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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梦来南国 我外祖母任 ...

  •   我外祖母任伏笙,这辈子最烦两种人。

      一种是明明什么本事没有,偏要装得高深莫测的。另一种是明明占了便宜,还要卖乖说自己不容易的。

      用她的话说:“装什么装,谁还不知道谁?”

      她这辈子没上过几年学。不是读不起,是她爹觉得闺女家家的,认得几个字、会算账就行了,读那么多书干什么。但她爹任德茂在胡吉镇做小生意,家里那间杂货铺不大,可买卖做得活络。外祖母从小就在铺子里帮忙,算盘打得比账房先生还利索,心算更是一绝——这边报完数,那边她就已经算出总账了。她爹常说:“这丫头,天生是做生意的料。”

      她识字,但不算多。扫盲班开了之后她又学了一阵,读书看报不成问题,写个通知也写得明明白白。她真正厉害的不是读书识字,是看人。一个人往她面前一站,三句话之内,她就能把这个人看个七七八八。谁实诚谁滑头,谁有本事谁吹牛,她一眼就能分辨。

      “读书多的人,不一定有脑子。有脑子的人,不一定要读很多书。”这是她的原话。

      她二十岁上嫁给了刘彦卿。那时候刘彦卿穷得叮当响,家里连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可外祖母看上了他。她爹任德茂起初不同意,说那小子除了会写几首诗还能干什么?外祖母说:“他脑子好使,就是缺个人推他一把。”她爹拗不过她,到底还是点了头。

      嫁过去之后,她没闲着。刘彦卿继续读书写文章,她就在镇上支了个小摊子,卖些针头线脑、自家做的吃食。她脑子活,嘴皮子利索,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后来镇上成立了妇女队,姐妹们推举她当队长,她才二十出头,是整个胡吉镇最年轻的妇女队长。

      春耕的时候,她卷起裤腿第一个下田帮工。秋收的时候,她最后一个从场上下来。发救济粮的时候,她能把账目算得比粮站的老会计还清楚。哪个姐妹家里有困难,她二话不说就上门帮忙。哪个干部来检查工作想糊弄,她三言两语就把人怼得哑口无言。

      她当妇女队队长,凭的是真本事。全镇上下没有不服的。

      而她男人刘彦卿呢,用外祖母后来的话说:“浑身上下就剩下一肚子才学,和一张硬得跟茅坑石头似的脸。”

      刘彦卿从小穷。五岁上没了爹娘,跟着大伯过活。大伯家也不富裕,多一张嘴吃饭都是负担。他大哥刘北弦比他大八岁,十三岁就出去讨生活了,后来兵荒马乱的,兄弟俩失了音信,再也没联系上。

      刘彦卿从小就瘦,瘦得像一根竹竿。但那双眼睛亮,亮得不像一个吃了那么多苦的孩子。他大伯说,这孩子见书就走不动道。村里私塾先生看他可怜,不收他束脩,让他旁听。他听了三年,把私塾里所有的书都背下来了。

      后来他写诗、写文章,渐渐在十里八乡有了点名气。乡里人不懂什么才不才的,只知道“刘家那个孤儿,会写东西,写得还挺好”。

      外祖母第一次认真注意他,是有一回在镇上。她爹的铺子门口围了一堆人,刘彦卿正跟人争辩什么。外祖母挤进去一看,原来是为了一笔糊涂账。刘彦卿不是在算账,是在说理——说那笔账的算法不对,欺负人家不识字。他说得条理清楚,引经据典,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

      外祖母站在人群里看了半天,心想:这人穷是穷,但脑子清楚,心也不坏。

      后来妇女队要办识字班,需要人帮忙编教材,她头一个就想到了刘彦卿。

      她去找他的那天,是春天。

      胡吉镇外头的槐花开得正盛,空气里都是甜的。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袖子卷到手肘,风风火火地走到刘彦卿大伯家的院门口。

      刘彦卿正坐在门槛上看书。

      他穿一件补丁摞补丁的灰布衫子,膝盖上摊着一本翻烂了的《古文观止》,脊背挺得笔直。阳光从槐树叶子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他脸上,明明暗暗的。

      外祖母后来跟我描述这个场景的时候,说了一句让我记了很久的话:

      “他那个样子,像一棵长在石头缝里的竹子。瘦,但硬。”

      但她紧接着又补了一句:“不过我当时可没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

      她们拌了嘴。

      起因很简单。外祖母请他帮忙写一份识字班的宣传稿,要通俗易懂,让那些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村妇女能听懂、能记住。

      刘彦卿写了。

      写得很漂亮——对仗工整,用词典雅,引经据典,读起来琅琅上口。但问题是,那些典故农村妇女听不懂,那些文绉绉的词她们记不住。

      外祖母把稿子拿回去看了两遍,又拿给识字班的几个姐妹看。姐妹们你看我我看你,都说“不太懂”。

      外祖母又去找刘彦卿。

      “刘彦卿,你这稿子写得是好,但她们听不懂。你改改,写简单点。”

      刘彦卿沉默了一会儿,说:“已经很简单了。”

      “这还简单?”外祖母把稿子拍在他面前,“你写的‘夙兴夜寐’,有几个农村老太太听得懂?你就写‘天不亮就起来干活,半夜才睡’,不就行了吗?”

      刘彦卿的眉毛动了一下。

      “文章自有风骨,”他说,“岂能为俗人易稿。”

      外祖母气笑了。

      她这个人,最听不得的就是这种话。什么叫“俗人”?她带的那些姐妹,哪个不是天不亮就起来干活、半夜才能躺下的?她们是没读过书,但她们不傻。她们懂庄稼、懂牲畜、懂过日子,懂的这些不比什么“风骨”有用?

      “刘彦卿,”她盯着他说,“你写的东西是给人看的。人看不懂,你那叫哪门子好文章?”

      刘彦卿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里有很多东西——有倔强,有不甘,有一点被戳中要害的恼羞成怒,还有一丝她后来才读懂的委屈。

      但当时她没读出来。

      她只觉得这个人又穷又傲,明明寄人篱下、吃了上顿没下顿,还端着个才子的架子不放,实在是欠收拾。

      “我不懂你这种穷酸书生的架子。”她说。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

      但她这个人,嘴硬。后悔归后悔,让她当场道歉,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她只是把稿子收了回去,说了句“我自己写”,转身就走了。

      那天傍晚很平静。

      她回到妇女队的办公室,把刘彦卿的稿子又看了一遍。说实话,写得确实好。她把那些看不懂的词一个个圈出来,在旁边写上白话的意思,心想:下次跟他好好说,别一上来就拍桌子。

      她甚至哼了两句歌。

      窗外蝉鸣一阵接一阵,风吹进来,带着槐花的甜味。她不知道的是,明天,她会去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会让她把这一切都暂时忘掉。

      1956年秋天,胡吉镇出了件大事。

      有人在田里挖出了些古里古怪的东西——石头磨盘、破陶罐子、几件说不出名堂的物件。起初没人当回事,后来县里来了人,省里也来了人,说是很重要的考古发现。那片地方叫九黎台,是胡吉镇以北三十里的一处古老土台,据说是几千年前南国先民祭祀天地之处。土台不大,方圆不过百步,但形状很规整,四四方方的,像是被人用尺子量过。台面上寸草不生,泥土是黑色的,跟周围的黄土不一样。村里人祖祖辈辈都说那地方不干净,晚上有光,像是从地底下透出来的。

      外祖母后来才知道,那叫九黎台遗址。是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东西,五千多年前的。这个发现填补了整个南国地区史前文化的空白,意义重大。

      但当时她不关心这些。她关心的是:考古队人手不够,工期紧,需要人帮忙挖土方、运石头。

      妇女队二话没说,去了三十多个人。

      那天下午,日头偏西,九黎台的土台上起了风。不是寻常的风,是从地底下吹上来的,带着一股腐朽的木头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天还很亮,太阳还没落山,但那风是凉的,凉得不正常。考古队的红旗猎猎作响,几个队员搓了搓胳膊,嘟囔了一句“怎么突然冷了”。没有人当回事。

      外祖母蹲在一个探方边上,手里捧着一件刚挖出来的陶片。陶片不大,巴掌大小,上面有些纹路,像是刻了什么图案。她翻过来覆过去地看,那些纹路像是某种古老的文字,又像是某种地图。她把陶片翻过来,背面刻着一个字——她不认识那个字,但她的心忽然跳了一下。不是害怕,是某种说不清的感觉,像是有一个人在很远的地方叫她的名字,她听见了,但听不清。

      “任队长,这东西有啥特别的?”旁边的队员凑过来看。

      “没什么。”她把陶片放下,手指却在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她发现自己的手在不受控制地伸向探方角落里那根不起眼的骨笛。她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想拿它,但她的手自己伸过去了。像有人握着她的手腕,带着她往前。

      指尖碰到骨笛的瞬间,一股凉意从指尖蹿上来——不是冰的那种凉,是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那种凉。但骨笛不是凉的,是温的。是热的。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燃烧了几千年,烧到现在,还在烧。她听见一声笛响,不是从外面传来的,是从她脑子里传来的。那声音很尖,很细,像一根针扎进她的太阳穴。她疼得弯下腰,想松手,但手指不听使唤了。

      “任队长?任队长你怎么了?”

      她听见有人叫她,但那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眼前的景象开始扭曲——考古队的红旗、远处的麦田、姐妹们的说笑声、夕阳、云彩、风声——全都像被水泡过的墨迹一样,晕开了,散开了,糊成了一片。那些人的脸拉长了,变歪了,像照在一面破碎的镜子里。

      她最后听见的声音,是手腕上那块老怀表“咔”地一声,停了。

      然后是寂静。绝对的寂静。没有风声,没有虫鸣,没有呼吸声。她以为自己死了。

      再醒来的时候,外祖母躺在一张床上。

      不是她家的床。她家在胡吉镇虽然殷实,但睡的也就是木板床铺上棉褥子。她和刘彦卿刚结婚那阵子,家里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后来日子好了才换了一张。可这张床太大了,大到她躺上去像一片叶子落在湖面上。帐子是藕荷色的轻绡,绣着她看不懂的花样。床柱是紫檀木的,雕着缠枝莲,摸上去冰凉光滑。

      空气里有一股香味,不是花香,不是饭香,是那种有钱人家才用得起的沉水香的味道。那味道浓得化不开,熏得她太阳穴发胀。

      她盯着帐子顶看了足足半盏茶的工夫,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是哪儿?

      她猛地坐起来。低头一看——身上的蓝布褂子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月白色的中衣,料子滑得像水,她这辈子没摸过这么软和的布。袖口绣着兰花,针脚极细,像画上去的。

      她的手变了。

      不是没晒过太阳的那种白,是那种从来没干过活的白。手指细细长长的,指甲修得整整齐齐,跟她那双满是茧子、指甲缝里永远洗不干净的手,完全不一样。她把两只手并排放在眼前,左看右看,翻过来覆过去。这不是她的手。这是别人的手。但她能动它,能握拳,能张开,它听她的话。

      她愣愣地看了半天自己的手,然后听见外面有人喊:“大小姐!大小姐醒了!”

      一个梳着双环髻的丫鬟推门进来,十五六岁的模样,穿一身青色比甲,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碗粥。丫鬟见她坐着,脸上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大小姐,您可算醒了!昨儿个在花园里晕过去,可把奴婢吓坏了。太医来看过了,说是体虚,不碍事的。您先喝碗粥——”

      外祖母没听她说完。

      “你叫我什么?”她开口问。

      声音也不一样了。还是她的声音,但更细、更软,像含着一颗糖说话似的。

      丫鬟愣了一下:“大小姐呀。”

      “我是谁?”

      丫鬟的脸色变了,托盘差点没端住,急忙把粥放在床头小几上,凑过来摸她的额头:“大小姐,您别吓奴婢。您是任家大小姐任伏笙啊!老爷是当朝中书令,夫人是王家的大小姐。您今年十七,两年前行的及笄礼。您真不记得了?”

      外祖母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任伏笙。她还是任伏笙。

      但十七岁。她穿越前二十二岁,现在这具身体只有十七岁。小了五岁。

      中书令是什么东西?她爹任德茂是个做小生意的,胡吉镇那间杂货铺才是他的营生。她爹打一手好算盘,精着呢,可那是买卖人的精明,跟什么“中书令”八竿子打不着。她娘王氏管着铺子里的账目,前两天还托人捎话,说进了新布头,让她抽空回去看看,给自己做两件衣裳。

      她睁开眼睛,环顾四周。

      紫檀木的床,轻绡的帐子,沉水香的味道,丫鬟口中的“中书令”——这一切都在告诉她一个她不愿意相信的事实:她不在了。不在胡吉镇,不在1956年,不在她活了二十二岁的那个世界。她在另一个地方。一个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地方。

      她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儿,但她知道,她得先弄清楚状况。

      这是她这辈子养成的习惯——遇到事,先别慌,把情况摸清楚了再说。

      “我没事,”她对着那个快要哭出来的丫鬟说,“就是头还有点晕。你跟我说说,家里都有谁?”

      丫鬟松了一口气,絮絮叨叨地说起来:“老爷是当朝中书令,夫人是王家的大小姐。您是大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二小姐任婉兮,三小姐任芳婳。府里上上下下四十多口人,管家是李伯……”

      外祖母听到“任婉兮”“任芳婳”这两个名字的时候,手猛地攥紧了被角。

      任婉兮。任芳婳。

      她现实中的两个妹妹,就叫这个名字。一字不差。

      她穿越前最后一次见她们,是中秋节。二妹婉兮在灶台前包饺子,三妹芳婳蹲在院子里喂鸡。婉兮说:“姐,你啥时候能歇歇?看你瘦的。”芳婳说:“姐,我明年想去读夜校,你帮我说说爹。”

      她答应了。她说:“等忙完这阵子,我就去跟爹说。”

      然后她就来了这里。

      她的眼泪掉了下来,但她没有哭出声。硬生生地把眼泪逼了回去。

      她不能哭。哭了就输了。

      外祖母坐在那张大到离谱的紫檀木床上,听着丫鬟叽叽喳喳地说着这个世界的任家,心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我得回去。不管这里多好,我得回去。婉兮的夜校还没帮她办,芳婳的学费还没凑齐,妇女队明天还要开会,刘彦卿那篇稿子还没改完——

      刘彦卿。

      她忽然想起他坐在门槛上看书的样子,瘦得像竹竿,脊背挺得笔直。她想起自己说的那句“穷酸书生的架子”,想起他抬起头看她的那一眼。

      那一眼里的委屈,她当时没读懂。

      现在她忽然读懂了。

      丫鬟退出去之后,外祖母在床上又坐了一会儿。

      然后她做了一件很“任伏笙”的事情——她掀开被子,下了床,赤着脚站在地上,把这间屋子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梳妆台上摆着铜镜和首饰匣子。书案上搁着笔墨纸砚,旁边有一摞书。衣柜里挂着十几件衣裙,料子她大半不认识。窗台上养着一盆兰花,开得正好。她拉开抽屉,里面整整齐齐地叠着几方帕子,帕子角上绣着同一个字——“笙”。那是原主名字里的字。

      她拉开梳妆台的抽屉,翻出一面巴掌大的铜镜,举起来照了照。

      镜子里的脸还是她的脸——眉眼轮廓都熟悉——但更年轻了,皮肤白净了许多,嘴唇上有淡淡的胭脂。看起来就是十六七岁的样子。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很久,感觉自己不像自己,像一个长得跟自己很像的人。但那个人的眼神跟她不一样,怯怯的,软软的,没有她的那股子不服输的劲儿。

      她把铜镜扣在桌上,坐回床边,开始理思路。

      她穿越了。从1956年的胡吉镇,穿越到了一个不知道什么朝代的地方。她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去。她在这个世界里还是任伏笙,有一个当大官的爹,一个出身王家的娘,两个名字和现实中一模一样的妹妹。她的身体变了——从二十二岁变成了十七岁,白了,细嫩了,没干过活了——但她脑子没变,记忆没变,脾气没变,算盘照样打得飞快。

      她暂时回不去。那就先活着。活着,再想办法。

      这个世界跟她原来那个世界完全不一样。原来的世界里,她是结了婚的人,是妇女队的队长,是镇上出了名的能干媳妇。她可以卷起裤腿下田,可以撸起袖子跟男人吵架,可以在大会上拍着桌子替姐妹们说话。

      可这个世界呢?她是个十七岁还没出阁的大小姐,吃穿不愁,有人伺候,连走路都有人扶着。丫鬟叫她“大小姐”的时候那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像她是个瓷做的,碰一下就碎了。

      外祖母想到这里,忍不住哼了一声。

      她从床上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

      外面是一个花园。假山,流水,回廊,亭台,花木扶疏,秋色正好。远处的天际线上,能看到层层叠叠的屋脊和飞檐,像一幅画。有几个穿红着绿的丫鬟在回廊上走过,脚步轻轻的,说话也轻轻的,像怕惊动了什么似的。远处的湖面上,几只白鹭在飞。

      外祖母看了两眼,把窗户关上了。

      她不喜欢看这些。这些东西好看是好看,但跟她的世界隔了十万八千里。她宁愿看胡吉镇外头那片麦田,看太阳从地平线升起来,看姐妹们扛着锄头有说有笑地往田里走。那些才是真的。这里的一切,都像是戏文里唱的——好看,但不是她的。

      而且她隐约觉得,这个世界不会像表面上这么太平。她爹是大官,她娘是世家小姐,这样的人家,规矩大,是非也多。她在原来的世界里见过的那些干部家庭,表面上风风光光,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弯弯绕绕。这个世界只会更复杂。

      不过她不怕。她任伏笙这辈子还没怕过什么。

      她转身回到床边,端起那碗粥,三口两口喝完了。

      不管怎么样,吃饱了再说。

      这是她这辈子最朴素的道理——不管遇到多大的事,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天塌不下来。塌下来,也得先把碗里的饭吃完。

      她放下碗,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说了一句话:“行。来都来了。”

      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今天集上的白菜又涨价了。

      然后她躺回床上,闭上眼睛,睡了。

      明天,她要搞清楚这个世界的规矩。明天,她要找到回去的路。明天——

      窗外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有人在回廊上急匆匆地走,接着是丫鬟的声音:“大小姐睡下了,您明天再来罢。”

      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响起来,清朗,带着点急切:“烦请通传一声。在下刘彦卿,受任大人之托,给大小姐送几本新到的书。”

      外祖母猛地睁开了眼睛。

      刘彦卿。

      她盯着帐子顶,听着窗外那个声音,心跳忽然快了起来。那声音她太熟悉了。就是那个坐在门槛上看书的穷书生,就是那个写出“夙兴夜寐”让她气得拍桌子的酸腐才子,就是那个后来成了她男人、被她推着往前走、跟她一起把小摊子做成大买卖的刘彦卿。

      可这个世界的刘彦卿,是什么人?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为什么给她送书?他跟这个世界的任家是什么关系?

      她不知道。

      但她知道一件事——她明天得去见见他。

      窗外传来丫鬟低低的笑声,似乎在和这位“刘公子”多说了几句什么,然后脚步声渐远了。那个清朗的声音没有再响起来。

      屋子里安静下来,只有沉水香的味道在空气里缓缓浮动。

      外祖母在黑暗中睁着眼睛,想了很多。

      她想胡吉镇的姐妹们,想妇女队明天要开的会,想婉兮的夜校、芳婳的学费,想她爹铺子里的账目、她娘腌的那坛子咸菜。想她们的时候,那些人的脸像水底的石子一样模模糊糊,越用力看,越看不清。

      她想刘彦卿。想他坐在门槛上看书的样子,想他说“文章自有风骨”时那副倔强的表情,想他后来跟她一起支摊子卖货时手忙脚乱的笨拙样子。他的脸倒是很清晰,像刻在眼睛里一样,闭上眼也能看见。

      她想着想着,忽然笑了一下。

      “刘彦卿,”她小声说,声音轻得只有她自己能听见,“你在那边可别犯浑。那篇稿子,等我回去再跟你算账。”

      然后她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这一夜,她没有做梦。

      但她不知道的是,在她沉睡的时候,她触碰过的那根骨笛,正静静地躺在九黎台的文物库里。考古队的人把它装进了一个铺着棉絮的木匣里,贴上标签,写上“出土地点:九黎台探方三”。木匣被锁进保险柜,柜门关上,钥匙被保管员揣进口袋。

      骨笛上的第七个孔洞里,有一丝极细极细的光,像萤火虫一样,一闪一闪的,像是被什么唤醒了。那光闪了几下,然后暗了,像从未出现过。

      那是九件上古神器中的第一件——骨笛·唤醒。

      而她穿越的真相,就藏在这九件器物里。那些器物散落在南国各处,被埋在土里、藏在书页里、裹在糖里、种在花盆里、塞在地窖里。它们等着她一件一件去找。

      九器归一时,她才能找到回去的路。

      但那天的她,什么都不知道。

      她只是睡着了,做了一夜无梦的觉。

      (第一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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