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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抛弃 叔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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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愿意不愿意?
别玷污他们两个之间纯洁的金钱交易。
叶惊春往右侧了侧,躲开他的触碰,裁剪利落的西裤下摆不时扫过她的脚踝,激起一股令人羞恼的痒意,她只得弯起膝盖,整个人蜷缩在位置上。
这样的场景,明明是充满怨怼和愤怒,在司机眼中,却好似是男女朋友打情骂俏。
就连车载音响,都默默调成了当下最流行的爱情歌。
那舒缓甜腻的音调听的叶惊春一顿胆寒,恨不得当场打开车窗,从窗子里流畅跳出去。
最后来个三百六十度旋转,完美落地。
幻想总是无法成为现实。
出租车司机甚至特意将他们放置到公园小情侣的打卡圣地。
波光粼粼的湖畔旁站着各色打卡的情侣,单身狗叶惊春和单身狗沈知闲在里面显的格外突兀。
沈知闲倒是比叶惊春冷静一些,他从口袋里掏出墨镜带上,悠悠然坐回轮椅,回头支使叶惊春继续推他。
纤长蛊人的眼眸中带着显而易见的恶劣,语调慵懒。
“叶小保姆,朕看你刚好合眼缘,特赐你一天大荣幸,带朕微服私访,游公园一圈。”
“干得好,重重有赏。”
“干的不好……”
他手横着放在脖子前面,做了个要砍头的动作。
——杀了你。
沈知闲面容偏混血,完美融合了西方骨相和东方皮相,眉眼、鼻梁、下颚线条凸出,轮廓锋利清晰,燕窝深邃,碧海苍天包罗在他双眸中。
做动作的时候,身板整个立起,肌肉绷紧。
细细瞧去,甚至能看到脖颈下方不断跳动的青色血管。
光看一眼这张被上帝精心雕琢的脸,就瞬间让人狠不下心生气。
叶惊春叹了口气,无比嫌弃他幼稚的行为。
认命推着他在公园里闲逛,索性轮椅是电动的,她无需用太多力气,只需在必要的时候转动方向。
公园依湖而建,附近就是A市实验中学,毗邻学区房,又是恰逢周末,附近的家长和孩子都会来此野餐露营。
各类商贩也跟随人群扎根,吆喝声、叫卖声、孩子走丢的呼喊声、争吵声此起彼伏。
天又很热,扰的叶惊春大脑嗡嗡作响。
这种天气,就适合宅家,吃西瓜,吹空调,品雪糕,快活似神仙。
只有傻子才会出门。
沈知闲应该也有些后悔,眉峰紧锁,热的眼尾泛红,为了面子,他死活都不会承认“他其实现在也很想回去”。
他声音因缺水沙哑,“去,给我买杯冰奶茶,全糖,加奶,还有,一定要让她多加冰。”
外表冷酷阴郁的大少爷竟然爱吃甜食,真是稀奇。
叶惊春勾了勾唇,正好看见马路对面开着一家奶茶店,店面很小,没有供人休息的客厅,只有一个收银台和身后窄小的厨房。
店外门亭罗列,人头攒动,队伍拐了个“S”弯,直直排到另一家店门口。
看这架势,她最少也要排半小时。
叶惊春特意找了个阴凉地,脱下背包丢到沈知闲怀里,背包里有充电宝、纸巾、湿巾、防晒霜等,还有一个小巧的粉色水杯,上面挂着一只粉色八爪鱼。
叶惊春把杯子掏出来,嘱咐道:“我可能要排很久,你在树底下等着,若是实在口渴,可以先喝我杯子里的水。”
沈知闲宽大的手将杯子整个包住,乖乖点头,没说什么。
叶惊春走到马路另一侧,进入队伍,幸运的是前面的大哥身材高大,能为她遮挡大部分光线,倒是没那么晒了。
她不知道的是。
沈知闲一直在马路对面坐着看她,双眸直勾勾,连眨都不眨,直到看到她固定在某个位置,确定不会消失在他视线之外,这才低头打量起她的书包来。
为了看的更清楚,他甚至特意调整一下位置和方向。
除了前面那个大哥长得太高太壮,差点完全把她挡住了。
她吃什么长大的,怎么能长这么矮,这么小。
连看到,都费劲。
他低头继续翻找她的书包,先是掏出一管唇膏,仰头放在阳光下照了照,顶部已经被用的圆钝,还带着点甜味。
又掏出一盘眼影,伸出手指沾了一点擦在手背上,这颜色还挺好看。
纸巾、湿巾、防晒霜、充电宝……
他像是第一次化形成人,对任何事物都保持着绝对的好奇心。
只要包里有的东西,他都要摸一摸,看一看。
一心二用的,时不时还要看看叶惊春的位置。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心理,但就是古怪的想一直看着她,想让她站在自己视线所及的位置。
他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哪怕两人真的走散了,找不着了,也并不会对他产生恶劣影响。
他依旧可以顺着原路回家。
一个人打出租,空间更大,腿也不需要缩在角落。
但他就是无法接受有人抛弃她,明明他就坐在这里,一动没动,却对他视若无睹、冷漠旁观。
不是不能接受抛弃的结果,像孩子一样对外界充满无助。
而是不能接受抛弃这个行为。
这会让他觉得,自己毫无价值,无法在任何人心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无足轻重,像一个可以被人随时抛弃的小丑。
正想着,一个童音在耳畔响起,“姐姐,你能帮我把树上的气球拿下来吗?”
姐姐?
沈知闲把墨镜往下一推,以便能看的更清楚。
面前小男孩大概七八岁,留着寸头,浑身被晒得漆黑,除了牙白,短裤短袖,球鞋脏的看不清颜色,正咧着嘴对他笑。
沈知闲翻了个白眼,“叫哥哥,我是男的。”
小孩大概智力不好,听话只听了一半,性别对了,“抱歉叔叔,我气球挂在树上,就在那根树枝上,你能帮我拿下来吗?”
叔叔?!
沈知闲呼吸都重了。
这小孩真不是来整蛊他的?
他长得有那么老吗?
他才刚刚二十出头,人生才刚开始,也就是太阳八九点的时候,叔叔少说也要三十以上。
他看起来像三十的?
他作为A市的太子爷,从来都是被恭维夸奖的命,往那一站就是时尚标签。
何曾沦落到竟被人说老!
沈知闲冷下脸来:“叫哥哥。”
“叔叔。”
“哥哥!”
“叔叔!”
“妈妈说,让我见到人就叫叔叔,我听妈妈的话。”
听妈妈的话就得不到气球。
沈知闲拿起粉色水杯,打开盖抿了一口,语气淡淡,“叔叔站不起来,不能帮你拿。”
完全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又拿他没办法。
小孩恋恋不舍的望着气球,回头没看到妈妈,眼角已经泌出泪花,强忍着用黝黑的手背擦了擦。
“叔叔,那你为什么留长头发?长发都是女孩子留的,像我,是男子汉,就留寸头。”
沈知闲觉得水有点好喝,又喝了一口,没回他,想着看看叶惊春到哪了。
眨眼的功夫,就找不到人了。
他有些急了,摘下墨镜,不断的往四周观察,间或停下来,在某一个地方认真查看。
叶惊春来的时候穿的是白裙子,没有突兀显眼的装饰品,打眼一看,这周围全是穿白衣服的,白衬衫、白裙子、白外套。
一片汪洋白色的海洋。
叶惊春就如同那海里的鱼,眨眼未看,就钻进大海没了踪影。
“叔叔,你怎么不说话?和我同桌一样,她也不爱说话,但我可喜欢和她说话了,你不知道,她长得可漂亮了,说话也甜,像童话里的仙女,我和她说一整天都不无聊……”
孩子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眼看拿气球无望,竟然主动坐在他旁边搭起话来。
小男孩,“我眼神可好了,她离我八丈远,我都能认出她,不过她今天没来公园,她妈妈不让她出门,总让她写作业……”
沈知闲眨了眨眼,猛的低头,像抓住救命稻草,半信半疑,“你找人很厉害?”
小男孩点点头,乌黑的眼睛亮的出奇,“嗯,叔叔你要找谁?”
沈知闲眼睫微垂,眸底看不清神色,思量再三,竟然和一个小孩做起了交易。
不愧是顶级资本家。
“小孩,叔叔让你帮忙找个人,你找到了,叔叔可以帮你把气球拿下来。”
一听能拿到气球,男孩眼睛更亮了,忙不迭的点头,“叔叔,你要让我找谁?”
“一个姐姐。”
他说完这四个字,顿了一下。
他需要在脑海里回想一下她的形象。
他从没拿正眼瞧过任何女生,圈子里也几乎全是哥们,偶尔会有人带女朋友过来,他基本也是坐在离的最远的距离。
游戏什么的,更是能避就避。
他不理解圈子里那些男的,为什么会你侬我侬 ,天天黏在一起。
为了个女生要死要活,喝的聆听大醉,最后还要打电话互诉衷肠。
真是愚蠢。
他一边回想,一边描述,“眼睛大大的,穿着一件白裙子,短头发,笑起来有颗虎牙,声音偏甜一点,矮矮的……”
虽然声音甜,但人很坏。
坏到竟然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
明明说好让他在这等着,他乖乖等着了。
言而无信的骗子!
正这样想着,一只丑萌凸嘴塌耳的猪气球晃晃悠悠飘过他眼前。
“快看,像不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