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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首周 专辑发行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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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辑发行后的头三天,顾笙几乎没有离开过数据看板。
首周是音乐发行的命门,无论是平台的推荐资源分配,还是后续的商务谈判底气,首周数据都是硬证据——她知道,梧桐现在的位置是什么,不能靠情怀,要靠数字说话。
结果,比她预期的更好。
第三天下午,宋一把一份整合数据报告放到她桌上,声音有一点控制不住的颤:
"顾总,截至今天下午三点,《你的字幕》全平台累计播放量突破一点二亿,沈老师的那条live截至昨晚,转发量八十七万,评论量突破四十万,两条热搜——"
她停了一下,把报告翻到下一页:
"还有,港资那个平台那边,宋总回了邮件,说上周的电话聊完,他们内部评估了,愿意进一步谈正式框架,可以这周安排面谈。"
顾笙把那份报告拿过来,从头翻到尾,没有说话,翻完,把报告放回去,说:
"通知沈默言今天下午来,把后续的数据期看一下,专辑之后的单曲规划,我们要开始布了。"
"好,"宋一点头,然后忍不住问,"顾总……你不高兴吗?"
顾笙抬头看她,停了一下,然后说:
"我高兴,"她的语气还是那种平的,但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是亮的,"但现在不是高兴完了完事的时候,后面还长,专辑数据是起点,不是终点。"
宋一点点头,笑了,转身出去。
那天下午沈默言来,两个人把专辑后续的排期做了一轮,开到一半,外面的接待台打来电话,说有人来找顾总。
顾笙说,"谁。"
接待说,"他说是——章鹤,说顾总认识他,关于音乐联盟的事情。"
顾笙把手里的笔放下,"让他等一下,我这边五分钟。"
沈默言在对面听见,抬起头,"联盟那边有新动作了?"
"章鹤把修完的方案稿发来了,他是上海那边乐潮厂牌的人,我们联盟框架里打算拉进来的,"顾笙站起来,"我去谈一下,你把刚才那个单曲排期的思路先整理一下,等我回来。"
沈默言"嗯"了一声,把笔记本翻开,开始整理。
章鹤是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圆脸,戴眼镜,进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厚厚的文件夹,跟顾笙握手,笑得有些紧张:
"顾总,这次能约上你,我等了两个多星期了,你们这段时间专辑……我全程在看,真的很厉害。"
顾笙在他对面坐下,"坐,聊联盟的事。"
章鹤在椅子上坐直,把文件夹打开,"上次你发过来的框架草稿,我认真看了,做了一些补充建议,主要是在分账比例和版权归属这两块——"
他开始说,顾笙开始听,偶尔插话问几个数字,章鹤答,顾笙在纸上记。
谈了大概四十分钟,顾笙把几个核心分歧点圈出来,说:
"版权归属这里,你们的意见是各自保留原始版权,联盟层面只做使用授权,不做转让,对不对。"
"对,"章鹤点头,"因为我们旗下好几个艺人,版权是他们自己持有的,我没有办法代他们做转让。"
"这个我理解,"顾笙说,"但使用授权的范围,必须要谈清楚,不然联盟在做整体项目的时候,会有纠纷。"
她停了一下,把那一行字重新写了一遍,更清楚,"我来起一版更详细的授权条款框架,你拿回去给你们法务看,下周我们再谈一轮,到时候拉上双方的法务,一起定。"
章鹤松了口气,"好,这样我放心多了,顾总你思路真的很清晰。"
顾笙收起笔,"联盟这件事,不只是梧桐和乐潮两家的事,我这边还在谈另外两家,等框架稳了,我希望第一个月就能有一个可以落地的协议,不只是停留在方案上。"
章鹤点头,"我们那边,你说的时间节点,我会跟内部同步,配合你。"
顾笙站起来,说:"好,那这样,下周三,上午,可以吗?"
"可以,"章鹤把文件夹收起来,站起来,"那我等顾总的条款框架。"
两个人握了手,章鹤走出去,顾笙送到门口,转身往会议室走,经过前台的时候,接待叫了她一声:
"顾总,刚才有人来过,说要找你,我说你在开会,他就走了。"
顾笙停下来,"谁。"
"他没有留名字,但留了一个东西,说让我转交给您,"接待从台面下拿出一个纸袋,递过来,"是一盒东西,没有说是什么。"
顾笙把那个纸袋接过来,打开,里面是一个小纸盒,纸盒上没有品牌字,只有一张卡片,折叠的,她展开,上面只有一行字:
"最近应该还没时间吃饭,这是我楼下的那家,做得不错。"
没有署名。
顾笙把那个纸盒打开,是一盒看上去是现点现做的三明治,还是温热的。
她站在前台,把那张卡片重新折起来,没有说话,把纸袋拿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那盒三明治,她下午四点才吃,就在办公室里,一边看修订过的联盟条款草稿,一边吃。
宋一路过,看见了,说:"哪里来的,看起来挺好吃的。"
"朋友,"顾笙没有抬头,"你去把刚才章鹤给的文件复印一份,法务那边先存一个底稿。"
宋一"好的"走了。
顾笙把最后一口吃完,把包装折起来,放进桌边的垃圾桶,然后把手机拿出来,翻到裴深的对话框,打:
"你楼下那家,味道确实还行。"
然后她把手机放下,继续看草稿。
手机在桌角震了一下,她没有立刻看,等又震了一下,才拿起来——
裴深回了两条:
"吃了就好。"
"专辑首周,恭喜。"
顾笙把这两条消息看完,把手机翻扣在桌上,低头,嘴角压了又压,还是有点往上。
她伸手把那份联盟草稿重新摊平,对着那些条款,一字一字地看进去。
但这一次,心里是平的,不是绷着,是那种,有什么东西落了位,平下来的那种。
那天晚上,沈默言在回家的路上,给林熙发了一条消息:
"我那张专辑发了,你听了吗。"
林熙是娱乐圈的一线女演员,和顾笙有旧,和他嘛——打过两次交道,没一次好看的。
她回复来得挺快:
"听了,第七首不错,其他的……一般般。"
沈默言把这条消息看了一眼,没有动气,打回去:
"你懂什么叫音乐吗。"
林熙:"我是听众,听众说不好就是不好。"
沈默言把手机锁上,盯着屏幕,沉默了十秒,重新解锁,回:
"那你说,第七首不错,不错在哪。"
林熙沉默了有两分钟,然后回了一句:
"我不知道,就是第一遍就记住了。"
沈默言把这句话看了一遍,没有回复,把手机放进口袋,把车窗拉开了一条缝。
第一遍就记住了。
他写那首歌的时候,就是为了这件事——让一个人听第一遍就记住,不是因为旋律多好,是因为那首歌里,有什么东西是真的。
他没有想到是林熙。
但也挺好的,至少是个真话。
他靠在车窗边,把夜风吹过来的那段,眯了一会儿眼睛,把那首歌在脑子里哼了一遍。
"你的字幕,打在我的眼睛里,我以为那是光,原来是你。"
他自己写的词,现在读起来,总觉得有点什么,说不清楚。
算了,说不清楚的事,就先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