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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到哥谭1 女主初入哥 ...
我师父说,我这辈子有个桃花劫。
他说这话的时候正在道观后院的槐树底下的躺椅上悠闲的扇着扇子,那把躺椅跟了他四十年,竹条断了两根,他用红绳绑了绑,坐上去嘎吱嘎吱响。我蹲在旁边打坐,虽然在树影下,但是依旧热的人头晕脑涨。我只得不停地念着《清心决》。我被他的话吓了一跳,不可置信地撇过头看他,他的表情跟平时讲“明天可能要下雨”差不多,语气平淡得像在陈述一件与我没有半点关系的事情。
“我才刚刚18岁,你在说什么大逆不道地糊涂话。”我一脸“你发疯了”的样子吼道。
“方位在西,城名哥谭。”他把一片树叶举到眼前对着光看了看,然后随手扔回地上里, “ 不是让你去渡化谁,是让你去渡你自己的,你命格里那道坎,落在异国,你不去找它,你过不了这道坎,以后的修炼难喽。”说完他从躺椅上坐起来,趿着那双后跟踩塌了的布鞋慢悠悠往厨房走,头也不回地补了一句,“哦对了,那个城市煞气重,你记得把五帝钱带上。”
那年我十八岁,对“桃花劫”三个字的全部理解仅限于同学们偷偷传阅的仙侠小说和电视剧演绎的仙侠古装言情剧。在那些,桃花劫通常意味着一个长得很好看的魔尊或者上仙,会跟女主发生一段虐恋,最后为她死为她狂的毁灭世界。
我觉得这事不太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的人生到目前为止完全没有往仙侠小说那个方向发展,最多属于林正英的灵异故事频道。我住在不通公交车的深山里,每天早晨五点被师父拎起来练功,画符画到手抽筋,掐诀掐到指关节咔咔响,唯一的娱乐活动是看电视里的各种电视剧,我什么都看。
到我18岁生日时才拥有了第一个智能电话。还是买的便宜货。不知是在山里的原因,还是手机的原因,网总是一卡一卡的,正美美冲浪,一下就没了网,像是针对我一般。
我们这一支在茅山派里不算大门大户,鼎盛时期也就师徒三五人,住在后山一处叫悠悠小院的老院子里,院门口那棵槐树据师父说是他曾祖种的,浓荫蔽日,夏天坐在树下不用摇扇,但每逢雷雨天就容易引雷,我小时候被吓哭过好几次,师父说别怕,雷不劈槐树底下的人。
我问为什么,他说因为槐树属阴,雷属阳,阴阳相吸但不相克,劈下来的时候会绕着走。这个解释我信了十年,直到初二学了物理才反应过来——不是雷不劈槐树,是我们那棵槐树不是附近最高的树,雷要劈也先劈山顶上那棵松。
但师父也没骗我,他用他的知识体系给出了一个自洽的解释,这套体系的精妙之处在于它永远无法被证伪,因为当你试图用科学方法去验证的时候,他会说你心不诚。
我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到十八岁,练就了一套在当今社会几乎毫无用处的专业技能——会画三十六种不同的符,能背《太上感应篇》全文,会掐十几种手诀,能踏七星步在窄巷子里走位不撞墙,能用朱砂和黄酒调出至少七种不同用途的墨水,以及练就了一双被师父称为“望气”的眼睛。
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师父把我叫到那棵槐树底下,递给我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是一张哥谭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没有申请过哥谭大学,甚至不知道这所大学长什么样,但那张通知书上赫然印着我的名字、我的护照号、以及一封措辞热情洋溢的全额奖学金邀请函,落款处签着一个我看不太懂的英文名字。我捏着那张通知书沉默了很久,然后抬头看师父,他的表情依然跟那天说“桃花劫”的时候一模一样,平静、散漫、带着一丝“我知道但我不打算解释”的了然。大黑蹲在他脚边舔爪子,那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黑猫抬起黄眼睛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一种我不太敢细想的东西,不是舍不得,而是一种“你终于要去那个地方了”的笃定,像一个沉默的送行人站在月台上看着列车进站,知道这趟车必须走也知道它去了就不会原样回来,但什么也不说。
“师父,”我说,“这个学校是你帮我申请的吗。”
“不是。”
“那是谁。”
“你的桃花劫帮你申请的,”他把大黑抱起来放在膝盖上,用一种跟猫说话的语气说,“你看她还不信。”
我看着他,沉默了十秒。我知道师父不会告诉我我想听的。他总是这样,在涉及我的关键信息时,便变得高盛莫测。我懒得搭理他,直起身子回到了房间。
就这样,我带着我的“道士百宝箱”,其实里面只有罗盘,黄表纸,朱砂,毛笔,五帝钱和桃木剑。和我收拾的一大箱子衣服零食 (听说西方的食物不太美妙。当然我是一叶障目了,毕竟阿福的食物简直完美)在假日末尾匆匆来到哥谭。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贴在舷窗上看底下的山脉逐渐变成褶皱的绿色地毯,心里想的是师父那句“城名哥谭”,想的是方位在西、桃花劫在等我、而我对“桃花劫”三个字的全部想象还停留在魔尊挡天劫的层面——这个认知偏差,后来被证明是我这辈子犯过的所有错误里最离谱的一个。
因为哥谭没有魔尊,只有一群穿着紧身衣在黑夜里奔跑的疯子。
我来哥谭在海关时,里面塞的东西在机场安检时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骚动——朱砂被当成可疑粉末,黄表纸被当成某种未申报的植物制品,那把桃木剑被反复过了三遍X光,最后是一个华裔安检员凑过来看了看她,压低声音用粤语说:“女士,你捉鬼嚟美国?”我肃然起敬地答:“道友?”安检员把手一挥让她赶紧走。
弥漫在下水道和砖缝里的工业时代衰亡气息,和港口永不停歇的咸腥海风扑面而来。而在我落地之后的第三个小时零四十分钟,我终于到达哥谭大学,在我下来客车后,旁边的站牌不知道被谁用喷漆画了一个笑脸,笑脸旁边还有一行花体字:Welcome to Gotham.
哥谭似乎还挺热情的。如果祂的气场不是浓烈,发苦,像被不知名的苦涩溶液包裹着城市不停搅拌。
我掏出了罗盘,可罗盘一动不动,我看了几秒,在我收回的时候,听到远处有人用不算标准得到普通话问:“不好意思,请问,你是李华湑同学吗。”
我转过头,看见一个穿着哥谭大学深蓝色卫衣的女生站在离我三步远的地方,皮肤被海风吹得微红,金发梳成双马尾,像商店里卖的洋娃娃。手里举着一张打印的接机牌,牌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三个汉字:“李华湑”。她显然是国际学生会的志愿者,被分配来接一个中国交换生,然后被“李华湑”三个字折磨了至少一整个晚上。
“我是”,我朝她招手:“请问你是志愿者吗?”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那个笑容在哥谭阴沉的午后显得格外不合时宜,像一颗被错放在暗色天鹅绒上的暖色宝石,“我叫艾莉丝*霍顿,大四,新闻媒体专业。欢迎来哥谭。”
她热情地帮我推着行李箱,边往宿舍楼走边给我介绍学校。一路上他滔滔不绝地介绍着学校的各个建筑——这是图书馆,哥特式建筑,据说闹鬼但从来没出过事;这是学生中心,披萨很好吃但周三的意面不要点;这是体育馆,你要是有兴趣可以来试试攀岩墙——她说话的速度大概比我师父快了四倍,信息密度堪比我在茅山背《太上感应篇》时那种劈头盖脸式的填鸭,我不怎么反感,大概大多数我选择性也听不懂。
“对了,”她在我宿舍楼下站定,把行李放在台阶旁边,忽然压低声音,用一种讲鬼故事的语气说,“你被分配到的这栋楼——格林楼——是全校最老的宿舍,建于一八八七年,据说三楼走廊尽头的镜子有时候会照出站在你身后但不存在的人。好几个住宿生都说过。你要是半夜上厕所在镜子里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她停顿了一下,然后恢复了那种灿烂的笑容,“就当我没说。”
我抬头看了一眼格林楼,一栋红砖外墙爬满常春藤的哥特式建筑,穹顶的拱形窗像一排沉默的眼窝,在哥谭特有的铅灰色天光下泛着湿润的暗光。我用望气扫了一下——阴气确实偏重,但不是凶宅,只是老旧。那面镜子大概只是被几十年间来来往往的学生们的情绪浸透了,积累了太多被考试和失恋逼出来的焦虑,偶尔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反射出一些多余的东西。这种东西在我老家叫“旧气”,不伤人,只是容易让失眠的人更失眠。
“没事,”我对艾莉丝说,“我带符了。”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出声来,大概以为我在开玩笑。我没有解释,因为解释起来太麻烦。她给我留了个联系方式,说有问题直接找她。
我抬着行李上了四楼,我被分配到了一个单人间,宿舍房间比我想象中大,朝东,窗户正对着校园中心那片草坪,早晨会有阳光照进来。我把行李打开,先把师父给我装的黄表纸拿出来放在书桌最下面的抽屉里,用塑料袋密封好以免受潮,然后把朱砂砚摆上书架,把桃木剑挂在衣柜门内侧的挂钩上,五帝钱串好系在腰间,罗盘放在床头柜上。
最后从背包最深处掏出一个旧巴巴的铁盒子——盒子盖上用红漆写着“急急如律令”五个字,里面装的是师父在我临行前塞进去的东西:一小包磨好的朱砂粉、三根备用红绳、一块备用的雷击木边角料、以及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符纸。我把符纸展开,发现上面只写了四个字——“照顾好自己”。是师父的笔迹,颤颤巍巍的,他的腕力这两年不如从前了,写出来的横画收笔处有一点点抖。我把符纸按原样折好,放回铁盒子最下面,然后把铁盒子放在了枕头旁边。
我收拾完打算去校园逛逛,并且买点生活用品。我联系了艾莉丝,询问商店的方向。她发了一份校园地图给我,在我迷路了三次后终于到了商店,等买完生活用品回到宿舍,天已经黑了下来。
远处的天际线亮起了零零星星的灯火,云层上投下一个模糊的蝙蝠形状——那是哥谭的地标,也是这座城市最著名的都市传说:蝙蝠侠,一个夜晚在屋顶上打击犯罪的义警。我在来之前查过他的资料,看完之后对师父说“这个城市有一个穿着蝙蝠战衣的普通人天天晚上出去揍罪犯”,师父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那他一定活得很累”,我说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师父说你一个画符驱邪的有什么资格觉得别人奇怪。
我当时以为师父是在维护同行,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说,蝙蝠侠干的活跟我们道士也差不多:都跟非正常现象打交道、都被正常人觉得不太正常、都没有五险一金。后来我才知道,师父不是在维护同行,师父是在提前给我打预防针——因为蝙蝠侠,这个我以为是都市传说的人物,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会以一种我完全意想不到的方式,成为我在哥谭最重要的存在之一。
我躺在床上,掏出手机逛起来校园论坛。“震惊,东街水手巷常常半夜发出小女孩哭声”我点开这个内容,里面写了水手巷常常深夜发出小女孩哭泣声,然而人走进去却空无一人。只留下一滩水。有人说这是在闹鬼,不过大多人表示这只是猫发了情。我对这件事没什么兴趣。毕竟我来哥谭的目的是来斩桃花的。
窗外那棵橡树上站着一只乌鸦正在歪头看我,它的左眼在月光下反射出一小片暗金色的光,不是凶兆,不是预警,倒像这个城市在用它最温和的方式跟我打了一声招呼。我收好手机,翻了个身,在哥谭的第一个夜晚沉沉睡去,然后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师父坐在悠悠小院的槐树底下剥橘子,大黑趴在他膝盖上打盹,收音机里在播《隋唐演义》。
我蹲在师父旁边看他剥橘子皮,橘皮的汁溅到我手背上,凉凉的,带着山里的阳光味道,他在把橘子瓣一片一片往嘴里送的过程中头也不抬地说了一句话——声音被收音机的电流声盖了一半,但我还是听清了,他说的是:“华湑,你的命盘动了。”
然后我就醒了,窗外在下雨,哥谭的雨打在树叶上发出细密的沙沙声,钟楼的钟敲了六下,天还没亮透。我翻了个身准备再睡十分钟,
窗外那只乌鸦还没有飞走,雨滴从它的尾羽滑下来,它在雨中岿然不动地站着,像一尊被放在哥特式屋檐上的小小青铜雕塑。乌鸦叫了一声,那声音在雨里显得格外沙哑,像一个抽烟过多的人早起咳出的第一口痰。我决定无视它,拉过被子蒙住头,在哥谭的第一个清晨里又赖了二十分钟的床。
谢谢观看到这里。第一次写文请多多指教!这篇文会在一堆案件中和蝙蝠家相识相知相爱!绝对不虐绝对甜文!!希望收到评论和收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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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到哥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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