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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发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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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岱一直有个想法,就是去爬一次泰山。但是先前自己身上背了七百万的债务,加上还有30岁之前考博的目标,爬泰山这事就顾不得了。之后和瞿末予联姻,怀上了丘丘,离婚后自己生孩子带孩子,事情一堆堆,这事只能抛之脑后。
现在重新和瞿末予结婚,女儿都一岁了,才到出时间,有了这场泰山之旅。
瞿末予自然是陪着沈岱一起去。两人没带孩子,这项重任交给梁芮也放心。
泰山,五岳之首。沈岱习惯什么事都亲力亲为,做了很多攻略。到酒店拿出行李,挑挑拣拣一番取舍,还是装了两个包。幸好两人身体素质都过硬,没什么问题。
“这包怎么这么重?”瞿末予拿起其中一个包掂了掂。
“我装了个摄像机。”沈岱满眼的期待,“这个时间爬泰山,到山顶正好看日出。泰山的日出特别美,我想好好拍几张照片。”说着,把包背到了身上。
瞿末予也被沈岱高兴的情绪感染了:“好啊,我家阿岱一定能拍出最漂亮的泰山日出图。”
“最漂亮肯定不至于,我又不是专业的…哎,你干嘛?”沈岱感觉肩头一轻。
“你这个包重死了,我来背吧。”
“不用,我背得动。”
“我来。一会儿爬山至少得好几个小时呢。再说感受一下你老公,S级alpha的强大不好吗?”瞿末予顺便亲了沈岱一口。
“什么跟什么啊…”沈岱拗不过去瞿末予,把装相机的包放下,自己背了另一个偏轻的包。
两人选择的是夜爬泰山,走的经典徒步路线——红门路线。
夜爬的人并不很少,两人一会儿超过一些人,一会儿又被别人超过。
瞿末予是争强好胜的,但此次爬泰山,他并没有那么急。不是顾虑沈岱,他的身体素质很好,瞿末予如果真想爬得快,那沈沈岱一定也是能跟上的。
可相比追逐胜利,瞿末予的生活中有了一些比竞争更为重要的东西。因为沈岱,因为那个他打算用一生去相守的人。
眼下,享受夜爬泰山,用身体去感受泰山的雄伟,仿佛更为快乐。而且,他是在陪着他的老婆。再说,离日出还有那么长的时间呢。
这高峰,他们携手共同攀登。
登顶时,沈岱还是有点气喘吁吁。
“阿岱,还好吗?”
“还好。呼…好久没这么运动了。”沈岱撑着登山杖,“对了,几点了?”
“四点二十七分。”瞿末予看了眼手环。
这次登山,在沈岱强烈的要求下,瞿末予没有佩戴他那价值一千多万的手表,换上了沈岱亲手买的情侣款运动手环。
“末予,把相机拿出来吧,我找个位置准备一下。”
“嗯。你再喝点这个补充电解质…”
日出整个过程十分短暂,但震撼无比,世界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那颗由炙热气体组成的恒星上,万籁俱静。这种瑰丽的景象似乎难以用自然语言表达,只是很美,很庞大,很诱人,很让人向往,很让人难以忘怀。
沈岱眼眶中溢出咸涩的泪水。不是哭,是一种超脱凡尘的表述。
是讶异?是臣服于自然?是感慨万千,还是怀念故人?
那颗绚烂的天体缓缓升高,沈岱拍了很多照片。最后,太阳停留于天边,沈岱才微微转动有些酸痛的脖子。看看照片,然后将相机仔细收好。
瞿末予帮忙,完后牵起沈岱的手,十指相扣。
沈岱轻声道:“这是姥爷最喜欢的泰山。”
瞿末予回:“是。”
“我好像更加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喜欢这座山了。”
“他给你取的名字也真的很好。”
随即,瞿末予松开相扣的手,环抱住沈岱,在他唇上落下一记深吻。
日光之下,身边的其他人仿佛不存在。天地间,唯有互为圆满的两个灵魂相依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