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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旧魂缠新身 外祖母醒来 ...

  •   外祖母醒来后的第三天,才真正意识到一件事:她不是一个人来的。

      这个身体里,还住着另一个人——或者说,住着另一个人的记忆。那些记忆像是一箱子被人胡乱塞进来的旧衣服,有些叠得整整齐齐,有些皱成一团,有些她翻遍了箱子也找不到。叠得整齐的是那些规矩礼仪,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低头,什么时候该起身,什么时候该坐下。那些规矩密密麻麻地刻在原主的骨子里,像一套精密的程序,每一步都卡得死死的。皱成一团的是那些情绪,她怕什么,她喜欢什么,她讨厌谁,她想念谁。那些东西被原主藏得很深,她自己都不愿意面对。找不到的,是关于“为什么”的——她为什么会怕那个人?她为什么会喜欢那件衣裳?她为什么会做那个梦?那些东西像是被人用橡皮擦掉了,只留下淡淡的痕迹。

      她没有死。她还活着。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活着。但她不知道,这种方式算不算活。

      她知道自己是任家大小姐任伏笙。她知道父亲任伯安是中书令,母亲王氏出身名门,身体康健,常年在城外庄子上养病。她知道府里有管家李伯、丫鬟青禾和绿萼、厨娘赵婶、门房老周。她知道二妹妹叫任婉兮,三妹妹叫任芳婳。她知道城东高家的大小姐高云锦是她从小一起长大的手帕交。她知道城北李家的大小姐李望舒跟她交情不错,常在一处喝茶赏花。她知道有一个叫刘彦卿的穷书生,父亲很赏识他,常请到府里来。

      这些“知道”像是有人趁她睡着的时候,拿了一本厚厚的名册,一页一页地塞进了她的脑子里。她知道这些人的名字、身份、跟她(或者说跟原主)的关系,但她没有跟这些人一起生活过的记忆。她知道高云锦是她的好朋友,但她不记得她们一起做过什么。她知道李望舒喜欢跟她喝茶,但她不记得茶是什么味道。她知道任婉兮是她的妹妹,但她不记得她小时候长什么样。

      这种感觉很怪。像是一个演员拿到了剧本,上面写着“这是你的妹妹,你们感情很好”,但她从来没有跟这个“妹妹”对过戏。她知道台词该怎么说,但她不知道说那些台词的时候,心里应该是什么感觉。“妹妹”走过来,她应该笑。但笑是肌肉的动作,不是内心。她应该叫她的名字,但她叫出来的时候,觉得那个名字是别人的,不是她的。喉咙发紧,嘴唇发干。

      “大小姐,该用早膳了。”丫鬟青禾端着托盘进来,把粥和小菜摆在桌上。青禾的动作很快,摆碗的时候碗底磕在桌面上,发出轻微的声响。她摆完退后一步,垂手站着,等外祖母吩咐。她站了很久,腿都站酸了,但她不敢动。

      外祖母看了她一眼——青禾,十六岁,原主的贴身丫鬟,跟了原主六年。从十岁到十六岁,六年的日日夜夜。她知道这些信息,但她对青禾这个人没有任何感情。她看着青禾的脸,脸是圆的,眼睛是圆的,嘴唇是圆的。可爱是可爱,但引不起她心里的波澜。就像她知道一碗粥是热的,但她不觉得饿。就像她知道面前这个人叫青禾,但她的心不会因为这个名字而跳动。

      她端起粥,喝了一口。粥是小米粥,熬得很稠。她喝了一口,又喝了一口。粥很好喝,但她的舌头尝不出味道。咸淡都不知道。

      “大小姐,”青禾小心翼翼地看了她一眼,“您这两天……好像不太一样。”

      外祖母放下碗。“哪里不一样?”

      青禾犹豫了一下,手指绞着衣角。她低着头,不敢看外祖母的眼睛。声音低了下去,低得像蚊子叫。“您以前说话不是这样的。您以前……很温柔的。说话声音小小的,走路慢慢的,笑的时候用手帕遮着嘴。这两天您说话中气好足,走路带风,笑的时候——”她看了外祖母一眼,没敢说下去。

      “笑的时候怎么了?”

      “笑的时候……露出牙齿了。”

      外祖母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这回她故意露出了牙齿,上上下下,整整齐齐。“露出牙齿怎么了?笑还不能露牙齿了?”

      青禾吓了一跳,连连摆手,脸都红了。“不是不是,奴婢不是这个意思。奴婢就是觉得……大小姐好像换了个人似的。说话的声音不一样了,走路的姿势不一样了,连笑都不一样了。要不是这张脸,奴婢都不敢认您。”

      外祖母没有接话。她低下头,继续喝粥。换了个人。青禾不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她确实换了个人。从里到外,从心到身,全都换了。只有这张脸没换,只有这个名字没换。但脸是别人的,名字是别人的,她只是借住在这里的客人。住多久?不知道。房东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

      用过早膳,外祖母在花园里散步。

      她一边走,一边在脑子里翻那些被塞进来的记忆。那些记忆像一口深井,她趴在井沿上往下看,看不见底。她试着用胡吉镇的方法来整理——她想把原主的记忆整理清楚,就像她当年在妇女队整理档案一样——分门别类,贴上标签,放到该放的地方。人事,财务,文书。标签写好了,但她不知道往哪儿贴。

      原主任伏笙,十七岁,中书令任伯安的长女。母亲王氏出身名门,身体康健,常年在城外庄子上养病,不常回府。父亲没有再娶,对三个女儿疼爱有加,但公务繁忙,常常不在家。府里的大事小情,有一大半是原主在操持。她管理府中的账目,安排下人的工作,接待来访的客人,处理亲戚间的礼尚往来。她做得很辛苦,但她从不抱怨。她以为这是她的本分。她不知道一个人可以不这么辛苦。

      原主的性子,跟外祖母截然相反。外祖母是个炮仗,一点就着,说话直来直去,做事风风火火。妇女队的姐妹说她“三句话不离拍桌子”。原主是个温吞水,说话轻声细语,走路款款慢慢,连笑都不敢露出牙齿。外祖母在胡吉镇当妇女队队长,跟男人吵架从来没输过,嗓门大得隔壁村都能听见。原主连对丫鬟说重话都不会,连“茶凉了”三个字都说得像在征求意见。她说“青禾,你去把茶端来”,声音像风吹过水面,软绵绵的,没有力度。

      外祖母想起青禾说的那句“您以前很温柔的”,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原主活着的时候,是不是很累?不是干活累。是不做自己累。每天轻声细语,每天笑不露齿,每天走路慢慢悠悠——这些不是她本来的样子,是“任家大小姐”该有的样子。规矩要求的,不是她自己想的。她把自己装进了一个叫“规矩”的壳子里,一装就是十七年。从记事起就开始装,装到现在,已经分不清哪些是壳子、哪些是自己了。

      外祖母不一样。她从来不装。不是因为她不想装,是因为她没有机会装。她十五岁当家,家里家外一把抓,哪来的闲工夫装温柔?装给谁看?装给鸡看还是给猪看?她只知道,哭的时候哭,笑的时候笑,生气的时候骂人。痛快。

      “大小姐!大小姐!”青禾从回廊那头跑过来,气喘吁吁的。她的脸跑得通红,额头上全是汗。

      “二小姐和三小姐来了,在前厅等着呢。”

      外祖母心里一紧。任婉兮。任芳婳。她知道这两个名字,知道她们是她的妹妹,知道她们的年龄、长相、脾气——但那些都是别人塞给她的信息。她从来没有跟这两个人说过话,没有跟她们一起吃过饭,没有叫过她们的名字。原主叫她们“婉兮”“芳婳”,声音里带着姐姐的温柔,像春天里吹过柳树的风。她叫不出来。她的喉咙发紧。

      她深吸一口气,往前厅走。边走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任伏笙,你当过妇女队队长,你跟土匪谈判过,你跟科长拍过桌子,你调解过那么多家庭纠纷,你怕什么?不就是两个妹妹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走路的步子很大,裙摆在脚踝处噼啪作响。跨过门槛的时候裙摆差点绊住脚,她稳住身子,继续走。门槛太高了。

      但她走到前厅门口的时候,脚步还是顿了一下。因为她看见了任婉兮。

      任婉兮十六岁,比外祖母小一岁。

      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褙子,头上簪了一支金步摇,耳朵上挂着红宝石耳坠,手腕上戴着一只碧绿的玉镯。金步摇是蝴蝶形状的,做工精致,走起来蝴蝶的翅膀会微微颤动,像活的一样。红宝石耳坠是水滴形的,在她耳边晃来晃去,折射出细碎的红光。她全身上下收拾得精致极了,每一件首饰都恰到好处,不多不少,不张扬但一看就知道值钱。她的妆容也精致,眉毛描得细细弯弯的,嘴唇涂了淡淡的胭脂,脸颊打了薄薄的腮红。每一笔都是花了心思的。

      她站在前厅里,手里捧着一盏茶,正在跟丫鬟说话。她的背挺得很直,但不硬,不僵。不是外祖母那样硬邦邦的挺直,是那种被教养出来的挺拔,像一根修竹。她说话的声音不大,但丫鬟听得清。她说什么,丫鬟答什么。一问一答,像排练过的。

      听见外祖母的脚步声,她放下茶盏,转过身来。茶盏搁在桌面上,一声不响,连轻微的磕碰都没有。她笑盈盈地迎上来。“大姐,你总算来了。我等你半天了。”

      她的声音不高不低,语速不快不慢,音量不大不小,每一个字都像是精心计算过的——不多不少,刚好够让人听了舒服,但又不会觉得她刻意。她说话像在唱歌,有韵律,有节奏。但她唱的不是歌,是戏。

      外祖母看着这张笑脸,脑子里翻出了原主的记忆:任婉兮,二妹。精明,能干,八面玲珑。府里上下没有她搞不定的人。父亲喜欢她,下人们服她,连那些难缠的亲戚来了,也是她出面应付。原主虽然是大姐,但家里很多事,其实是婉兮在张罗。她管账,管人,管事。她说该怎么分派就怎么分派。她才是那个真正当家的人。原主只是挂了个名头。

      外祖母看着眼前这个笑盈盈的姑娘,心里忽然冒出一个词:“笑面虎。”不是贬义。是形容那种——永远笑着,但你永远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的人。她的笑是一层纱,薄薄的,透光的。你透过这层纱,能看见她的脸,但看不透她的心。

      “婉兮,”外祖母叫了一声,声音尽量放柔了,“你来了。”

      任婉兮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很短,短到别人不会注意。但外祖母捕捉到了。那一眼里一闪而过的东西,是审视。她在看外祖母,在判断她。她在想:这个人还是不是我大姐?她的声音怎么变了?她的眼神怎么变了?她的站姿怎么变了?

      “大姐,你声音怎么这么大?”她笑着说,语气像是在开玩笑。声音很轻,笑得很甜。但外祖母听出来了——那不是玩笑。那是提醒。意思是:你不该这么大声说话。任家大小姐不该这么大声音。你声音这么大,别人会听见,听见了会议论,议论了任家的面子就不好看了。你声音这么大,你不像一个大小姐。

      外祖母把声音压低了一点。“这两天嗓子不太舒服,”她说,“说话没个轻重。嗓子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疼。”

      任婉兮没有追问。她挽住外祖母的胳膊,把她拉到椅子上坐下,自己也挨着她坐了。她的动作很自然,像做过无数次。挽胳膊的力度刚好,不会让人不舒服。拉椅子的角度刚好,不会让人坐歪。然后她朝门外喊了一声:“芳婳!你大姐来了,还不进来?”

      门外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然后一个穿着粉色褙子的少女跑了进来。任芳婳,十四岁。

      外祖母第一眼看见她,心里就软了一下。不是因为好看——她也好看,但跟婉兮的好看不一样。婉兮的好看是精心打扮出来的,芳婳的好看是天生的。婉兮的好看像一幅工笔画,每一笔都精心描画,色彩浓艳。芳婳的好看像一幅水墨画,几笔就勾出了神韵,清清淡淡。她穿着粉色的褙子,脸色白里透红,像刚洗过的水蜜桃。没有描眉,没有涂胭脂,没有戴首饰。干干净净的,像一朵刚从水里捞出来的荷花。连头发都只是简单地挽了个髻,几缕碎发垂在耳边,在风中微微飘动。

      她的眼睛很大,很圆,像两颗黑葡萄。她跑进来的时候,裙摆差点绊住脚,身子晃了一下,又稳住了。她的动作莽莽撞撞的,像一只刚学会跑的小鹿,不知道天高地厚,还不会收住自己的身体。

      “大姐!”她喊了一声,声音脆生生的,带着一股子孩子气,“你好了没有?你前些天晕倒了,我好担心你!我晚上睡不着觉,偷偷跑到你院子里来看你,结果被你门口的丫鬟拦住了。她们不让我进,说我年纪小,怕吵着你。我就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听了听,没有声音,就走了。”

      她说着,直接扑过来,搂住了外祖母的胳膊。她的力气很大,外祖母被她拽得身子歪了一下,赶紧稳住。芳婳的脸贴在外祖母的胳膊上,脸颊是暖的,软的,带着奶香味。

      外祖母僵了一下。她不太习惯被人搂着。在胡吉镇,没有人会搂她。她是妇女队队长,是大家的靠山,是那个替别人解决问题的人,不是让人撒娇的。姐妹们有事找她,叫一声“任队长”,她说“什么事”,她们说“你帮帮我”。她帮了。帮完了,她们说“谢谢任队长”,就走了。没人搂她,没人撒娇。她是铁打的。

      但她没有推开芳婳。因为芳婳搂着她的时候,她心里忽然涌上来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不是她自己的感觉,是原主的。是这具身体里残留的东西。是骨子里的,肉里的,血里的。这个身体记得芳婳。记得小时候芳婳追在她后面跑,跑着跑着摔倒了,趴在地上哭,喊“大姐抱”。记得芳婳第一次学绣花扎了手指头,举着流血的手指头哭着来找她,她一边给她上药一边说“没事没事,下次小心点”。记得芳婳怕打雷,每次打雷都钻到她被窝里来,缩成一团,像一只受惊的小猫。

      外祖母没有这些记忆。但她的身体有。肌肉记得,骨头记得,皮肤记得。她的手臂自动环住了芳婳的背,轻轻拍了拍。

      “好了,”她说,“没事了。好了就好,别担心了。”

      芳婳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忽然皱起了眉头。

      “大姐,你说话的声音怎么不一样了?”

      外祖母心里咯噔了一下。“哪里不一样了?”

      “你以前说话不是这样的,”芳婳歪着头想了想,眉毛拧成一团,“你以前说话……像唱歌。软软的,慢慢的,好听。现在说话像……像我们私塾里的先生。硬邦邦的,很快,像在跟人吵架。”

      任婉兮在旁边咳了一声。“芳婳,别胡说。大姐刚生完病,嗓子还没好利索。”

      芳婳吐了吐舌头,不说话了。但她没有松开外祖母的胳膊,脑袋又靠了上来。

      外祖母看了任婉兮一眼。这个二妹,不简单。她在帮外祖母圆场,给她找台阶下。“嗓子还没好利索”,这个借口用得好。但她也在观察。她看外祖母的眼神,跟青禾一样——带着一种“你好像不太对劲”的审视。她想知道真相,但她不急着问。她有的是耐心。她可以等。

      外祖母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

      姐妹三人说了一会儿话。

      任婉兮说家里的琐事——哪个铺子的租金该收了,哪个亲戚要办喜事了,父亲的腰疼又犯了,太医来看过了,说是老毛病,不碍事。每件事都说得井井有条,清清楚楚,像在做工作报告。租金收了多少,还差多少,什么时候去收。亲戚办喜事,送什么礼,包多少银子。父亲的腰疼,太医开了什么药,一日几次,一次几粒。她的大脑像一台精密的账本。

      她说得有条有理,清清楚楚,像在做工作报告。外祖母听着,心里暗暗佩服——这要是在胡吉镇,婉兮绝对是个当妇女队队长的好材料。她做事利索,脑子清楚,嘴皮子也利索。但她不会去当。她是任家二小姐,她不需要当。她的世界在深宅大院里,不是在外面的田埂上。

      任芳婳说她的花。她兴奋地手舞足蹈。

      “大姐,我种的兰花开了!你来看呀!你不是最喜欢兰花的吗?你说兰花像君子,不争不抢,安安静静地香——它的叶子长长的,绿绿的,花是白色的,上面有紫色的斑点,像蝴蝶的翅膀!开得好好看!满院子都是香味!”

      外祖母愣了一下。原主喜欢兰花。她脑子里翻了一下记忆,确实有。原主确实喜欢兰花,窗台上那盆兰花就是原主亲手种的。她每天都要浇水、施肥、松土,跟兰花说话。她把它当作自己的孩子。但外祖母对兰花没什么感觉。她更喜欢能结果子的东西——桃树、杏树、枣树。种下去能吃的,能填饱肚子的,能拿去换钱的,才是好东西。花好看,但不能吃。

      “改天去看,”她说,“这两天不想出门。”

      芳婳撅了撅嘴,但没有再说什么。她的嘴撅得老高,能挂油瓶。

      任婉兮又看了外祖母一眼。那一眼很短,短得不能再短。但外祖母捕捉到了。那不是“大姐变了”的疑惑。那是“你到底是谁”的审视。她的目光从外祖母的眼睛移到她的眉毛,从眉毛移到嘴角,从嘴角移到坐姿。她在收集证据。她在确认自己的判断。外祖母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假装没看见。

      她知道自己瞒不了多久。任婉兮太聪明了。聪明人不会相信“嗓子不舒服”“身子还没好利索”这种借口。聪明人会自己去找答案。她只希望,在任婉兮找到答案之前,她已经找到了回去的路。

      午后,外祖母一个人坐在窗前。

      她从袖子里摸出一张纸。那是她穿越过来的第一天晚上写的——她怕自己忘了胡吉镇,忘了她是谁。忘了自己从哪里来,忘了自己要到哪里去。纸上的字歪歪扭扭的,是她用毛笔写的,不习惯,手抖。

      纸上写着:“任伏笙,胡吉镇人。爹:任德茂。娘:王氏。妹妹:任婉兮、任芳婳。丈夫:刘彦卿。妇女队队长。”

      她把纸展开,看了一遍,又叠好,塞回袖子里。纸上的墨迹已经干了,但她的记忆还没干。她不能让它干。

      窗外,阳光很好。花园里的菊花开得正盛,黄的白的紫的,一团一团地挤在一起,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姑娘。有蜜蜂在花间嗡嗡地飞,忙忙碌碌的,跟她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一样,停不下来。蜜蜂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飞,只知道要飞。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只知道已经来了。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在胡吉镇,她也有一个花园。不是这种精致的花园,是她自己开出来的一块菜地。她在地边种了一圈向日葵,夏天的时候开得金灿灿的,比她人还高。向日葵的杆子很粗,叶子很大,花盘朝着太阳转。刘彦卿说她把菜地当花园种,糟蹋了地。她说:“地是我的,我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你管得着吗?”

      那是她的日子。她的地。她的向日葵。不是这个世界的。

      她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脑子里那些原主的记忆又开始翻涌——任婉兮小时候摔破膝盖的样子,哭着喊“大姐疼”,血顺着小腿往下流。任芳婳第一次绣花扎了手指头的样子,举着流血的手指头哭着来找她。任伯安端着凉茶皱眉的样子,说“这茶太苦了”。高云锦掉进池塘她伸手去拉的样子,一用力,自己也掉进去了。李望舒在朱陵宫上香的样子,虔诚得像一个小尼姑。刘彦卿第一次来府里送书、原主躲在屏风后面偷偷看他的样子。屏风是红木的,雕着花鸟。她从缝隙里看出去,看见一个瘦瘦高高的年轻人站在前厅,脊背挺得笔直,正在跟任伯安说话。她看了很久,久到腿都麻了。

      那些画面太清晰了。清晰到她有时候会恍惚——那到底是谁的记忆?是原主的,还是她自己的?她分不清了。

      但她知道,她不能分不清。如果她分不清,她就会在这个世界里越陷越深,忘了胡吉镇,忘了她爹,忘了她妹妹们,忘了刘彦卿。她不能忘。

      她睁开眼睛,从袖子里又摸出那张纸,看了一遍。字迹歪歪扭扭的,但每一个字都是她自己写的。不是原主写的,是她自己写的。是她的手,她的笔,她的字。

      “丈夫:刘彦卿。”

      不是这个世界的刘彦卿。是那个坐在胡吉镇门槛上看书的穷书生。瘦得像竹竿,脊背挺得笔直,说“文章自有风骨”的时候,下巴微微扬起,倔得像头驴。那是她的丈夫。她要回去找他。

      傍晚,外祖母去给任伯安请安。

      任伯安坐在书房里,手里拿着一卷书,但没在看。他看着窗外出神,目光落在院子的桂花树上,但没有焦点。他听见外祖母的脚步声,才回过神来。他把书放下,用手指捋了捋胡须。

      “伏笙,”他说,“你来了。坐。”

      外祖母在他对面坐下。桌上放着一盏茶,已经凉了。任伯安端起茶,喝了一口,眉头都没皱一下。茶凉了,苦了,他喝得面不改色。

      外祖母看着他的动作,心里忽然动了一下。她爹也这样。喝凉茶从来不皱眉,苦的也喝,涩的也喝。她娘在世的时候常说:“你爹这个人,热的能喝,凉的也能喝,什么都咽得下去。好的坏的,都往肚子里咽。”她那时候不懂什么叫“什么都咽得下去”。后来她爹一个人把她们姐妹仨拉扯大,她才懂了。

      任伯安放下茶盏,看着她。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一会儿。

      “伏笙,你是不是有话跟爹说?”

      外祖母张了张嘴,想说“没有”。但她没说。她看着任伯安的脸——那张陌生的、当大官的男人的脸。跟她爹长得不一样,脸比任德茂长,眉眼比任德茂深,气质比任德茂儒雅。说话不一样,声音比任德茂低沉。身份不一样,一个是朝廷命官,一个是胡吉镇的小商贩。但他看她的眼神,跟她爹看她的眼神,是一样的。那种“我女儿长大了,但我还是不放心”的眼神。那种“你在外面受了委屈,回来跟我说”的眼神。那种“天塌下来,爹给你顶着”的眼神。

      “爹,”她说,“我想出去走走。”

      “去哪儿?”

      “去沈梦笙那儿,”她说,“城南那条巷子。”

      任伯安看了她一眼,没有问为什么。他只是点了点头。“行。让青禾跟着。别太晚回来。”

      “好。”

      外祖母站起来,走到门口,脚步顿了一下。她想回头看一眼。但她没有回头。因为她怕自己一回头,会叫出那个不该叫的名字。不是“爹”。是“爹”。但叫的不是任伯安。是任德茂。她不能叫错。

      她走出书房,走过回廊,走过花厅,走到大门口。青禾已经备好了马车,在门口等着。马车是青灰色的,帘子是素色的麻布。

      “大小姐,去哪儿?”

      外祖母上了马车。

      “城南。梦笙居。”

      马车辚辚地驶出去。外祖母靠在车壁上,闭着眼睛。脑子里那些原主的记忆又开始翻涌——像潮水一样,一波一波地涌上来,退下去,又涌上来。涌上来的有她的脸,有他的脸,有胡吉镇的麦田,有南国的花园,有刘彦卿的灰布衫子,有任伯安的官袍。她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别人的。

      但她知道,沈梦笙或许能告诉她一些事。那个在最后一页写下“你我的相遇,不是巧合”的女人,也许知道这个身体的秘密,也许知道她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也许知道她还能不能回去。

      马车穿过南国的长街,暮色开始四合。

      远处,国子监的钟声悠悠地响了。

      (第五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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