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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面金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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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深秋难得放晴。
清晨的阳光穿透云层,落在金丝雀码头的玻璃幕墙上,折射出清浅的光,连带着泰晤士河的水波都变得温柔起来。沈屿抱着相机蹲在宿舍窗边,看着天边干净的蓝天,指尖忍不住微微发颤——他等了整整一周的晴天,终于来了。
手机在桌面轻轻震动,屏幕亮起,弹出一条微信消息,来自那个备注为砚的人。
【今天晴天,傍晚有空吗?】
沈屿几乎是秒回,手指快得差点打错字:【有空!有空的!】
对面很快回复,语气依旧是淡淡的沉稳,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
【傍晚五点,我在你学校门口等你,带你去看泰晤士河最好的日落。】
沈屿盯着屏幕,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扬起,连耳朵尖都悄悄泛了红。他抱着相机原地转了一圈,看着镜里自己眼底的笑意,深吸一口气,开始认真挑选今天要穿的衣服。
不再是雨天那件湿透的黑色连帽衫,他翻出一件米白色的针织毛衣,搭配一条浅灰色的休闲裤,头发也细心打理过,柔软的墨色发丝贴在额前,衬得整张脸愈发干净清透,像被阳光晒暖的云朵。
相机被他擦得锃亮,镜头盖轻轻合上,机身挂在颈间,沉甸甸的,却让他无比安心。修相机的老板说,机身已经修好,镜头也重新清理过,和新的一样。而那张存储卡,早在上次见面时,南砚就小心翼翼地还给了他,数据完好无损,里面每一张落日照片,都安安稳稳地躺在相册里。
一切都在往最好的方向发展。
下午四点五十分,伦敦艺术大学门口。
沈屿抱着相机站在梧桐树下,指尖轻轻摩挲着相机挂绳,目光一直望着街道尽头,连路过同学打招呼都没太听清。直到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停在路边,后座车门打开,一道挺拔的身影走下来时,他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南砚没有穿刻板的西装。
他换了一件深驼色的大衣,内搭白色高领毛衣,下身是同色系的休闲西裤,整个人褪去了投行精英的凌厉与冰冷,多了几分温润柔和。阳光落在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上,睫毛纤长,鼻梁高挺,连下颌线都被镀上了一层浅金色的光,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等很久了?”南砚走到他面前,目光淡淡扫过他身上的米白色毛衣,眼底掠过一丝浅淡的笑意,“今天穿得很暖和。”
“没有没有,我刚到!”沈屿慌忙摇头,抱着相机的手紧了紧,抬头看向他时,心跳又不争气地快了几分,“南先生,你今天……没穿西装呀。”
“不用开会,不用见客户。”南砚伸手,自然地接过他手里略显沉重的相机,替他挂在自己臂弯里,“放松一天。”
他的指尖不经意擦过沈屿的手背,温热的触感让沈屿像被轻轻烫了一下,飞快收回手,低下头小声说:“哦、哦好……”
南砚看着他局促又乖巧的模样,唇角的笑意更深了些,伸手示意前方:“走吧,观景台在河对岸,走路过去十分钟,刚好赶上日落。”
“嗯!”沈屿用力点头,乖乖跟在他身侧。
两人并肩走在泰晤士河边的步道上,深秋的风带着淡淡的水汽,却不冷。河岸两旁的梧桐树落下金黄的叶子,铺在地面上,踩上去沙沙作响。河边有散步的老人,追逐打闹的小孩,还有牵着狗狗的情侣,一切都慢了下来,和金丝雀码头的快节奏截然不同。
沈屿偏过头,偷偷看着身侧的南砚。
阳光落在他的侧脸,把他的睫毛染成金色,唇线利落却不凌厉,整个人安静又温和。沈屿忽然觉得,这样的南砚,比雨天里那个冷静捞相机的他,还要让人动心。
“在看什么?”南砚忽然侧头,目光正好对上他的视线。
沈屿吓了一跳,像偷藏心事被抓包,脸颊瞬间涨得通红,慌忙转过头,眼神慌乱地看向河面:“没、没看什么!我在看河面的光……好好看。”
南砚低笑一声,声音低沉悦耳,在风里格外清晰:“河面的光,还没日落时好看。等会儿沉下去的时候,整条河都会变成金色。”
“我知道!”沈屿立刻点头,眼睛亮晶晶的,“我拍过好多次,可是每次看,还是会觉得震撼。就像……整个伦敦的温柔,都集中在那十几分钟里。”
“那你等会儿多拍点。”南砚把相机递还给她,不对,递还给他,指尖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腕,“相机修好了,别再弄丢了。”
“我一定会小心的!”沈屿接过相机,抱在怀里,语气认真得像在发誓,“这次我一定抱得紧紧的,再也不让它掉河里了。”
南砚看着他郑重其事的模样,眼底满是温柔:“好,我信你。”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河对岸的观景台。
这里视野开阔,正对着金丝雀码头的整片建筑群,脚下就是缓缓流淌的泰晤士河,没有拥挤的人群,只有安静的风与波光。沈屿走到栏杆边,迫不及待地举起相机,对着远处的天际线调整参数,嘴角一直扬着浅浅的弧度。
南砚站在他身侧半步远的地方,没有打扰他,只是安静地看着天边渐渐下沉的太阳,看着少年专注的侧脸。
阳光一点点向西偏移,从刺眼的亮白,慢慢变成温柔的橘红,云层被染成绚烂的金红色,像被火烧过的棉絮,铺展在整片天空。
最震撼的时刻,来了。
落日缓缓沉进泰晤士河的尽头,余晖毫无保留地铺洒在河面上,像千万片融化的金箔,顺着水波轻轻晃动,波光粼粼,耀眼得让人睁不开眼。两岸的高楼被镀上一层暖橘色的光晕,玻璃幕墙反射着天空的色彩,连冰冷的钢筋水泥,都在这一刻变得柔软起来。
风轻轻吹过,卷起河面细碎的水波,金色的光跟着晃动,像撒了一河的星星。
沈屿屏住呼吸,手指飞快地按着快门,“咔嚓”“咔嚓”的声音在安静的空气里格外清晰。他的镜头里,是河面的金箔,是天边的晚霞,是高楼的暖光,是这座城市最温柔的模样。
直到某一刻,他的镜头,不自觉地偏移了方向。
南砚就站在他身侧,微微垂着眼,目光落在河面的波光上,神情安静而放松。高挺的鼻梁在光影里划出利落的线条,长长的睫毛垂落,在眼睑下投下一片浅淡的阴影,暖金色的光落在他的发梢、肩头、侧脸,把他整个人都裹进一片温柔的余晖里。
他没有看镜头,却成了沈屿眼底,最独一无二的风景。
沈屿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指尖不受控制地按下快门。
咔嚓。
一张清晰的照片,定格在相机里。
落日为背景,金河为底色,少年镜头里的男人,安静、温柔、耀眼,成了这趟伦敦之行里,最珍贵的底片。
沈屿慌忙收回相机,心脏砰砰直跳,脸颊烫得厉害,连耳朵尖都红透了。他不敢抬头看南砚,只能低着头,假装调整相机参数,可脑海里,全是刚才镜头里那张侧脸的模样。
原来最动人的落日,不是河面的金箔,不是天边的晚霞,而是站在光里的人。
“怎么不拍了?”南砚察觉到他的停顿,侧过头看向他,目光落在他泛红的耳尖上,语气带着一丝疑惑,“不好看吗?”
“不、不是!”沈屿猛地抬头,眼神慌乱,“好看!特别好看!我、我只是调整一下参数……”
南砚的目光落在他怀里的相机上,忽然轻声问:“刚才,拍我了?”
沈屿:“!”
整个人像被瞬间定住,脸颊“唰”地一下红到了脖子根,舌头都打了结:“我、我没有……我就是、就是不小心拍到的……不是故意的!如果你不喜欢,我、我现在就删掉!”
他说着,就要伸手去删照片,手腕却被南砚轻轻拉住了。
男人的掌心温热,指尖有力,轻轻包裹着他的手腕,温度顺着皮肤一路蔓延到心底,让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南砚的声音很低,带着落日般的温柔,在他耳边轻轻响起:
“不用删。”
“我很喜欢。”
沈屿猛地抬头,撞进南砚深墨色的眼眸里。
那双平日里冷静深邃的眼睛,此刻盛满了落日的金光,温柔得像泰晤士河的水波,清清楚楚地映着他的身影,仿佛他就是这整片晚霞里,唯一的光。
沈屿的心跳彻底失控,像要撞出胸口,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能傻傻地看着他,眼底满是不知所措的心动。
南砚看着他泛红的眼眶和发烫的脸颊,松开他的手腕,指尖却轻轻拂过他的发梢,动作温柔得不像话:“拍得很好看,比我见过所有的照片都好看。”
“真、真的吗?”沈屿小声问,声音微微发颤。
“嗯。”南砚点头,目光认真而坦荡,“以后,我的照片,都可以交给你拍。”
这句话,像一颗温柔的小石子,投进沈屿平静已久的心湖,漾开层层叠叠的涟漪。他抱着相机,低下头,嘴角的笑意藏都藏不住,连声音都带着甜意:“好……我一定好好拍。”
落日彻底沉进河面,天边的晚霞渐渐淡成浅粉色,河面的金箔慢慢褪去,可观景台上的温柔,却丝毫没有减少。
两人靠在栏杆边,安静地看着夜色一点点笼罩伦敦,谁都没有先说话,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风轻轻吹过,带着彼此的气息,温柔又缱绻。
“南砚。”沈屿忽然开口,第一次没有叫他南先生,而是直接喊了他的名字,声音轻轻的,像羽毛拂过心尖。
“我在。”南砚侧过头,应得很快。
“你……为什么会想来看落日啊?”沈屿抬头看他,眼神干净又懵懂,“你们金融圈的人,不是都很忙吗?怎么会愿意花时间,陪我看这种没什么用的风景。”
南砚轻笑一声,目光望向远处的灯火,语气缓了几分:“以前觉得,时间都要用在有价值的事情上。会议、数据、项目、收益,这些才是值得我花时间的东西。”
他顿了顿,转过头,目光重新落在沈屿脸上,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直到那天在雨天,看到你抱着相机,慌得手足无措的样子。我才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比报表和汇率更重要的东西。”
“比如……”
“你镜头里的光。”
“还有……你。”
最后两个字,很轻,却像一记温柔的重锤,狠狠砸在沈屿的心上。
沈屿的眼睛瞬间湿润了,鼻尖微微发酸,眼泪差点掉下来。他在异国他乡独自待了三年,习惯了安静,习惯了独处,习惯了躲在镜头后面观察世界,从来没有人,会把他和他的热爱,看得比工作和利益更重要。
而南砚,这个只认识了不久的人,却给了他全部的温柔与偏爱。
“南砚……”沈屿吸了吸鼻子,声音软软的,带着一丝哽咽。
“我在。”南砚伸手,轻轻擦去他眼角的湿意,指尖温柔得不像话,“别哭,这么好看的日落,不该哭。”
“我没哭。”沈屿摇摇头,用力眨了眨眼睛,把眼泪逼回去,露出一个浅浅的笑,“我就是开心。”
“我知道。”南砚看着他的笑,眼底满是宠溺,“以后,我陪你看很多很多次日落。泰晤士河的,大本钟的,伦敦眼的,只要你想,我都陪你。”
“好!”沈屿用力点头,眼睛亮晶晶的,像落满了星光,“那我也陪你做你想做的事,听你讲工作,陪你开会,给你拍好多好多照片!”
“好。”
简单的一个字,却定下了两人往后无数个朝夕的约定。
那天之后,他们开始频繁见面,像所有心意相通的人一样,把彼此的生活,慢慢揉进对方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