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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面疙瘩 “还能再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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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辛眠回到老家的第一件事情是去给他爸妈上坟。
时至二月,春日的气息依旧在脚下蛰伏,所有生物都只是伸了个懒腰,仍然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沉沦,无花无草,只有光秃秃的树干。
他家的坟在一个岭上,云岭村虽说地处中原,他们这一片却出奇地多山,但山不算高,约莫也就一两百米的海拔,当地人更愿意称呼为“岭”。
从石板铺成的路上往上爬一百米,往西边越过田地就能够看到两个在一起的土堆,那就是他爸妈的坟,再往里,还有两个看起来更低一点的,是他的爷爷奶奶。
他妈是去年冬天埋的,他爸则要早上十年。
除了上坟带的东西,他还带了铲子,先把杂草除了扔到沟里,再随意坐在土地上,眼神涣散地看着前方。
视线恰好能把四个小土堆全包揽进去。
隔着土,隔着棺材,他闭眼回忆他们的模样。
这怎么不算是一种团圆。
来之前积攒的各种大事小事快要把他的心脏涨漫,但看着眼前的坟墓,他省略了做出决定的千言万语,只是轻声地说了句。
“爸、妈,爷爷奶奶,我想回来了。”
作为一个农村人,他往前走的每一步都是过五关斩六将的结果。
从村里的小学到镇里的初中,从县里的高中再到市里的大学,他已经在战场上披荆斩棘了二十四年,是街坊四邻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他们猜想着他下一步就是在市里买房、结婚、定居,然后慢慢淡忘村子里的一切,最后让家族“改朝换代”,成为体面的城里人。
但余辛眠没有。
周致离开的时候正是年末最忙的那段时间,他请了四天的假,办完丧事之后就马不停蹄连夜赶回了市中心,第二天依旧准时准点打卡,坐在工位上补日程里落下的众多工作。
但比早会更快到来的是他的好朋友赵倾离职的消息。
因为连续的腰痛去医院检查,发现突出的腰椎间盘组织已经压迫到了脊髓,不好好治疗,以后恐怕连路都不会走。
赵倾是他的大学室友,也是他关系最好的朋友。从在公司里一起写代码到现在做的视频后期,他们共同走了好长一段路。
只是突然没了搭子而已,赵倾的离开并不起决定作用。
那天他在聚餐结束后被老板儿子拉到厕所里性骚扰,以及此后无边无际如漫天大雪而来的工作,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他坐在病床上握着检查报告,被主治医生指着鼻子骂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梦里他变成了一片树叶,很轻很轻,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漂流。
“你身边连个可以陪床的家人都没有,怎么还敢不管不顾自己的身体呢?!你再这样高强度的工作,迟早有一天会真的猝死!”
死。他离死很近过,他爸因为恶性肿瘤离开,他妈又因为长期劳累病逝,这次他和死神擦肩而过。
明明他们在走之前都要自己好好活着的。
正因为见证过他们挣扎奋力求生的样子,他才忽然醒悟,自己这次能活下来有多么幸运。
他不能死。
折磨占据了余辛眠生命里大部分的时间,做决定只需要一秒钟。
辞掉工作的当天,他就拉着箱子回了老家云岭村。
上完坟回来,他大概把老家收拾了一下。
老家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它不仅能催人早睡早起保持极度健康的作息,而且耳畔的鸟叫、熟悉的房屋都会提请你慢一点,没必要那么着急做一件事情。
余辛眠把自己卧室里的床单和被子拿出来晒,搬了个凳子,一并沐浴在阳光里。
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休息过后他拿着手机步行到村子大路边的超市里买东西,超市阿姨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到底没想起来这是谁家的孩子。
余辛眠买了两斤面粉和米,又挑了些生菜、西红柿、馒头和鸡蛋,最后买了盐、十三香等调味料。
付钱的时候他还是会被村子里的物价震惊到,那么多东西统共才花了他五十几块。
他家里也不是什么都没有,余辛眠大姑有钥匙,有时候会来家里看看,打扫卫生或是种地,所以还是能住的。
这些年他一个人在出租屋里,大部分的时候吃的是外卖和楼下便利店的饭团和关东煮,只有周末在家的时候会自己随便做一点,至于他的厨艺,只能说是饿不死的水平。
以前在老家的时候,他最喜欢吃奶奶和妈妈周致做的疙瘩汤。
回家第一顿饭,他也想做这个。
太阳完全落下,厨房里气温越来越低,他想去卧室拿棉袄穿上,打开门才发现下雪了。
原来不是春天没来,是冬天还没走。
天上下着雨夹雪,自己一个人在家里难免会觉得孤单,余辛眠打开了正堂门上的大灯,一瞬照亮了整个院子。
晶莹的雪花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着亮光,天空源源不断地落下细碎的白色,看起来很漂亮。
灶屋里的煤气罐放了快三个月没人用,他本来也不敢用那种点一下跟爆炸一样的东西,所以从橱柜里搬出来了电饭煲,点水、烧水,他开始和面。
疙瘩汤要出疙瘩,所以碗里的水不能放太多,边加水边拌出疙瘩后等着水开,水开后撒盐,倒入面碎的同时用筷子搅拌,之后盖上锅盖继续等烧开,烧开后倒进去鸡蛋液,最后加上葱花和香油,咸面疙瘩汤就做好了。
这顿饭他常做,经过前几次老是煮的时间太短导致吃了半碗就疙瘩沉底的教训后,他做起这道家乡菜简直游刃有余——他也只会做这一道菜了。
余辛眠关了放音乐的手机,正想拿出搪瓷碗盛汤吃饭,这时门口发出咚咚两声响,有人敲门。
白天他出门买菜的时候遇到了眼熟的邻里,寒暄几句说自己这段时间在家,估计也就是他们了。
下着雪赶过来,或许是有什么急事。
他放下碗,出门右拐去开门。
穿过走廊,余辛眠叫了句。
“谁啊?”
对面停了两秒,“隔壁的。”
是带有磁性的年轻人的声音,略显低沉。
隔壁是杨家。
余辛眠对他家的印象太少,自己上小学的时候他们一家就搬到了市里,往后连过年也不回来住。
他记得他家的叔叔和自己的父亲同岁,家里有一儿一女。
初步判断可能就是杨家的小儿子。
“来了。”余辛眠掰开有些生锈的门锁,往后拉。
老式大门发出沉重的声响,像是在同人宣告它的权威,不乐意被他人叨扰。
大门口装有声控的感应灯,因为这声巨响,灯光一直延续着。
余辛眠抬眼,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张陌生但能让人愉悦的脸。
对方面庞白净,五官立体且眉眼明丽,右脸脸颊上侧有一颗棕色的痣,余辛眠先是被那颗痣吸引,然后才看向他的眼睛。
他的身材要比余辛眠高大一些,所以余辛眠是抬着头看他的。
那人来的时候没打伞,雪花降落在他的眉毛和睫毛之上,化成一颗颗小小的水珠。
除了脸,连身上的西装都得体且昂贵。
他身上的气质过于突出,余辛眠意识到那是和农村格格不入的东西。
从别人亲近再到仰望,从幻想复刻再到高攀不起,杨家一直都是村子里的神话。
“隔壁的,杨阚。”对方又解释了一遍,这次语气轻缓。
“家里水壶进虫子了,想来你这儿喝口水。”
确实是城里人,在农村里刻意说普通话,会被人骂“装洋蛋”。
提起这个名字,余辛眠一下记起来了,“阚”是门字框里边一个敢的“阚”。
“哦,”余辛眠也换了普通话交谈,“进来吧。”
杨阚跟着余辛眠走到厨房,水壶里的水早就凉了,余辛眠拿了个碗倒进去,把水壶接满卡在底座上,他往里拿了把上了红漆的凳子放在对方身边。
“烧水还得等会儿,你先坐。”
杨阚坐着,余辛眠站着,两人面对面,不知道说什么。余辛眠觉得很是尴尬。
做饭用的小磨油是他大姑用家里种的芝麻打的,比超市里卖的更香更健康。电饭煲里冒着热气,金黄色的香油和黄白相间的稠汤融合在一起,面疙瘩的鲜香在厨房里弥漫。
这香味最能勾起人的食欲。
余辛眠右手放在身后扣着柜台,无措中视线移动到刚才还未盛饭的黄瓷碗上,他移步到电饭煲前,拿勺子盛了三勺。
杨阚一直盯着他,不知道看的是自己,还是自己手里的那碗饭。
“我刚才在做饭,你要不要来一碗?”
说完他才觉得别扭,先不说这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会不会喝自己做的再普通不过的疙瘩饭,就算是农村,拿这饭招待人也未免有些寒碜。
还是不要了吧。
余辛眠伸出去的碗又收了回来。
“要。”杨阚道。
余辛眠形容不来他看自己的眼睛,直直的,无比纯粹。
可能是真饿了,余辛眠再次把碗递了过去,然后从筷架里拿出勺子给他。
“有点热,慢点吃。”
“谢谢。”
心想看着别人吃饭也很尴尬,余辛眠给自己也盛了一碗,坐在靠里的另一个凳子上。
他就着碗边喝了一小口,庆幸着自己没翻车。
但要和他妈做的比起来,那还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案板上还有买的馒头,余辛眠掰了一半就着吃,他必须正名:这只是看起来寒酸,但是很美味啊!
余辛眠把另一半递给杨阚,他二话没说接过去了,把馒头掰碎到汤里。
还是个老吃家。
余辛眠看着他把饭吃完,烧水壶里的水也开了,他倒进刚才盛有凉水的碗里。想着他可能喝两口水就走了,那人却拿着碗站在自己身边不动。
“还能再吃一碗吗?”依旧是无杂质的、纯真的、祈求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