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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昨夜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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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没有下雨,但刮了很大的风,他半梦半醒间听到杂音,猜想院子里的花是否落尽了。这时他暗暗庆幸不是从前,若还在村子里,只得忧虑又焦躁,不能安枕,怕屋顶的茅草全吹飞去。
常欢喜长于乡野,蒙老人收养,勉强养到七八岁,老人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常欢喜却不常欢喜,或许老人起名时寄予了真挚的祝愿,但他有负此名,总与哀愁相伴。老人去后日子更是艰难,然而时来运转——虽并非全然的好运,他的血竟对江湖多年悬而无解剧毒“金樽曾笑”有遏制功效,由此,常欢喜作为药人,被断流山庄大公子带回,对外只称表少爷。
他们说他出身卑贱,说他是来打秋风的,说他天资平平,常欢喜默不作声听着,知道事实更不堪。可他生活确确实实比从前好很多。布衾多年冷似铁,除了曾与老人相依取暖的短暂记忆没有什么值得怀念;第一天躺在锦幄软枕间的晚上,他始终睁着眼,那被子那样暖和舒适,几乎让人觉得像堕入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陷阱。
我想活。
我想活久一点。
我想活得好一点。
这是什么可耻的事吗?不是的。该有人来斥责他的贪婪吗?不该吧。常欢喜在断水山庄跟着读了书,读来观去,那些被推崇的,恰恰是人难以做到,才抬上如此高位。
常欢喜只愿做一俗人。他要谋生,要为将来做打算,他不耐烦去学些用不到的东西,什么风雅什么济世安民,离他太远。他难道能在断水山庄寄人篱下一辈子吗?他难道真把自己当什么表少爷去争权夺利——和那些打打杀杀刀尖舔血的江湖人?
真可怕。人命是很脆弱的,消逝就像沉进河底的石头,既没什么动静,也很容易在幽暗的地方被遗忘。常欢喜觉得江湖人都有一股疯劲,他有点忌讳。偏如今又躲不掉,不但躲不掉,还要将自己送上去,献来做解药。
……快是试药的日子了。他躺在床上,闭着眼,懒懒散散,不愿起身。外头已是亮堂堂一片,勤勉的武者大约早已练过三五回,常欢喜的院子却很是冷清宁静,唯有一小厮拿着扫帚,一下下地扫着落花。
常欢喜在断水山庄不受待见的原因之一,就是他身体太差,根骨不好,也没有练武的毅力和决心。实则常欢喜心知肚明,他注定是个短命的了,何必硬要吃这苦楚?事倍功半,别说强身健体,只怕催命愈急。
静静听了一会规律的扫地沙沙声,常欢喜推窗喊:“阿平,今早吃什么?”
阿平应一声,半是为难地:“少爷,昨晚有庄主客人前来投宿呢,好大一批,身上血淋淋的。厨房那边忙不过来,让咱们分批去取……”
话说至此常欢喜如何不明了,他多半又给推到后边去了。微微叹息一声,他单手撩起头发,自去打水洗漱了。
铜盆水面映出一张清逸面孔,只是眉和薄唇总似含着积雪不化一般的忧色,令人一望之下,嘴里仿佛嚼着什么苦涩的不期待的东西,心里也想要避开。常欢喜看习惯了,毛巾砸下去,碎了倒影。
开始梳发。外头不知不觉没了声响,大概是阿平跑去端早饭。常欢喜的院子里说是配的人不少,其实在岗的没几个。这到处漏风的班子里,阿平又是最实心眼肯干活的一个。常欢喜跟他“最熟”,不过是跟其他人太不熟。
梳子是桃木梳,用年份较长的老桃木制成,颜色偏深,一种沉沉的红,压在乌发上,像暮春残红覆着黑土。常欢喜动作很慢,他的头发容易打结,只好手指梳子并用,慢慢理顺。反正屋内无人,他索性半歪了身子,倚靠在软枕上,专心与乱发作斗争。
风携着浅淡花香涌进来,一室陈设寥寥,颜色素净。唯独特意以屏风、帘幕、立柜等多设了几处隔断,在视觉上形成了遮蔽效果,不能一览无遗。从中似乎也能窥见几分主人的性情……便如颜色,常欢喜几乎不着红黄等鲜亮衣裳,他的居所外间同样寡淡,最里间的卧房,床头不远,天青瓷瓶里却插了一支灼灼鲜花。极张牙舞爪的生动色彩与姿态。
那实在是很美艳的,仿佛将整间无聊的屋子点亮了;不端着收着的常欢喜,居然流露出几分慵丽。断水山庄的小少爷抱臂,指尖拎着食盒晃啊晃,不知道来了多久,又看了多久。他无声短促嗤笑。刻意在常欢喜轻吁一口气时扬声道:“常哥哥,看我给你带什么好吃的来了?”眼见常欢喜肩背一抖,霎时绷紧。
常欢喜转头时,他已转到外间,仍是悄无声的脚步,小少爷自幼习武,名师秘籍天赋样样不缺,不想教常欢喜发觉,多容易?常欢喜什么也没看到,但小少爷那快活的、甜腻的语调不断传来,兼有打开食盒、摆放碗碟的声响。一种无形的紧迫感催促常欢喜匆匆束好了发,简单整理后,抿着略微向下的嘴唇,走了出去。——小少爷抬头,出现在面前的,是一块与往日无异的枯木头。
表里不一。小少爷想。
小少爷笑起来真挚又漂亮,他比常欢喜小几个月,常欢喜觉得像相差好几岁,应付得身心俱疲。这是个好命的人,不缺钱不缺爱,母亲褚庄主是天下一等一的英豪,父亲是庄主的第二任丈夫,感情甚笃。自小千娇百宠,无不称意,便是轻狂,好似也值得容忍原谅。
何况裹着这样一张……糖葫芦外壳一般,甜蜜又晶莹的表皮,不咬碎了,谁知道那讨喜的红果,是否暗自蛰伏着酸苦辛辣,要挫伤人的一厢情愿?
“长缨,多谢你总是记挂我……”
褚长缨托着下巴坐在对面,伸箸夹了个炸春卷放进常欢喜碗里——他明显已用过膳,不知怎的注意到常欢喜被怠慢,送来一餐,半嗔:“常哥哥太瘦了,怎么总也养不胖?该多吃点。”
常欢喜顿了顿,吃掉他夹来的炸春卷,眉眼低垂,唇微润终于有了点血色。褚长缨向来是话多的那个,洋洋洒洒,不拘远近,事无巨细,思路跳脱奔逸,可又不满足于唱独角戏。常欢喜不得不数次中断进食以回应,腹诽何不与鸟儿比聒噪,偌大山庄愿与褚长缨谈天的大有人在,为何偏偏挑中一个不想聊的……
褚长缨忽然停住了。他凑近,抚触常欢喜的一边耳垂,常欢喜不料他做出此举,唬了一跳,下意识后仰,却被他另一只手紧紧扣住肩头。
“……长缨?”
近距离下少年面容更显俊秀,错觉般飞快掠过一丝阴霾。指尖重重一掐,耳垂浮现印记,常欢喜蓦地吃痛,刚欲推开,褚长缨却已放手,后退几步,脸上带着歉然笑意。
“抱歉,常哥哥。”他柔声细语,“我还以为看错了呢,你什么时候竟尝试打了耳洞?如今都快长好了。我只听说过有些西域人,男子会在身上各处穿孔装饰自己,难道常哥哥也有此兴趣么?”
常欢喜茫然片刻,方才意识到,那是上月试药取血时,留下的痕迹;此前从未选在这样明显的地方。褚长缨近期十分忙碌,算算二人已许久不曾碰面,倒也难怪他此刻将将发觉。且一发觉,反应格外激烈。
“不,那是个……意外。”常欢喜斟酌含糊道,“我没有这方面的癖好。”
褚长缨凝视他。眼瞳盛琥珀光,瞳孔圆,眼睫若有所思地落下又掀起,视线落点保持不变。常欢喜不是第一次觉得褚长缨像猫,却是第一次将他与猫在捕猎时的情态联系在一起。老人隔壁家的猫,是只好猫,抓起老鼠来无往不利。后来被赶走了,要它逃得远远的,不要被饥饿的乡民抓去吃掉。走前猫凄厉的叫声响了好半天,但终是无声息,也再没出现过,未知后事如何。
猫和猫是不一样的。家猫,野猫;富家的猫,贫家的猫。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褚长缨在他面前表现再亲和,他也不能忘记排斥与警惕。伪装乖顺的富家猫伺机而动着,他被盯得久了,比起惊惧,反倒油然而生一团焦躁怒火。
对,他不喜欢——他讨厌褚长缨。从第一次见面,玉雪可爱的孩子来牵他的手,笑吟吟地自顾自唤他常哥哥开始,到每一个褚长缨“对他好”的瞬间。
褚长缨有没有察觉到呢?
常欢喜问:“怎么了?”
他的语气有些生硬。
“我只是在想,”褚长缨不再看他,幽幽道:“——常哥哥若戴些华丽的装饰,想必会很好看。”
常欢喜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