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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挟持、绑架和拖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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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柳州正和城地下车库命案”。
36岁的覃某富是柳州本地人,无业,曾因犯抢劫罪被判过刑。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被告人覃某富因欠有债务无钱归还,于是产生抢劫他人钱款用于还债的想法,并为抢劫进行了准备。
3月12日15时许,覃某富在正和城小区F区的地下停车场,见33岁的被害人吴女士前来取车,趁其不备,采取勒颈、捂嘴的方式将吴女士挟持进入停车场的一处人防通道。
【①在此处,覃某富抢走吴女士的手机并关机,向吴女士索要钱款。】【②吴女士称未携带现金,微信账户也无钱可转,覃某富没有劫取到钱款。】
此后,【③覃某富以持刀威胁、胶带捆绑、封嘴的方式将吴女士挟持上他驾驶的越野车后备箱】,并驾车离开该处停车场。覃某富驾车在正和城小区D区地下停车场作短时间停留后,驶离该小区,在柳东新区的周边道路行驶。【在此期间,覃某富继续向吴女士索要钱款】,【④并让吴女士喝下含有药物的矿泉水。】
当日17时至18时许,覃某富挟持吴女士驾车至龙岭大道附近一无人空地,【再次向吴女士索要钱款,未果后,对吴女士实施了强¨奸。】为阻止吴女士报警,逃避抓捕,【⑤覃某富持刀切割吴女士双手腕部和颈部】,在吴女士因失血过多出现昏迷后将其抱上汽车后备箱,驾车离开现场,并四处寻找场所准备丢弃被害人。
当日23时许,覃某富驾车至官塘大桥东侧桥底附近,发现一处废弃水塘,将吴女士弃置于水塘中离开现场。作案后,他在官塘大桥上将被害人的手机、钥匙及其作案时使用的刀丢弃在柳江中。之后,他对车辆进行了清洗。
2020年3月13日下午,覃某富在向家人、朋友借得现金后,驾车向外地逃跑。次日13时许,他在崇左高速公路罗白服务区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民警根据覃某富的交代找到了被害人吴女士的遗体。经鉴定,吴女士符合身体存在药物和损伤共同作用,导致对外感知能力及行动能力大幅度下降情况下,【⑥因溺水而死亡】。
(引自柳州晚报)
*
光看这个通报,实在是教科书级的典型案例。不光歹徒行为和我在防恐课看的一模一样,连死者也很典型——是教科书级的无效处理方式。
下面一条条掰开了揉碎了分析,可能引入其他案例,扯得比较远,看完你会对此类所有案例有清晰认知。
(叠个甲:以下所有内容并非针对受害者批判,单纯为了对比说明,什么叫有效处理。)
①
先看第一条,“歹徒抢完手机之后索要钱”。
毫不夸张的说,被劫持的人是我,听他这个要求能大大松一口气——至少此刻,还有交涉余地,“这条命,能用钱或别的,换回来。”
前面提到的刨锛队,就属于“要钱但无法交涉”的无解情况——歹徒半夜逼近冲着受害者后脑勺打一棒子,死活无所谓,反正钱包得手了。
幸好现在人出门不用携带大量现金,歹徒想拿到钱,必须和人交涉,谈谈是取现还是套银行¨卡密码,咱不用挨闷棍。
不要钱也不要交涉,例如“8·9南宁地铁站劫持事件”。一名男子在南宁地铁1号线的自动售票区持刀劫持一名女子。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毙,成功解救人质。
人家就想报复社会随机带走一个,花钱买命,想都别想。
相比之下,歹徒言辞清晰能表达出自己的要求,说明精神大致正常,可以尝试话聊,比那种愣愣盯着你啥也不说的精神病稳定多了。
②
“吴女士声称没钱,所以没给”。
有经验的人看这一段就知道——受害者,绝对会付出金钱以外的代价。
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等属于刑事重罪,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哪怕歹徒一分没抢到,日后被捕,必然蹲个两三年大牢。
好比一个人啥也没干莫名欠下三年债务,歹徒也觉得,自己破罐破摔干坏事是“亏了”,为了“不亏”,他一旦行动必然奔着高额收益去!
能抢到大笔钱财最好,没有钱,劫个色、扇人两巴掌,甚至把人弄死,心里那笔账才算填平。
我叫它“贼不走空理论”。
一起事件,参与的歹徒越多,触犯的刑法条例越多,作案用的东西杀伤力越强,想要从受害者那儿搜刮的东西就越多,受害者生还率越低。
(注意:这只是我的个人称呼习惯,出去不要说。虽然犯罪心理学有类似的说法但不是这样解释,请专业人士补充)
覃某富首次交涉要钱,没得逞,已经觉得亏麻了,肯定得在下个场景变本加厉地勒索。
那正确的沟通技巧是什么?
不要直接说没钱,你可以尽量将手臂架在身侧保护要害,说:“大哥对不起,我钱不多,要不先取出来给你,不够的话开花呗白条,到时候我还就行……你别动手,别动手什么都好说,我不报警我给你钱。”
具体内容自由发挥,但要向对方传达几点:
“钱不多”——我这人没什么油水。
“开花呗或者找人借”——我愿意尽量帮你。
核心思想是:我好好活着,才能配合你给钱,我万一出点事,你什么都拿不到还惹麻烦。
但不要说:“大哥别杀我,别捅我,别强¨暴我。”
“别杀我”——替换成“别动手”。
“别强¨暴我”——替换成“咱俩好吧,我看你也挺不错的”。
为啥呢?
可能你不主动提,歹徒也要干点别的坏事。但万一对方没那个打算,这一提醒反倒给他灵感了。
而且人有一个很典型的心理,哪怕真干了十恶不赦的坏事,也得想方设法给自己找补。
“我不是要抢劫,就是活不下去了,想借点钱花。”
“我没有要杀人,但她一直挣扎大喊大叫,我害怕暴露才掐住她脖子,没想到会死。”
所以,用更温和的交涉措辞,不要刺激歹徒,别捅破“他挟持你就是要抢劫杀人”这层窗户纸,还能显得你和他像自己人似的。
当然也别为了讨好歹徒,故意说些自己都不信的话,比如“不是你的错,都是这个世道的错,咱一起抢劫别人去”。
演得太过,反而显假。
*
一旦歹徒同意,你用钱或者其他条件换取生命,交涉进入下一阶段。
你稍稍恢复主动权了。
这里主动权指的是,相比刀架在脖子上只能等死,这时可以尝试影响歹徒行动。
比如,你交出银行¨卡和密码,让歹徒去ATM机取钱,他忙着取钱不就放过你了么。等恢复自由,该报案报案,他肯定在取钱路上或ATM那儿被拍到脸,有线索有几率破案。
打开裁判文书网,看抢劫案卷的嫌疑人供述,不涉及人命的那种,大部分是这个发展。
因为歹徒也慌!
作案场所是公共场合,又不是他家客厅,指不定啥时候蹦出来个武艺高超的热心群众,他想拿钱跑路的心比你还焦急!
或者,你提出主动转账,他同意了,以犯罪者普遍低下的智商来看,出现过类似情况,“抢人手机,逼对方直接用支付宝给自己的帐号打钱”,整个一实名制作案。
如果你多个心眼,转账时偷偷选择延迟一天到账,说不定案子都破了他还没收到打款呢。
不过我并非推荐这么做,能简单的用钱把他打发走,别横生枝节。
③
“歹徒用胶带捆绑受害者,然后带上自己的车”。
看到这段我就心里一沉:受害者八成活不下来,都不用把新闻翻到底。
我相信,歹徒使用了各种暴力手段压制受害者的反抗……可能是一把利刃贴肉抵在身上,说“不跟我走就直接把你砍死”,甚至已经造成伤害,才成功将其绑架。
但把下面这句话刻进DNA——
【受害者为了暂时安全,假意顺从歹徒离开第一案发现场的那刻,视同死亡。】
(第一案发现场,指发生犯罪行为的第一个现场,行凶者与受害者之间的直接接触点。)
别觉得,“我太怕死了,脖子被绳索勒死,又挨了一刀子,只能装听话跟他走,至少不会持续受伤害,兴许他满意还会放了我呢”。
不会的。
绝对不会的。
如果他有一丁点善心,最初就不会抢劫你。
【绑架案犯人对受害者说的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诱骗、威慑受害者配合,然后去另个地方杀掉。】
歹徒迟迟不杀人,反而让受害者跟他走,说明什么?
看完前章的朋友都学会抢答了——他暂时没本事制造命案。
敢在第一现场杀人的悍匪,参见各种随机挑路人行凶的案子,当遭遇危机的那刻你已经被砍了,都轮不到挣扎求饶。
越凶狠威胁,越证明他此时需要人活着配合。
我的意思不是犯人没胆量杀人。
而是,哪怕犯人的绳子勒得人喘不上气了、咵咵给人两刀,只要他的诉求仍然是“乖乖听话跟我走”——这个过程,也算歹徒和受害者在“交涉”。
他不可能把一个体重百十来斤的人顺利弄走。
只能连诈带骗带吓唬的,把受害者忽悠到方便他作案的地方。
(前章提到,车主被劫持,撞车这种看似激进的做法才是最优解,哪怕危险也要尝试——当人把车开到歹徒指定的地方,绝对活不成。)
*
再看细节,“交通工具是自己的越野车”。
他抢受害者的车或者强迫开车,那是陌生空间、别人的东西,杀了受害者他也不一定有门路处理掉这辆车,一有风吹草动,多半弃车逃走。
但自己的车属于“自家地盘”——在熟悉地方有什么敢不敢的,果断干了!
(同样的道理,网约车司机明明是弱势群体,还是有人敢对乘客下手,他觉得能在自己的地盘掌控局面。
相比而言,代驾胆子就小很多,作案类型通常为盗窃车内财物,很少和车主暴力冲突。)
那该怎么交涉?
你不要上来挑明:“诶嘿~我可看过绑架案处理流程啊。跟你走了那也是换个地方死,来,咱就在这一决胜负!战斗吧!”
可以在他开始拖拽、伤害你的时候,大喊:“大哥,别动手,就在这聊!我给你钱,在这好好说!!别动手什么都好说!!!就在这!!”
言辞要恳切,但态度要坚决。
总之划分一个清晰的、不可动摇的底线——
【身处第一现场,你可以要钱给钱,要人给人,他还能捞好处。但去其他地方,那就鱼死网破,别想要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