住在有暖气的房子里,而自己却在这黑夜里搬煤块。
后半夜,苏曼和那个男人睡熟了。林薇蜷在沙发上,浑身冻得发抖。她不敢睡,怕一睡着就起不来,更怕梦里又出现林建军模糊的脸。她睁着眼睛看着房梁,心里有个念头越来越清晰:她不能再待在这里了,再待下去,她会疯的。
辍学是在半个月后。那天苏曼把她的课本全扔到了院里,用火机点着了。火苗“腾”地窜起来,舔着泛黄的纸页,把那些她背过的诗句、算过的公式都烧成了黑灰。苏曼叉着腰站在一旁笑,说:“烧了干净,省得你总惦记着上学,忘了自己是个没人要的货。”
林薇没哭,也没抢。她就站在那里,看着火苗一点点熄灭,像看着自己心里那点微弱的光,被彻底掐灭了。老李头来家里找过她两次,都被苏曼骂走了。最后一次,他隔着篱笆墙塞给她一个布包,里面是两本旧书和五十块钱。“微微,别放弃。”他说,眼里的红血丝看得她心疼。
她拿着那五十块钱,躲在矿上的废料堆后面哭了一场。哭完了,把钱藏在鞋垫底下,书塞进书包最深处。她知道,上学这条路,大概是走不通了。
辍学后的日子,像摊烂泥。苏曼彻底不管她了,有时候几天不回家,回来就带着不同的男人。林薇白天在镇上晃荡,晚上就缩在沙发上,听着东厢房里不堪入耳的声音,一夜一夜地熬。她开始怕黑,又开始依赖黑夜,因为只有在黑夜里,她才能偷偷舔舐伤口,不用假装坚强。
就在她觉得自己快要烂在龙鸭山的时候,她遇见了鹏哥。
鹏哥是从县里来的,二十五六岁,留着寸头,胳膊上纹着条龙。他在镇上开了个游戏厅,整天一群人围着他转,呼朋引伴的,很是威风。林薇第一次见他,是在游戏厅门口,她饿极了,蹲在墙角啃干馒头,被几个小混混嘲笑。鹏哥走过来,一脚把其中一个踹开,骂道:“欺负个丫头片子,算什么能耐?”
然后他递给她一个肉包子,热乎的,还冒着气。“吃吧。”他说,声音不像他的样子那么凶。
林薇愣了半天,没敢接。她怕他是苏曼认识的人,怕他也像那些男人一样,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看她。
“拿着。”鹏哥把包子塞到她手里,“看你瘦的,风一吹就能倒。”
那是她这半年来吃过最香的一顿饭。肉包子的油汁蹭在嘴角,她舔了半天,觉得心里某个冻僵的地方,好像慢慢化了点。
从那以后,林薇总往游戏厅跑。鹏哥不赶她,还总让她跟他们一起吃饭。他会给她点烟,她不敢抽,他就笑她“小丫头片子还挺纯”。他带她去县里的酒吧,震耳欲聋的音乐里,他大声跟她说:“微微,跟着哥,以后带你出去赚大钱,再也不用在这破山沟里受气。”
林薇信了。鹏哥是第一个对她好的男人,第一个给她热饭吃,第一个说要带她走的人。她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抓住他,把他当成了黑暗里的光。她开始学着化妆,用鹏哥给的钱买了支廉价口红,涂在嘴上,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能变成另一个人。
苏曼知道她跟鹏哥混在一起,不仅没骂她,反而很高兴。“跟着他好好混,”她说,“说不定能给我钓个金龟婿,比你那个死爹强。”她不知道,鹏哥所谓的“赚大钱”,是什么勾当。
二〇〇四年的冬天,鹏哥突然说要带她走。“龙鸭山这地方没前途,”他收拾着行李,把几件换洗衣服塞进包里,“跟哥去南边,保证你过上好日子。”
林薇没犹豫。她回家收拾了个小包袱,装着老李头给的两本书,还有那双磨破了底的胶鞋。她没跟苏曼告别,那个女人正和新认识的男人在东厢房里鬼混,她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离开龙鸭山的那天,天还没亮。鹏哥骑着摩托车,载着她,在崎岖的山路上飞驰。林薇紧紧抱着他的腰,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把她的眼泪都吹了出来。她回头望了一眼,龙鸭山在晨雾里像个模糊的影子,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能摆脱那里的一切了。
可她没想到,鹏哥带她去的“南边”,不是什么遍地黄金的天堂,而是个藏在城中村的出租屋。屋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几个陌生男人,眼神凶巴巴的,看她的样子让她浑身发毛。
“鹏哥,这是……”她有点害怕。
“别问那么多。”鹏哥摸了摸她的头,语气有点不耐烦,“哥做点生意,你在这儿等着就行,保证亏不了你。”
后来她才知道,鹏哥所谓的“生意”,是抢劫。他们专挑晚上抢劫那些晚归的单身男人,抢了钱就去赌,去挥霍。林薇吓得浑身发抖,说要回家,被鹏哥一巴掌扇在脸上。“回家?回那个破山沟里被你妈卖了?”他掐着她的下巴,“跟着哥才有活路,不然你以为你能去哪儿?”
她不敢再提回家的事。她看着鹏哥和那些人分赃,看着他们把抢来的钱换成酒和烟,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着,喘不过气。可她又离不开鹏哥,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他是她唯一认识的人,是她名义上的“依靠”。
她开始做着一个梦:等鹏哥赚够了钱,就离开这里,带她去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她还能继续读书,考大学,像老李头说的那样,不放弃。
这个梦碎在三个月后。鹏哥他们抢劫时被抓了现行,当场就被警察摁在了地上。林薇在出租屋里听到消息,吓得腿都软了。她跑到派出所门口,蹲了三天三夜,只见到了鹏哥一面。他穿着囚服,隔着玻璃对她喊:“薇薇,想办法救我!我出去了一定对你好!”
林薇信了。她不知道怎么救他,只知道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她想起出租屋里那些女人说的话,说在“夜巴黎”当坐台小姐来钱快。她咬了咬牙,揣着身上仅有的几十块钱,找到了那家闪着粉色灯光的店。
老板娘上下打量着她,捏了捏她的脸:“太小了点,不过看着清纯,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那天晚上,林薇第一次穿上了露脐的短裙,化着浓妆,坐在包间里给陌生男人倒酒。男人的手不规矩地往她腿上摸,她吓得浑身僵硬,却不敢躲。老板娘说:“放机灵点,不然没饭吃。”
她把每天赚来的钱都攒起来,藏在枕头底下。那些钱带着酒气和烟味,脏得让她恶心,可她一想到鹏哥说的“出去了一定对你好”,就觉得什么都能忍。她甚至开始算,等鹏哥出来了,他们能去哪个城市,她能不能重新上学。
可她等来了一个更残酷的消息:鹏哥被判了五年。
这个消息像晴天霹雳,把她劈得晕头转向。她拿着攒下的几千块钱,不知道该怎么办。老板娘劝她:“别傻了,那种男人不值得。你年轻,好好赚钱才是正经事。”
林薇没听。她觉得鹏哥是为了带她过好日子才被抓的,她不能不管他。她继续在“夜巴黎”待着,每个月往监狱寄点钱,虽然她知道,那些钱可能根本到不了鹏哥手里。
日子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着,直到二〇〇八年的春天。鹏哥因为在狱里表现好,减刑提前出来了。林薇去接他,特意买了件新衣服,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她以为,苦日子终于要结束了。
可鹏哥变了。他看她的眼神里没有感激,只有算计。他问她这几年攒了多少钱,她说没多少,都寄给他了。他骂了句“没用的东西”,然后就开始整天出去喝酒,找以前的狐朋狗友。
有天晚上,他喝得醉醺醺地回来,抓着林薇的手说:“薇薇,哥对不起你。哥欠了点钱,有个老板看上你了,说给五万块,让你跟他走……”
林薇像被雷劈了一样,猛地甩开他的手:“你说什么?”
“就当帮哥最后一次!”鹏哥红着眼说,“等哥有钱了,一定把你赎回来!”
“赎回来?”林薇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鹏哥,你当初说带我赚大钱,说出去了对我好,都是骗我的?你把我当什么了?商品吗?”
“别给脸不要脸!”鹏哥被她笑恼了,抬手就想打她,“要不是哥,你早死在龙鸭山了!现在让你帮哥一次怎么了?”
林薇看着他狰狞的脸,突然觉得很陌生。这个她依赖了四年、等了四年的男人,原来从头到尾都在利用她。那些所谓的“好”,不过是诱饵,现在诱饵吃完了,她就成了该被丢弃的垃圾。
她没哭,也没闹。趁鹏哥醉倒在地上,她收拾了自己的东西——还是那个小包袱,里面多了本写满字的笔记本,记着她这几年的挣扎和幻想。她最后看了一眼那个男人,然后轻轻带上门,消失在凌晨的夜色里。
她不知道该去哪儿。龙鸭山不能回,鹏哥的地方不能待。她站在十字路口,看着来来往往的车灯,觉得自己像片被风吹走的叶子,无处可落。
这时,她看到路边的广告牌上写着“秦市——机遇之城”。那是个她从没去过的城市,名字听起来很温柔。她摸了摸口袋里仅剩的几百块钱,那是她偷偷藏起来,没告诉鹏哥的。
“就去秦市吧。”她对自己说。
她买了张最便宜的站票,挤在绿皮火车的过道里。火车开动的时候,她望着窗外飞逝的风景,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不是为鹏哥,不是为苏曼,也不是为林建军,而是为那个在龙鸭山捡煤渣、在游戏厅等包子、在“夜巴黎”强颜欢笑的自己。
那些日子很苦,很痛,像场醒不来的噩梦。可她活下来了,像株被踩进泥里的野草,凭着那点不甘心,硬是钻出了头。
火车在铁轨上哐当哐当响,像在为她敲打着前进的鼓点。林薇把脸贴在冰冷的车窗上,心里第一次没有了具体的“希望”,却多了点模糊的“勇气”。她不知道秦市有什么在等着她,不知道未来会不会更难,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再回头了。
就像当年离开龙鸭山一样,她要往前走,哪怕前面是更深的黑夜,也要走下去。因为她已经一无所有,也就没什么可失去的了。
秦市的名字在黑暗中闪着微光,像颗遥远的星,指引着她这颗漂泊的尘埃,去往一个未知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