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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山河故人 山歌撑过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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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卡罗曼史
第八章山河故人
叶清秋下葬后的第七天,艾莉丝收到了一封信。
信封上没有署名,没有地址,只有一行字,用毛笔写的,字迹苍劲如松——
“艾莉丝·奥斯卡亲启。”
信是在半岛酒店的前台发现的。值班经理说,是一个穿灰色长袍的老者送来的,放下信就走了,没有留下任何话。艾莉丝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泛黄的宣纸,纸上只有一首山歌,用繁体字竖排写着:
“妹在山上唱山歌,郎在河下撑竹篙。
山歌撑过九重岭,竹篙点破万里涛。
一朝龙归沧海去,半边月亮照空巢。
若要冤家重相见,除非铜钱生羽毛。”
艾莉丝读了一遍,没有读懂。读了两遍,三遍,四遍。每一个字都认识,但连在一起就像一层雾,看得见轮廓,摸不到实体。
她把信拿给江娇娇看。江娇娇看完,脸色变了。
“这是叶家的山歌。”江娇娇说,声音有些发紧,“叶清秋的父亲——叶鹤亭——生前最喜欢唱这首。不是普通的山歌,是叶家祖上传下来的。每一句都是一个暗语。”
“什么暗语?”
“第一句说的是‘寻’。第二句说的是‘渡’。第三句说的是‘归’。第四句——”江娇娇的手指在那行字上停住了,“第四句说的是‘除非死而复生’。”
“铜钱生羽毛?”
“叶家有一枚祖传的铜钱,叫‘永乐通宝’。就是那枚大五帝钱里的最后一枚。叶家的传说里说,当永乐通宝长出羽毛的时候,叶家的冤屈才能昭雪。”
艾莉丝沉默了。
永乐通宝就在她手里。它没有长羽毛。它只是一枚锈迹斑斑的旧铜币,方孔里嵌着一缕暗红色的丝线,那是她母亲脖子上戴了一辈子的东西。
“这封信是谁送的?”艾莉丝问。
“不知道。”江娇娇摇头,“但能写出这首山歌的人,一定是叶家的人。而且是知道叶家全部秘密的人。”
艾莉丝把信折好,放进那只红木盒子里,和五帝钱放在一起。盒子里已经有很多东西了——五枚古钱,叶清秋的信,那张写着“爱”字的纸条,还有她母亲和叶鹤亭的合照。
她每天都会打开这个盒子,看一遍里面的东西。不是因为想念,而是因为她怕自己会忘记。忘记那些已经不在的人,忘记那些还没有解开的谜,忘记叶清秋用命换来的一切。
她不会忘记。
但她需要知道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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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约翰·刘来了。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背着一只旧帆布包,风尘仆仆,像是刚从很远的地方赶回来。他的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黑眼圈,嘴唇干裂,整个人看起来像走了很远的路。
“我去了终南山。”他说,坐下来,一口气喝了大半杯水。“你上次把五帝钱放回去之后,地脉的裂缝合上了。但我在山上发现了一样东西。”
他从帆布包里拿出一只布包,层层叠叠地打开,露出里面一块残破的石碑。石碑不大,只有巴掌大小,边缘已经碎了,但上面的字还能辨认。不是汉字,是那种古老的、刻在骨头上的文字——和青铜鼎上的符文一模一样。
“这是什么?”艾莉丝问。
“叶家的祖训。”约翰说,“刻在石碑上的,埋在终南山地脉裂缝的最深处。六百年前,叶家的先祖——那个风水大师——在临死前把这块碑埋进了地脉。他说,等到叶家的后人能读懂碑文的时候,就是叶家真相大白的时候。”
“碑文写了什么?”
约翰看着她,目光很深。
“写了叶家和奥斯卡家的真正关系。不是联姻,不是合作,不是任何你以为的关系。”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上面是他翻译好的碑文,字迹工整,一笔一划。艾莉丝接过来,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读完之后,她的手开始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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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的第一段,讲的是六百年前的事。
明朝永乐年间,郑和七下西洋,宝船舰队最远到达了非洲东海岸。船队里有一个道士,姓刘,叫刘镇海——就是约翰·刘的祖先。刘道士精通风水术数,被郑和聘为船队的“观星师”,负责用星象和罗盘导航。
第五次下西洋的时候,船队在印度洋遇到了一场罕见的风暴。十几艘宝船被巨浪打散,郑和的主船漂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岛屿。岛上住着一个部落,部落的酋长是一个中国人——不,不是中国人,是一个穿着明朝官服、但已经不会说汉语的老人。
老人的名字叫叶守正。
他是洪武年间被朱元璋流放到海外的罪臣之后,在岛上生活了四十年,已经和自己的族人混居,成了一个半中半夷的部落首领。但他手里握着一件东西——一块用青铜铸成的、刻满符文的方鼎。
那就是后来被老奥斯卡偷走的青铜鼎。
叶守正告诉郑和,这尊青铜鼎是秦始皇时期铸造的,用来镇压天下的龙脉。秦朝灭亡后,鼎流落民间,被汉朝的皇帝找回,又丢失,又被唐朝的皇帝找回,反反复复,流转了两千年。到了明朝,这尊鼎被朱元璋得到,赐给了自己的开国功臣。后来功臣获罪,鼎被没收,又赐给了另一个人。叶守正是最后一个得到这尊鼎的人——他的父亲在流放前,从宫里偷出了这尊鼎,带到了海外。
叶守正说,这尊鼎不能带回中国。因为鼎里封印着从秦朝到明朝一千六百年的杀伐之气,如果回到中原,会打破地脉的平衡,引发天下大乱。他请求郑和把鼎留在岛上,让他继续守护。
郑和答应了。
他留下了一部分船员和物资,帮助叶守正加固岛上的防御,然后在鼎的周围布下了一个风水大阵——用五枚古钱,分别镇压五个方位。那五枚古钱,就是后来的大五帝钱:秦半两、汉五铢、唐开元、宋元通宝、明永乐通宝。
郑和离开后,叶守正带着族人,在那座岛上守了三十年。他死的时候,把鼎和大五帝钱传给了自己的长子,立下祖训——
“叶氏子孙,世世代代守护此鼎,不可让鼎离开此岛。若鼎失,则天下必乱。”
六百年过去了。
叶守正的后人在那座岛上生活了二十代人,从明朝活到了清朝,从清朝活到了民国。他们学会了当地的语言,和岛上的原住民通婚,皮肤变黑了,头发变卷了,但他们的血脉里,始终流着中国人的血。他们始终记得自己的使命——守护那尊鼎。
直到一百年前,改变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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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刀】
六百年前,一个被流放的中国人,在海外守了一尊青铜鼎。
他以为自己在守护天下苍生。
他不知道,一百年后,他的后人会亲手把鼎卖给一个洋人。
更不知道,那个洋人的曾孙,会爱上他的曾曾曾孙女。
命运不是因果。
命运是一个圈。
六百年后,圈合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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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文的第二段,讲的是百年前的事。
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圆桌会——那个由欧洲老牌贵族组成的秘密社团——趁乱从紫禁城盗走了一批文物。这批文物里,有一张地图。地图上标注的,就是叶守正守护青铜鼎的那座岛的位置。
圆桌会派出一支探险队,找到了那座岛。
岛上已经没有叶家的人了。十九世纪末,一场瘟疫席卷全岛,叶家二十代人的血脉,几乎死绝。只剩下一个年轻的女人,叫叶兰。她是叶守正第十八代孙女,也是岛上最后一个叶家人。
探险队抢走了青铜鼎,烧了岛上的祠堂,杀光了所有反抗的岛民。叶兰被绑在树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族人一个个倒下,看着祖传的祠堂在火焰中坍塌,看着那尊被叶家守护了六百年的青铜鼎被装进洋人的箱子。
她没有哭。
她只是死死地盯着那些洋人的脸,一张一张地记住。
探险队离开后,叶兰在废墟里找到了大五帝钱——五枚古钱被埋在祠堂的地基下,没有被发现。她把五枚钱缝进衣服里,划着一艘小船,在海上漂了七天七夜,被一艘英国商船救起。
商船把她带到了香港。
她在香港住了三年,学会了英语,学会了做生意,学会了在这个被洋人统治的城市里活下去。三年后,她去了上海。
在上海,她遇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叫叶鹤亭。
叶鹤亭是上海叶家的长子。上海叶家,和岛上叶家,是同一个祖先——叶守正的两个儿子,一个留在了岛上,一个回了中国。岛上的那一支守护青铜鼎,上海的这一支守护大五帝钱。两支血脉,六百年不通音讯,在上海叶家的族谱上,岛上的那一支已经被列为“失踪”。
叶兰找到叶鹤亭的时候,手里握着那五枚大五帝钱。
她说:“我是叶守正的第十八代孙女。鼎丢了。被洋人抢走了。这是祖传的五帝钱,我替你保管了三年。现在,还给你。”
叶鹤亭接过五帝钱,跪在地上,对着叶兰磕了三个头。
然后他说了一句话,叶兰记了一辈子。
他说:“叶家的东西,叶家自己拿回来。你等着。”
叶鹤亭用了十年时间,把叶家的生意从上海做到了伦敦、巴黎、纽约。他用赚来的钱,在世界各地寻找那尊青铜鼎的下落。他找到了——鼎在奥斯卡家族的手里。奥斯卡子爵——也就是艾莉丝的父亲——在1901年从圆桌会手里买下了那尊鼎,作为家族的传家宝。
叶鹤亭没有直接去找奥斯卡家要鼎。因为他知道,鼎已经被圆桌会做了手脚——他们在鼎里植入了一种诅咒,谁碰鼎,谁就会得病。奥斯卡子爵的祖父、父亲、哥哥,全部死于脑瘤。那不是基因,是诅咒。
叶鹤亭用了二十年时间,研究破解诅咒的方法。他找到了——需要叶家和奥斯卡家的血脉结合,用叶家的风水之术,配合五帝钱,才能把诅咒从鼎里清除。
但有一个问题。
奥斯卡家不会把鼎还给叶家。他们也不会让叶家的人接近鼎。因为圆桌会告诉他们,这尊鼎是“西方文明的战利品”,是“东方野蛮人的落后器物”,是“不值得归还的旧物”。奥斯卡家的人信了。他们不知道,他们信的不是圆桌会,是一个延续了六百年的诅咒。
叶鹤亭没有放弃。
他在伦敦开了一家古董店,派了一个人去打理。那个人姓刘,叫刘念祖——是约翰·刘的祖父。刘念祖的任务,是接近奥斯卡家族,取得他们的信任,伺机夺回青铜鼎。
刘念祖在伦敦待了三十年。他没有成功。但他做了另一件事——他认识了奥斯卡子爵的女儿。
那个女孩叫叶秋棠。
是的,叶秋棠。艾莉丝的母亲。
她的名字里有一个“叶”字,不是巧合。是刘念祖给她取的。因为她的母亲——奥斯卡子爵的妻子——在生下她的时候,刘念祖就在隔壁房间。他对奥斯卡子爵说:“这个孩子,应该有一个中国名字。”
奥斯卡子爵问:“叫什么?”
刘念祖看了一眼窗外。伦敦的雾里,有一棵海棠树,叶子已经落光了,但枝头还挂着一片枯叶,在风里摇。
“秋棠。”他说,“秋天的海棠。”
奥斯卡子爵不懂中文,不知道“秋棠”两个字怎么写,也不知道“叶”是姓氏。他只知道,这是一个好听的名字。
他不知道,这个名字里,藏着一个家族六百年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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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刀】
她叫叶秋棠。
不是因为她父亲姓叶。
是因为她的血管里,本来就流着叶家的血。
奥斯卡子爵不是她的生父。
她的生父,是叶鹤亭。
1947年的外滩,叶秋棠十八岁,叶鹤亭二十二岁。
他们相爱了。
但叶鹤亭已经有了未婚妻——那个后来成为叶母的女人。
他不能娶叶秋棠。
不是因为不爱,是因为他欠那个未婚妻一条命——她的父亲为了救叶鹤亭,死在了南洋。
叶秋棠等了他一年。
一年后,她嫁给了奥斯卡子爵。
不是因为爱情,是因为刘念祖告诉她——
“嫁进奥斯卡家,你才能接近那尊鼎。才能替叶家,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
她嫁了。
她用了一辈子,也没有拿回那尊鼎。
但她生下了一个女儿。
那个女儿,叫艾莉丝。
艾莉丝·奥斯卡。
她用了和她母亲一样的名字,因为她母亲希望她记住——
你身上流着叶家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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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说完这些的时候,房间里安静得像一座坟墓。
艾莉丝坐在沙发上,双手放在膝盖上,眼睛盯着茶几上的红木盒子。她没有哭。她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得不像一个刚刚知道自己身世的人。
“所以,”她终于开口,声音很轻,“我的父亲不是奥斯卡子爵。我的父亲是叶鹤亭。叶清秋的父亲。”
“对。”约翰说,“叶清秋是你的哥哥。同父异母的哥哥。”
艾莉丝闭上眼睛。
她想起叶清秋教她写“爱”字的那些夜晚。他坐在她对面,低垂着眼睫,一笔一划地写。她想起他在浅水湾的沙滩上说“你不安全”。她想起他在手术前一天晚上,挤在病床上搂着她,一整夜没有合眼。她想起他临死前说的最后那个字——“爱”。
他不是她的爱人。
他是她的哥哥。
她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
她的胃开始翻涌。她冲到洗手间,趴在马桶上,吐了。吐了很久,吐到胃里什么都没有了,吐到胆汁都出来了,还在干呕。
江娇娇跟进来,蹲在她身边,一只手扶着她的后背,一只手给她擦嘴。
“艾莉丝,你听我说——”江娇娇的声音在发抖。
“他知不知道?”艾莉丝打断她,抬起头,眼睛通红。“叶清秋知不知道我是他妹妹?”
江娇娇沉默了几秒。
“知道。”
艾莉丝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他从什么时候知道的?”
“一开始。”江娇娇的声音很小,“他在伦敦见到你的第一面,就知道了。因为你的脸——你长得太像你母亲了。叶鹤亭的书房里挂着你母亲的照片。叶清秋从小看到大,看了三十年。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所以他娶我——”
“不是为了契约,不是为了查真相,不是为了任何你以为的理由。”江娇娇的眼泪也掉了下来,“他娶你,是因为他想保护你。他知道你是他的妹妹,他知道老奥斯卡要用你做实验,他知道圆桌会要拿你的基因去改写血脉。他唯一能保护你的方法,就是把你放在他身边。”
“那他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他怕你受不了。”江娇娇说,“他怕你知道自己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之后,会崩溃。他宁愿让你以为他不爱你,宁愿让你恨他,也不愿意让你承受这个真相。”
艾莉丝低下头,额头抵着马桶的边缘。
她想起叶清秋对她说的那句话——“不要爱上我。”
他不是在说“不要爱上我,因为我会死”。
他是在说“不要爱上我,因为我是你的哥哥”。
但她还是爱上了。
他也爱上了。
两个人都爱上了。
然后他死了。
带着这个秘密死了。
“他为什么不留一封信?”艾莉丝的声音闷在手臂里,“他为什么不告诉我真相?”
江娇娇没有回答。
但约翰的声音从客厅传过来。
“他留了。”
艾莉丝猛地抬起头。
约翰站在洗手间门口,手里拿着那只红木盒子。他已经打开了盒子的夹层——那个连艾莉丝都不知道的、隐藏在最底部的夹层。夹层里有一封信,信封上写着三个字——
“艾莉丝。”
是叶清秋的笔迹。
艾莉丝站起来,腿在发抖。她走过去,接过那封信,拆开。
信纸只有一页。字迹很潦草,像是写的时候手在抖——对于一个永远把字写得工工整整的人来说,这种潦草本身就是一种崩溃。
“艾莉丝:
如果你读到这封信,说明我已经不在了。也说明,你知道了真相。
对不起。
这三个字太轻了,轻到不足以承载任何重量。但我只能说这三个字。对不起。
我知道我是你的哥哥。从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知道了。你的眼睛像她——像我们的母亲。不是像,是一模一样。
我娶你,是因为我要保护你。这是真的。
我爱你,也是真的。
这两句话不矛盾。它们是一回事。我爱你,所以我娶你。我是你的哥哥,所以我不能告诉你。
我每天都在跟自己打仗。一边是想把真相告诉你的冲动,一边是想把你推开的理智。我输了。我既没有告诉你真相,也没有把你推开。我选择了第三条路——沉默。
沉默地教你中文,沉默地坐在你对面,沉默地在深夜里看你踢被子,沉默地把‘我爱你’三个字拆成‘我’和‘爱’,分两次写。
我知道这很懦弱。
但我别无选择。
如果我告诉你真相,你会恨我。你会恨自己。你会恨这个世界。你会一辈子活在‘我爱上了我的哥哥’这个噩梦里。
我不想让你活在噩梦里。
所以我选择了让你活在谎言里。
这个谎言,叫‘叶清秋不爱你’。
你信了。
你信了,所以你哭了。
你在文华东方酒店哭的那天晚上,我站在走廊里,听着你的哭声,差一点就推门进去了。差一点。我的手指已经碰到了门把手,但我没有推开。
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推开那扇门,我就再也走不了了。
我会告诉你一切。我会抱你。我会吻你。我会做一切不该做的事。
然后你会恨我一辈子。
所以我没有推开那扇门。
我站在门外,听着你哭了一整夜。
那是这辈子最难熬的一个夜晚。
比手术还难熬。
比死还难熬。
现在你知道了。
你可以恨我。恨我骗了你,恨我娶了你,恨我让你爱上自己的哥哥。
但请你不要恨自己。
因为这不是你的错。
这不是任何人的错。
这是命运开的一个玩笑。
一个六百年前就开始的、开了六百年的、荒唐的、残忍的、让人想骂娘的玩笑。
我走了。
五帝钱交给你了。
叶家交给你了。
奥斯卡家也交给你了。
你身上流着两个家族的血。你是唯一一个可以终结这一切的人。
我信你。
叶清秋
又及:白兰花开了。替我闻一闻。
又又及:那个‘爱’字,你写得很好。比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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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莉丝读完信,把纸贴在胸口,弯下腰,额头抵着茶几的边缘。
她没有哭。
她只是在那里跪了很久。
久到窗外的天黑了,灯亮了,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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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刀】
她恨了一辈子的父亲,不是她的父亲。
她爱了一辈子的男人,是她的哥哥。
她活在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真相、只有她被蒙在鼓里的世界里。
她以为自己是主角。
其实她是唯一一个没有拿到剧本的演员。
所有人都在看她演。
叶清秋在看。
老奥斯卡在看。
约翰在看。
江娇娇在看。
她母亲在天上看。
只有她不知道自己在演什么。
她演了一出悲剧,却以为是喜剧。
她以为自己是新娘,其实是祭品。
她以为自己是妻子,其实是妹妹。
她以为自己在爱,其实是在被所有人保护——
包括那个她以为不爱她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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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的时候,艾莉丝站起来。
她把信折好,放回红木盒子里。她把盒子抱在怀里,走到窗前。维多利亚港的海面上,天星小轮正在缓缓驶过,船尾拖着一条长长的白色浪花。
她看了很久。
然后她转过身,看着约翰。
“约翰。”
“嗯。”
“你刚才说,我是唯一一个可以终结这一切的人。”
“对。”
“怎么终结?”
约翰从帆布包里拿出另一份文件,递给她。那是一份名单,上面写满了名字——奥斯卡家族的所有成员,从老奥斯卡往下,一共四十七个人。
“这是圆桌会在奥斯卡家族的内鬼名单。”约翰说,“不是所有人都是圆桌会的人。只有一部分。老奥斯卡是头目,但他下面还有六个核心成员。他们分布在伦敦、巴黎、纽约、新加坡、东京和香港。如果你要终结这一切,你需要先清理奥斯卡家族的内鬼。”
“怎么清理?”
“成为奥斯卡家族的新族长。”
艾莉丝愣住了。
“什么?”
“奥斯卡家族的族长,从来不是世袭的。”约翰说,“是选出来的。由家族的长老会投票决定。老奥斯卡疯了之后,族长位置一直空着。长老会正在考虑两个人选——一个是老奥斯卡的儿子,小奥斯卡;另一个是你。”
“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手里有大五帝钱。因为你是叶家的血脉。因为你在文华东方酒店用五帝钱打败了圆桌会的事,已经在长老会里传开了。他们认为,你是唯一一个可以和圆桌会抗衡的人。”
“小奥斯卡呢?”
“小奥斯卡是老奥斯卡的儿子,但他不是圆桌会的人。他是唯一一个没有被父亲拉进组织的奥斯卡家人。他恨圆桌会,因为圆桌会害死了他的母亲——老奥斯卡的妻子,在二十年前被圆桌会灭口,因为她想退出。”
约翰翻开名单,指着第二页的一个名字。
“小奥斯卡,全名奥斯卡·詹姆斯。今年四十五岁,住在伦敦,是一个建筑师。他没有参与任何家族生意,也没有参与圆桌会。长老会选他,是因为他是老奥斯卡的直系后代,名正言顺。”
“长老会选我,是因为什么?”
“因为你够狠。”
艾莉丝看着约翰,没有说话。
“长老会的人说,你在文华东方酒店里,看着老奥斯卡发疯,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他们说,这种狠劲,是老奥斯卡没有的,是小奥斯卡也没有的。奥斯卡家族需要的不是一个好人,是一个能把圆桌会连根拔起的人。”
约翰合上名单,看着她。
“艾莉丝,你要不要做?”
房间里很安静。
艾莉丝低下头,看着自己手指上那枚蓝宝石戒指。叶清秋给她的。他说这是他父亲留给他的,让他在遇到对的人的时候给她。
他不是在给妻子。
他是在给妹妹。
但他给了。
她低下头,在戒指上轻轻吻了一下。
“我做。”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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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艾莉丝飞往伦敦。
江娇娇陪着她,约翰陪着她们。三个人坐的是叶家的私人飞机——叶清秋生前安排好的,他早就知道她需要回伦敦。
飞机在希思罗机场降落的时候,伦敦在下雨。
雾都的雾一如既往地浓,把整个城市罩在一层灰白色的纱里。艾莉丝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脚上还是那双粉色的拖鞋——她没有换,她永远不会换。
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在机场等着她们。司机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英国人,穿着制服,戴着白手套,看起来一丝不苟。
“奥斯卡小姐,”他打开车门,“长老会在等您。”
长老会的地点在伦敦市中心的一栋老建筑里,离白金汉宫不远。建筑的外观很普通,和周围的办公楼没什么区别,但走进去之后,艾莉丝才发现里面的不同——墙壁是石头的,厚达一米,窗户是彩色玻璃的,地上铺着中世纪的石板,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古老、潮湿、像教堂一样的气息。
大厅里坐着一排老人。
七个。全部是男性。全部是白人。全部穿着黑色的西装,戴着白色的领结。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眼神犀利得像鹰。
正中间坐着一个最老的老人,看起来至少九十岁了,瘦得像一具骷髅,但腰板挺得笔直,手杖立在身边,像一把剑。
“艾莉丝·奥斯卡。”老人开口了,声音像砂纸磨过石头,“我是长老会的会长,威廉·奥斯卡。你叫我威廉就可以了。”
“威廉先生。”艾莉丝在他面前站定,没有鞠躬,没有低头,只是平视着他的眼睛。
威廉打量了她很久。
“你知道今天叫你来的目的吗?”
“知道。选族长。”
“你不觉得你太年轻了吗?”
“你不觉得你太老了吗?”
大厅里安静了一瞬。然后威廉笑了——不是客套的笑,是真正的、被逗乐了的笑。他笑得咳嗽了几声,旁边的助手连忙递上手帕。
“有意思。”威廉擦着嘴,“老奥斯卡说得对,你是个不好对付的人。”
“老奥斯卡疯了。”艾莉丝说,“他说的任何话都不算数。”
威廉的笑容收了起来。
“你知道老奥斯卡为什么会疯吗?”
“知道。因为五帝钱。”
“不。”威廉摇头,“因为他看到了真相。他一生中所有的谎言,在五帝钱的光芒下一一现形。他受不了。不是因为他坏,是因为他蠢。他蠢到以为自己可以操纵命运,但命运从来没有被他操纵过。”
威廉站起来,拄着手杖,走到艾莉丝面前。
“你知道奥斯卡家族和叶家的真正过节吗?不是青铜鼎,不是五帝钱,不是任何你以为的原因。”
“是什么?”
威廉看了她一眼,然后转向在座的六个长老。
“你们都出去。”
六个长老站起来,鱼贯而出。大厅里只剩下威廉和艾莉丝,还有站在门口的江娇娇和约翰。
“他们也出去。”威廉指了指江娇娇和约翰。
“他们留下。”艾莉丝说,“他们是我的人。”
威廉看了她一眼,没有坚持。
他拄着手杖,慢慢地走到大厅最里面的一面墙前。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油画,画的是一个穿明朝官服的中国男人,站在一艘宝船的船头,身后是无边无际的大海。
“这个人,就是叶守正。”威廉说,“六百年前,他守护青铜鼎。但他不知道,那尊鼎里封印的,不只是秦朝到明朝的杀伐之气。”
“还封印了什么?”
“封印了一个秘密。”威廉转过身来,看着她,“一个关于奥斯卡家族起源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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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古老得像从石头缝里渗出来的水。
“奥斯卡家族不是英国贵族。奥斯卡这个姓氏,不是英国的,不是法国的,不是任何欧洲国家的。它是从‘澳凇’两个字变来的。澳门的澳,凇沪的凇。澳凇——一个六百年前的港口,在澳门和上海之间,是郑和船队的一个补给站。”
艾莉丝的心跳加快了。
“奥斯卡家族的祖先,不是英国人。是中国人。是叶守正的弟弟,叶守义。”
大厅里死一般的寂静。
“叶守正和叶守义是亲兄弟。叶守正守护青铜鼎,叶守义守护大五帝钱。但叶守义没有留在岛上——他跟着郑和的船队回了中国,后来又被派到了欧洲,作为明朝的外交使节,常驻罗马教廷。”
威廉走回座位,坐下来,手杖立在身边。
“叶守义在欧洲住了三十年,娶了一个意大利女人,生了孩子,改了姓氏。他把‘澳凇’两个字用英语拼出来——O-Song——后来慢慢变成了Oscar。奥斯卡家族,从根子上说,是叶家的分支。”
“所以——”艾莉丝的声音在发抖。
“所以你和叶清秋不是表兄妹。你们是六百年分的同宗。你们的祖先是一个人——叶守正。叶家是长房,奥斯卡家是二房。两个家族争了六百年的青铜鼎和五帝钱,其实是在争同一份家产。”
威廉看着她,目光里有了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怜悯,不是嘲讽,是一种比两者都更深、更复杂的情绪。
“你知道叶鹤亭为什么爱上你母亲吗?不是因为她漂亮,不是因为她聪明,是因为她身上有叶家的血脉。叶鹤亭在见到叶秋棠的第一眼,就感觉到了——她是他的族人。在六百年的离散之后,两个叶家的分支,在上海相遇了。”
“但他不知道她是他的——”
“他不知道。他以为她是奥斯卡家的人。他以为她是‘敌人’的女儿。他以为自己爱上了敌人。他不知道,他爱上的是自己失散六百年的族人。而他的族人,也爱上了他。”
威廉的声音低了下去。
“这是六百年来,叶家和奥斯卡家最大的悲剧。不是仇恨,不是背叛,不是战争。是爱。他们彼此相爱,但他们不知道他们是亲人。他们以为自己是敌人。所以他们不敢爱,不能爱,不敢说,不能说。”
“叶秋棠嫁给了奥斯卡子爵,不是因为刘念祖让她去偷鼎。是因为她怀了叶鹤亭的孩子。她必须离开上海,离开叶鹤亭,离开那个她爱了一辈子的人。她嫁给奥斯卡子爵,是为了给那个孩子一个名分。”
“那个孩子是谁?”艾莉丝的声音几乎是气音。
“是你。”威廉说,“但你不是叶鹤亭的女儿。”
艾莉丝的脑子炸开了。
“你说什么?”
“叶秋棠怀过叶鹤亭的孩子。但那个孩子没有活下来。流产了。在伦敦,在她嫁给奥斯卡子爵之前。你母亲到伦敦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孩子。她嫁给奥斯卡子爵,不是因为孩子,是因为她不想活了。她想找一个地方,安安静静地等死。”
威廉的声音终于有了裂痕。
“但奥斯卡子爵救了她。他爱她。他知道她心里有别人,知道她不爱他,知道她嫁给他只是为了逃避。但他还是爱她。他对她说,‘你可以在我的家里哭,在我的家里老,在我的家里死。我不会碰你。你永远是自由的。’”
“你母亲在奥斯卡家住了两年,没有笑过。第三年,她怀了你。不是奥斯卡子爵的孩子。是她在伦敦遇到的一个中国男人的孩子。那个男人是谁,没有人知道。她从来没有说过。”
“奥斯卡子爵知道你不是他的女儿。但他把你当亲生女儿养大。他给你取了她母亲的名字——艾莉丝。他希望你像她母亲一样坚强。”
“你母亲临终前说的那句‘不要嫁给外国人’,不是说的叶鹤亭,不是说的任何人。她说的是她自己。她嫁给了一个外国人——奥斯卡子爵——但她从来没有爱过他。她用一辈子偿还了这份恩情,但她不希望你走她的老路。”
“她不是不让你嫁外国人。她是不让你嫁一个你不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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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说完这些,大厅里安静得能听见蜡烛燃烧的声音。
艾莉丝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她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碎片在旋转,像一场暴风雪。所有的碎片都在试图拼成一幅完整的画面,但每一片都带着锋利的边缘,割得她满手是血。
她不是叶鹤亭的女儿。
她不是叶清秋的妹妹。
她是一个来历不明的中国男人的女儿。她母亲在伦敦遇到他,怀了她,然后那个男人消失了。也许死了,也许走了,也许从来没有存在过。
她是谁?
她什么都不是。
不是叶家的人,不是奥斯卡家的人,不是任何家族的人。她只是一个私生女,一个连父亲都不知道是谁的私生女。
“我是谁?”她问,声音轻得像一片落叶。
威廉看着她,苍老的脸上有一种近乎温柔的表情。
“你是艾莉丝。”他说,“你是你自己。你不需要是谁的女儿,谁的妹妹,谁的妻子。你就是你。一个在泰晤士河边放纸飞机的女人。一个穿着粉色拖鞋在半岛酒店哭了一整夜的女人。一个用五帝钱打败了圆桌会的女人。”
他站起来,走到她面前,伸出手。
“艾莉丝·奥斯卡,你愿意成为奥斯卡家族的新族长吗?不是因为你姓奥斯卡,不是因为你流着谁的血,是因为你有这个资格。你自己挣来的资格。”
艾莉丝看着那只手。苍老的,布满老年斑的,微微颤抖的手。
她伸出手,握住了。
“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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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一句
六百年前,一个叫叶守正的男人在海上守着一尊鼎,以为自己在守护天下。
六百年后,他的后人艾莉丝在伦敦接过族长的权杖,才知道——
天下从来不需要人守护。
需要守护的,是那些在时间的洪流里被冲散了的、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的人。
叶守正没有等到回家的那一天。
叶守义没有等到。
叶秋棠没有等到。
叶鹤亭没有等到。
叶清秋没有等到。
但艾莉丝等到了。
她站在伦敦的雾里,手里握着那枚秦半两,看着东边的方向。
雾散了。
太阳升起来了。
她听见有人在唱那首山歌——
“妹在山上唱山歌,郎在河下撑竹篙。
山歌撑过九重岭,竹篙点破万里涛。”
她不知道是谁在唱。
也许是风。
也许是那些已经走了的人。
也许是她自己。
她张开嘴,跟着那个声音,轻轻地唱——
“一朝龙归沧海去,半边月亮照空巢。
若要冤家重相见,除非铜钱生羽毛。”
铜钱没有生羽毛。
但他回来了。
在她的记忆里,在她的血液里,在她每一次呼吸里。
从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