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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信 在一起的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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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第三天,林翊轩翻到了那封信。
说是“翻到”并不准确,因为信并不是他自己找到的,而是樊瑞昭放在他面前的。那天是周六,林翊轩没有回学校,窝在樊瑞昭家的沙发上看一部老电影,樊瑞昭在厨房里切水果。林翊轩百无聊赖地翻着茶几上的一摞书,一本《百年孤独》、一本《瓦尔登湖》、一本已经翻旧了的摄影集——林翊轩翻开摄影集的时候,一张叠了四折的纸从扉页和封面之间的夹缝里飘了出来,落在地板上,纸面已经泛黄了,边角有些毛糙,像被人反复摩挲过很多次。
林翊轩弯腰捡起来,问了一句“这是什么”,然后展开了那张纸。樊瑞昭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那张纸,手里的水果刀顿了一下,刀刃在灯光下闪过一道冷光。“别看。”他说,声音不大,但语气很重,重到不像是请求,更像是一种本能的条件反射。林翊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交汇了几秒钟,樊瑞昭先移开了。“想看就看吧。”他的声音低了下去,像泄了气的气球,“本来就是写给你的。”
林翊轩低头看向那张纸。
纸上的字迹很青涩,笔锋还没有后来那么锋利,圆珠笔的蓝色墨迹有些洇开了,像是被水泡过,又像是被什么东西浸湿过。他在信纸的右下角看到了一小片皱巴巴的痕迹——不是水渍,是泪痕。十五岁的樊瑞昭,在这张纸上哭过。
信的内容很短,短到和樊瑞昭这个人一样,所有的情绪都被压缩进了最少的字里,但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刀刻上去的。
“林翊轩:有件事我想了很久要怎么跟你说。写了撕撕了写,写了十几遍,就剩这几句了。我喜欢你。不是朋友那种喜欢,是别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可能是上次运动会在天台上的时候,可能是更早。我不确定。我只是每次看到你就觉得很高兴,你不在的时候我就想你在干什么。这封信我想当面给你,但我怕我说不出来,也怕你看了之后不理我了。所以我想了想,还是写下来吧。如果你看完觉得恶心,就把这封信撕了,当没看过。我们还是朋友,我不想连朋友都做不成。樊瑞昭。”
林翊轩把那封信看了三遍。第一遍看的是内容。第二遍看的是笔迹——圆珠笔的墨迹已经有些淡了,但每一笔都写得用力,撇捺之间能看出写字的人当时的手在发抖。第三遍看的是最后一行——“我们还是朋友,我不想连朋友都做不成。”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樊瑞昭十五岁那年转学之后,他们之间的联系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断掉的——不是突然断裂,而是像一根绳子被一刀一刀地割,每割一刀就少一股,直到只剩最后一根细线连着。他一直以为那是因为樊瑞昭家里出事,因为距离,因为时间。但原来不是。是因为这封信。是因为樊瑞昭写了这封信,然后没敢给他。
所以选择了另一种方式——疏远。
林翊轩抬起头,樊瑞昭站在厨房门口,手里还拿着那把水果刀,围裙上沾着橙子的汁水,表情是一种小心翼翼的、等待判决的紧张。他像是把那封信交出去的同时,也把自己的命交了出去。
“这是,”林翊轩的声音有些涩,“你十五岁写的?”
“嗯。”
“撕掉的也是这个?”
“差不多。写了十几遍,每一遍都不一样。最后留下了这一版。”樊瑞昭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说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其他都撕了。”
林翊轩看着手里这张泛黄的、边角毛糙的、右下角还皱着的纸,忽然觉得这张纸很重。不是因为纸质厚,而是因为它上面压了三年的重量——三年前没有说出口的话、没有递出去的信、没有迈出去的那一步,全都压在这张薄薄的纸上。他想起初三毕业那天,樊瑞昭到他家楼下站了一个小时,他其实看到了。他从窗帘的缝隙里看到樊瑞昭站在楼下的梧桐树下,手插在裤袋里,低着头,脚尖在地上画着圈。他以为他在等别人,所以没有下楼。如果那天他下楼了,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他想起高一开学前,樊瑞昭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开学了吧”,他回了一个“嗯”。那是樊瑞昭转学后第一次主动给他发消息,他应该多回几个字的,应该问他“你还好吗”,应该问他“新学校怎么样”,但他只回了一个“嗯”。因为他觉得自己被疏远了,他也要疏远回去。他用一个“嗯”来维护自己可怜的自尊心,却不知道那可能是樊瑞昭花了多大的勇气才发出来的。
他想起高一那年冬天,樊瑞昭的生日。他在QQ空间发了句“生日快乐”,樊瑞昭回了一个“谢谢”。他以为樊瑞昭不稀罕他的祝福,赌气再也没有主动给他发过消息。但樊瑞昭的“谢谢”是因为收到他的祝福高兴得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只会说“谢谢”。这些事他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知道得太晚了,但好在还不算太晚。
林翊轩把信纸小心地折好,放回摄影集的扉页里,然后抬起头看着樊瑞昭。“你写这封信的那天,”他的声音有些哑,“是不是下雨了?”
樊瑞昭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最后一行字的墨洇开了。”林翊轩的声音轻轻地颤了一下,“你写这封信的那天在哭。”
樊瑞昭没有说话。他把水果刀放在案板上,解下围裙,慢慢地走过来,在林翊轩对面的沙发上坐下。他没有否认,因为林翊轩说的是对的。写最后一行的“朋友”那两个字的时候,他确实在哭。不是因为难过,而是因为他知道这封信永远递不出去。
“为什么没给我?”林翊轩问。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一些,但他的眼眶已经红了。
樊瑞昭沉默了很久。窗外的阳光照在灰色的地板上,照出两个人对坐的影子,影子很长很长,从沙发一直延伸到墙角,像两条沉默的河流,终于在入海□□汇。
“我站在你家楼下,”樊瑞昭的声音很低,低到像是在自言自语,“那封信在我口袋里揣了一个多小时,我在楼下走了很多圈,最后又走回去了。因为我想,如果我给你了,你就知道我是那种人了。”
“哪种人?”
樊瑞昭的目光落在茶几上那本摄影集上,落在那张泛黄的纸上,落在一个他用了三年时间都没能走出来的地方。“喜欢你的人。男生喜欢男生。”
林翊轩的眼泪掉了下来。不是因为伤心,是因为他忽然明白了樊瑞昭说的“配不上”是什么意思。不是家里破产、不是转学、不是成绩不好、不是这些。是他觉得自己喜欢男生是一件“不正常”的事——他怕林翊轩觉得恶心,怕林翊轩看了信之后不理他,怕连朋友都做不成。所以他把信撕了,把喜欢咽回去了,然后选择了一种最残忍的方式来保护自己——先推开对方,这样就不会被对方推开了。
“你问过我吗?”林翊轩的声音忽然大了起来,带着哭腔,带着三年来所有的委屈和不甘,“你凭什么替我做决定?”
樊瑞昭抬起头看着他。
“你觉得我会觉得恶心?”林翊轩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你觉得你告诉我你喜欢我,我就会不理你?你觉得你推开我是在保护我?你问过我吗?你问过我愿意吗?”他的声音在最后一个字上碎掉了,变成了一声压抑的、颤抖的泣音。
樊瑞昭看着他哭,眼眶也红了,但没有让眼泪掉下来。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什么都说不出来,因为林翊轩说的每一个字都对。他没有问过。他替林翊轩做了决定——他决定林翊轩不会接受,决定林翊轩会觉得恶心,决定连朋友都做不成。他把所有最坏的可能性都想了一遍,然后用这些可能性把自己锁了起来,锁了三年。而这三年里,林翊轩一直站在门外,等他开门。
“你知不知道,”林翊轩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声音还是抖的,“你转学之后我给你发了多少条消息?你每次只回一两个字,我以为你不想理我了。你知不知道我等你的消息等得多难受?发了消息不敢看手机,看了手机没有回复,有了回复只有一个‘嗯’。一个‘嗯’。樊瑞昭,你知不知道一个‘嗯’字有多重?”
樊瑞昭的眼睛终于红了。他知道。他当然知道。因为他每次发那个“嗯”的时候,输入框里删掉的是一整段话——“我很想你”“你发的东西我都看了好多遍”“我想去找你但我怕你不想见我”。他删掉的每一个字都是他咽回去的喜欢,而林翊轩看到的那个“嗯”,是他能给出的最大限度的回应了。
“我把那些话删掉的时候,”樊瑞昭的声音终于碎了,“我也很难受。”
林翊轩看着他,看着那双终于红了眼眶却还在拼命忍住的眼睛,忽然不想哭了。他吸了吸鼻子,把最后一点泪意逼了回去,站起来,走到樊瑞昭面前,伸出手,把他的手从膝盖上拿起来,握在自己手心里。
“那你能把这些话补上吗?”林翊轩的声音还带着哭腔,但他的眼睛亮亮的,像被雨水洗过的星星,“以前咽回去的那些,现在一句一句说给我听。”
樊瑞昭仰头看着他,逆光的林翊轩站在他面前,头发上落满了午后的阳光。他看了很久,久到窗外的云飘过了一朵又一朵,久到阳光从左边移到了右边。
然后他开口了。
“你发那条‘今天下雨没带伞淋成了落汤鸡’的朋友圈那天,我正在公司加班,看到消息我就想开车去找你,但我怕你觉得我莫名其妙。我在公司楼下的车里坐了一个小时,最后给你发了一个‘嗯’。其实我想说的是:‘你站在那别动,我去接你。’”
林翊轩握紧了他的手。
“你发‘好累’的那天,我刚开完会,手机拿起来看到你的消息,我差点在会议室里哭出来。我想说‘累了就休息,别太拼’,但我怕你觉得我管太多。最后发了一个‘早点睡’。其实我想说的是:‘如果我在你身边,我可以帮你揉揉肩膀。’”
“你发‘食堂的红烧肉好难吃’的照片那天,我刚吃完饭。我想说‘下次你来我家我做给你吃’,但我怕这种话说出来太暧昧,你会多想。最后发了一个‘嗯’。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会做饭了,你想吃什么我都可以学。’”
“你发那张银杏叶的照片那天,我正在开车等红灯。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久到后面的车按喇叭催我。我想说‘你拍得真好看’,但我怕你会问‘你怎么知道我发了朋友圈’。最后我什么都没发。其实我想说的是:‘你拍什么都好看。你最好看。’”
林翊轩的眼泪又掉了下来。这一次他没有擦,任泪水顺着脸颊滑落,滴在他和樊瑞昭交握的手上,滴在那些迟到了三年的情话上。一句一句,像雨滴落在干裂的土地上,把所有枯萎的、干涸的都浇灌活了。
“你知不知道,”林翊轩哭着笑了,声音又抖又软,“你删掉的这些,比我看到的所有消息加起来都多。”
樊瑞昭伸出手,用拇指擦掉他脸上的泪。指腹从颧骨滑到下颌,动作很轻很慢,像是怕碰碎了什么。“所以,”他的声音低哑,带着一种终于卸下了什么的疲惫和释然,“你刚才问我凭什么替你做决定。我现在知道答案了。我不该。我错了。”
林翊轩把他的手从自己脸上拿下来,重新十指相扣,慢慢地蹲下来,蹲到他面前,仰着头看着他的眼睛。
“樊瑞昭,你听好了。”他一字一顿地说,“你以后不许再替我做任何决定。你喜不喜欢我,你自己说了算。我接不接受你,我自己说了算。你值不值得,也该由我来判断。你把自己看低那么多,你有问过我吗?”
樊瑞昭看着他。林翊轩蹲在他面前,仰着头,眼睛红红的,鼻尖红红的,头发乱糟糟的,看起来狼狈极了。但樊瑞昭从来没有觉得林翊轩比这一刻更漂亮。因为在这个脏兮兮的、哭花了脸的小混蛋身上,他看到了光——那是他十五岁那年,在天台上第一次心动的瞬间,看到的那束光。从未熄灭。从未远离。
“我知道了。”樊瑞昭的声音终于带上了一丝笑意,很轻很淡,但那是真的笑,从他十五岁之后再没有出现在脸上的笑,“以后不敢了。以后所有决定都问你。你同意我才做,你不同意我就不做。”
林翊轩看着他嘴角那抹笑,忽然也笑了。两个人就那样面对面对视着笑着,眼眶都还红着,脸上还挂着泪痕,笑得像两个傻子。
他们在那个午后的阳光里坐了很长时间。樊瑞昭把那三年咽回去的话一句一句地补上了,补了很久。有些话他甚至需要想一想才能回忆起来——因为当时咽回去得太匆忙,连他自己都快忘了自己原本想说的是什么。但林翊轩不催他,安静地等着,等他想起一句就说一句,像在拼一幅巨大的、被打碎了的拼图。
“你发感冒那次,”樊瑞昭想了很久才开口,“我买了药放在你们学校快递柜,填的名字是林先生,手机号留的是……留的是111111,我知道你收不到取件码,但我就是想做点什么。不然我太难受了。”
林翊轩愣了一下,伸手轻轻捶了一下他的肩膀。“你填的111111?我真的服了。”
“我怕填真的号码你会查到是我。”
“你填111111我也能猜到是你啊!”
“那你猜到了吗?”
林翊轩张了张嘴,没说话。他猜到了吗?他当时收到快递柜的短信提醒,通知他有一个包裹,取件码是XXXXXX,发件人写的“Lin”。他去了快递柜,打开柜门,里面是一袋感冒药和两盒润喉糖。没有卡片,没有署名,没有任何能指向某个人的信息。但他知道那是樊瑞昭。因为他只跟樊瑞昭说过自己感冒了。只跟他一个人说过。
“我猜到了。”林翊轩说,声音很轻。
樊瑞昭的眼眶一下子红了起来。“你猜到了,你没告诉我?”
“你都没告诉我那是你放的,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猜到了?”林翊轩的语气带着一点赌气的成分,但他握着樊瑞昭的手又紧了一些,“我想等你自己说。”
“我等了三年。”樊瑞昭的声音有些哑,“你就不怕我一辈子都不说?”
林翊轩看着他,看着那双红红的、带着泪意的眼睛,忽然笑了。“你不会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连小号都藏不住,三个早晨都没藏住。”林翊轩笑了,笑得很轻,但眼睛里有光,“你可能骗得了别人,但你骗不了我。”
樊瑞昭看着他,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反驳的话,但最终什么都说不出来。因为林翊轩说得对。他从来都骗不了林翊轩。三年前骗不了,三年后也骗不了。那个小号、那三个早晨、那些“嗯”和“知道了”——林翊轩全都知道。他只是没有拆穿,只是在等他自己开口。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樊瑞昭问。
林翊轩歪着头想了想。“小号的事,你到巷口等我三天的事,你台风天开车一个半小时来校医院的事,你推掉会议来看我唱歌翻车的事——一件一件加起来,我要是还不知道,那我就是个傻子。”
“那你还问我为什么躲?”
“因为我想听你亲口说。”
樊瑞昭把脸埋进了林翊轩的颈窝里。他不想让林翊轩看到他现在的表情,因为他怕自己会哭出来。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在别人面前哭过了,久到他都快忘了眼泪是什么味道的。但林翊轩颈窝里的气息太好闻了,他闻着闻着就有些绷不住了。
林翊轩感觉到脖子上一片温热的湿意。他没有动,没有问,没有推开。他只是慢慢地抬起手,放在樊瑞昭的后脑勺上,手指轻轻地插进他的头发里,像安抚一只受了伤的、终于肯露出肚皮的大猫。窗外的阳光慢慢移动,从沙发移到茶几,从茶几移到地板,最后落在那张泛黄的信纸上。
“你十五岁写的这封信,”林翊轩的声音很轻,在安静的客厅里像一片落在水面上的叶子,“字好丑。”
樊瑞昭从林翊轩的颈窝里抬起头来,眼眶还红着,睫毛上还挂着水光,声音闷闷的:“那是我写得最认真的一封信了。”
“我知道。”林翊轩把那封信从摄影集里取出来,展开,又看了一遍,对折,再对折,小心地放进了自己卫衣胸前的口袋里——那个位置曾经放过樊瑞昭写的便利贴。现在那张便利贴还在这件卫衣的口袋里,和这封信叠在一起,两张纸中间隔着两个月的光阴,但笔迹是同一个人的——十五岁的圆珠笔和十八岁的马克笔,写的都是同一句话。
我喜欢你。
樊瑞昭看着他这个动作,刚刚收回去的眼泪又涌了上来,这一次他没有忍着,让眼泪掉下来了。一滴,两滴,三滴,落在林翊轩的卫衣上,落在那张信纸的位置,和十五岁那年信纸右下角的泪痕重叠在一起。“这封信我留了三年,”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人看到了。”
林翊轩伸出手,慢慢地、一下一下地擦掉他脸上的泪。“现在有人看到了。”
在那一刻,两个少年的影子被阳光拉得很长很长,交叠在一起,像一幅永远不会褪色的画。
后来樊瑞昭说起了那封信被撕掉的十几个版本,每一版都不一样。第一版写了四页纸,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写起,写了太多废话,他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撕了。第二版写了两页,删掉了废话,但还是觉得太长,撕了。第三版写了一页,他终于把废话全部删掉了,只剩下他想说的核心内容,但他觉得“核心内容”这四个字本身就很可笑——什么叫“核心内容”?我喜欢你,这四个字不就是核心内容吗?为什么需要花三页纸来铺垫?
到第七版的时候,他已经不写开头了,直接写“林翊轩,我喜欢你”。写完这六个字,他就写不下去了,因为他发现这六个字太直白了,直白到让他害怕。他盯着这六个字看了很久,撕了。第十一版的时候他试图用一种迂回的方式——“林翊轩,你有没有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不太一样”。写完之后他觉得这不像一封情书,像一篇社会学论文的选题,撕了。最后一版,就是林翊轩手里这张,只剩下了几句话——没有铺垫,没有修饰,没有迂回,只有他想说的和不敢说的,都挤在这一小张纸上。
“我写最后一版的时候哭了,”樊瑞昭说,声音平静得像在讲别人的故事,“因为我知道这封信不会给你了。写的时候哭,写完也哭。哭完我把信折好,夹在书里,然后就再也没打开过。”
“直到今天?”
“直到今天。”
林翊轩慢慢地从口袋里把那封信拿出来,展开,又看了一遍。这一次他不看内容了,看的是那些字背后的东西——最后一行“朋友”那两个字,墨洇开的那一小片,不是泪,是因为他在写这两个字的时候笔停住了。笔尖戳在纸上,墨水慢慢地洇开,像一朵蓝色的花,开在“朋友”的旁边。他想写的是“男朋友”,但他不敢。
林翊轩把信重新折好,放回口袋里,抬起头看着樊瑞昭。“你把‘朋友’那两个字重写一遍。”
樊瑞昭愣了一下。“什么?”
林翊轩从茶几下面翻出一支笔,递给他。然后指着信纸最后一行“我们还是朋友”的“朋友”两个字。“擦掉,重写。”
樊瑞昭看了看那两个字,又看了看林翊轩,表情从茫然变成了了然,又从了然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