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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两人走出校 ...

  •   两人走出校园,来到了附近一家叫“第三空间”的酒吧。这里的气氛不错,虽然是周六晚上,但人不是很多。每张小圆桌中央都点着一根蜡烛,插在一个贴满了小贝壳的烛台里。小明是第二次来。第一次是和班上几个同学来的。

      小明点了一杯金汤力加冰,萧展峰要的是精酿啤酒。当酒保把酒品送到了桌上,小明端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

      “谢谢学长陪我练球又请我喝酒。”

      萧展峰微微勾唇。“我倒要感谢你和我组队打球,还打赢了‘死亡二人组’。”

      她轻轻笑了一下。校队三位大男孩的花式表扬让她十分受用。

      两人慢慢喝着酒,听着驻唱歌手慵懒的歌声。这位女歌手化了一个夸张的烟熏妆,头上也戴满了各式各样的饰物,颇有Amy Winehouse的神韵。她正在唱的是Amy Winehouse的《Back to Black》。这是一首很难唱的歌,需要很高的演唱水准和饱满的感情投入。女歌手技巧不错,但是没有投入很多感情在里面,让人觉得遗憾。

      英年早逝的Amy Winehouse是小明很喜欢的一位歌手。《Back to Black》她也单曲循环无数次了。她一想到随着这位英伦名伶的香消玉殒,这首美丽忧伤到令人落泪的歌曲也没有谁能成功演绎了,就有些伤心。

      萧展峰捕捉到了她悲伤的气息,轻声问她:“你喜欢刚才那首歌?还是想起了什么伤心的事?”

      她抬起眼睛注视着他说:“我只是想到了生命无常。创造这首歌的人已经离开了人世,歌曲却可以流传下去。但现在听到的已经不是当初那首了。因为没有人可以唱的像Amy Winehouse一样。”

      萧展峰没有说话。他仿佛陷入了沉思。再开口时,他看起来心事重重。“你还记不记得球队聚餐时,你问我为什么选了打篮球?”

      小明迟疑地点了点头。

      “我打球,是因为我的哥哥喜欢上了看《灌篮高手》。”

      小明惊讶地望着他,等着他继续。

      “我那时候还在上小学。最喜欢的运动是踢足球。是我父母劝我改打篮球的,这样哥哥就能去看我训练和比赛,以弥补他不能做剧烈运动的遗憾。”

      “我的父母本来只打算生一个孩子,但我哥哥生下来就有很严重的心脏病,这也是为什么会有我的原因。”

      “我小时候做的很多事,都是为了给哥哥圆梦。篮球只是其中一项。可悲的是,后来哥哥不喜欢看篮球赛了,他真正喜欢的是足球。“他自嘲地笑了笑,说:”但是我的生命里已经不能没有篮球了,所以我在这件事情上忠于了自我。“

      小明的胸口闷闷的痛。她没有料到他会有这样一段悲伤的往事。她低声问道:“你的哥哥,他还好吗?“

      他垂下眼帘说:“他在我大二时去世了。“

      她呆呆地望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她看到他握着酒杯的手,想要握住它。她上次伤心哭泣的时候,他不也安慰她了吗?但她及时阻止了自己,并警告自己:还记得那场春梦吗?你要让事情发展到不可预测的地步吗?

      她小心翼翼地问他:“你一定很想念他吧?”

      他呆呆地望着手里的酒杯说:“我小的时候不懂事,偶尔会嫉妒他得到了父母更多的照顾。但他是一个好哥哥,特别耐心和温柔。我们一起玩游戏的时候,他总会偷偷让着我,为了看到我赢了的笑脸。后来我在学校很难交到好朋友,因为没人会像他那样无私的对我。”

      “他去世以后,我的父母似乎丧失了爱人的能力。他们强打精神,表面上若无其事,但我知道哥哥带走了他们对生活的热情。”

      小明喝了一口金汤力。那酒在嘴里苦涩极了。她不禁皱紧了眉头。

      “我从小就暗暗觉得自己是不受关注的孩子。只有学习好,并且球打得好才能得到父母的爱。”

      说完这席话,他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眼神中是抹不去的忧伤。

      小明知道,这个时候她能做的,就是一个好的听众。她抬眸望去,忽然对他那冷若冰霜的脸有了深一层的认识——也许他的父母就是用这样的脸面对他的吧。

      她和他四目相对。他的眼中似乎有对她的感激。感谢她这样一言不发的听他倾诉吧?

      他微微一笑道:“说了这么多我的事。聊聊你吧。”

      她疑惑了。她有什么可说的?独生女,父母健在,家庭关系融洽和谐。

      她缓缓开口:“我的生活和你相比,太风平浪静了。”

      想了想,她又说:“但我时常会想,我今天悠哉游哉的生活,是我的父母用自己辛苦的打拼给我创造的,我只需要享受这一切,所以我可以只凭惯性迈出每一步。但是有一天当我需要用自己的努力去生活的时候,我还会不加思索地选择现在做的事情吗?比如编程,比如篮球。我不知道如果我以前在学校没有学过编程,也没有看过《灌篮高手》,我会去读什么专业,练什么体育项目。甚至连上这个大学,也是受了我邻居姐姐的影响。”

      萧展峰的手转了一下手中空了的杯子,说:“一个人在社会上,真的能干自己喜欢的事吗?在别人眼中,我是研究生,是天之骄子,但是谁能看见那些被实验报告,论文发表绑着的不自由呢?为了拿到学位,这些都是必须要做的。”他顿了顿,又说:“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坚持打篮球的原因。球场上有成有败,有些因素是主观可控的,比如自己身体素质的锻炼,基本功的培养,和队友的协调性,也有些因素是客观存在的,比如身高,速度和弹跳力的一些生理指标。但是我知道,在球场上的每一分钟都是我喜欢并选择去度过的。”

      小明被他的情绪所感染,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她打趣地说:“总而言之,你还是要感谢《灌篮高手》这部漫画把你带入了篮球的世界。”

      萧展峰笑着望向她,说:“看来如果不是因为这部漫画,我们今天也不会坐在这里。”

      小明心想:你不会,我可就不一定了。毕竟我是其他原因加入篮球社的。但你就不需要知道了。

      小明把杯中的酒喝完,看了一眼手机。十点四十五了。一晃两个人在这里聊了将近两个小时。

      她说:“学长,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

      他点了点头。于是他们走出了酒吧,往校门口走去。

      街上的人不是很多,夜风吹在身上有点凉。两人进了校门后没走多远就要拐向两个不同的方位。

      萧展峰问小明:“我送你回寝室吧?”

      她连忙摇头:“真的不用了,学长。已经很晚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

      萧展峰说:“你也是。”

      他这么说着,却没有转身离开,只是望着她。弄得她心神不定。他这是在等什么?一个拥抱,还是一个吻?小明被自己荒唐的想法惊住了。

      她连忙向他摆手。“拜拜了,晚安。”
      然后她穿过马路,头也不回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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