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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保留半部坑文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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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文让我成为了晋江的签约作者,签约时的名字叫做《有只狐狸叫当归》,后来改了个文艺的名字《五生五世,远望当归》。写得不好看,坑了。
有平坑强迫症,不喜留坑,总想填点什么,把它平掉。想了很久,纠结了很久,在没想好具体填什么新内容之前,动手删文。删了一部分后,删烦了,剩下的部分暂时留了下来。当时随意点开了一章剩下的内容,突然呆住——发现我写的内容和一位知名作者撞梗了。
尤记当初阅读那位作者的小说时,看到和我的梗所差无几的梗时,大发感慨,“这脑洞,太不一般了。”
所以,当看到自己的小说里居然有和那位作者差不多的梗时,除了呆呆望着电脑屏幕不住眨眼努力回想,“我当时是怎么想的?我怎么能想到这样的梗?我怎么不记得居然写过这样的梗?”再无它想。
惊讶过后,看了看自己发文的时间,比那位作者早了一年多。
这就是我保留这半部坑文的原因,因为这个梗以后我还想用在别的文里。我怕当我第二次用到这个梗时,那位作者的粉丝会在我的文下留言:你的梗和我家大大撞梗了。
如果我删掉了这半部文,到时我跟人家说:“我没抄你家大大,这是我自己想出来。”一点说服力都没有,对不对,空口无凭嘛!
这半部坑文,是我日后与人分辩的底气和凭证。
和另一位作者撞的梗:
女主和恶人搏斗,最终女主胜。恶人临死前化作一股妖气,撞入女主深爱的男主体内,男主因此魔化,眼睛变色,性情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