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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说南方没有雪 反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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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在同一个人身上失恋,就像被遗弃的小狗守着无人的家。
关于恋爱,大家都喜欢写暧昧、写甜蜜、写幻想,临清晓却只喜欢写破碎、写分离、写流泪。
她喜欢在课堂笔记的背面连载自己的小说,女主有她的影子,却也不是她,她没有自己笔下那么光芒万丈,也没有那么忧伤,文字如同放大镜,总会放大一个人内心的期冀,又如同万花筒,让平凡的光化成一片旖旎。
她爱秦淮。
她比谁都清楚。
爱也没用,没用也爱。
“北国的雪里,慕晚烟和楚襄相遇了。”
在中大的第一天,军理课上,她用钢笔在新买的笔记本上写下了小说的第一句。似乎是故意与现实作对,偏要在广州写雪花漫天的北方,就像在沙漠里幻想一个冰镇西瓜,荒诞地解渴。
她和秦淮却不是第一次相遇。
他们认识的时候,大街小巷里传唱的还是《相约九八》。
在妇产医院里,相隔一天,相继出娘胎的两人,听不懂歌,也不可能做自我介绍。
有时她觉得这是他们的缘分,因为只差一天,有时她会觉得这是他们的宿命,因为差了一天。
总之,说不上什么原因,她非常喜欢这首歌,这首记录了他们出生年份的歌曲。
怕被同学们说老土,她听歌时总是会反复检查耳机有没有插严实,然后慢慢地把手机从静音调到恰好能够不听见外界喧嚣的状态。
她还记得自己初中写作文时,引用了句“相约在银色的月光下,相约在温暖的情意中”时,语文老师那惊讶的深情,仿佛在说,你是不是穿越过来的?
“是的,我就是穿越过来的。”她脑补着小说里慕晚烟和楚襄最后放下所有芥蒂告白的场景,北国的雪依旧没停,楚襄用一句话解开了两人之间的所有芥蒂,最后温暖地相拥在一起,她幻想里的初稿本来是两人舌吻在一起,但她想了想北方冬天的温度和两位身着的重甲,还是不要把舌头冻在一起为妙。
想到这里,她差点笑出了声,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她四下张望了一下,庆幸无人撞见。课程依旧无聊,老师在讲台上讲着信息战的定义,即使是军事迷,估计也无法对这照本宣科的课程感兴趣。
她望向前面,秦淮就坐在那里,只有两排远。
9月,羊城的天气依旧热得扎眼,窗外是拥挤的绿,屋内是拥挤的人,幸好每间教室里都有空调,中央空调一刻不息地运转着,才勉强让她的黏糊的后背和T恤分离,广州的热黏糊糊的,刚下飞机的时候,她差点觉得自己要闷死在岭南了。
母亲在送她离开家去上大学的时候,哭了,说是这小姑娘,从来没出过远门,刚一出门就跑这老远,万一出事可咋整啊,在广东无亲无故的,被欺负了可咋办。
临清晓还反过来安慰母亲,“广州连黑人都能包容,更何况是我呢,用不着太监怕月经,操那没用的心。”
母亲噗呲一声笑出来:“你跟哪儿学得这些有的没的。”
现在她不得不承认母亲的担忧有道理。
但她依旧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高考填报志愿时,当她去市场买菜的时候,从秦淮母亲那里听到秦淮保底志愿是中大的时候,果断地把第一志愿改成了中大。完全不顾广州距离东北三千多公里。
看似是为爱修改志愿,实则就是给自己留个念想。一个跨越了大半个中国的念想。
然而这念想就这么成为现实了。两人的录取通知书同时到达的时候,可以看出秦淮母亲牙花都快咬碎了才勉强维持住体面,秦淮的学习成绩是他们家唯一值得骄傲的东西,当这种骄傲被击碎的时候,能维持住体面已经是心性非常好的人了。
临清晓很能理解那种心理优势被击碎之后的心理落差,因为她那天足足吃了三个完整的哈密瓜才按捺住自己的兴奋。
学霸坠落和学渣逆袭同时发生,飞机撞上了高铁,鲸鱼吃到了大象,她遇到了掌管爱情的神。
现在,她用下颌抵着桌子,静静地盯着秦淮的背影看。秦淮坐得很挺拔,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当过兵,头发浓密乌黑,脖颈却是极为白皙细腻,连耳后的绒毛都看得清楚。他不算传统意义上的帅哥,没有凌厉的眉眼,也没有高挺的鼻梁,可在临清晓眼里,他比任何明星都好看,是那种邻家哥哥的清爽,是每次见面都会笑着说“早啊”的温柔,是让她看一眼就会心跳加速的存在,虽然这个情景也是他脑补出来的。
“犯花痴了吧你。”坐在她旁边的室友叶青云用笔帽捅了捅她,“醒醒,他可是军训时就因为一套行云流水的武打动作而被大家封为男神的,不知道有多少学姐想要生扑他,要我说这种抢手货没什么好的,得不到是肝肠寸断,得到了也是提心吊胆,性价比极低。”
她完全没听进去,只是木讷地点了点头,继续犯着花痴。秦淮军训时的故事她听说了,不过她当时正因为水土不服外加中暑躺在校医院里呢。那时候她还有点失落,没能见到秦淮的飒爽英姿。
不过这种失落,立马就被接踵而至的果篮击碎,她很快就觉得自己来到了天堂。
她足足收到了四个果篮,香蕉、芒果、榴莲、荔枝,甜的收敛、甜的热烈、甜的特别、甜的轻盈,各有各的甜,品不完根本品不完。
她每天躺着吃,吃了三四天才解决个七七八八,连护士都笑着说 “你这哪是生病,是来度假的”。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最想吃的是哈密瓜——那种来自北方的水果,甜得扎实,像小时候秦淮妈妈给她的那种,那时候秦淮妈妈还打趣要让她做秦家的童养媳呢?
想着想着,临清晓的嘴巴咧到天上去了。
也是巧了,军训的最后一天,她还真在床头看到了几个哈密瓜,大概是同学送的,只是不巧她在睡觉,放下就离开了,应该是这样,她边用塑料的小叉子叉起切好的哈密瓜往嘴里塞边想。
“完了,有人要吃爱情的苦了。”室友叶青云的摇头叹息把她从水果自由的美梦中叫醒。
临清晓终于从秦淮的背影上收回目光,她看着叶青云,突然笑了。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她脸上,把她的睫毛染成金色:“你不懂,爱情的苦,有多甜。”
就像她写的故事里,慕晚烟明明知道和楚襄在一起会有很多阻碍,却还是愿意在雪地里等他;就像她明明知道自己和秦淮差距很大,却还是愿意跨越三千多公里,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
那些别人眼里的 “不值得”,在她心里,都是值得的。
因为那是她等待了到目前为止全部人生的秦淮啊。
她就是这样的恋爱脑,也是这样的败犬,她沉沦,她承认,她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