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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 像只被踩了 ...

  •   朦胧薄雾笼罩的清晨,空气中好似还夹杂着未蒸发的水滴,潮湿闷热空气如同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笼罩在A市上空,叫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一辆低调奢华的迈巴赫在柏油路上熟练的驰骋着,掀起滚滚热浪,惊的枝上的燕雀顿时叽喳作响,跳动着埋怨它的无礼。

      “老叶啊,再把车开快点,我下午还人约了美容院去做SPA,可不能耽误。”

      车后座一位雍容华贵的夫人摇着团扇,半抱怨半显摆道:“你都不知道,现在好的美容院有多难约,就这,还是我用了我先生的人脉插得队,否则啊,哼,不知道排到猴年马月呢!”

      “我告诉他,让他不要这么麻烦,可你猜他说什么?”

      女人做作的捂嘴偷笑,“说只要我想做的事,哪怕是天上的星星,他都会为我取来。”
      “都老夫老妻了,让人听了可要笑话的。”

      言语间,全是对自己受宠爱的炫耀,明明脸上的脂粉厚的能炒菜,举止间却还要做出小女生的扭捏羞态,有些辣眼睛。

      不过这些话,叶惊春只敢在心底偷偷吐槽。

      毕竟,她面前坐着的女人可是她未来几个月的金主大大,她那丰沛到满溢的赏银还要从她的口袋里掏出来。

      可是万万不能得罪的。

      甭说她是在秀恩爱,就算她说现在是冬天,太阳打西边出来,叶惊春都夸她独具一格。

      叶惊春慵懒的侧靠在车窗玻璃上,乌黑柔顺的鸦发披散开,顺着纤长的脖颈流入米白色纱裙中,黑白交织衬的她肌肤白皙透亮,一缕朝晖透过层云射进她半睁的眼眸。

      为了今天的见面,她特意定了三点的闹钟,光头发就打理了整整一个小时。

      现在,上下眼皮正激烈的热吻中。
      她偷偷打了个哈欠,暗暗催促她爸加快速度。

      “好的,夫人您坐稳了。”

      被称作老叶的是前面开车的中年男人,也是叶惊春的父亲,古板、老实,听不出女人话外之弦,只默默加重脚下的力度。

      “你叫叶惊春?”女人没听到想听的,余光瞥过叶惊春,主动侧过身来向她这讨嫌。

      金主大大问话了,那自然得恭恭敬敬的回答。

      “嗯,夫人您叫我小叶就好。”

      为了留下个好印象,叶惊春甚至狠掐自己一把,提提精神。
      她这力度,比高三课上犯困掐自己的力道还狠十倍,瓷白的肌肤瞬间红了一大片。

      定了定神,叶惊春立马端正姿态,眼帘垂落,双手捏紧裙边,微微颔首,做出一副小家碧玉的乖乖女形象。

      这种把自己放在下位的姿态倒是深深取悦了女人,更充分满足了她狭隘的虚荣心,她嘴角往上扬起,纡尊降贵往她那一侧靠了靠。

      “瞧你这孩子,别害怕,我又不会吃了你。”

      女人伸出短胖的小手,拍着她的手背语重心长,“你也知道,我们沈家就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到大他也没个伴,巧了,老叶有你这么个好闺女,还恰好和他同龄,就想着找你来陪陪他。”

      说好话是陪,难听点就是个临时保姆。

      谁不知道沈家这位少爷凶名在外,性格顽劣,惯会想些欺负人的坏点子。

      若不是方圆百里的保姆几乎已经被他欺负了一遍,实在找不到人,也不会把主意打到她身上。

      叶惊春嘴角抽搐,附和着尴尬笑笑。

      “还不知道沈大公子会不会喜欢我,这么贸然过去,也没带什么礼物,会不会打扰到他?”

      “哎呦,你就放一百个心,知闲从小就温和有礼,从不和人吵架,何况你长得这么讨喜,他见了肯定会喜欢的。”

      温和有礼?从不和人吵架?
      对此,叶惊春只想呵呵两声。

      顺嘴点评两句,亲妈滤镜厚的有些过分了。

      沈知闲,沈式集团大公子,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人生赢家,一出生就坐拥数亿家产,仆从无数,是要星星不给月亮,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正宗太子爷。

      沈式集团,那更是鼎鼎有名,坐拥整个A市金融业的半壁江山,合作公司覆盖全世界,人脉丰厚,资金肥硕,

      可以说沈知闲跺跺脚,A市都得震三下。

      出身好,有资本,要啥有啥,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公子哥,性格不顽劣都说不过去。

      哎~人人都有命,命命皆不同。

      她现在只能寄希望于,这位大少爷心情好点,让她能平安捱过这两个月,到时候,她肯定烧香拜佛,感谢他的大恩大德。

      ——

      到了山庄门口,叶父将行李箱从车上提下来,顺手擦了下额头的汗珠,表情有些愧疚,“小叶,你顺着这条路往里直走就能到主宅,我还赶着送夫人去美容院,就不能送你了。”

      “你……”叶父还想说什么,刚要张嘴又讪讪落下。

      叶惊春明白,无外乎就是让她好好照顾沈知闲,勤快干活别惹事,若是不小心被捉弄了,能忍就忍,不能忍也尽量忍下来。

      叶父干了一辈子苦力活,好不容易得到个轻松的好差事——给沈家当司机,

      不仅报酬丰厚,更不用风吹日晒。

      人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在别人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爸,我都知道,您就放心吧。”她苦笑两声。

      安抚好沈父,叶惊春握着行李箱把手,望着那辆黑色汽车消失在云雾中,随后转身,推开了背后那扇巨大的镂空铁门。

      “吱啦——”一声。

      铁门早已年久失修,历经风霜,边缘掉漆脱落,露出下面的暗红色的疤痕,靠近细闻,还能嗅到浓重的金属腐朽味。

      这山庄,怎么看,也有百年以上的历史。

      虽是盛夏,踏进这座山庄,叶惊春就感觉丝丝缕缕的凉气渗透进皮肤,很是舒服,头顶碳烤的太阳都没那么让人厌烦了。

      她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这才刚不到七点,整座山庄寂静的没有人气,想来那位大少爷还没起床。

      她生怕触了他的霉头,放下行李,准备在四处逛逛熟悉熟悉环境,也好更快适应这里。

      千算万算,她也没料到这座庄园竟然这么大,走着走着竟然迷了路,眼看着不知道该走左边宽道还是右边窄路……

      欸?

      她明明记得自己是从这条小道上来的,怎么走回去的时候就不对了?她应该没提前老年痴呆啊。

      叶惊春挠着头,没办法,掏出手机,只能寄希望于手机的gps定位能精确到住宅区域。

      “谁在那!是来偷东西的吧,可算让我逮到你了,为了点金银财宝连命都不想要了,今天我一定要给你一点教训瞧瞧。”

      一个粗犷恼怒的声音在叶惊春身后炸开,吓得她猛然回头。

      面前人眼角挂着狰狞可怖的伤疤,皮肤松散,头发也是枯黄如干草般,想来很久没打理了,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破烂衣服。

      活脱脱电影里的变态杀人魔。

      最让人害怕的,是他那双墨绿色的鹰眼,充满狡诈与怨恨。

      明明两人是第一次见面,他的举动,却像是对着有着十年深仇大恨的杀父仇人。

      那双干枯的只剩皮肉的手死死的攥着她的手腕,指甲深的掐进肉里,不容置疑的把她拖向不知哪的地方。

      “好疼,你松手……我不是小偷……你要带我去哪?”

      叶惊春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双腿撑在地上不住挣扎,被抓住的那只手腕因缺血僵硬发麻,打在他胳膊上的力道轻飘飘的,任何话语都无法阻止他要做的事情。

      “我是沈夫人雇佣来照顾沈知闲的,不是什么小偷,你不信的话,我可以给她打电话,你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乱抓人,真的很没礼貌。”

      “别在我面前提那个贱人!”男人回头瞪她。

      叶惊春趁着他放松警惕,使了个巧劲,这才把手腕解救出来。

      她揉搓着肿胀的右手腕,时不时因疼痛抽吸两声,大退两步,硬邦邦对上他的视线,“礼尚往来,只要你不抓我,我就不提。”

      男人狐疑的盯了她半分钟,几乎有八成信她的话,语气还是很冲,
      “那个贱人不是什么好东西,送过来的你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既然你不是小偷,那就跟我来吧。”

      男人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缓和了许多,仔细听,甚至还能听出些许幸灾乐祸。

      男人走在前面带路,叶惊春跟在后面亦步亦趋的走,两人始终保持着一米的安全距离。

      直到这时,叶惊春才猛然发现,他是个瘸子,残缺的右腿一瘸一拐,毫不在意的拖拉在地上。

      从她的视角看去,没有可怖的脸减分,男人身姿和仪态倒是充满贵气,举手投足也没有预料中的粗鲁。

      不愧是顶级豪门的仆人,这培训做的也太到位了。

      ——

      沈知闲的房间位于主宅二楼最右侧的角落里,男人带她穿过幽深走廊,主动伸手敲门。

      “谁?”声音言简意赅,带着拒人千里人外的冷感。

      “少爷,那贱……夫人又送人来了,您出来见见?您已经许久没出门了,我有些担心……”
      男人姿态毕恭毕敬,有些讨好。

      “聒噪。”

      门后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门开了——

      ???

      叶惊春仰起准备瞻仰容貌的头扑了个空,原本应该有人的地方此时空空如也,她站在原地愣了几秒,这才想起什么,匆忙低头去瞧。

      待看到来人,又讶异的抽了口冷气。

      她只知道沈家大少爷是个纨绔子弟,却不知道他竟然是个残疾!

      男人坐着私人订制的高档轮椅,左手肘轻靠在扶手上,虚撑着头,眼尾上挑,纡尊降贵斜倪她,慵懒中带着股邪性。

      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的叶惊春陡然打了个冷颤。

      犹如误入某类大型恐怖片片场,她被这诡异的氛围搞的不上不下,上车前精心准备的开场白也早忘了个干净,无奈干咳两声壮壮胆子。

      “咳咳——你……你好,我叫叶惊春,落叶满长安的叶,惊蛰的惊,春天的春,你也可以叫我惊春。”

      语句虽连贯说出,但收尾时的颤音早已暴露她的紧张不安。

      沈知闲轻笑出声,嗓音低醇轻缓,有些像她放在柜内珍藏的高级唱片。

      他戏谑抬眸打量她。

      明明怕得要死,偏偏还要故作坚强。

      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炸毛猫。

      可他沈知闲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好人,更不会善解人意的给人递台阶,没人能在他面前得到半分好脸色。

      他上下扫视一番,嗤笑一声,“你就穿这一身来见我?”

      说完,他停顿一下,视线故意停在她裙角的一大片污渍上。
      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连最虚伪冷漠的绅士,都知道这种时候应该为女士保存最后的体面,可他却倒反天罡的主动提出来。

      “这不是……不……我……”

      叶惊春揪着裙角不知何时粘上的泥巴,羞的脸色泛红,急忙掏出纸巾去擦。

      那块脏污却像是焊在衣服上,无论她怎么擦都无法让它消失一丝一毫。

      沈知闲冷笑两声,换了个方向虚撑着头。
      趁着空隙,好整以暇偷偷观察起她来。

      少女素白整洁的小脸上挂着薄红,米白色纱裙衬得腰细腿长,修长纤细的右手腕还带着伤,细细瞧去,能看到内部渗出的红血丝,被他这么一欺负,倒透露出一种坚毅脆弱的美感。

      耳朵上小巧精致的耳钉,柔顺浓密的头发,和身上若隐若现的甜腻香气。

      只要站在她面前的人眼不瞎,就能看出她为此精心准备了多久。

      呵——怪就怪她今天碰上的是沈知闲。

      他偏要不解风情,用最下流丑恶的语言来侮辱她,让她知难而退。

      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说的这句话,现在的他有多爽,将来的他就有多后悔。

      “长得这么瘦小,我脾气不是很好,要是不小心被欺负哭了,我可不乐意哄。”

      “敢不敢打赌,不出三天,你就会从我家哭着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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