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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1207 何庭走进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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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庭走进这间办公室时是笑着的。
省缉毒大队的走廊很长,日光灯管发出均匀的嗡鸣声,像某种持续的低频警报。走廊两侧的墙壁上刷着半人高的绿色墙裙,油漆已经斑驳了,露出一道道深浅不一的划痕——那是年复一年,无数人走过时背包、腰带、钥匙留下的痕迹。何庭的目光从那些划痕上掠过,心里想的是,这条走廊走过多少人,那些人现在都在哪里。
他穿着便装,白衬衫扎进深色长裤,皮带扣在腰间勒出一道笔直的线。衬衫是他母亲周素琴熨的,领口挺括,袖口的扣子扣得一丝不苟。裤子是父亲何明远的,稍微长了半寸,裤脚在鞋面上堆出一道浅浅的褶。他手里拎着一个半旧的帆布包——那是何明远用了十年的教师公文包,军绿色,边角磨出了毛边,背带断过一次,被周素琴用粗棉线重新缝过,针脚细密整齐,像一道愈合的伤疤。
包里装着他的全部报到材料。最上面是一张入队志愿书,字迹端正,力透纸背,最后一段写着:我申请加入缉毒工作,不计岗位,不计地域,不计个人得失。
人事处的门牌挂得有些歪。何庭停下来,抬手正了正。门牌是铝合金的,边缘有一层薄薄的灰,他的手指在上面留下了一个清晰的印子。
“何庭?”
何庭转过身。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站在走廊里,中等身材,肩膀宽厚,穿着深蓝色的警服,肩章上是两杠三星。男人的脸是方的,颧骨突出,眼角的皱纹像刀刻的,头发剃得很短,鬓角已经白了。他手里端着一只搪瓷茶杯,杯身上的红字已经斑驳,隐约能看出“对越自卫反击战纪念”几个字。
“是。”何庭立正。
“进来。把门带上。”
办公室不大。一张办公桌,两把椅子,一个铁皮文件柜,柜门上贴着一张泛黄的值班表。桌上摊着两份档案,旁边搁着一只烟灰缸,里面插着七八个烟头。窗帘半拉着,午后的阳光从缝隙里照进来,在桌面上切出一道明晃晃的光带,光带里浮着细细的灰尘。
何庭在他对面坐下来,帆布包放在脚边。他坐得很直,双手放在膝盖上,背脊没有靠椅背。
赵锐锋把一份档案推过来。封面是牛皮纸的,印着红色的“机密”二字,下面是一行编号:滇E-1207。封面的边角已经磨损了,露出里面灰白色的纸芯。
“你的编号。从今天起,何庭这个名字只在队内使用。对外,你叫何远。腾冲人,在瑞丽做边境贸易。”
他翻开档案的第一页,上面贴着何庭的照片,旁边打印着新的身份信息。姓名:何远。出生日期:1982年3月15日。籍贯:云南腾冲。
“何远这个名字,是从你父亲的名字里取了一个字。你父亲叫何明远。”
何庭的手指微微收紧了一下。
“有问题吗?”
“没有。”
何庭把档案翻到第二页。是一张照片,他警校毕业时拍的。蓝底,穿警服,肩章上的学员衔还没摘。照片上的人在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
“你笑什么?”赵锐锋问。
何庭这才意识到自己在笑。二十二岁,刚从警校毕业四十七天,全科全优,被省缉毒大队侦查一队队长亲自要过来——他确实在笑。
“报告,没笑什么。”
赵锐锋盯着他看了几秒,忽然也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纹路更深了,嘴角往一边歪。他伸手从抽屉里摸出一包红塔山,抽出一根递给何庭。
“不会。”何庭摆摆手。
“不会好。”赵锐锋自己点上,吸了一口,“我叫赵锐锋,侦查一队队长。你是我亲自要来的。去年省厅到警校选人,你的考核成绩我看过——射击、格斗、心理评估,全优。但我看重的不是这个。”
他从档案下面抽出一张纸,是何庭写的志愿书。最后一段被他用红笔圈了出来。
“你写的是:我申请加入缉毒工作,不计岗位,不计地域,不计个人得失。来这里的每个人都会写类似的话。但我调了你的背景资料。你家在昆明,父母都是教师,独生子。以你的条件,可以留在省厅机关,也可以去刑侦、经侦,都比这里安全。”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选这里?”
何庭沉默了一会儿。窗外的香樟树上有鸟在叫,是两只斑鸠,一唱一和。他想了想,开口说:“我读高中的时候,班里有个同学,坐在我前面。叫周远。他成绩很好,数学尤其好。高二那年突然退学了,老师说是家庭变故。后来我才知道,他父亲吸毒,把家里房子卖了,他妈跳了盘龙江。”
办公室里很安静。
“他跟着他爸搬去了城中村。高三那年冬天,我在南屏街见过他一次,他在发小广告,瘦得认不出来了。我叫他名字,他看了我一眼,转身就跑了。”
“后来呢?”
“后来就再没见过。我考上警校那年,听说他爸死了,注射过量。周远不知道去了哪里。”何庭说,“我当时就想,如果早一点有人拦住他爸,如果早一点有人把那些东西挡在外面,他的人生是不是不一样。”
赵锐锋把烟头摁进烟灰缸里,摁得很用力。过了大概有半分钟,他站起来,从身后的柜子里取出一套制服和一张证件,放在何庭面前。
“明天早上六点,训练场集合。前三个月是封闭集训,考核通过的留下。通不过的,档案退回原单位。”
何庭站起来,双手接过制服。制服比他想象的重。
“1207。”赵锐锋忽然叫他的编号。
“到。”
“记住一句话。干我们这行,笑的时候要真笑,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机会笑了。”
何庭点头。他当时不太懂这句话的意思。
后来他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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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何庭回了家。他家在昆明五华区,一栋老式单元楼的四楼。楼道里的声控灯有一盏坏了,三楼到四楼之间的那段楼梯永远是黑的。他走习惯了。
门没锁。他推门进去,闻到油烟味和辣椒味——周素琴在炒菜。何明远在阳台上浇花,手里拎着一只绿色的塑料喷壶。
“回来了?”何明远没有回头。
“手续办好了。”
“分到哪个队?”
何庭走到阳台上。何明远穿着一件旧的白背心,露出瘦削的肩膀,头发已经花白了,但背还挺得很直。
“缉毒。”
何明远的手顿了一下。喷壶的壶嘴悬在一盆米兰上方,水线断了。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继续浇花。
“你爷爷是当兵的,打过老山。我没当过兵,教了一辈子书。你选了这条路,我不拦你。”何明远放下喷壶,转过身来,“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您说。”
“不管遇到什么,别逞英雄。活着回来,比什么都强。”
何庭看着他父亲的眼睛。何明远的眼睛不大,眼皮有些耷拉,眼白上有些血丝——那是改作文改的,看了几十年的字,眼睛看坏了。
“好。”
饭桌上摆了四个菜:汽锅鸡、干煸豆角、凉拌黄瓜、番茄炒蛋。周素琴不停地给何庭夹菜,嘴里念叨着“多吃点,集训肯定吃不好”。她一直在说,声音很快,像怕停下来。怕停下来之后,有些话就会从嘴里跑出来。
何明远一直没怎么说话。快吃完的时候才开口:“你妈的意思是,让你好好照顾自己。”
周素琴低下头,用筷子的另一头拨了拨碗里的米粒。她的手指在微微发抖。
何庭把碗里的饭吃完,一粒不剩。“妈,我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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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五点半,他拎着那个帆布包出了门。
天还没亮。路灯把街道切成一段一段的橙色光带,光带之间是黑暗。何庭骑着一辆老二八自行车,沿着人民路一直往西骑。车是他高中时骑的,链条松了,每蹬一圈就咯噔响一声。晨风有点凉,灌进衬衫领口里,他缩了缩脖子。
周素琴站在门口,手在围裙上反复地擦,没哭,但眼眶红了一整圈。何明远站在她身后,一只手搭在她肩上,另一只手冲何庭挥了挥。
何庭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转身下了楼。楼道里的声控灯一层一层亮起来,又一层一层灭掉。
那一年何庭二十二岁。他不知道集训之后等待他的是什么,不知道他会遇到一个叫方旭的人,不知道他会失去这个人,不知道他的照片最终会挂上那面墙。
他只知道,他要去报到了。
训练基地在昆明西郊,依山而建,围墙很高,大门是铁灰色的。何庭到的时候,门口已经站了一个人。
那人比他高半个头,肩膀很宽,皮肤黑,站在晨雾里像一截铁塔。他面前放着一个巨大的迷彩背包,鼓鼓囊囊的,拉链处露出一截蚊帐的边角。他看见何庭过来,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你也是集训的?”
“是。”
“我叫方旭。”他伸出手,“侦查一队的。你呢?”
何庭握住他的手。那只手又厚又硬,像握着一块石头,指根有老茧——不是拿笔磨出来的那种,是干粗活磨出来的。
“何庭。也是一队。”
方旭的眼睛亮了一下:“巧了。以后是兄弟了。”
他说话的时候一直在笑。那种笑跟何庭的不一样。何庭的笑是习惯,是教养,是拍照时摄影师说“笑一笑”就笑出来的。方旭的笑是从骨头里透出来的,像山里的泉水从石缝里往外冒,挡不住。他笑起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光,好像天底下没有什么事能让他发愁。
后来何庭无数次回忆起这个早晨。晨雾、铁灰色的门、方旭伸过来的那只手、他笑起来时露出的白牙。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方旭。
也是他失去这个人之前,最平静的一个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