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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眉峰的疤,心上的影 为期十四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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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十四天的军训拉开帷幕。
这里的大一新生好像并没有那么的抵触军训,直到看了眼天气预报我才知道了原因,十四天的军训,至少有一半日子会飘雨。
我又遇见他了,因为我们班人比较少,所以两个班合并为一个班进行军训,不过他和我开学那天见的不太一样,我原以为他是一个热情活泼的人,可好像并不是,军训了几天,他好像没怎么说过话,休息的时候也是一个人坐在一边。
我们队要练军体拳,我总打不好,打的不标准,教官让我去一边慢慢练,因为陈煦阳是我们队打的最好的,所以教官让他来教我。
他站到我面前,言简意赅:“我先打一遍,你看好。”
我的视线本该追着他的拳法移动,却不受控地落在他的脸上。他的鼻子生得极好,挺拔的鼻梁带着利落的线条,从山根一路延伸到鼻尖,让整张脸的轮廓愈发立体分明。鼻尖上缀着一颗浅浅的小痣,最特别的是左眉正中,一道细短的疤痕嵌在墨色眉峰里,像一枚独特的印记,让人一眼就能记住。
他比我稍高些,约莫一米八的个子,一身松垮的迷彩穿在身上,竟衬得身段格外利落,少年人的锋芒藏在眉宇间,遮都遮不住。
一双手在我的面前挥了好几下,我才猛的回过神来。
“同学,你有在看吗?”
“不好意思,不好意西,刚刚走神了,能麻烦你再打一遍吗?”我尴尬的低下头
他看了我一眼,随后重新来了一遍……
原来他压根不记得我。
十四天的军训中间大概下了五天的雨,本来学校通知说下雨在室内军训,可学生一下就炸了锅,我们学校里设有专门的意见改善处,那天晚上塞满了不要室内军训的信,结果这个通知下午发布的,隔天早上就取消了。
军训的时候,我们是按身高站队的,但我每次都会悄悄的站到陈煦阳身后去,连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就是喜欢看着他,喜欢往他身边凑。
军训结束的时候,心里还是会空落落的,一个大集体就这样解散了,虽然大家并不是很熟,但是已经相处了一段时间,也适用了这样的相处,在这之后,我有一段时间没见到过陈煦阳,即使我们住在同一栋楼。
大学时候的我为什么不主动去认识一下他呢?去和他交个朋友,也许只有再回到那个时光,亲自站在“我”面前,去问问“我”才能知道答案。
上学期的时候,我找到了三份兼职,周一到周五的早上在早餐店,中午和晚上在食堂,周六日在奶茶店,很幸运我去找的时候都在招人,后面连我的室友都调侃我,说只有在上课和睡觉的时候才能看见我,在那个自尊心高于天的年纪,我也只能扯着嘴角,尴尬的笑笑。
这么拼,有一部分原因是我没拿到助学金的名额。其实这些兼职,我军训刚结束就找好了。起初我根本没料到自己会落选,室友耿秋直得知后,气得直接冲到辅导员办公室理论,最后却被毫不留情地请了出来,只得到一句“材料已经上报,无力回天”。这事也只能草草翻篇。
随后,他还在班级群里大骂那个顶替掉我名额的同学,骂那些给他投票的人。
室友叫耿秋直,人如其名,性子耿直得像块石头,心肠却善良得很。在学校的日子里,他帮了我不少忙。后来他创业开了家公司,第一时间邀请我入伙,我们成了并肩作战的合伙人。
再次见到陈煦阳,是在开学第三周的公共课上。这门课是三个班合堂,排在每周三上午最后两节。他每次都来得很早,雷打不动地坐在教室中间的位置。从那之后,每堂课我都坐在他身后——哪怕他旁边的座位次次空着,我也没有勇气挪过去。
这门课没什么特别的,也只在大一上学期开设。我总是从前门走进教室时,匆匆瞥一眼他的侧脸,然后便对着他的背影,坐满一整堂课。我没有和陈煦阳有过一句交流,唯一的记忆点是因为兼职导致前一晚没有睡好,上午虽然只有这两节课,但是早上我得去早餐店兼职,撑到这两节课时,实在抵不住困意,趴在桌上睡着了。
放学铃响了,我没听见。梦里,我站在一扇紧闭的门前,门后似乎站着一个人,轮廓模糊不清。他一直在敲门,我却怎么也打不开那扇门。敲门声越来越急,像擂鼓似的在我耳边响着,终于,门“吱呀”一声开了,门外空空如也。
我朦胧的睁开眼睛,听见了一句:“江遂,别睡了,放学了。”此时我还陷在刚刚的场景里没有回过神所以并没有抬头去看是谁,等我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教室里仅剩我一个人了。
后来在路上偶尔碰到陈煦阳,我的目光总会不受控地追着他的身影移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我的视线就再也挪不开。连我自己都觉得这种执念有些病态,却始终找不到原因。直到很久以后,有人笑着对我说,你那是太喜欢人家了,是刻在骨子里的生理性喜欢。
大一下学期,这门公共课停了,我能见到陈煦阳的次数,愈发少得可怜。直到某天下午下课,我赶着去兼职,路过篮球场时,一眼就看见了他。
他穿着球衣,在球场上奔跑、跳跃。我看了眼时间,离兼职还有一个小时。于是我悄悄坐在场边的长椅上,巧的是,他的书包就放在我旁边。红色的书包上挂着一个熊猫挂件,圆滚滚的身子朝着球场的方向,好像也在安安静静地看他打球。
我坐在长椅上,暮色裹着篮球场,四周的树木层层合围,晚风掠过,树叶簌簌摇晃,残阳的余晖穿过叶隙,在地上织出斑驳的光影,球场的两支队伍你追我赶,脚步声混杂着篮球撞击地面的声音,撞碎了黄昏的宁静。
离开时,我去超市买了瓶水,轻轻的放在了小熊猫挂件的旁边,又伸手给它调转了个方向—从看着篮球场到看着这瓶水。
我对着挂件小声呢喃:“不知道你的主人会不会收下这瓶水,如果不收的话,那你就替他收了吧。”
后来我得知,每周四下午他们都会来打一场友谊赛,不过周四的下午我从两节课调成了三节课,下了课又刚好到了兼职的时间,为了每周都能看看他,每周四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我都选择旷掉。
我会趁第二节课下课偷偷溜掉,次数多了,耿秋直问我:
“你每次都这个点跑,干嘛去?”
“去看篮球赛。”我如实回答
“你喜欢打篮球?”耿秋直一脸疑惑
“不喜欢。”
“不喜欢那你去看什么打篮球?”
“那你…哎!”
我没等他说完我就跑了。
这个问题我没有回答,也答不上来。
有些心事,本就见不得光,这件事难被世俗接纳,我既怕无端惹来非议,更不愿把陈煦阳卷入这摊浑水。我没有直面风雨的勇气,更没有护住他不受牵连的能力。只能把这份心事,死死地埋在心底,烂在肚子里,不让任何人知道。
每周四下午的篮球赛有两个小时,我却只有半个小时的观看时间。我不知道每场比赛的最终结果,也从没想过要知道。我只想守着这半小时,安安静静地看着他在球场上的身影。每次离开前,我都会在那个熊猫挂件旁放一瓶水,再把它转个方向。
不知不觉间,我竟和这个小小的挂件,成了最长久的观赛伙伴。
我轻轻戳了戳熊猫的脑袋,低声问: “放了那么多次水,你说,你的主人收过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