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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番外3 陆靳深愣了 ...

  •   陆靳深愣了一下,然后大笑起来。
      “那确实得回去。”
      九、新生命
      沈怀瑾的女儿出生在春天。
      是个女孩,六斤二两,哭声洪亮得像是要把产房的屋顶掀翻。
      沈知微在产房外面等了四个小时——这是她人生中最漫长的四个小时。她坐在走廊的塑料椅上,手里攥着一杯已经凉透的咖啡,脸上的表情比等待并购审批还要紧张。
      陆靳深坐在她旁边,没有说话,只是偶尔拍拍她的手背。
      产房的门终于开了,护士抱着婴儿走出来:“沈怀瑾的家属——”
      沈知微几乎是弹起来的。
      她低头看着那个皱巴巴的小东西,忽然觉得喉咙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姐,”沈怀瑾从产房出来,眼眶红红的,“你要不要抱一下?”
      沈知微伸出手,动作笨拙得像是在拆一颗炸弹。她把婴儿托在臂弯里,小心翼翼地,生怕弄疼了这个柔软的小生命。
      婴儿睁开了眼睛——黑溜溜的,亮亮的,好奇地看着这个世界。
      沈知微的眼泪掉下来了。
      没有声音,没有抽泣,只是两行清泪无声地滑过脸颊。她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哭,直到陆靳深递过来一张纸巾。
      “我没事。”她接过纸巾,擦了擦眼角,“就是”
      她说不下去了。
      陆靳深揽住她的肩膀,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
      “我知道。”
      婴儿的名字是沈怀瑾取的,叫沈望舒。
      取自《楚辞·离骚》:“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望舒是神话中为月亮驾车的神,沈怀瑾说,希望女儿一生自由,不被束缚。
      沈知微觉得这个名字很好。
      她给侄女准备了一份礼物——知微控股1%的股权。
      “太多了。”沈怀瑾说。
      “不多。”沈知微看着襁褓中的沈望舒,“让她以后有选择的权利。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需要为钱发愁。”
      她顿了顿,又说:“但我希望她不要像我一样。我希望她可以慢一点,轻松一点,不用急着证明什么。”
      沈怀瑾看着她,忽然说:“姐,你小时候也是这样被抱着的。”
      “什么?”
      “妈妈抱着你的时候。我看过照片。”他的声音很轻,“你那时候也是这样,皱巴巴的,闭着眼睛。妈妈说你是她见过最好看的小孩。”
      沈知微别过头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表情。
      “别说了。”
      “姐”
      “别说了。”她的声音有些哑,“去给你女儿冲奶粉。”
      沈怀瑾笑了,没有再说什么。
      那天晚上,沈知微回到家,一个人坐在书房里,打开了一个尘封已久的铁盒子。里面有一张泛黄的照片——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一个婴儿,站在乡下的土墙前面,笑容温暖而明亮。
      那是她的母亲。
      她把照片贴在胸口,闭上眼睛。
      “妈,”她低声说,“怀瑾有女儿了。你当奶奶了。”
      书房里很安静,只有窗外远处的车流声。
      她睁开眼睛,把照片放回铁盒子里,盖上盖子,放回抽屉最深处。
      然后她站起来,走出书房,走到客厅。陆靳深正在沙发上看书,看到她出来,抬起头。
      “饿不饿?我给你下碗面。”
      沈知微看着他,忽然觉得心里所有的坚冰都化了——不是突然碎裂的那种,而是像春天的雪一样,慢慢地、温柔地融化。
      “好。”她说,“加个鸡蛋。”
      十、尾声·女王的花园
      退休后的第五年,沈知微在太平山上建了一个花园。
      不是什么精心设计的园林,就是一个普通的、乱七八糟的花园。里面有她从世界各地带回来的植物——挪威的极地苔藓(居然在亚热带的气候里活了下来)、撒哈拉的沙漠玫瑰、南极的(当然是违法的,所以她只带了一块很像南极的石头)、京都的红枫、新西兰的银蕨。
      花园的中央有一棵桂花树,是她母亲生前最喜欢的。
      每年秋天,桂花开了,满院子都是甜腻的香气。沈知微会坐在树下的藤椅上,泡一壶茶,看一本书,偶尔抬头看看远处的海城天际线。
      知微控股的总部大楼依然在浦东的天际线上矗立着,但已经不再是最高的一栋了。城市在生长,时代在前进,而她终于可以做一个旁观者了。
      沈怀瑾每个月都会带着女儿来看她。沈望舒五岁了,扎着两个小辫子,跑起来像一阵风。
      “姑姑!”小女孩扑到沈知微怀里,“你看我画的画!”
      沈知微接过那张涂鸦——画面上有三个人,一个高的,一个矮的,还有一个很小很小的。
      “这是谁?”
      “这是爸爸,这是姑姑,这是我!”沈望舒指着画上的人,“还有姑父!”她又在角落里添了一个火柴人。
      沈知微笑着把画贴在了冰箱上。
      冰箱上已经贴了二十多张类似的涂鸦了,几乎覆盖了整个冰箱门。陆靳深每次开冰箱拿啤酒都要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画,怕弄坏了会被沈望舒哭一整晚。
      “你太宠她了。”沈怀瑾无奈地说。
      “我乐意。”沈知微头也不抬。
      林晚晴也经常来。有时候是带着工作来找她商量,有时候就是单纯来喝茶聊天。
      “你真的彻底不管了?”林晚晴有一次问。
      “不管了。”沈知微给她倒了一杯茶,“现在知微的市值比我在的时候还高,怀瑾干得不错。”
      “但他压力很大。”
      “压力大是好事。”沈知微喝了一口茶,“我当年压力也大。扛过去了,就成长了。”
      林晚晴看着她,忽然笑了:“你变了。”
      “哪里变了?”
      “以前你说的是‘压力大是应该的’。现在说的是‘扛过去就成长了’。”林晚晴顿了顿,“以前的你像一把刀,现在的你像”
      “像什么?”
      “像这杯茶。”林晚晴举起茶杯,“温的,有回甘。”
      沈知微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晚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了?”
      “被你逼的。”林晚晴翻了个白眼,“跟你混了十年,不会说话也得会说话。”
      两个女人相视而笑,茶香在桂花树下弥漫开来。
      陆靳深从屋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本相册。
      “给你们看个东西。”
      他翻开相册,里面是他们这些年旅行的照片。挪威的极光、撒哈拉的星空、南极的企鹅、京都的红叶、新西兰的雪山、冰岛的苔原
      “这张最丑。”沈知微指着一张自己在沙漠里被风吹得头发乱飞的照片。
      “这张最好看。”陆靳深说。
      “你的审美有问题。”
      “我的审美从来没有问题。”他看着她,目光温柔,“十年前我就觉得你最好看,现在也是。”
      林晚晴识趣地端起茶杯走开了。
      沈知微看着陆靳深,忽然伸手,帮他理了理被风吹乱的衣领。
      “白头发多了。”她说。
      “你也一样。”
      “怕不怕老?”
      “不怕。”他握住她的手,“跟你一起,什么都不怕。”
      花园里桂花落了一地,金色的花瓣铺满了青石板。远处的海城在暮色中亮起了灯火,像一条流淌的星河。
      沈知微靠在藤椅上,看着天空从蔚蓝变成橘红,再变成深紫。第一颗星星出现在天边的时候,她忽然想起了一句话——那是很多年前,她在看守所的铁栏杆后面对自己说的:
      “只要活着,就有翻盘的机会。”
      她翻了。
      用两世的时间,用全部的勇气,用那些不眠的夜晚和流过的眼泪。
      她翻过了原生家庭的阴影,翻过了商战的尔虞我诈,翻过了背叛和陷害,翻过了所有的恐惧和不甘。
      她站在了最高的地方,然后又走了下来。
      她学会了停下来,学会了看星星,学会了画极光,学会了在桂花树下喝茶。
      她学会了一件事——真正的强大,不是征服一切,而是有能力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靳深。”
      “嗯?”
      “明天我们去哪里?”
      “你想去哪里?”
      她想了想,说:“去一个没去过的地方。”
      “好。”
      “然后呢?”
      “然后回来。”
      “再然后呢?”
      “再然后,继续去下一个没去过的地方。”他顿了顿,“一直到我们走不动了。”
      沈知微笑了。
      那个笑容很轻很淡,像是月光本身在她脸上化开了。
      就像很多年前,她第一次对他说“如果是你,我愿意”的那个夜晚。
      岁月没有带走那个笑容,只是让它更深了,更暖了,更像她自己了。
      夜风拂过桂花树,金色的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来,落在她的肩上,落在他的掌心。
      远处的城市灯火通明,近处的花园安静芬芳。
      而他们,终于拥有了彼此和整个世界。
      有人问沈知微,你觉得自己成功吗?
      她想了想,说:“成功不是市值多少亿,不是上了多少次封面。是在一个秋天的下午,坐在自己的花园里,喝着茶,看着喜欢的人,觉得此生无憾。”
      “那您觉得什么是最重要的?”
      “勇气。”她说,“选择自己人生的勇气。开始的勇气,坚持的勇气,还有放下的勇气。”
      她顿了顿,补充道:“以及,在正确的时刻,说出‘我愿意’的勇气。”
      “对谁说?”
      她看向不远处正在给桂花树浇水的陆靳深,笑了笑,没有回答。
      但所有人都知道了答案。
      番外:
      第一卷·来路
      第一章 1988·沈家旧事
      海城沈家的宅子坐落在法租界的一条梧桐道上,是那种老式的花园洋房,红砖墙面,拱形门窗,院子里有一棵比房子还老的银杏树。
      1988年的秋天,银杏叶黄了满地。
      沈家的 patriarch——沈伯远,坐在二楼的书房里,手里捏着一封信,脸色铁青。
      “荒唐。”
      他把信纸拍在红木书桌上,震得笔架上的湖笔滚落在地。管家老周弯腰捡起来,大气不敢出。
      信是一个女人写来的。字迹歪歪扭扭,像是刚学会写字不久的人硬着头皮凑出来的。内容却像一把钝刀子,一个字一个字地剜在沈伯远心口上:
      “沈先生,我是陈秀英。您还记得我吗?八年前在湖州,您借住在我家的那几天……我生了一个儿子,今年七岁了,叫沈怀瑾。我知道我不该来打扰您,但孩子要上学了,我没有户口,他上不了公立学校。求您帮帮这个孩子,他是无辜的。我无所谓,但孩子不能没有前途。”
      沈伯远闭上眼睛。
      他当然记得陈秀英。1980年,他三十六岁,去湖州谈一笔丝绸生意,借住在当地一个农户家里。农户的女儿陈秀英,十九岁,扎着一条粗辫子,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牙。
      他是沈家的继承人,有妻有子,有头有脸。他不该碰那个姑娘。
      但他碰了。
      第二天他就离开了湖州,此后八年,再没有回去过。他以为那不过是一夜露水,过去了就过去了。他给了陈秀英家一笔钱——足够他们在乡下盖三间瓦房、买两头牛的钱。
      他没有想到,会有孩子。
      “老周。”
      “在,老爷。”
      “去查一下。湖州,陈秀英,还有个七岁的男孩。”他顿了顿,“别让太太知道。”
      老周应了一声,退了出去。
      沈伯远的太太叫方芝兰,出身海城有名的金融世家,嫁进沈家的时候带了半个银行的陪嫁。她给沈伯远生了一个女儿——沈知微,那年已经十岁了。
      方芝兰是个精明到骨子里的女人。她不在乎丈夫在外面有没有女人,她在乎的是沈家的财产会不会被外人分走。
      所以当老周从湖州回来的消息传到她耳朵里时,她正在客厅里插花。
      “哦?”她剪掉一枝玫瑰的刺,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今天的天气,“有个私生子?”
      “太太,您别多想,老爷只是让老周去核实情况”
      “核实什么?”方芝兰把那枝玫瑰插进花瓶里,歪头看了看角度,“核实那个孩子是不是沈家的种?”
      佣人不敢说话。
      方芝兰擦了擦手,站起来,走到窗前。院子里,十岁的沈知微正在银杏树下跳房子。小女孩穿着白色连衣裙,马尾辫一甩一甩的,笑声清脆得像风铃。
      “知微,”方芝兰喊她,“进来。”
      沈知微跑进来,额头上有一层薄汗:“妈,怎么了?”
      方芝兰看着女儿,目光复杂。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你爸爸可能要给你带回来一个弟弟。”
      沈知微眨了眨眼睛:“弟弟?什么样的弟弟?”
      “一个不该存在的弟弟。”方芝兰的声音冷下来,“知微,你记住,沈家的一切都是你的。不管外面有什么人冒出来,你才是沈家名正言顺的大小姐。”
      十岁的沈知微不完全理解母亲的意思,但她记住了那个语气——那种带着敌意和戒备的、像是在捍卫什么珍贵之物的语气。
      多年以后,当她站在看守所的铁栏杆后面,她才真正理解了母亲当年的恐惧。
      不是恐惧私生子本身,而是恐惧失去。失去地位,失去财产,失去在这个世界上安身立命的根基。
      方芝兰一辈子都在捍卫这些东西,最终却什么都没守住。
      沈家后来败落了,方芝兰的陪嫁在一次次投资失败中蒸发殆尽,沈伯远的丝绸生意也在九十年代的国企改制中遭受重创。而那个“不该存在的弟弟”——沈怀瑾,在母亲陈秀英病逝后辗转寄人篱下,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最后成了沈知微最可靠的臂膀。
      命运是个讽刺的编剧。
      但那是后话了。
      1988年的秋天,十岁的沈知微还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家里多了一个秘密,大人们说话的时候会压低声音,母亲看父亲的眼神变得更冷了。
      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所以她做了一件小孩子都会做的事——逃避。
      她跑到院子里,蹲在银杏树下,用树枝在泥土上画画。她画了一个房子,房子前面站着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小孩。一家三口,整整齐齐。
      她把那个“弟弟”从画面里抹掉了。
      很多年后,当她第一次见到沈怀瑾——一个瘦弱的、怯生生的、眼睛却亮得像星星的男孩——她为自己的那幅画感到羞愧。
      但那也是后话了。
      第二章 1998·湖州少年
      湖州,1998年。
      十七岁的沈怀瑾站在母亲陈秀英的坟前,手里攥着一张录取通知书。
      湖州师范学院计算机系。
      不是什么好学校,但对一个没有户口、没有学籍、靠着好心邻居接济和偷偷旁听完成学业的少年来说,这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妈,我考上大学了。”他蹲下来,把通知书放在坟前的石板上,用石头压住边角,怕被风吹走。“虽然不是名校,但我会努力的。以后赚了钱,给您修一座好坟。”
      风吹过山坡上的野草,发出沙沙的声响。沈怀瑾觉得那是母亲在回答他。
      他没有见过父亲。或者说,他见过——在梦里。梦里有一个高大的男人,穿着灰色的中山装,站在一辆黑色轿车旁边,朝他招了招手。他跑过去,想叫一声“爸爸”,但那个男人转身就上了车,车门关上,轿车开走,消失在一条很长很长的路上。
      每次醒来,枕头都是湿的。
      母亲活着的时候,很少提起那个男人。偶尔喝了一点米酒,会坐在门槛上,看着远方的山发呆。沈怀瑾知道她在等什么——等一封信,一个电话,或者那个男人回来。
      但什么都没等到。
      母亲是在他十五岁那年走的。肺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她没有钱治病,也不想治。最后那几个月,她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躺在床上,拉着沈怀瑾的手,断断续续地说:
      “怀瑾……你爸爸……姓沈,海城的……叫沈伯远。你去……去找他……他会认你的……”
      沈怀瑾没有去。
      不是因为恨——虽然他有权利恨——而是因为他知道,去了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一个乡下私生子,跑去认一个素未谋面的父亲,然后呢?被当作累赘?被施舍一点生活费?被那个男人的正妻用冷眼打量?
      他不要施舍。
      他要靠自己。
      所以他白天在工地上搬砖,晚上在路灯下看书。他用两年时间自学完了高中全部课程,又以社会考生的身份参加了高考。成绩不算好,但够了——够他离开这个村子,够他走进一座城市,够他打开一扇新的门。
      临行前一天,他去跟母亲告别。
      坟头的草又长高了一些。他拔掉杂草,把周围的泥土拍实,然后坐在坟边,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饭团,掰成两半,一半放在坟前,一半自己吃。
      “妈,我走了。等安顿好了,给您写信。您不识字,但我相信您能收到。”
      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土,背起那个打着补丁的帆布包,头也不回地走了。
      走出村口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夕阳把整个村子染成了橘红色,炊烟从各家各户的烟囱里升起来,空气里弥漫着柴火和饭菜的香气。
      他忽然觉得鼻子一酸。
      但他没有哭。
      他把眼泪咽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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