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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我,大陆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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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陆偷渡仔,香港巡警三年。
转正前一天,上级突然让我去黑/帮卧底。
理由?黑户身份,被查风险小。
妈蛋。招临时工的时候,你咋不说黑户永不录取?
我骂骂咧咧,做好了刀尖舔血、脑袋搬家的准备。
万万没想到,第一天还没撑过去,那些不着调的准备就要应验。
出师未捷身先死?我呸呸呸。老子钞票都没挣够,谁想做这早死的鬼。
靠,警察难做,卧底更难。
卧底遇上熟人——难上加难。
尤其这个熟人,是我表白过、然后跑掉的那个。
1.
身上那点布料,早就被冷汗浸透了。
内衣紧贴着皮肤,像一只手把我整个人攥住,喘不过气。。
夜店男厕本来就不大,这会儿除了围着我的一帮混混,连个鬼影都没有。
我突然想起来,上午踩点的时候,门口明明没有那块“维修中”的牌子。
这是一场瓮中捉鳖的游戏。
我心跳如雷,大脑子疯狂盘算:以一敌十,跳窗逃脱的概率是多少?
可恶,我的抚恤金还没来得及填写受益人信息。
万一最后便宜了我那个赌鬼老爹,我就是火化、诈尸,也要化成厉鬼,回来索命。
正想着,厕所的门被人从外面拉开。
一阵脚步声卷着空调的冷风进来。
紧张感以那个人为中心,慢慢往四周扩散。
我打了个寒颤,双手抱胸,托住胸前那点摇摇欲坠的布料,勉强挤出几声呜咽。
谁让我是“陪酒女”呢。
深V、高开叉、十公分细高跟。
任谁看了都觉得我跑不动。
持枪的花衬衫果然上当了。他枪口微微一松,从我头顶挪开了几分。
就在这时候,刚才还把我团团围住的混混们,齐刷刷躬身。
“老板。”
他们毕恭毕敬地喊了一声,然后齐刷刷地把视线挪开了。
就是现在。
真女人从不抱怨。
我一个高抬腿,十公分的高跟鞋狠狠踹向花衬衫胸口。
他闷哼一声,枪偏了几公分。
我手肘一撞,直接把枪打飞了。
“别动。”
枪口抵住他头顶,另一只手锁住他喉咙,拖着他往窗户那边撤。
混混们反应过来,拔枪对准我。
“把枪都放下,退后。”我手上又加了几分力。
每一秒都过得特别漫长。
终于,为首那人挥手示意他们放下手枪。
“再踢远点。”我还是不放心。
他很快点头同意了。
爽快成这样,反倒让我有些不安。
真要放我一条生路,何必费这么大劲把我引过来?
厕所灯光昏暗,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我的目标对象。
目标叫洪武爷,掌管港市下支角的黑/道生意。
老头给我的照片里,那人大腹便便,背脊佝偻。
怎样也没法跟眼前这个腰干笔挺,身高卓越的男人,扯上半毛钱关系。
就算说他是洪武爷的儿子,我都不信——矮藤上,能结得出这么挺拔的枝?
死老头,叫你搞错情报。回去我非得投诉你不可,顺道把这该死的工钱结了。
这卧底,谁爱当谁当去。
退到窗边,我把花衬衫狠狠推出去,趁他们避让的间隙,翻身准备跳窗。
小样,姑奶奶我除了脸,哪里都硬。
这结实的大小臂,强壮的腿部肌肉,一掌劈下去让你们脑袋开花。
正得意着——
“砰”
一道子弹声擦过耳边。
左边窗户玻璃碎了一地。
不好。
我扭头,迅速抬枪瞄准。
可那人漆黑的枪口,早已瞄准了我眉心,手稳得像拿了一辈子枪。
该死,我忘了他手里也有枪。
大意了。
他现下只要轻轻扣动扳机,我这条小命就会像我那并不丰厚的抚恤金一样——还没来得及花天酒地,就要灰飞烟灭。
他一步步逼近,月光照亮了他的脸。
靠,居然是沈清。
老子不就是表白不成,强上了他么。
至于这么报复我,追到这来。
花衬衫看准时机,一把抓住我脚踝,把我从窗边拖了下来。
鞋跟应声折断。
我整个人向前一栽,结结实实砸进他怀里。
沈清的手扣住我的腰,真丝裙摆皱成一团。
他低头看了一眼,就一眼,很快别开目光。
手却没有松。
呼吸落在我头顶,又沉又烫。
隔着那层薄到几乎没有的布料,他的体温烧过来,硬邦邦的胸口抵着我,一起一伏。
我突然想起那天晚上。
交缠的影子,黑和白,分不清谁在靠近谁。
贴在一起的那一刻,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到底是谁不放过谁。
2.
入目还是这双干净到晃眼的切尔西皮靴。
我记得那天他也是穿着这双皮鞋,我一眼就看出他不是这片儿的人——这地方,没人舍得穿这么贵的靴子。
他比我高出一个头,胳膊看着也紧实,但说实话,好像没有什么格斗经验。或者说,他根本没反抗。我三两下就把他按住了。
“以后别这么变态,女孩子不会喜欢的。”
我好歹是个巡警,算半个公职人员。不训他两句,对不起这身衣裳。
“你还好遇见的是我。要是别人,早把你扭送派出所了。”
他听见这话,低声笑了一下。
笑容不达眼底,不置可否的样子。
如果不是有证据,且被我抓了个现行,单是看他那副斯斯文文的贵公子气质,你根本没法把他和“偷窥狂”三个字联系到一起。
当然,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长成他这样的男人,想要什么女人追不到?何至于要去偷窥?
大概这就是有钱人不为人知的怪癖吧。
深水埗的弄堂,路不好走。下完雨,到处是积洼的水坑,连个好下脚的地方,都找不到。
沈清脚步一深一浅地跟着我。那双一尘不染的靴子,没一会儿就溅满了泥点。间或,那条价值不菲的烟灰色裤腿也没能幸免。
也许是这身污渍拉近了距离,我突然就不想说重话了。反正也教育过,只希望他以后能幡然醒悟,重新做人。
“你赶紧从这边搬走,笼屋不是你们有钱大少爷该待的地方。”
我有点心烦。
他有个好爹。犯啥事,都能把他捞出来。
但我不行。
我爹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劫。如果有的选,我希望他去死,而不是我妈。
他是个赌鬼,从我记事起,就在外面欠了一屁股高利贷。自己跑路不说,还连累我和我妈。
高利贷三天两头往我家门口泼红油漆。
每次铁棍“撕拉”砸向门板的声音,都让我止不住得害怕。
害怕下一秒那扇摇摇欲坠的门就要轰然倒塌,连同我们最后那点自欺欺人的庇护,一起被带走。
我妈每次都捂着我的嘴,怕我出声,也怕她自己忍不住。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又一个人坐在我床头哭。出租屋不大,哪怕她刻意压住声音,我还是能听见——听到那种从唇齿间泄露出的破碎。破碎的生活,还有破碎的贱命。
那种缺钱的窘迫,无人可以依靠的绝望,伴随着我整个童年。
后来,我妈还是没能撑住。在一个砸门的雨夜,从十楼的窗户一跃而下。
那天风很大,刮得树叶呼啦作响,人像只断线的风筝,掉下去,一砸一个不吱声。
“他娘的,谁家这么没公德,高空乱扔垃圾。”
老房子隔音不好,楼下男人欠揍的声音,我至今还记得。
我娘。
是我娘。
我想要喊出声,但不能。门口的高利贷还没走。这次没有她捂住我的嘴,我只能死死咬住嘴唇,咬到上唇溃烂,鲜血直流。
我想,我不能让我娘白死。
我得让那个男人付出代价。
高利贷走后,破碎的生活还要继续。
书是没法读了。为了躲他们,我三天两头换地方。桥洞、天台、火车站,能睡的地方我都呆过。
没钱了就去打零工。正经单位不收未成年,我就去酒吧、夜场。最狠的时候,我一天打四份工,不分昼夜。
因为东躲西藏,十几岁的孩子,跑得比谁都快。寒冬,手上的冻疮,怎么都消不下去,连弯曲都困难。
可就算这样,我也从未停止过日复一日的训练。
我要等。等一个机会,亲手锤爆他的头,打折他的腿,让他在绝望和恐惧里,腐烂发臭,生不如死。
把那些年他欠我们的,百倍千倍地还给他。
3.
再次见到沈清,是在两个礼拜后,一个深夜。
我刚值完夜班。
鸭寮街的路灯还没修好,四周漆黑一片。
沈清就这么冷不丁地,从巷口拐角冒出来,吓了我一跳。
“你有病啊,怎么还不走?”
“我告诉你啊,我是不会喜欢你的。就算是世上男人死绝了,我也不可能喜欢一个偷窥狂。”
没错,沈清偷窥地那个人,是我。
这事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那天出警,是隔壁开小店的刘姐报的警。
她日子苦,带着个六岁的女儿,本本分分做生意,却被一伙混混堵门,逼高利贷。
我赶到时,对方人多势众,气焰甚是嚣张。
领头黄毛,当着我们的面一口一个“遵纪守法”,转头就放狠话,逼她月底连本带利还清。
刘姐急得当场下跪求饶。
我攥紧警棍,上前制止,准备带人回所里。
那群混混直接拎着家伙,把我死死围在了中间。
剑拔弩张的时候,黄毛手下拽住他:“新老板刚接管这片,彪哥交代近期别惹事,不要跟警察硬碰。”
黄毛很不爽,但还是收起了家伙。和我擦肩而过时,狠狠撞了我一下。
我扭头,几百米的主干道上,静静停着一辆迈巴赫。
在深水埗这种乱糟糟的老街里,扎眼得很。
车窗很黑,看不清里面的人。
但我能明显感觉到,有一道视线,从里面隔着老远,死死盯着我。
从那之后,我就总感觉有人在看我。
下雨天,门口多出来的雨伞。
夜路,身后有脚步声跟着。扭头看,又不见人影。
就连我常巡逻的地方,都变得格外奇怪——没人闹事,那种诡异的正常。
一开始,我没当回事。
以我的身手,他要是敢出现在我面前,我铁定要他好看。
直到,对面楼搬来一个男人。
客厅架着一台天文望远镜,黑漆漆的镜筒,直直对准我家浴室窗户。
住在筒子楼,本没有这些讲究。
但是因为他,我每天都要检查门窗八百遍。
终于,在某一天下班后,
我撞见从我家偷跑出来的男人。
他被我抓了个现行。
4.
此时,他和我并肩站着。
“前两周,家里有点事,回来晚了。”他像是在跟我解释。
“我不是想问这个。”我有点烦,“沈清,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但我没空跟你浪费时间。不是所有人的人生,都像你这么顺遂——有个好爹地。”
“我这次是去参加他的葬礼。”他轻声说。
“......抱歉,我不清楚。”我并不擅长安慰人。
要是我家那个老东西死了,我只会开香槟庆祝。
沉默了一阵。
“强子,我不是偷窥狂。”他顿了一下,像是在斟酌怎么开口,“我只是一时间,没办法接受你变成这样。”
我叫许命强。
名字是我自己改的。
往前数二十年,我的生命里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叫沈清的男人。
所以,我也不希望往后日子,跟他扯上什么关系。
“沈清,我没有失忆。你发疯可以,但别找我。”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把我认成了别的什么人。但不管什么原因,我都不想和他玩这场游戏。
“那天,我只是看到有人偷溜进你家。等你赶到的时候,那人跑了,我就想追上去。”他还是不死心地解释。
不欢而散。
早班又碰到他。
这次他换下了一身昂贵的衣服,很接地气地穿上了花衬衫,一副融入底层人生活的架势。
再后来,他就像个普通邻居一样。
遇见时,会打一声招呼,下雨天,会顺带提醒我带伞。
但更多的,他也没做。
家里那架望远镜也被他搬走了。
我以为日子就这么波澜不惊地过下去了。
直到那天,我追着小偷钻进深水埗窄巷,眼看就要把人按住。
小偷突然反手扫翻路边补品店门口堆的陈皮、海参。
巷子本就窄,我一时避让不及,被拦了半步。
他趁机往拐角冲,眼看就要逃掉。
下一秒,沈清突然从店里冲了出来,身手利落得吓人,几下把他按死在地上,动弹不得。
我突然反应过来,这家伙其实身手很不错。
但我也没多打探别人私事的习惯,只当是道谢,顺口提了句请他吃宵夜。
他半点没犹豫,直接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