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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程砚烽的答案 十月的最后 ...

  •   十月的最后一个周四,上海下了入秋以来最大的一场雨。

      程砚烽从实验室出来的时候,雨已经小了,但地面上全是积水,路灯的光在水洼里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他撑着伞往宿舍走,走到南区宿舍楼下的时候,不自觉地停了一下。

      他抬头看了一眼旁边那栋楼的四楼。左边数第三个窗户,灯亮着。

      那是沈奉栖的宿舍。

      他知道。因为沈奉栖有一次无意中提到过——“我住四楼,左边第三个窗户,窗外有棵梧桐树。”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们正从图书馆往宿舍走,沈奉栖指着那棵树说“就是这棵”。程砚烽抬头看了一眼,记住了那棵树的位置,也记住了那个窗户。

      现在灯亮着。沈奉栖在宿舍里。大概在做题,或者在看书,或者在跟林北聊天。

      程砚烽站在雨里,看着那个亮着的窗户,站了大概一分钟。

      雨滴从伞的边缘滴下来,落在他鞋面上,他也没有注意到。

      他在想一件事。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沈奉栖的?

      不是“知道这个人存在”的那种注意,是那种——他会在食堂排队的时候下意识地找奶奶灰色的头发,会在图书馆进门的时候往靠窗的位置看一眼,会在下雨天抬头看四楼左边第三个窗户的灯是不是亮着。

      那种注意。

      他想了很久,想不出一个具体的起点。

      不是逻辑课。逻辑课上他只是觉得沈奉栖看他的眼神有点特别,但那时候他还没有“注意”他——他只是注意到了“被注意”。

      不是开学典礼。开学典礼上他看到了沈奉栖的侧脸,奶奶灰色的头发,白皙的后颈,但他只是觉得“这个人长得还行”,然后就把目光移开了。

      不是第一次在图书馆。那次他坐在沈奉栖旁边,沈奉栖往旁边挪了五厘米。他注意到了那个动作,但也只是觉得“这个人好像不太想靠近我”,没有多想。

      那是什么时候?

      他站在雨里想了很久,忽然想起一件事。

      那是十月初的一个晚上,他在篮球场打球。打到一半的时候,他跑到场边喝水,无意中往场外看了一眼。

      沈奉栖正从篮球场旁边的路上走过。他背着书包,手里拿着一杯咖啡,低着头走路,看起来像是在想什么事情。路灯的光打在他身上,把他奶奶灰色的头发照出一层暖色。他走路的姿势很好看,不急不慢,每一步都很稳。

      程砚烽看着他从篮球场的一头走到另一头,消失在路灯的尽头。

      然后他回过头,继续打球。

      但那天晚上回到宿舍之后,他发现自己一直在想那个画面——沈奉栖走在路灯下,低着头,手里拿着咖啡,头发被灯光照成暖灰色。

      他想了两天,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记住一个这么普通的画面。

      后来他不想了。他告诉自己,只是因为那个画面好看,没有别的意思。

      但那个画面在他的脑海里留了下来。每次他闭上眼睛,都能看到——路灯,雨后的路面,奶奶灰色的头发,咖啡杯里冒出的白气。

      他不是在那一刻“发现”自己喜欢沈奉栖的。喜欢不是一瞬间的事情。它像是雨后的积水,一点一点地汇聚,一开始只是薄薄的一层,踩上去只会湿鞋底。但慢慢地,它越来越深,深到你一脚踩下去,水漫过脚踝,你才发现——原来已经积了这么多了。

      他是在十月下旬的一个晚上,才发现水已经漫过脚踝的。

      那天他在图书馆,坐在沈奉栖对面。沈奉栖在做四级真题,他在写代码。两个人各做各的事情,中间隔着一张桌子和一盏台灯。

      沈奉栖做到一半的时候,大概是遇到了不会的题,皱了皱眉。他的眉头皱起来的时候,眉心会有一个很小的“川”字,嘴唇微微抿着,笔尖在纸上点了两下,没有动。

      然后他抬起头,看了一眼窗外。

      窗外什么也没有。只有路灯和梧桐树光秃秃的枝干。

      但他看得很认真,像是在窗外找到了答案。看了大概五秒钟,他低下头,在试卷上写了一行字,然后继续做题。

      程砚烽看着他的睫毛。

      台灯的光从侧面打过来,在他的睫毛下面投出一小片扇形的阴影。他的睫毛很长,颜色比头发深一些,微微卷翘。当他的目光从窗外收回来、落在试卷上的时候,那片扇形的阴影轻轻地颤动了一下。

      程砚烽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住了。

      他发现自己已经盯着沈奉栖看了大概十秒钟。不是那种“我在看对面的人”的看,而是那种“我不想把目光移开”的看。

      他移开了目光,低下头,看着屏幕上光标闪烁的位置。

      他刚才在写一个排序算法,写到一半停下来了。他看了一眼代码,发现自己写了一个死循环——for循环的终止条件写错了,i 的初始值是0,终止条件是 i <= n,但 n 是数组的长度,应该是 i < n。这个错误他小学六年级之后就没有犯过。

      他删掉了那行代码,重新写。

      写完之后他抬起头,发现自己的目光又落在了沈奉栖身上。

      沈奉栖正在做听力,耳机戴在头上,眉头微皱,笔尖在纸上快速地移动。他做听力的样子很认真,像是在听一段非常重要的证词,每一个词都不能漏掉。

      程砚烽看着他的侧脸,忽然想起一件事。

      他记得沈奉栖听力错几道。

      上一次模拟,错了三道。上上次,错了四道。再上一次,错了五道。他每一次都在进步。

      程砚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住这些数字。它们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他不考四级,他不需要知道沈奉栖的听力正确率。但他就是记住了。就像他记住沈奉栖喜欢吃什么、习惯坐什么位置、画鲨鱼的时候背鳍会偏前两毫米一样。

      他记住了所有这些毫无用处的事情。

      而且他不觉得这是浪费时间。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之后,程砚烽坐在床上,没有开电脑。他靠着墙,看着对面的床板,想了很久。

      周明朗在对面问他在想什么,他说“在想一个bug”。

      其实他不在想bug。他在想沈奉栖。

      他在想,如果沈奉栖是一个bug,那他大概是一个永远修不好的bug。因为你找不到它的根源,你不知道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你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它就在那里,不影响程序的运行,但你每次跑程序的时候,都会看到它。然后你会停下来,看着它,想——要不要修?怎么修?

      但最后你不会修。因为你发现,没有这个bug的程序,好像少了点什么。

      程砚烽想到这里,忽然笑了一下。

      他是学计算机的。他习惯了用计算机的思维方式来理解世界。输入是什么,输出是什么,变量名不重要,重要的是值。但沈奉栖不是输入,也不是输出,不是变量,也不是值。他是一个不能用任何数据结构来定义的东西。

      他不在程砚烽的任何分类系统里。

      他不是“需要打交道的人”——他不需要跟沈奉栖打交道,他们的专业没有交集,社交圈没有重叠,完全可以各过各的。

      他不是“不需要打交道的人”——因为他想跟他打交道。

      他不是“朋友”——他对朋友的定义是林北、周明朗那样的人,可以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打游戏。沈奉栖不是。跟沈奉栖在一起的时候,他不想吃饭、上课、打游戏。他只想坐在他对面,看他做真题、画鲨鱼、皱眉头。

      他不知道沈奉栖算什么。

      他只知道,他想坐在沈奉栖对面。每天都想。

      这个“每天都想”,就是他所有的答案。

      他拿出手机,打开备忘录。他的备忘录里从来只记两样东西——待办事项和代码片段。但那天晚上,他在备忘录里打了一行字:

      「钝吻鲨的背鳍在身体中后部,大概占体长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位置。画的时候不能太靠前。」

      打完之后他看着这行字,觉得自己很好笑。

      你记这个干什么?你又不画鲨鱼。

      但他没有删掉。

      他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关了灯,闭上眼睛。

      窗外的雨已经停了,只有屋檐上的积水滴落的声音,一滴一滴,像是在敲一个很远的鼓。

      他在黑暗中想:如果钝吻鲨选定一个地方之后就会一直待在那里,那他大概也是一条钝吻鲨。他选定了一个人,就会一直看着他。

      不是因为那个人会给他什么。而是因为他选定了。

      那天之后,他做了一件事。

      他打开了家里的微信群,翻到了一个月前他母亲发的一条消息——「下个月跟沈家在金鸡湖吃个饭,沈家的小女儿跟你年纪差不多,认识一下。」

      他当时回了一个字:「哦。」

      现在他重新看着这条消息,看了很久。

      沈家。苏州。做精密仪器生意。小女儿。

      沈奉栖的妹妹。

      他放下手机,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

      如果他去赴这个饭局,沈听澜大概不会来——她在南京读书,周末一般不回苏州。那谁会替她来?

      沈奉栖。

      他替妹妹来的概率,大概有七成。

      七成。够高了。

      他拿出手机,在家庭群里发了一条消息:「周六的饭局,我去。」

      他母亲秒回:「你终于回消息了。行,我跟你爸说。」

      程砚烽放下手机,闭上眼睛。

      他在赌。

      赌沈听澜不会来。赌沈奉栖会来。赌在饭局上,他能说出他想说的话。

      他不怕赌输。因为就算沈听澜来了,他也只需要吃一顿饭,说几句客气话,然后回家。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没有改变。他还是可以继续坐在图书馆对面,继续送咖啡,继续等。

      但如果沈奉栖来了——

      他要告诉他。告诉他他注意他很久了。告诉他他去海洋馆不是因为他喜欢鲨鱼。告诉他他在图书馆坐对面不是因为他喜欢那个位置。告诉他——

      他喜欢他。

      不管沈奉栖怎么回应,他都要说。

      因为他不想再等了。不是等沈奉栖,是等自己。他已经花了足够长的时间来确认这件事。再等下去,就是在浪费时间。而程砚烽这个人,最不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浪费时间。

      周五的晚上,他在宿舍里收拾东西。周明朗问他明天去干什么,他说“回家吃个饭”。

      “什么饭?”

      “家里人安排的。跟一个不认识的人吃饭。”

      “相亲?”周明朗的语气里有一点惊讶。

      “差不多。”

      “你居然会去相亲?你不是最讨厌这种事情吗?”

      程砚烽没有回答。他把一件干净的衬衫放进包里,拉好拉链。

      “因为有可能会遇到一个想见的人。”他说。

      周明朗愣了一下,没有听懂,但也没有再问。

      程砚烽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明天他要去金鸡湖,点一桌苏州菜,等一个人来。

      他不确定那个人会不会来。但他知道,如果那个人来了,他会在饭桌上告诉他所有的事情。

      如果他不来——那就继续等。

      反正钝吻鲨选定一个地方之后,就会一直待在那里。

      他选定了。

      窗外的雨又开始下了,滴滴答答的,打在窗户上,像是有人在轻轻地敲门。

      程砚烽闭上眼睛,嘴角弯了一下。

      明天见,沈奉栖。

      他在心里说。

      然后他睡着了。

      (第十五章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程砚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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