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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第三十八章 启程 不过只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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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珩一路驾马回府,他穿得太朴素,一路上没有多少人认出他的身份,待到回府后,侍从们上前来想为他换衣洗漱,被他都谴退了。
他孤身来到鉴藏室,背着手一一看过他收藏的那些宝剑。玄珩平日从不沾酒,今天难得喝了一大口,那烈酒一直从喉咙烧到他心里,火辣辣的。他酒量太差,一口酒就让他面上泛着微红。
有人求他办事总是给他送各种礼物,只有剑他会收下,大抵这让旁人以为他格外喜爱宝剑,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连那些其他皇子们都以为他虽然不会习武但是喜欢收藏宝剑了。
这剑收集的一天比一天多,而他也从不解释,因而这本是用作存储藏品的地方便成了专放宝剑的屋子,这屋子也因为摆满了剑的缘故,看着都比其他地方冷上几分。
玄珩的手拂过那清冷的剑鞘,上面的锋利皮革让他的手心有些发痛,他不像玄安那样摸惯了剑,手心有一层厚厚的茧子能来保护着脆弱的掌心。在无人的深夜里,他像往常一样,双手握住剑把,憋着气吃力地想把这剑抬起来,可是他一动力,手臂的旧伤便开始隐隐作痛,阻止他的发力,到最后他的全部意念已经不是用在举起剑身而是用来强忍疼痛了。
玄珩无奈地松了手,自己的这一番湿透汗水的努力只是让这剑从剑驾上移动了分毫罢了。
刚才在剑圣的院子里,玄安施展那一套落花流水的剑式,所有人的目光遍都集中在玄安身上,而那时他便可以光明正大地抬头看着剑圣,看着她饶有兴致地看着玄安手里的剑,那双平日里总带着三分困意的眼睛只有在用剑看剑的时候是完全清醒的。他从没有在别人的脸上看到那么亮的一双眼睛,亮得好像可以刺穿黑夜,就像被阳光反射剑刃发出的那一点寒光。
剑圣心里只有剑,所以只有想要学剑的人或是剑用都好的人才会提起她的一点注意。因此,无论是隔壁村子卖画的,还是玄朝的十皇子,在剑圣眼里大概统统都是被划为不大注意的那类人的。
这满屋子的剑他一个也叫不出名字,也分辨不出来到底有什么区别,他之所以愿意收下这些剑,只是看着它们时会想象着剑圣拿着它会是什么样的英姿风范,只是在心里想一想就让他觉得心旷神怡。
玄安疑惑于他为什么不愿意以他自己的名义送剑,玄珩一直未说缘由,或许外人看了总是疑心他们是否有什么仇怨未消,但事实上他与剑圣不过碰面不超过五次,哪里来的愁怨呢?只是,这个中缘由他自己都觉得可笑,堂堂一个皇子,竟然会因自身的缺陷而不敢让剑圣注意到自己,连东西都不敢以自己的名义送出去,他已经自卑到了这个地步!
玄珩心想,如果他这一辈子的荣华富贵能够换他执剑在剑圣面前舞上一刻,换得剑圣对自己投来的一眼,他也甘愿。
只可惜,他这辈子都拿不起剑,他也注定得不到剑圣的一眼青睐。
世人都说十皇子玄珩收集宝剑成癖,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爱的恐怕并不是宝剑。
北王府。
玄安进了院子,觉得这院子安静得有点奇怪,如果照平常,平良一定早早就在院子口欢天喜地地迎上来扶他下马了,今天却无人来迎。这也不算是太晚,难道他们都睡着了?
玄安不得其解地走进院子,看到府上所有的侍从,连同平良,都在他的卧室前跪成了一排,平良看到自己这世子回来了面上一喜,下意识想起身的时候想起了什么又哆哆嗦嗦地跪了下去,朝玄安的卧室努了努嘴,眼睛眨啊眨的,大概是试图用眼神传话吧,但玄安实在没从他那一通抽搐似的眨眼中体会到什么含义。他深吸了口气,走到敞着门的卧室门口,看到里面背对着自己站着一个衣着华贵的身影,那鲜红的袍子金丝的凤凰刺绣和高高的衣冠这玄朝境内除了玄帝怕只有一个人敢这么穿了。
虽然玄安不大能认清这玄朝都城里大大小小的王侯贵戚,但他也不是蠢驴,一下子就猜出了这人的身份,当即就下跪行礼,
“参见长公主。”
那身影缓慢地转身,露出一张面目威严的脸,比起玄帝因为年龄和纵欲有些垮了的脸,长公主那张沉淀了岁月痕迹的脸却因为那些细细的皱纹更具威慑和庄严,那双大抵是帝王家遗传的细长眼睛定定地看向玄安,语气不苟言笑,语速不紧不慢地说道:
“起来吧,玄渊和让你去草原当质子?”
玄安应声称是。
“你可知道他这事完全没有和我商议,就擅自拍板做了决议?”
玄安心想他从哪儿能知道这事,他要真知道了这长公主怕是要以为他在宫里安插眼线了,虽然心里想法挺多,但玄安面上仍是不卑不亢地摇了摇头。
长公主冷哼一声,“之前的教训还没有让玄渊和长记性,背叛同盟不过让草原和边境维持了十余年的和平,如今让你一个小小的质子前去草原又能让那一群狼子野心的人安分多久?”
玄安知道这不是在问自己话,只是长公主在自言自语罢了,于是安静地没有吭声。
“要与之蛮部取得真正的和平只有一个办法,用战争夺走他们的境地,抢了他们的马,才能让他们真正心服口服退至一隅,要不,他们只会觉得玄朝是个空有个外壳而可以随意捏取的软柿子。”
看来在对待边境的问题上,长公主与玄帝的意见并不相合,玄安之前也有些奇怪,玄帝这样子不太像是史书里说的那种大肆开疆拓土扩大领土的帝王,尤其是这次让他当质子去草原,更是显出他内在的软弱个性。面前的长公主虽然是个女人,但隐藏在那张威严外表下的威严气质不比玄安在北漠城那些将领们脸上看到得少。
“既然长公主也觉得只有战争能够真正逼退之蛮部,为何不派出军队与我父亲的军队汇合让他们吃点苦头呢?”
“我迟迟没有派出军队,一是因为调动军队的权力不在我手上,二十因为,”长公主侧过身,看向窗外的那一轮皎洁明月,“我们玄朝之前也与之蛮部多次交手,可十有九次都是大败而退,我分析来看,倒不是因为我们士兵数目的问题,而是与武器和马匹有关。之蛮部他们极擅长骑术和弓箭,他们的弓箭相隔几十米的距离射来甚至能刺穿我们坚硬的盾牌,我让兵器坊的人仿制他们弓箭的形状造出一模一样的,穿透力却远远不及之蛮部他们自己造的。”
玄安猜测道:“那大概是与材料有关。”
“我也是如此猜测的,只是这箭头所用的材料我让兵器坊的师傅走遍了整个玄朝境内都没有找到一样的。还有就是马匹的问题,草原地势开阔,作战开始后马匹不管是追击还是逃亡都要一次跑过上百里,我们的很多马匹速度耐力都不及之蛮部的马,有许多都在半路被累死了,没有了马的士兵自然难逃那些草原人的大刀。我也令往来边境交易的货贩买过他们的马驹,但养大后速度耐力仍是不及草原上那些土生土长的良马。这些因素也影响着我们与之蛮部的交手。我之所以没有在得知玄渊和这件事后出手制止,是因为想到了一事。”
长公主那淡淡的眼神一落在玄安身上,他便福至心灵明白了长公主的意思,“长公主是想要我前去草原以质子的身份探查草原部落兵器马匹特殊之所以比中原地带优良的原因,学习他们的长处来打败他们。”
长公主微微一颔首表示赞同,她从袖子里拿出一枚骨制的哨管,玄安连忙上前接过,这枚骨哨很轻巧,也很方便携带在身上。
“它吹动时听似无声,但会发出特定的音调,换来传信鸟,这鸟通体漆黑,很擅长隐蔽行踪,你有消息则用骨哨在夜中唤它,它被我饲养训练许久,能够从草原飞回都城,到时候我会用传信鸟与你通信。”
玄安把骨哨在身上放好,点头应是。
长公主吹了吹指尖的一点灰,语气冰冷道:“那张龙椅上的背影我也看腻了,想来该换个新人了。”
这话让玄安背后一寒,把嘴闭得严严实实的,就跟自己什么也没听到似的。
“换个人做这玄朝的帝王对我来说也不是件费力的事,你要是想,我也可以让你登上这龙椅。”
玄安被长公主这句玩笑话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想做的是执剑走四方的大侠,而不是天天批奏折听报告的帝王,于是立刻婉拒道:“不必不必。”话一出口玄安觉得自己好像语气有点看不起这帝王的身份似的,赶紧改口道:“说错了,是不敢不敢。”
长公主轻轻笑了一声,脚步不急不慢地走至门口,与他擦肩而过时递给他一个竹筒模样的小东西,“你是北王的孩子,更是我们玄朝的孩子,你要把保护自己的安危放在首位。如若你有生命之危,便把这竹筒点燃,它会立刻发送信号,明白了?”
玄安一愣,本以为这竹筒也是用来传音的,没想到竟然用来保护他安危的,他沉默地点点头。
长公主走至门口,侧身回头看了他一眼,表情淡淡的,没有一丝笑意,
“无论你打听到了多少消息,我都必定会出兵与他们一战,到时候我会用传信鸟与你联系。战争开始之际,我会派人去接你回来。孩子,去了那么远的地方总免不了想家,不过只要有我在,你总归会回到玄朝的土地的。”
长公主没有等他回话就径直出了门,院子里那些侍从等长公主走了之后才敢起身。平良虽然跪得腿都麻了,但还是一瘸一拐地赶紧进了屋,左看看右看看自己的世子没有缺一根头发才放下心。
司满三人也跟着进屋,赵默言探了探玄安的后背,惊道:“世子,你出了好多汗。”
玄安苦笑,这真不能怪他胆小,长公主的压迫力太强了,视线落到他身上玄安就感觉自己的汗不受控制地往外流。但长公主虽然威严得紧,一个笑容也没有,可是最后那番话却让玄安觉得心一暖,对未来那看不知归途的前方也有了一丝盼望。
不过现在他真是有点累了,玄安倒在司满肩上,有气无力地抬起手吩咐道:“伺候我更衣沐浴,我要睡觉。”
司满扛着懒洋洋的玄安,其他三人立刻匆匆忙忙地一个去找干净衣服,一个去放热水,一个去整理床榻,个个都手脚麻利,各有各活,互相配合。
翌日一早,平岐百姓都看到一只浩浩荡荡的车队穿过平岐的街道,他们互相打听,都知道了里面坐着的是北王的世子,是要去草原的部落当质子的。
一时间,这消息引得百姓纷纷讨论。
这天可称得上极为热闹,不久从宫里传来了几个消息,一是当今皇后马氏于寅时崩,谥曰明心皇后。
二是当今皇帝突然卧病不起,今日早朝缺席,由长公主代为临朝。
一时间朝廷上下、街巷之间众说纷纭,上至八十岁老翁,下至三岁小孩都津津乐道,要是玄安知道了怕是也得去十皇子府上凑凑热闹探听点内部消息。
可如今他们已经踏上了去草原的道路,这些都城的风云对他们来说已是极为遥远的事情了。
(第二卷都城风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