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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如梦初醒 ...

  •   创世的星光、文明的烟火、星海的征途、还有那场绚烂如宇宙大爆炸般的光之雪……
      一幕幕的记忆被一次次抹去,所有瑰丽奇幻的景象都如同退潮般从脑海中流逝。
      那些曾经璀璨的画面,那些曾经温暖的面孔,那些曾经震撼心灵的瞬间——它们正在以不可阻挡的速度消逝。像是有人用无形的橡皮,一笔一笔地擦去我脑海中的一切。
      我拼命的想记住,想抓住那些陪伴了我亿万年的面孔。
      华罗庚爷爷慈祥的微笑,他站在金坛县中学门前,用那带着江南口音的温和声音说:“孩子,感到渺小,这是好事啊。”
      弗洛伊德抽着雪茄,深邃的目光透过烟雾看着我:“梦是通往无意识世界的皇家大道。”
      达尔文站在加拉帕戈斯的火山岩上,望着无垠的大海:“也许地球上所有的生物,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祖先。”
      笛卡尔在珠穆朗玛峰之巅,衣袂飘飘:“我思故我在。”
      七个小矮人在琴键上跳舞,声音清脆如风铃:“所有的音乐都是由我们七个人管理的!”
      海绵宝贝那方正的金黄色身体,羞涩地递过一束海底的花:“你好美啊!”
      小保罗——不,青蛙王子——在掌心化作人形的那一刻,那双澄澈如雨后天空的眼睛,充满了感激与初生的情感。
      还有方舟,那个在微信那头分享数学与星空的人,那个说“爱情是此刻即永恒”的人,那个在生命最后一刻依然微笑着说出“我爱你”的人。
      小晨,从绝望中走出来的少年,如今穿着学士服,站在讲台上,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教师。
      还有棋心、神龙、大乌龟、鳄鱼兄、壁虎爷爷、小恐龙、派星星、章鱼仔、蟹老板……
      那些面孔,那些声音,那些温暖——它们正在消失。
      想留住那份穿越时空的感动,可是我无能为力……如同紧握流沙,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从指缝间溜走。
      那感觉,比任何痛苦都更加难以承受。不是失去的痛苦,而是正在失去、却无力阻止的绝望。
      在意识彻底沉入黑暗之前,一种铭刻在灵魂最深处的本能,让我只好不停的呼唤着她的名字。
      那不是祈求,不是追问,而是一种确认,一种锚定存在的最后努力——
      “林夕今……”
      这个名字,是我最后能抓住的东西。它是我存在的证明,是我所有记忆的锚点,是我与那即将消失的整个世界之间最后的连接。
      伴随着这声呼唤,眼角滑下一滴泪水,冰凉地划过太阳穴,没入鬓角。
      那滴泪,是告别,也是祝福;是失去,也是拥有;是结束,也是开始。
      沉重的眼皮颤动了几下,我从睡梦中苏醒……
      意识像是从万丈深海挣扎着浮出水面,猛地回归。
      那种感觉,难以言喻。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漫长到无法计数的旅程,却在这一刻被猛地拉回原点。身体很重,思绪很慢,耳边是熟悉的、真实的声音。
      我茫然地眨了眨眼,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天花板。
      那是我的房间,我租住的筒子楼里的单间。天花板上有几道细小的裂纹,白色的涂料有些地方已经剥落,露出下面灰黑色的水泥。这是我最熟悉的景象,看了无数遍,从未觉得特别。
      老旧的电风扇在头顶发出规律的嗡嗡声。那声音单调而催眠,扇叶慢悠悠地转着,搅动着夏日清晨微凉的空气。扇叶上落满了灰尘,我早就想擦,却总是忘记。
      空气中弥漫着清晨特有的凉意和窗外传来的淡淡煤烟味。那是楼下早点铺传来的味道,炸油条、蒸包子、煮豆浆,混合着煤炉燃烧的气味。这味道陪伴了我无数个清晨,曾经觉得平常,此刻却有一种奇异的亲切感。
      我躺了几秒,意识渐渐清晰。然后——
      “林夕今……”
      我无意识地又喃喃了一遍这个名字,声音带着刚醒时的沙哑。那呼唤如此自然,仿佛已经重复了无数遍,刻在了喉咙里。
      我猛地一愣,彻底清醒了。
      我为什么会喊着林夕今醒来?
      难道我做梦了?
      可是我从小不做梦呀?至少,没有任何能让我记住内容的梦。每次睡着,就是一片黑暗,醒来就是天亮。这是我一直以来的“特异功能”,同事们还经常拿这个开玩笑。
      但刚才那种感觉,那种宏大叙事落幕后的空虚感,那清晰无比的呼唤,又如此真实,如此深刻,完全不像是普通的睡眠。
      难道我真的做梦了?
      一个长达46亿年的梦?
      我甩了甩头,试图驱散这怪异的感觉。这太荒谬了,一个人怎么可能做那么长的梦?就算是一秒钟梦百年,也不至于梦到宇宙创世吧?肯定是昨晚酒喝多了,脑子糊涂。
      我只记得昨天是我的生日,二十三岁的生日。
      下了工和几个工友在小馆子喝了点酒,感慨了一下人生。酒是散装的白酒,辣嗓子,但喝下去暖洋洋的。我们聊了工作,聊了生活,聊了未来,聊了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
      我想送自己一份礼物——一个对未来的承诺,或者说,一个改变现状的决心。
      具体是什么,酒醒后有点模糊了。好像是关于不再安于现状,关于要追求点什么,关于要活得更认真一些。但细节,完全想不起来了。
      我正准备翻身继续睡,心底却有一个声音,强烈地驱使着我。
      那声音很轻,却很坚定,不容忽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在纸上写下了“林夕今”三个字。
      我摸索着找到床头柜上的圆珠笔和一张草稿纸,趴在枕头上,认真地写下那三个字。字迹有些潦草,带着刚醒的迷糊,但每一笔都很认真。
      我仔细地将纸条折起来,放入了工作服上衣的口袋,仿佛那是某个重要的、不能遗忘的讯息。
      做完这件事,我才松了一口气,好像完成了一个重要的任务。
      正好看见闹钟,粗糙的红色塑料外壳,指针指向一个危险的时刻。
      那是父亲给我买的闹钟,用了好几年,走得还挺准。此刻,短针指向七,长针指向十二——七点整!
      不好!上班要迟到了!
      我瞬间把什么梦啊名字啊抛到脑后,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弹起来,手忙脚乱地套上工装。蓝色的工装,洗得有些发白,袖口磨破了,但那是我的“战袍”,穿着它去钢铁厂,去挥洒汗水。
      我胡乱洗了把脸,抓起桌上昨晚剩的半个馒头,边啃边往外跑。
      我急忙赶去钢铁厂上班。
      是的,我是一名光荣的钢铁工人!在这个火红的年代,在巨大的高炉和轧钢机之间,流淌着我作为普通一员的汗水与青春。
      钢铁厂离我住的地方不远,骑自行车十来分钟。那是我父亲工作了一辈子的地方,如今我也在那里。每天,我们和巨大的机器打交道,和高温的钢水打交道,和震耳欲聋的轰鸣声打交道。
      工作很累,很苦,很危险。
      夏天,车间里温度能到四五十度,站在高炉前,热浪扑面而来,汗水刚流出来就被蒸发掉,留下一层白花花的盐霜。冬天也好不到哪去,外面寒风刺骨,车间里依旧热火朝天,冷热交替,最容易生病。
      但我喜欢这份工作。
      喜欢看钢水从炉口喷涌而出时那耀眼的金黄色,喜欢听轧钢机碾压钢铁时那震撼人心的轰鸣,喜欢在下班时看着自己参与生产的钢材被运往全国各地,变成桥梁、铁轨、高楼大厦。
      这是一种踏实的感觉,一种参与国家建设的感觉。
      和工友们一起挥汗如雨,一起在休息时抽根烟吹牛,一起在发工资时去小馆子庆祝。这份工作,这些工友,构成了我生活的大部分。
      终于下班了。
      晚霞将天空染成了橘红色,厂房高大的烟囱依旧吐着白烟。那烟囱,是这个城市的标志,也是我们钢铁厂的标志。它日夜不停地冒着烟,象征着生产,象征着建设,象征着这个时代奔腾向前的节奏。
      疲惫和饥饿一同袭来。
      我骑着自行车,晃晃悠悠地来到一家常去的面馆。那是一家不大的店面,几张油腻的方桌,几条长凳,墙上挂着褪色的菜单。但老板实在,汤头鲜美,面条筋道,分量足,价格公道。
      熟悉地点了碗最喜欢的三鲜面。
      所谓三鲜,就是猪肉、木耳、鸡蛋,加上一把葱花,浇上热腾腾的骨头汤。那味道,朴实却无比满足,是劳累一天后最好的慰藉。
      店面不大,桌椅油腻,但汤头的香气无比实在。
      我找了个空位坐下,等着我的面。店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客人,有的低头吃面,有的小声聊天,有的和我一样,满脸疲惫,等着食物来填满空虚的胃。
      这时,对面坐了一位女同志。
      她穿着素净的格子衬衫,两条乌黑的麻花辫垂在肩头,额头有细密的汗珠,似乎也刚下班。她的脸上带着疲惫,但眼神清澈明亮,有一种说不出的干净和纯粹。
      她也点了碗三鲜面。
      我偷偷看了她一眼,然后赶紧移开目光。这时候的年轻人,没有这么大方,和陌生异性对视都会脸红。
      面很快上来了。
      热腾腾的面条,上面铺着厚厚的浇头,香气扑鼻。我低头大口吃起来,暂时忘了疲惫,也忘了对面的她。她也在安静地吃面,动作斯文,吃得很慢。
      我们各自安静地吃着。
      整个店里只有吃面的声音,和偶尔碗筷碰撞的轻响。那一刻,虽然彼此不认识,却有一种奇异的和谐,像是两个忙碌了一天的灵魂,在这里短暂地相遇,然后又各自离去。
      等我心满意足地喝完最后一口汤,吃饱了一摸口袋,准备结账——
      心里却咯噔一下!
      钱包没带!
      我摸遍了所有口袋,工作服的上衣口袋、裤子口袋、屁股口袋——空空如也。只有一张早上放进去的纸条,写着“林夕今”三个字。
      糟糕,早上出门急,忘带钱了!
      尴尬瞬间爬满了脸,我局促地搓着手。
      怎么办?跟老板赊账?不行,第一次来这吃面就跟老板赊账?我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找工友借钱?他们都走了。找隔壁桌的陌生人?
      我的脸越来越红,手心开始出汗。
      犹豫再三,我还是硬着头皮,红着脸,对那位女同志小声开口:
      “女同志……你好,”
      她抬起头,一双眼睛清澈明亮,疑惑地看着我。
      “你可不可以借我一碗面的钱,我明天就还你。”
      话说完,我感觉自己的脸烫得能煎鸡蛋。一个大男人,向一个陌生女同志借钱吃面,这得多丢人!她肯定会拒绝,说不定还会骂我一声“流氓”!
      然而——
      她看着我窘迫的样子,愣了一下,随即嘴角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爽快地说:
      “好啊!”
      声音清脆,像夏日里敲在冰上的脆响。
      她打开随身的布包,拿出几毛钱,递给我。我颤抖着接过,连声道谢,然后赶紧去付了账。
      等我付完账回来,她已经吃完了,正准备离开。我们互相看了一眼,都没说话。她微微一笑,转身走了,留下我一个人愣在那里。
      就这样,因为一面之缘,我找到了对象!
      后来我知道,她叫晓云,是纺织厂的女工。那天她也刚下班,也去那家面馆吃面,也遇到了我这个忘带钱的傻小子。
      后来我们经常去那家面馆,每次都是她帮我付钱,然后我再还给她。老板都认识我们了,每次看到我们一起来,就笑着说:“哟,又来了?今天谁请客啊?”
      那碗三鲜面,成了我们缘分的开始。
      后来,我们结婚了。
      没有盛大的仪式,没有豪华的酒席,只是请了亲朋好友吃了顿饭,在单位的筒子楼里分了一间小房,就算成了家。那时大家都不富裕,心意到了就好。
      晓云是个好媳妇,勤快,善良,孝顺。我妈特别喜欢她,说我有福气。我爸不爱说话,但每次看到晓云,都会露出难得的笑容。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地,我们不甘于只拿死工资。
      看着街上个体户越来越多,看着那些摆摊的人日子越过越红火,我们也动了心。商量来商量去,决定开一家早餐店。
      说干就干。我们借了点钱,在街边租了个小门面,支起炉灶,摆上桌椅,就开始营业了。
      天不亮就起来和面、磨豆浆。
      冬天最遭罪,凌晨三四点,外面还黑漆漆的,就得爬起来。和面要用温水,手伸进去还暖和,一拿出来就冻得通红。豆浆要现磨,石磨重,得两个人一起推。但一想到天亮后客人要来,就浑身是劲。
      虽然辛苦,但日子有了奔头。
      看着客人吃得满意,看着收的钱一天天多起来,那种成就感,比什么都强。我们商量着,等攒够了钱,就把店面扩大,再雇个人,让晓云不用那么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手里有了些积蓄,我们又开了一家小超市。
      这次有经验了,选址、进货、定价、宣传,都考虑得很周全。超市不大,但日用百货应有尽有,街坊邻居都爱来。生意渐渐红火起来,我们也雇了店员,不用自己整天守着了。
      虽然每天做生意忙碌而疲惫,起早贪黑,盘货算账,但是——
      看着老婆一天天大起来的肚子,那份即将为人父的喜悦冲淡了所有辛苦。
      每次陪晓云去产检,听到医生说“一切正常”,那种安心无法形容。晚上睡觉前,我会趴在她肚子上,听胎动,想象那个小小的生命在里面是什么样子。有时孩子踢一下,晓云就笑,我也笑,笑得傻傻的。
      心里被填得满满的,每天都充满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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