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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成炮灰配角 穿就穿吧, ...

  •   临近春节,大街小巷弥漫着节日的喜庆,隔壁小孩哥玩的鞭炮声乒乒乓乓地响了一早上。
      我跟阿牧躺在银杏树下的摇椅上,一晃一晃的。
      我们一直住在胡同里的四合院,有事没事下下棋,打发时间。
      听徒孙说,年纪大的人多动动脑,不容易得老年痴呆症。
      这话一听,我腿也不酸腰也不痛了,拿起屋角的扫把追着他跑了好几条巷,把他揍得哭爹喊娘。
      开玩笑,即便我九十多了,那也是老当益壮,吃啥都倍香。
      阿牧总说我“为老不尊”。
      他躺在摇椅上,腰上盖着薄毯,眯着眼睛看我闹腾。
      他的头发早就全白了,但那双眼睛还跟年轻时一样——琥珀色,像秋天的宝石。
      当年我用废品站捡来的针,把他从黑暗里拽回来,那是我这辈子最得意的事。
      “又吹牛。”他冷不丁开口。
      “我还没说呢!”
      “你脸上写着呢。”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不服气地哼了一声。
      这老头子,九十多了耳朵还这么尖,心里想什么他全知道。
      不过,徒子徒孙也是很好玩的,每年春节都爱往我们这边凑,缠着我们讲年轻时老掉牙的事情。
      阿牧为此笑话过我好几回了,说我回回拒绝,回回讲得兴高采烈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说书人。
      嗳~我还就爱当个说书人了,在亲身经历的故事里,再添点神奇的味道,那就成了传奇故事了。
      “师祖,那只猫真的会说话吗?”
      “师祖,您跟付爷爷谁先表白的?”
      “师祖,真有那么偏僻的地方吗?”
      一群人围着我,七嘴八舌,吵得我脑仁疼。
      我清了清嗓子,故意板着脸:“都别吵,让老头子慢慢讲。”
      阿牧在旁边翻了个大白眼,低声说了句“老不羞”,但嘴角是翘着的。
      我悄悄握住他的手。
      这双手我握了一辈子,从冰凉握到温热,从粗糙握到枯瘦。
      外面鞭炮声又响了一轮,银杏树的枝条在风中轻轻摇晃。
      “那是1974年的事。”
      院子里的声音安静下来了。
      这不,二三四五六七八个徒子徒孙齐刷刷地凑过来,眼睛亮晶晶的。
      真讨厌,都不让老头儿休息会。
      “梆——”
      说书开始嘞!

      ……
      “啊!”
      江景年猛地从床上坐起,捂着头龇牙咧嘴,喘着粗气。
      “咋了?咋了?”
      江承秋随手把报纸一丢,紧张地凑到床前,手脚都不知怎么放。
      “别怕!爹去喊医生啊。”
      江承秋抖索着跑出去,在过道上大声喊医生。
      “咋样呢?”江承秋凑近看了看脸色有些白的江景年,扶着他躺下。
      江景年:“我梦到自己泡水里,淹死了。”
      江承秋:“……”
      “谁让你暴雨天去知青办的!去就去,临到家门口,还能摔一跤,把自己摔到医院里来。”
      “我……”
      “我什么我!”江承秋气得原地走了几圈,“再来几次,你爹我可遭不住。你……你就在我面前仰头一倒,喊都喊不醒,一睡就是三天。”
      江景年这才注意到眼前的这个男人,三十多岁,挺拔俊朗,衣服乱糟糟的,一脸憔悴,长得像他那早逝的爸。
      江景年莫名地鼻子一酸,眼眶发热,他张了张嘴,却只轻轻唤了声“爸”。
      江承秋一怔,随即眼圈也红了,抬手拍了拍江景年的肩膀,声音哑下去:“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医生护士很快就来了,仔细检查了一遍,被通知当天就可以出院。
      江承秋出去打了几个电话,回来帮忙收拾东西回家。
      ……
      “小年,回来了呀,好点了吗?听说你这两天住院了?”
      坐在巷口大树下闲聊的李阿姨拢着手,担忧着问。
      江景年附和一笑,“好了,谢谢李阿姨的关心。”
      “真是造孽哦,摔一跤,在医院躺了那么多天,看那脸白的怪吓人的”李阿姨看他跟着江承秋离开,转身便跟邻居们八卦起来。
      “你可别看他这样,胆子可大了。运输厂干事的活,眼也不眨就把工作转让给弟弟,自愿下乡去建设农村。厉害的呢!”
      “那么多人等着要工作呢!”
      “可不!好好的工作说转让就转让,除了他们江家人,我看也没有哪家人有这么和睦的了。”
      “还不是江家那小的身体不好,怕被派到乡下活不下来。”
      “没有吧?那小的不是在家里养了好些年了,这都还没有养好啊。”
      “娘胎里就带出来的东西,哪有那么容易得嘞。”
      “我听说,江家小子下乡的地方,穷得不得了呢,杂面馒头一年都吃不几回嘞。”
      “造孽啊!!!”
      全场的人都在惋惜江景年从金窝里掉到烂泥坑里,一时大爷大妈讨论得热火朝天。
      跟着江承秋回到家的江景年坐在椅子上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这时,忐忑不安的心才稍稍定了点。
      他一个实验室狂人,为了早日出成果,不顾导师、师兄弟的劝告天天通宵熬夜,没想到,实验刚有成果,他却一命呜呼,来不及交代半句话。
      想到自己的实验,江景年就忍不住咬牙切齿起来。
      他一个中西医全能天才,竟然败给了这么一个玩意儿。
      穿就穿吧,还穿到吃喝都愁的1974年。
      原主这个倒霉鬼下乡不到半年,就掉进河里淹死。
      江景年这一次想躺平了。
      苟过死亡节点,治好老爷子,就大功告成了。
      其他的,随便。
      此时的江景年已经完全继承了原主的记忆,他想起来这就是师妹拼命推荐给他的年代文小说《七零甜宠:被队长宠上天的小娇娇》。
      不过,要命的是,他没翻几页。
      在看到天才配角和原主死掉后,他忍不住唾弃作者,好好的人被她给写死了,就是为了推进剧情,让主角甜甜谈恋爱。
      而书中的大反派之所以变态,是因为他在童年经历了人生至暗。
      全家死光光,就剩他一人孤苦伶仃的。
      最让他绝望的是,他以为送养没活成的弟弟,有一天竟然在天桥底下见着了,浑身脏兮兮地趟在地上乞讨,四肢只剩下一右胳膊还在。
      “扣扣……”
      “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叫你几声了,都不应人。”
      江承秋帮忙收拾好床铺出来,看到坐在椅子上出神的儿子,忍不住担忧。
      摸了一把脸,拉来一张凳子,坐在旁边:“要不,还是让你弟弟下乡。”
      江景年一听这话,整个人都站了起来,想都没想,“不行!”
      在江景年的记忆里,他清楚地知道下乡的环境是多么恶劣,让他那除了读书,啥都不会的病秧子弟弟去,不是他说大话,必定活不过三天。
      “爸,这个事情不用再商量了,之前就说好了,我去的。”
      江承秋瞪眼:“好什么好,还不是你一意孤行。”
      江景年可不认这个账,“我那是考虑周全。”
      江承秋坐在一旁吹胡子瞪眼,盯着江景年不说话。
      两人就这么你瞪我、我瞪你大半天,也不见对方退一步。
      “哐当……”
      家里的大门毫无预兆地被人推开,江景和站在门口有些局促地看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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