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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永失我爱 他是天亮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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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卡罗曼史
第六章永失我爱
从叶宅回来的那个晚上,艾莉丝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站在泰晤士河边,手里拿着一只纸飞机,风很大,吹得她睁不开眼。河对岸站着一个人,穿着深灰色的大衣,围巾被风吹起来,像一面黑色的旗。她看不清那个人的脸,但她知道那是叶清秋。她想跑过去,但脚像钉在地上一样,怎么也迈不动。她张开嘴想喊他的名字,但风把她的声音吹散了。
然后那个人转过身来。
他的脸上全是血。
艾莉丝尖叫着醒过来,浑身冷汗。酒店的床头灯还亮着,叶清秋不在身边。她摸了一下他睡的那半边床,床单是凉的。
她穿着那双粉色拖鞋,走出卧室。
客厅的灯开着,叶清秋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文件,面前的茶几上摊着一堆纸张。他抬起头看她,眼睛里有红血丝,像是很久没睡了。
“做噩梦了?”他问。
“嗯。”她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靠在他肩膀上。“你怎么不睡?”
“在看一些东西。”
“什么?”
叶清秋沉默了几秒,然后把文件递给她。
那是一份医疗报告,全英文的,抬头是伦敦圣玛丽医院的标志。艾莉丝接过来,目光扫过那些密密麻麻的医学术语,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报告日期是四年前,车祸之后。
诊断结果:创伤性脑损伤,右侧颞叶血肿,术后恢复良好,但存在远期并发症风险。建议定期复查。
最后一页有一行手写的补充说明,医生的字迹潦草但可辨:
“患者存在迟发性癫痫风险,需长期服药。另有证据表明,血肿位置靠近记忆中枢,可能导致进行性记忆衰退。建议每半年复查一次脑部MRI。”
艾莉丝的手指开始发抖。
“你为什么现在才给我看?”
“因为你该知道了。”叶清秋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上个月我在香港做了检查。结果昨天出来了。”
他从文件堆里抽出另一份报告,递给她。
香港养和医院,神经内科,MRI诊断报告。
结论:右侧颞叶新发异常信号,考虑胶质增生伴局部占位效应,建议进一步活检。
艾莉丝不认识“胶质增生”,但她认识“占位效应”。她的父亲——奥斯卡家的那个父亲——就是死于脑瘤。她陪他做过无数次的MRI,她见过这个诊断。
“这是……”她的声音在发抖,“这是肿瘤?”
“还不确定。”叶清秋说,“可能是良性的瘢痕组织,也可能是……”他没有说完。
“什么时候做活检?”
“下周一。在香港。”
“我陪你去。”
“好。”
他把报告从她手里拿回来,整理好,放回文件袋里。然后他转过身,双手捧着她的脸,拇指擦掉她脸上的眼泪。
“不要哭。”他说,“还不一定是坏事。”
“你骗我。”艾莉丝的声音碎了,“你骗了我四个月,现在又想骗我。”
“我没有骗你。”他说,声音很轻,“我只是没有告诉你。因为我不想让你担心。”
“那现在为什么告诉我?”
他看着她,那双黑色的、深不见底的眼睛里,有一种她从未见过的温柔。不是那种小心翼翼的、克制着的温柔,而是一种彻底放下的、无所畏惧的温柔。
“因为我不想再对你撒谎了。”他说,“哪怕是为了你好。”
艾莉丝抱住他,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她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和洗衣液的味道,能感觉到他颈侧动脉的跳动,一下一下的,有力的,活着的。
她突然想起那个梦。
梦里他满脸是血。
她抱得更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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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他们飞回香港。
半岛酒店的套房里,一切如旧。那双粉色的拖鞋还放在床边,中文课本还摊在书桌上,翻到最后一页——那张写着“我”和“爱”的纸条还夹在那里。
叶清秋开始处理香港的事务。他把航运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了副总,把地产项目的决策权交给了律师,把所有能交出去的东西都交了出去。他对艾莉丝说,这是为了腾出时间做检查和可能的治疗。但艾莉丝知道,他是在做最坏的打算。
他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像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在关机之前做最后的备份。他甚至给江娇娇发了一笔遣散费,让她回加拿大和家人团聚。
江娇娇没有走。
她出现在半岛酒店的大堂,穿着一件红色的风衣,手里拿着一只行李箱。她把行李箱放在前台,然后坐电梯上了四十三楼,按了门铃。
艾莉丝开的门。
“我来还一样东西。”江娇娇说,声音比平时低了很多。她走进来,从风衣口袋里拿出一只信封,递给艾莉丝。“这是我在老奥斯卡的书房里偷出来的。最后一页。之前我没敢给你看。”
艾莉丝接过信封,拆开。
里面是一张发黄的纸,像是从某个档案里撕下来的。纸上的字迹是打印的,英文,日期是三十年前。
内容让她的血液凝固了。
“奥斯卡家族基因研究报告——关于遗传性颞叶癫痫与胶质瘤易感性的关联。研究对象:奥斯卡家族直系血亲。结论:携带特定基因标记的个体,罹患颞叶胶质瘤的风险为普通人群的四十倍。该基因标记在家族中呈显性遗传,已追溯至第三代。”
下面附了一张族谱。
艾莉丝的名字在第三代的末尾。
叶清秋的名字不在上面。
但有一行手写的备注,红色的墨水——
“混血后代风险未知。建议绝育。”
艾莉丝的手在剧烈地颤抖。
“这是什么意思?”她的声音不像自己的。
“意思是,”江娇娇的声音很轻,像怕惊动什么东西,“你的父亲,你的祖父,你的曾祖父,都死于脑瘤。不是巧合。是基因。你身上有这个基因。你可能会发病,也可能不会。但你生的孩子,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会发病。”
她顿了顿。
“叶清秋的病,不是车祸后遗症。他的MRI报告上的那个东西,不是胶质增生。是肿瘤。恶性的。而且它的出现,不是因为他的脑子受伤了——是因为你的基因。”
艾莉丝猛地抬起头。
“你说什么?”
“老奥斯卡在四年前就知道。”江娇娇的眼泪掉了下来,“他安排你和叶清秋结婚,不是因为商业利益,不是因为叶秋棠,不是因为任何你听到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他要做一场实验。”
“实验?”
“他想知道,奥斯卡家族的致病基因,如果和叶家的基因混合,会不会产生抗体。他以为叶清秋的免疫系统可以中和你的基因缺陷。他以为婚姻——不,不是婚姻,是生育——可以创造出一个没有疾病的后代。”
江娇娇的声音在发抖。
“他让你嫁给叶清秋,是为了让你怀孕。然后通过产前基因编辑,剔除致病基因,得到一个‘完美’的继承人。一个既有奥斯卡家族的血脉、又没有遗传病的继承人。”
房间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时钟的滴答声。
艾莉丝觉得自己的脑子在飞速旋转,但什么都抓不住。
“所以叶清秋的病——”
“是他把你基因里的致病因子激活了。”江娇娇说,“你的基因通过接触——通过血液、通过□□——把他的细胞改写了。他不是长了肿瘤。他是被你变成了一个会得肿瘤的人。”
这句话像一把刀,从艾莉丝的胸口捅进去,从背后穿出来。
她踉跄了一下,扶住了墙。
“你骗我。”她说,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飘来的。
“我没有骗你。”江娇娇哭着说,“我偷了老奥斯卡的所有文件。这是最后一页。我一直不敢给你看,因为我知道你会崩溃。但现在叶清秋要死了,你必须知道真相——是你杀了他。”
是你杀了他。
这四个字在艾莉丝的脑子里炸开,炸成无数碎片,每一片都带着血。
她想起他们第一次牵手,他的手很凉。
她想起他们在浅水湾的沙滩上,她赤脚踩在沙子里,他坐在她身边,给她递了一罐啤酒。
她想起他教她写“爱”字的那天晚上,他坐在对面,低垂着眼睫,一笔一划地写。
她想起他吻她脸颊的那一刻,他的嘴唇是温热的。
那些温度,那些触感,那些活着的证据——
都是她亲手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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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刀】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棋子。
现在她知道了——
她是毒药。
她爱谁,谁就会死。
她靠近谁,谁就会被她的血腐蚀。
叶清秋不是病死的。
是被她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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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娇娇走后,艾莉丝在沙发上坐了很久。
她没有哭。
她的眼泪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流不出来。她只是坐在那里,双手放在膝盖上,眼睛睁着,看着对面墙上的镜子。镜子里有一个女人,穿着白色的睡裙,头发散着,脸色白得像纸。
那不是她。
那是另一个人。一个杀人犯。
叶清秋从书房出来的时候,看见她这样,手里的咖啡杯差点掉在地上。
“艾莉丝?”他快步走过来,蹲在她面前,伸手去探她的额头。“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她看着他。
他的脸。他的眼睛。他的嘴唇。他下巴上那颗小小的痣。他额角那道浅浅的疤——那是车祸留下的。四年前的车祸,他在昏迷中梦见了一个穿墨绿色旗袍的女人,在泰晤士河边放纸飞机。
那个女人是她。
她从那时候就开始杀他了。
“叶清秋。”她说。
“嗯。”
“你恨我吗?”
他皱了一下眉。“为什么这么问?”
“你回答我。”
他看着她,看了很久。然后他伸出手,把她脸上的一缕头发别到耳后。
“不恨。”他说,“永远不会恨。”
“那如果我说,你的病是因为我呢?”
他的手指停了一下。
“你说什么?”
艾莉丝把信封递给他。
他接过去,抽出那张纸,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他的手在发抖。看完之后,他把纸折好,放回信封里,把信封放在茶几上。
然后他站起来,走到窗前,背对着她。
沉默了很久。
“所以,”他终于开口,声音很低,“老奥斯卡从一开始就知道。他让我娶你,不是为了让我填补记忆的空洞,不是为了让我查清真相,不是为了任何你听到的理由。”
他转过身来,看着她。
“他是让我去死。”
艾莉丝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他是让我杀死你。”她说,声音碎成了粉末。“叶清秋,是我杀了你。”
“不是你。”他走回来,蹲在她面前,双手捧着她的脸,强迫她看着他的眼睛。“艾莉丝,不是你。是他。是老奥斯卡。他选择了我。他把我当成实验品。你没有选择,你什么都不知道。”
“但我的基因——”
“你的基因不是你。你是你。你是那个在泰晤士河边放纸飞机的女人。你是那个在中文课本上写下‘爱’字的女人。你是那个穿着粉色拖鞋、在我面前哭了一整夜的女人。”
他的声音终于有了裂痕。
“你不是毒药。你是解药。只是这瓶解药,打开的方式不对。”
艾莉丝抱住他,抱得很紧,紧到她的指甲嵌进了他后背的衬衫里。
“我不要你死。”她说,声音闷在他的肩窝里。“叶清秋,我不准你死。”
他没有说话。
他只是抱着她,一只手按着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环着她的腰。他的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她能感觉到他的喉结在上下滚动。
他在咽眼泪。
他不想让她听见他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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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一,养和医院。
活检的结果要等五天。医生给叶清秋开了抗癫痫的药和激素,让他回家休息。从医院出来的时候,艾莉丝挽着他的手臂,两个人在中环的街上走了很久。
香港的夏天已经到了,热浪从地面蒸上来,空气黏得像糖浆。街上的人很多,游客、上班族、菲佣、卖花的小贩。艾莉丝在一个花摊前停下来,买了一束栀子花。
白色的,很小的一朵朵,香气浓郁得像要溢出来。
“你母亲喜欢栀子花。”叶清秋说。
“我知道。”艾莉丝把花举到鼻子前闻了闻,“我以前不理解,为什么她喜欢这么浓的花香。现在我知道了——因为淡的香味,会被伦敦的雾盖住。只有这么浓的,才能穿透那层雾。”
她抬起头,看着他。
“你闻得到吗?”
叶清秋低下头,闻了闻。然后他看着她,说:“闻得到。很香。”
他没有说的是,他闻到的不是栀子花的味道。
是她的味道。
从第一天起,他闻到的就是她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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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的五天里,他们做了很多事。
他们去了浅水湾的沙滩,坐在他们第一次一起坐的地方。海浪还是那个声音,风还是那个方向,但一切都变了。叶清秋带了一瓶红酒和两只塑料杯,在沙滩上喝了一个下午。他喝得很少,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她。
“你在看什么?”艾莉丝问。
“看你。”
“有什么好看的?”
“什么都好看。”
她笑了。笑完之后,眼泪就下来了。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哭,也许是开心,也许是悲伤,也许是因为她知道,这样的下午不会有很多了。
他们去了庙街的夜市,吃了几十块钱一碗的云吞面,在一家旧货店里买了一只生锈的铃铛。叶清秋把铃铛挂在她的包上,说这样她走路的时候他就能听见她在哪里。
“你怕我丢了?”她问。
“怕。”
“我不会丢的。”
“我知道。”他说,声音很轻,“但我怕我丢了。”
她握住他的手,十指相扣。
“你不会丢的。你丢到哪里,我都把你找回来。”
他没有回答。
他只是握紧了她的手。
他们还做了一件事——叶清秋带她去了半山别墅后面的那条小路。那条路很窄,两边是石墙,墙上爬满了爬山虎。路的尽头是一扇铁门,铁门后面是一个很小的花园,花园里种满了白兰花。
“这是你种的?”艾莉丝问。
“嗯。四年前。从伦敦回来之后。”
“为什么种白兰花?”
叶清秋沉默了几秒。
“因为我在梦里闻到的味道。不是栀子,不是玫瑰,不是任何我认识的花。后来我查了很多资料,找到了一种叫白兰花的东西。上海的市花。我父亲告诉过我,你母亲最喜欢白兰花。”
他摘了一朵,递给她。
“我一直以为,我种这些花,是因为你母亲。现在我知道不是。”
“那是因为谁?”
“因为你。”他说,“我梦里的人是你。我闻到的味道,是你的味道。只是那时候我不知道。”
艾莉丝把白兰花别在耳后,踮起脚尖,吻了他。
在满园的白兰花中间,在午后的阳光里,在铁门半掩的阴影下。
那是他们的第一个真正的吻。
不是礼貌的,不是克制的,不是试探的。
是全部的、彻底的、不顾一切的。
艾莉丝尝到了他嘴唇上咸咸的味道——不是眼泪,是汗水。也可能是眼泪,她分不清。她只知道这一刻她等了很久,久到她以为永远不会来。
而它来了。
在一切都太晚了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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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刀】
她等了一辈子的吻,在倒数计时里来了。
白兰花开了满园,他摘了一朵别在她耳后。
他说:“你真好看。”
她不知道,这是他第一次说她好看。
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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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结果出来了。
养和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的办公室。艾莉丝和叶清秋坐在沙发上,对面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医生,戴着金丝眼镜,手里拿着一份报告。
老医生看了他们一眼,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
“叶先生,”他说,“报告出来了。”
“说吧。”叶清秋的声音很平静。
“是胶质母细胞瘤。四期。已经扩散到右侧颞叶和顶叶的交界处。手术可以切除部分病灶,但无法根治。预后……”
他停顿了一下。
“预后不乐观。中位生存期,十二到十五个月。”
办公室里很安静。
空调的嗡鸣声突然变得很大。
艾莉丝听见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的,很慢,很重,像有人在用锤子敲一面鼓。
“化疗呢?”叶清秋问。
“可以延长三到六个月。但副作用很大。以叶先生目前的身体状况……”
“我选择手术。”叶清秋说,“不做化疗。”
老医生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可以。我会安排最好的团队。手术定在下周二。”
“好。”
他们走出医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中环的霓虹灯亮起来,把整条街照得像白昼。艾莉丝挽着叶清秋的手臂,两个人慢慢地走,谁都没有说话。
走到天星码头的时候,叶清秋突然停下来。
“艾莉丝。”
“嗯。”
“我想坐船。”
他们上了天星小轮。船从尖沙咀开往中环,十五分钟的航程。夜风从海面上吹过来,带着咸腥的味道。维港两岸的灯火在水面上碎成千万片金色的鳞片,随着波浪起伏。
叶清秋靠在栏杆上,艾莉丝站在他身边。他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她的头靠在他的胸口。她能听见他的心跳,比平时快了一些,但依然有力。
“叶清秋。”
“嗯。”
“你怕不怕?”
他沉默了几秒。
“怕。”他说,“但不是怕死。”
“怕什么?”
“怕你一个人。”
艾莉丝的眼泪掉了下来,掉在他的衬衫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我不会是一个人的。”她说,“我有你。”
“你会有的。”他说,声音很低,“但不是我。”
她把脸埋进他的胸口,不让他看见她的眼泪。她听见他的心跳,一下,一下,一下。她数着,一,二,三,四,五。她想数到一万,想数到永远,想一直数下去,数到时间的尽头。
但船靠岸了。
他们下了船,沿着海傍走了一段。风越来越大了,把艾莉丝的头发吹得到处都是。叶清秋停下来,帮她把头发拢到耳后。他的手指很凉,但她觉得那是他活着的温度。
“艾莉丝。”
“嗯。”
“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
“什么?”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很小的盒子,深蓝色的丝绒面,边角已经磨白了。他打开来,里面是一枚戒指。白金指环,上面镶着一颗蓝宝石,成色极好,在夜色里闪着幽蓝的光。
“这是我父亲的。他留给我的。他说,等遇到对的人,就给她。”
他拿出戒指,握住她的左手。
“艾莉丝·奥斯卡,你愿意嫁给我吗?”
艾莉丝看着那枚戒指,看着他。
她想起了他们结婚的那天。登记处,没有白纱,没有教堂,没有宾客。他说“我愿意”的时候,声音平稳得像一潭死水。
现在他又说了一次。
这一次,他的声音在发抖。
“我早就嫁给你了。”她说。
“那次不算。那次是契约。”
“这次呢?”
“这次是——”他顿了一下,把戒指套进她的无名指。戒指很合适,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这次是我求你。”
艾莉丝看着手指上那枚蓝宝石戒指,眼泪一颗一颗地掉下来,掉在戒指上,把宝石洗得更亮。
“我愿意。”她说。
叶清秋低下头,吻了她的手背。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
“谢谢你。”他说。
“谢什么?”
“谢谢你让我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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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定在下周二。
术前三天,叶清秋住进了医院。艾莉丝每天去陪他,从早上待到晚上,等他睡着了才走。她给他读报纸,给他削苹果,给他讲她在伦敦小时候的事。他听得很认真,有时候会笑,有时候会问问题。
他的状态越来越不好了。
头痛发作的频率越来越高,止痛药从一天两次变成一天四次。他开始出现短暂的失语——有时候说着说着,突然就卡住了,像一台机器突然断了电。他的左手指尖开始发麻,拿不住东西。
但他从来没有在她面前表现出痛苦。
他只是在每次她来的时候,对她笑。
那个笑容让艾莉丝的心碎了一次又一次。
手术前一天晚上,艾莉丝坐在病床边,握着叶清秋的手。他的手上扎着留置针,青色的血管在苍白的皮肤下清晰可见。
“叶清秋。”
“嗯。”
“你会没事的。”
他没有回答。他只是看着她,眼睛里有一种她看不懂的东西。
“艾莉丝。”
“嗯。”
“如果我明天下不了手术台——”
“不要说了。”
“让我说完。”他的声音很轻,但很坚定。“如果我明天下不了手术台,你答应我一件事。”
“不答应。”
“你答应。”他握紧了她的手,“回伦敦。不要回香港。不要留在这里。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重新开始。”
“我不要重新开始。我要你。”
“你不可以要我。”他说,声音终于碎了,“艾莉丝,我不在了。你要学会一个人。”
“我不要一个人。”
“你必须一个人。”
她哭了。她哭得很凶,哭到整个人都在发抖。她趴在他的床边,把脸埋在他的手心里,眼泪打湿了他的手指和床单。
他用另一只手摸着她的头发,一下一下的,很慢,很轻。
“不要哭。”他说,“你一哭,我就舍不得走了。”
“那就不要走。”
“我也不想走。”他说,“但这不是我能选的。”
那天晚上,她没有走。她爬上他的病床,挤在他身边,把脸贴在他的胸口上。他伸出手臂搂着她,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
两个人挤在一张窄窄的病床上,像两只被雨淋湿的鸟,依偎在一起取暖。
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他们的身上。
艾莉丝听见他的心跳,一下,一下,一下。
她数着。
不知道数了多少下,她睡着了。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睡着之后,叶清秋没有睡。
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只手搂着她,另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他一直在看她的脸,像要把她的每一个细节都刻进骨头里。
他看了整整一夜。
---
【第三刀】
第二天早上,艾莉丝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进了手术室。
护士说他凌晨四点就被推走了,走之前交代不要叫醒她。
他在她的额头上留了一个吻。
她没有感觉到。
她永远不会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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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进行了九个小时。
艾莉丝在手术室外面等了九个小时。江娇娇来了,约翰·刘也来了。他们坐在她身边,给她买咖啡,给她披外套,陪她说话,但她什么都没听进去。她只是盯着手术室的门,看着那盏红色的灯,一遍一遍地数瓷砖的格子。
九个小时后,灯灭了。
主刀医生走出来,摘下口罩。他的表情让艾莉丝的心沉到了谷底。
“叶太太,”他说,“手术很顺利。我们切除了大部分病灶。但……”
“但是什么?”
“术中发现肿瘤已经浸润到语言中枢。我们尽量保留了功能区,但术后可能会有严重的失语症。他可能……不会说话了。”
艾莉丝点了点头。
她不在乎他会不会说话。她只在乎他活着。
叶清秋被推出来的时候,还在麻醉中。他的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脸上戴着氧气罩,嘴唇白得像纸。艾莉丝跟在推车旁边,握着他的手。他的手很凉,但指尖还有温度。
“叶清秋,”她叫他的名字,“我在这里。”
他没有反应。
她在ICU的门口等了三天,每天只被允许进去看两次,每次十五分钟。她坐在他的床边,握着他的手,给他讲外面的天气,讲江娇娇送来的花,讲约翰·刘带来的古董小玩意。他闭着眼睛,呼吸机一上一下地起伏,像一座沉睡的火山。
第三天,他醒了。
他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是找她。
他的目光在房间里扫了一圈,落在她身上。他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没有发出声音。艾莉丝凑过去,把耳朵贴在他的嘴边。
“叶清秋,你想说什么?”
她听见了。
很轻,很模糊,像从很深很深的水底传上来的。
只有一个字。
“爱。”
她猛地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
那双黑色的、深不见底的眼睛里,有光。不是碎了的粉末,是完整的、明亮的、没有一丝阴影的光。
他在笑。
他不能说话了,但他还能笑。
那个笑容,是艾莉丝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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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秋在ICU住了七天,然后转到了普通病房。他的恢复比医生预想的要慢。失语症很严重,他几乎发不出任何有意义的音节,只能偶尔吐出一些模糊的元音。他的右手也受到了影响,握不住东西,连笔都拿不了。
但他还活着。
这就够了。
艾莉丝每天在医院陪他,给他读他以前没看完的书,给他放他喜欢的音乐。她学会了读他的眼神——他想要什么,是渴了还是饿了,是疼了还是累了。他们之间建立起了一种超越语言的默契,像两根缠绕在一起的藤蔓,不需要说话就能感知彼此。
有一天下午,阳光很好。艾莉丝推着轮椅带叶清秋去医院的花园。花园里种着几棵白兰花,开得正好,香气飘了满园。
她在白兰树下停下来,蹲在他面前,握住他的手。
“叶清秋,你还记得你教我的第一个字吗?”
他点了点头。
“是‘我’。”她说,“你教了‘我’,教了‘你’,教了‘他’,就是不肯教‘爱’。你记得吗?”
他又点了点头。
“后来我自己学了。在中文课本的最后一页,我写了一个‘爱’字。你知道吗?”
他看着她,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
“那张纸条,你拿走了。又放回来了。你在下面写了一个‘我’字。”
她拿出那张纸条——她一直带在身上,折成很小很小的方块,塞在钱包的夹层里。她展开来,放在他的膝盖上。
“现在,你教我写最后一个字,好不好?”
她握住他的手,把笔塞进他无力的手指里。她的手覆在他的手上,带着他一笔一划地写。
先写左边——撇、点、点、撇。
再写右边——点、横撇、横、竖、横折、横、竖、横折、横、撇、横撇、捺。
一个字。
“爱。”
写完之后,她松开他的手,看着那张纸。纸上的字歪歪扭扭的,像小孩子的笔迹,但每一笔都清清楚楚。
他写的。
他握着她的手,一起写的。
艾莉丝把纸条举到他面前。
“你看。你教会我了。”
叶清秋看着她,嘴唇动了动。
他发不出声音,但艾莉丝读出了他的口型。
他说的是——“我爱你。”
她没有哭。
她笑了。
她笑了很久,久到脸上的肌肉都酸了。然后她把纸条贴在胸口,弯下腰,把脸埋在他的手心里。
“我也爱你。”她说,“从第一天起。”
---
三天后,叶清秋在睡梦中停止了呼吸。
凌晨三点,心电监护拉成一条直线。护士冲进来,医生冲进来,所有人都冲进来。艾莉丝被推到走廊里,隔着玻璃窗,看着那间病房里亮起的灯,看着医生们忙碌的身影,看着那条绿色的直线,一动不动。
她没有尖叫,没有哭。
她只是站在那里,手里攥着那张纸条,眼睛盯着玻璃窗里的他。
他睡得很安详。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嘴角甚至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像一个终于做完了一场大梦的人,在梦醒的那一刻,看见了光。
十五分钟后,医生走出来,摘下口罩,对她摇了摇头。
“叶太太,我们尽力了。”
艾莉丝点了点头。
她走进病房,走到他的床边,握住他的手。他的手还是温的,指尖还有一点点温度。她低下头,把脸贴在他的掌心里。
“叶清秋。”她叫他的名字。
没有回答。
“叶清秋。”她又叫了一遍。
还是没有回答。
“叶清秋。”第三遍。
她叫了无数遍。一遍又一遍,像一个坏掉的留声机,不停地重复同一个名字。
护士来拉她,她不动。
医生来拉她,她不动。
江娇娇来了,抱住她,哭着说“叶太,他走了”。
她终于哭了。
她哭得很大声,大到整栋楼都能听见。她哭得整个人都在抽搐,哭到嗓子哑了,哭到眼泪流干了,哭到最后只剩下干呕的声音。
她哭了整整一夜。
江娇娇一直抱着她,陪她哭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天亮了。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的脸上。他的脸很白,很安静,像一个睡着了的孩子。
艾莉丝站起来,擦干眼泪。
她弯下腰,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一个吻。
“叶清秋,”她说,声音沙哑但平稳,“你教我的那个字,我会用一辈子。”
她转身走了。
她没有回头。
因为她知道,他在看着她。
他会一直看着她。
---
封神一句
他死在凌晨三点,维多利亚港的风停了。
她走出医院的时候,天边有一颗星星,亮得不像真的。
她想起他说过——
“人死了会变成星星吗?”
她当时说:“不会。那是童话。”
他说:“那你给我编一个童话。”
她编不出来。
但现在她知道了——
他不是星星。
他是天亮之前,最后一盏还亮着的灯。
灯灭了。
天亮了。
她一个人,走进了没有他的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