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0、第四十章 ...
-
猎人先生面色阴沉,他透着凉意的手从陌瑾脚踝侧拿开。
然后,他轻拍了拍膝盖上的灰,站起身。
窗棂上倒挂着只,巴掌大的深灰色蝙蝠。
如同浮雕一般,悄无声息。
“又是你”,他紧盯着那只蝙蝠,从齿缝里吐出一句话。
蝙蝠先生血色的瞳孔微动,瞬息之后,窗台上斜坐着一个身穿深格灰晚礼服的男子。
他苍白的侧脸缓缓朝陌瑾的方向转了过来。
陌瑾只觉通体发冷,他捂着脸忙不迭地往远处挪,没想到,项目组果真不是信口开河,打虚假广告。
这里真的有吸血鬼……
蝙蝠先生细细打量着陌瑾,从可爱的小脚趾到形状优美的脚踝,区区一个卑劣的人类,居然可以轻易挑动血族的性|致……
有趣。
通常意义上,人类这种东西,对于血族来说,除了可以果腹以外,并没有更多的用处。
血族狩猎、追捕、啃噬,仅仅是出于生存的本能。
所以,被哪个血族看上,只不过意味着这是一份打包带走的食物,并不意味着这个人类,可以高枕无忧地活下去……
什么往届的幸存者,不过是众血族吃饱喝足之后,剩下的那点儿,不打算继续进食的小甜品而已。
实际上,由于能挑动血族A情|欲的,只有血族O,而血族O又极其罕见,所以哪怕是血族亲王,在上千年,甚至更漫长的时光里,都只能靠自我疏解来得到片刻的安慰。
因此,人族在血族的思维里,只有现吃的、延后再吃的,以及过期处理的,并不可能产生类似于“好友”“伴侣”“亲人”之类,可以摆在同等位置,甚至可以亲密接触的感情。
而眼前这个人族……
蝙蝠先生咋舌,这显然颠覆了他以往的认知。
……不禁令他想起野史中虚构的那个人族。
有野史漫言:数千年前,亲王殿下与皇族断绝来往,并自愿以一个公爵的头衔远赴他国,正是为了一个人类。
为了一个怎么的人类?
野史语焉不详,有乡野小说戏言:那个人族是个不逊于血族O的妙人,禁欲几千年的亲王殿下一时把持不住,将其强掳过来……从此过上了不可描摹的某种生活。
可惜如此妙人,身旁怎么可能没有恶狼暗中环伺?没过多久,按耐不住的其他兄弟见色起意,朝那只小绵羊露出了垂涎三尺的丑恶嘴脸……
此后便是一系列伦理大戏,面对众人的步步紧逼,可怜的亲王殿下一气之下,只好带着小娇妻远走高飞。
不过这本小说因涉及太多阴|私之事,被皇族以“诋毁”之罪列为禁书。
目前,相较于野史对这位亲王或同情或赞誉的倾向,正史对其却普遍评价不高。
书中将古早之前皇储之争中,这位亲王的失踪,归因于失败者的狼狈逃窜,并将其描写成一个性格懦弱及缺少政|治觉悟的怂蛋,从头到尾,对什么人族只字未提。
据一些小道消息称,这位亲王殿下已于胞弟登位之前,便客死他乡。
至于这个公爵的称谓,也是后来追封的。
那时候,黑市还有商客贩卖亲王鲜血,想来这位亲王殿下,也凶多吉少……
总之,不管在那个久远的时代到底发生过什么,都不会改变血族以人族为食的习性。
“艾德烈,管好你的眼睛,这是我的”,猎人先生警告这只不请自来的蝙蝠。
“安伯”,蝙蝠先生看向猎人先生,“原来你也这么天真”。
系上丝带的麋鹿,标志着其物有所属。一般情况下,别的血族都不会再对这份预定的美食抱有兴趣。
毕竟,抢夺一份打包好的小小甜点,无论胜负如何,都不免有些丢脸。
何况这些食品来来去去,说到底不过就是那几种味道,就算外表包装得再华美,也翻不出什么新的花样。
这么多年过来,不碰有主的麋鹿,这几乎已经是个约定俗成的规则。
但,如果这个甜品物超所值,区区一条丝带而已,系上又如何,再拆开,也是一样的。
两血族对视片刻,都读懂了对方眼中的志在必得。
顷刻之间,窗外传来一阵翅膀振动的声音。
陌瑾紧张地靠在墙角。
这时,走廊里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两个吸血鬼,正在窗外打架。
他颤抖着站起来,刚往旁边挪了一步,窗边飞快地闪过一只蝙蝠的身影。
陌瑾又吓得跌坐在地。
……不能再这么下去了,这是他逃走的最佳时机。
陌瑾深吸了几口气,拖着那两条软了吧唧的腿,往走廊拐角的楼道口跑。
楼下那两个家伙正打得火热,尽管上楼也不一定是个好主意,时间急迫,没什么思考空间的陌瑾也只能选择往上躲。
他刚爬到四楼,就被脚踝上系着的丝带绊倒在地。
陌瑾趴在地上掉眼泪,他生气地将这条似乎是专门为了折辱人的丝带拆下来,正要泄愤地揉成一团狠狠扔掉,又害怕那个血族会寻着蛛丝马迹找过来,无可奈何之下,他只能将这东西捏在手里。
他飞快爬起来,往走廊另一侧看过去。
四楼廊道的墙面上挂着一幅幅油彩画,这一层并没有地毯,他背靠着墙,光光的脚丫子踩在大理石地板上,留下了一个个的,他没来得及留意的,小小的脚印。
廊道曲折蜿蜒,适合随时躲藏。
“看看是不是在这里”,一个声音突然从前方传过来。
紧接着有窗框撞在墙面的声音。
陌瑾猛地回身推开一旁的房门,赶紧躲了进去。
万幸这所房间并没有上锁。
陌瑾反锁好房门,刚靠着门松了口气,面对他的,却是一双熟人冷漠的眼睛。
“……”,站在他面前的,是那个出卖他的同伴。
对方与他穿着款式相似的衣服,翘着腿坐在沙发上,见陌瑾进来,他鞋尖轻点地面,座下的沙发转过了面,对着陌瑾的方向侧了过来。
“你不想活了?”名叫阿雅的同伴古怪地笑了。
“……”,对方话音刚落,陌瑾似乎隐约听到门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似乎只等里面的人发出一丝动静,他们便会破门而入。
陌瑾这下连哀求的眼神都没有了,他跪坐在地,形同认命一般,抱着身体等待审判。
阿雅一步一步朝陌瑾走过来,他蹲下来,捏着陌瑾的下巴将他从前的小伙伴提拉起来,“原来,是……这种感觉啊”。
“好香”,已经黑化的阿雅,低头嗅了嗅陌瑾的鬓角。
阿雅的唇近在咫尺,陌瑾甚至能清晰地看到,有什么东西,从对方紧抿着的嘴里,拼命往外钻……
“放开我”,陌瑾推开阿雅,他注意到阿雅的脖子上有两个还冒着血的咬痕,阿雅说不定马上要变成吸血鬼了!
陌瑾跑向客厅,拔掉蜡烛,拿着尖尖的蜡烛柄对着阿雅,“不要过来,这是银的”。
阿雅果然忌惮地停下脚步,他侧耳听了听门外的动静,似乎听到什么外援正朝这边赶过来,阿雅笑了笑,“你猜,我会不会把你推出去?”
陌瑾紧张地捏紧了烛柄,“你可以试试”。
阿雅沉下目光,“不妨我们做个交易,我可以不说出去,但你得把你手上的丝带给我”。
委|身于低级血族的他,没多少时间了,如果不能在天亮之前找个伯爵以上身份的人将他体内的毒素弄出来,他会变成什么样子,连他自己都不敢想。
血族并没有能将人族同化为同类的能力,哪怕是初代始祖级的血族,也没有这种能力。
人就是人,血族就是血族,谁都无法改变他所初始的本来面目。
不过人族可以借用血族的能力,但如果那个血族太低级,很容易导致人族遭遇反噬的痛苦。
该死的!
阿雅咬了咬牙,早知道那个血族那么弱,他何必折腾这许多。
“你瞪着我干什么?”阿雅沉声瞥了眼陌瑾,却发现这笨蛋似乎学聪明了,居然将丝带凑近燃烧的蜡烛,他语气急迫,“你、你敢?”
“我知道,就算我不给,你也照样有办法从我手中夺走”,阿雅的手劲明显比以前大,又对这里的规则知晓甚多,阿雅无缘无故看中他手里这条丝带……不正好说明这丝带大有用处?陌瑾瞪着阿雅,“与其如此,我还不如现在就烧了”。
“你不想活了,别拖着我下水!”阿雅怒目而视,黄丝带虽属于第三等,但也不是那么好找,如果就这么被这贱人毁了……他生撕了陌瑾的心都有。
麋鹿规则:找丝带是麋鹿的事,给麋鹿系上丝带,是猎人给予的荣誉。
“迟早会有那么一天”,陌瑾自暴自弃地说,他此刻并不知道将丝带从身上解下来,意味着他自动放弃血族的庇护,手中的丝带也便成了众麋鹿可以争抢的,无主的东西。
阿雅冷笑,“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这么不怕死?毕竟你可是一个能在别人身处深渊时,还能心安理得地,躲在被窝做美梦的小人……”
陌瑾知道,阿雅这是在说他弟弟的事。
可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可以轻而易举地给沉默不语的旁观者判罪,却不敢站出来斥责,那些恶意加害他的狂徒?
这难道,不是一种欺软怕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