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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晚上7点2 ...

  •   晚上7点23分,天已经全黑了。玛格丽特太太打开了门廊的灯——这是澳洲人的习惯,为晚归的人留一盏灯。
      门外站着一个年轻的中国男孩,穿着黑色卫衣,牛仔裤,运动鞋上沾着泥点。看起来二十出头,中等身材,留着普通短发,走在悉尼街头随处可见——属于那种你见过一百次也记不住脸的路人甲。
      唯一特别的是他的眼睛——布满血丝,眼神涣散,像是几天没睡,也像是刚看完《午夜凶铃》全集。
      “找林晓月?”玛格丽特太太用带着澳洲口音的英语问,然后回头朝楼上喊了一声,“林!你的朋友来了!”
      楼上传来开门的声音。陈远走进门厅。这是典型的澳洲老式住宅:木质地板,挑高的天花板,墙上挂着玛格丽特太太已故丈夫的猎枪——当然,只是装饰,打不响的那种。客厅里摆着几盆绿植,龟背竹长得比人还高。空气中有薰衣草的味道,是玛格丽特太太习惯点的香薰,试图掩盖这栋房子里积累了几十年的霉味。
      他注意到鞋架上多了一双男士运动鞋,44码的耐克,比他的脚大一码。
      这个细节,在他脑子里被无限放大,最后变成了一头大象。
      林晓月出现在楼梯口。她穿着家居服,头发随意扎着,看到他的一瞬间,脸上的表情僵住了。
      “你怎么……”她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我们不是都说好了吗?”
      张磊出现在她身后。一米八的个子,戴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属于那种“一看就不会打架”的类型。他穿着家居服,手里还拿着遥控器——刚才两个人在楼上看DVD,具体是什么片不知道,但肯定没有现在这场面刺激。
      “你是谁?”陈远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正常——就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就像你妈说“我不生气,你过来我们聊聊”时的那种平静。
      “我是她朋友。”张磊挡在了林晓月前面,“哥们儿,有什么话好好说,别冲动。”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三个人的对话被玛格丽特太太事后向警方完整复述:
      陈远(盯着张磊):我问你是谁。
      林晓月:陈远,你别这样。张磊只是收留我几天。
      张磊:我们真的没什么。你先冷静,我去给你倒杯水。(转身)
      陈远:别走。
      就在张磊转身的那一瞬间,陈远从卫衣口袋里掏出了那把刀——黑色的手柄,二十厘米长的刀刃,在门廊的灯光下闪着寒光。
      玛格丽特太太在厨房听到的第一声惨叫,是张磊发出来的。她冲出厨房的时候,看到张磊已经倒在血泊中,背部中刀,整个人趴在楼梯口抽搐。陈远骑在他身上,疯了似的往下捅。
      “Oh my God! Stop! Stop!”玛格丽特太太尖叫着扑向电话。
      林晓月的尖叫刺破了整个街区的宁静。她瘫坐在楼梯上,眼睁睁看着张磊的身体在血泊中停止了抽搐——不是死了,是昏过去了,但视觉效果差不多。
      陈远站起来,浑身是血。他看向林晓月,眼睛里没有任何表情——如果非要说有什么表情,那就是“你今天必须死”的那种冰冷的杀意。
      他一步步走上楼梯,鲜血在木质地板上留下一个个脚印。这场景,要是拍电影,导演得加鸡腿。
      从第一刀捅下去,到陈远逃离现场,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但这三分钟,足够改变五个家庭的命运,也足够让这栋房子在未来的二十年里都卖不出去。
      玛格丽特太太在拨打000的报警电话时,听到楼上传来重物倒地的声音。接着是玻璃碎裂的声音——那是二楼窗户被砸碎的声音。
      当陈远踹开二楼卫生间的门时,林晓月已经躲了进去,用身体死死抵住门。但这扇老旧的木门经不起他一脚——这再次证明,澳洲老房子的质量真的很一般。
      她蜷缩在浴缸边,双手护着头,尖叫着求他:“陈远,求求你,不要……”
      他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任何表情。他只是举起刀,一刀,一刀,又一刀。
      事后法医报告显示,林晓月身中十一刀。致命伤在颈部——一刀割断颈动脉。鲜血喷溅在白色的浴缸上,顺着瓷壁流进下水道,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像极了深夜的恐怖片音效。
      杀死林晓月后,陈远没有马上离开。他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浴缸里已经停止挣扎的林晓月,点了一支烟。烟雾缭绕中,他深吸了几口,把烟头摁灭在洗手台上。
      这个动作,后来成为检方指控“蓄意谋杀”的关键证据——因为真正的激情杀人,杀完应该害怕、后悔、逃跑,哪有时间抽烟?这分明是“杀完人,抽根烟,冷静一下,看看有没有漏网之鱼”的节奏。
      然后他走下楼梯。
      张磊还趴在那里,一动不动。陈远经过他身边时,又俯身补了两刀——不是怕他没死透,是嫌自己刚才捅得不够爽。
      玛格丽特太太这时已经躲进了自己的卧室,反锁了门,蜷缩在衣柜里瑟瑟发抖。她听到陈远的脚步声在门外停顿了几秒,然后越来越远,最后是前门被撞开的声音。
      警笛声由远及近。
      她后来对警察说:“我活了58年,第一次知道原来警笛声可以这么动听。”

      当第一批警车抵达乔治街34号时,陈远已经消失在后巷的夜色中。时间是晚上7点38分。
      最先赶到现场的,是帕纳马里亚警察局的两名巡警——詹姆斯·柯林斯和艾米·陈。詹姆斯是个老警察,干了二十年,什么场面没见过?艾米·陈是个新警察,刚从警校毕业半年,今天是第一次见到真·杀人现场。
      他们接到调度中心的指令是:“持刀伤人,多受害者,紧急”。詹姆斯心想:周末的晚上,就不能让人消停会儿吗?
      柯林斯冲进屋时,第一个看到的是趴在楼梯口的张磊。满地的血,空气中有浓烈的血腥味混合着某种廉价烟草的味道——这味道他很熟悉,是万宝路,他年轻时也抽这个。
      “叫救护车!现在!”他对对讲机大吼。
      艾米·陈绕到屋后搜查。后巷空无一人,只有一盏昏暗的路灯,和一辆停在车道上的白色霍顿轿车——后来证实是张磊的车。
      她注意到驾驶座的门虚掩着。用战术手电往里照——空的。但副驾驶座位上有一个烟盒,万宝路,还剩三根。脚垫上有几个烟头,还是温的。
      她俯身捡起其中一个,对着灯光看了一眼——烟嘴上沾着血迹。
      “他在这里。刚刚。”她对着对讲机说。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演《犯罪现场调查》的片场。
      詹姆斯跑过来看了一眼,说:“好样的,艾米。你刚破了你的第一个案子。”
      艾米后来在采访中说:“那一刻我既兴奋又害怕。兴奋的是我真的找到了线索,害怕的是——那个凶手可能还在附近,正在某个角落里看着我。”

      陈远在黑暗中狂奔。
      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只知道要离那片红蓝闪烁的警灯越远越好。他穿过一条条街道,翻过一道道篱笆,鞋子跑丢了一只,裤腿被铁丝网刮破,小腿上拉开一道口子,血流了一路,他却感觉不到疼——肾上腺素真是个好东西。
      等终于停下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到了一片完全陌生的区域。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帕纳马里亚区边缘的绿地,连着当地的自然保护区——米切尔草原。
      他蹲在一棵桉树下,大口喘气,感觉自己像一只被追杀的兔子。
      九月的悉尼夜晚只有十度左右。他蜷缩在树下,浑身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肾上腺素消退后的虚脱。他开始回想刚才发生的一切——林晓月倒在浴缸里的样子,张磊身上涌出的血,刀子捅进去时那种奇怪的阻力感。
      他摸了摸口袋,那把刀还在。刀刃上的血迹已经干涸,摸上去黏糊糊的。
      “妈的,忘擦刀了。”他心想。然后意识到这个想法有多离谱——他都杀人了,还在乎刀干不干净?
      但他没有后悔。一次都没有。
      他只是在想:接下来怎么办?怎么逃出去?怎么不被抓到?
      那一夜,他听到无数次警笛声。有时候很远,有时候很近,近到他能看到警车闪烁的灯光从树丛缝隙扫过。他把刀攥得紧紧的,蜷缩成一团,像一只受伤的野兽,也像一个在野外露营结果忘了带帐篷的倒霉蛋。
      天快亮的时候,他开始听到直升机的声音。
      “完了完了完了。”他心想,“这阵仗,比当年追白宝山还大。”
      他不知道的是,为了抓他,新南威尔士州警方出动了上百名警力,加上警犬队、空中巡逻队,展开地毯式搜索。这个待遇,一般只有连环杀手才能享受。

      9月15日,星期天。
      悉尼各大媒体都在头版报道了这起凶杀案:
      《悉尼先驱晨报》:惨案!帕纳马里亚区发生恶性凶杀案,两死
      《每日电讯报》:血腥周末:中国留学生涉嫌杀害女友及室友
      《悉尼八卦周刊》:独家!凶手曾是工地搬砖工,每天搬砖八百块!
      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嫌犯信息:陈远,21岁,中国籍留学生,东北口音,黑色短发,最后身穿黑色卫衣和牛仔裤,可能携带凶器,极度危险。
      警方还贴心地配上了一张陈远的证件照——照片里的他一脸茫然,像极了第一次拍身份证照片的你。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悉尼的华人圈炸了锅。
      “卧槽,陈远?我认识他!我们一起打过工!”
      “不可能吧,那哥们儿平时挺老实的啊,还帮我搬过砖呢!”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这年头,分手都能要人命了。”
      与此同时,陈远的照片开始在悉尼的大街小巷流传。公交车站、火车站、超市门口、甚至公共厕所的墙上,都贴满了他的通缉令。
      有一个网友后来评论说:“那几天,陈远比周杰伦还红。”
      警方的策略很明确:封锁整个帕纳马里亚区,然后向外围扩大搜索范围。所有公交车站、火车站都被监控,所有出租车公司收到嫌犯照片,所有高速出入口设立临时检查站。
      但陈远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当天下午三点,有市民报警说在霍尔斯公园区看到一个疑似嫌犯的亚裔男子。警方迅速包围了那片区域,搜索了整整六个小时——结果只找到一个在公园里睡觉的流浪汉。
      那流浪汉被警察叫醒的时候,一脸懵逼:“What? I'm just sleeping here, man!”
      警察也很尴尬:“Sorry, wrong person.”
      晚上七点,又有报警:巴克斯顿区的一个加油站,有人用现金买水和面包,看起来浑身是泥。警车赶到时,只在一个垃圾桶里找到了那个被丢弃的塑料袋——里面有面包包装纸和一瓶喝了一半的水。
      陈远又消失了。
      这个晚上,整个悉尼都在问一个问题:“陈远到底躲哪儿去了?”

      事实上,陈远从第一天晚上就躲进了霍尔斯公园区的一片灌木丛。
      这个地方是他无意中发现的:位于两个住宅区之间,有一片未开发的林地,杂草丛生,一人多高,中间有几棵桉树。最重要的是,这里有水——一条下雨形成的小水沟,水很浑浊,但能喝。
      他后来向警方供述这49个小时的经历时,语气平静得像在讲别人的故事,没有任何愧疚,没有任何恐惧,只有对自己“运气不好”的抱怨。
      白天,他躺在草丛深处,用枯草和树枝把自己盖起来。太阳晒得他头晕,蚊虫叮得他浑身是包。有一次他实在忍不住动了动,结果惊起一群小鸟,吓得他以为警察就在附近。
      “妈的,这些鸟是不是警察派来的卧底?”他心想。
      他听到直升机的轰鸣从头顶一次次掠过。有时候很近,近到他甚至能看到直升机底部的探照灯扫过草尖。他屏住呼吸,一动不动,生怕被发现。
      饿了,他把随身带的半包饼干分成几份,一天吃一小块。渴了,就趴在小水沟边喝水。那水有股怪味,像是什么动物在里面洗过澡,但他顾不上那么多。
      最难熬的是晚上。白天的暑气散去后,夜晚的寒气像刀子一样往骨头缝里钻。他不敢生火,只能把捡来的干树叶塞进衣服里保暖。他抱着那把刀,睁着眼睛等天亮——活像一只在野外过冬的土拨鼠。
      但他脑子里想的,不是林晓月,不是张磊,不是那两个被他杀死的人。他想的是:如果这次能逃出去,以后怎么办?去哪儿?怎么生活?
      他没有后悔。一次都没有。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躲藏的草丛两百米外,一户人家的狗连续两天对着那片草丛狂叫。主人以为是有袋鼠,没太在意。

      9月16日,下午5点。
      陈远实在待不住了。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水也喝完了,身体开始发软。他决定冒险出去找吃的——哪怕是去垃圾桶翻,也比在这儿饿死强。
      他刚爬出草丛不到五十米,一架警用直升机就出现在他头顶——热成像仪捕捉到了这个移动的人形物体。
      “发现目标。发现嫌犯。重复,发现嫌犯。”直升机上的警察通过无线电报告。
      陈远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夕阳照在直升机的机身上,反射出刺眼的光。他知道完了。
      但他没有跑。他已经没有力气跑了。
      他慢慢退回草丛深处,蜷缩成一团,把刀抱在胸前,像一只绝望的困兽,也像一个玩捉迷藏结果被找到的小孩——只不过这个小孩手里有刀。
      五分钟内,六辆警车包围了这片草丛。警察排成一排,拨开草丛步步逼近。
      当第一个警察看到蜷缩在草丛里的陈远时,他举起了枪:“把手给我看!把刀放下!”
      陈远看着那把枪,又看看手里的刀。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在沈阳,冬天和伙伴们在雪地里打雪仗,输了就要被按在雪地里。那时候的雪很白,很干净。
      刀落地的声音惊起了几只鸟。他举起双手,被两个警察按倒在地,双手被反剪到背后,咔嚓一声戴上了手铐。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警察用英文问。
      他愣了一下,用东北口音很重的英文回答:“Chen Yuan.”
      警察又问:“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
      他想了一下,说:“I killed two people.”
      警察愣了一下——他见过很多杀人犯,有的痛哭流涕,有的矢口否认,有的吓得说不出话。但像这样平静地承认“我杀了两个人”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你后悔吗?”警察问。
      陈远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
      那一刻,太阳正沉入蓝山的山脊线,把整片天空染成血红色。陈远被押上警车,结束了这场为期49小时的“荒野求生澳洲特供版”。
      警车开走的时候,他还回头看了一眼那片草丛——那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看到自由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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