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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胡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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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明海不是个喜欢说三道四的男人,这一次算是违背了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则了。
他说:“徐老爷子戎马一生,儿子却没走他的路,转行做生意去了,虽然也做得风生水起,但一个家族要想在一个地方长久的站住脚跟,必然要在权力上有所把持,这是要牺牲掉一部分人的利益的。徐家上一辈和这一辈人丁都不兴旺,尤其没有女孩子,老爷子曾经认养过一个女儿,是老夫人娘家那边的一个外甥女,嫁给了前任市长,那位市长现在去了省里。如今领导班子换届在即,上面刚有人说,周副市长有望留在三江,徐周两家好事将近的消息就放了出去,老爷子的长孙要娶周副市长的独女,这他们的圈子里,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了,他们总是能及时的把握住时机,让话语权永远在自己手里。如今你只是借住在他们家里,应该不会让你留意到这里面的一些动向,如果你稍稍用点心,就能发现,他们最近与萧南市政法委一把手联络密切,因为,上面有意让那个年轻人来兼任三江所属的省公安厅厅长,而那个年轻人这些年一心从政,作风严谨,至今单身。老爷子受战友的托付,在这时候将你在徐家,我不得不多想一层意思。”
这么长的一段话,唯独老爷子的长孙好事将近这一句她听进去了,余欢微微愣了一会儿,淡淡的说:“明海哥,你的猜想太疯狂了,就算真的是这样,我这么个一无是处的人,不会是他们的人选。”她当然知道不是这样的,因为她知道,他们关于她的那个更加荒谬的安排。
“你不要把这里边的事情想得太简单了,这不需要你有多么出色,他们只需要一个合适的人能够作为两方权力的纽带,那不是你能够轻易了解的阶层,也不是你所熟悉的世界。”
“明海哥!”
纪明海还想说下去,却被她尖锐的音调打断了,后面的话生生噎在了喉咙里,化作一口气,叹了出来。他不想有一天,自己只能像其他旁观者一样,不咸不淡的对她说上那么一句“你好自为之”。“时间差不多了,走吧,我送你去上班。”他缓了缓,说。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是如何长大的,他看得清清楚楚。
给她的帮助都得迂回着,拐弯抹角着,生怕一个不经意,触及到她那珍贵的自尊。他曾费尽心思劝她不要再去那种地方赚钱了,甚至可以说是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可她呢,她说:明海哥,你帮我渡过难关,给我钱,给我方便,一次又一次,不计其数,可是每一次,就像打在我脸上的耳光一样,让我无地自容,无法自处,因为我不能保证自己将来能不能还你,不论是钱,还是情,可我又不想拿别的来还。
那一刻,纪明海就懂了,她有多倔强,就有多骄傲。可徐家是什么地方,对余欢这样的人来说,那里应该是龙潭虎穴一样的存在,他们给的,可谓是大恩大德了,她现在这样甘之如饴的接受着这一切,那她还是她吗?倘若有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弄丢了自己,她还能快乐起来吗?
纪明海在心里问她,更像在问自己:你究竟,想要什么?
在重生看见徐谦修,余欢已经习以为常了,只是妖姐有意将九零九的生意指派给她做,这让她多少有点不自在,但凡有第三人在场的时候,她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那个人。
尤其他的那几个朋友还不太正经,简直就是狐朋狗友,说话办事都不不规不矩的,他们怎么会成了朋友了呢,分明就不是一类人,她不止一次的这样想。
就好像她进去送酒水,总有一个长得人模狗样的男人上蹿下跳的在那起哄,余欢记得他,他就是之前玩手机砸脸的那个,她听他们都叫他老二,应该是排行之类的,真幼稚,果然是二,二到家了。
徐谦修不喜欢和郎晨混在一起,这种心理有点像幼儿园的小孩子,不喜欢和谁一起玩就是不喜欢,但是有事他又只喜欢和郎晨说,因为他觉得他的某些隐藏属性,和郎晨是比较契合的,这几个兄弟里面,也只有这家伙看问题最独到,点子最刁,嘴巴最贱但最严。
就好像今天郎晨说自己过生日,他二话没说就来了,还订了个用奶油和果酱雕着“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的蛋糕,尽管他知道那小子一年至少能过十个生日,三百六十五天,想过哪天过哪天,搞得到现在不看身份证谁也记不清他到底哪天生的了。
吴良一说交了新女友,要带姑娘过来,路上得耽搁一会儿,司陆半小时前就嚷嚷着到大门口了,然而他说的大门可能是自己家的大门,因为到现在还没见着他人影儿。
余欢进来把他们点的啤酒放下就走了,中规中矩的,她走后,郎晨说:“假正经。”
“本来也正经。”徐谦修说。
郎晨喝了一嘴的啤酒沫,点歌的屏幕上无声的切着屏,是一幅又一幅禁毒的标语,他的目光有些意味深长,说:“她才不老实呢,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她弄洒了客人的高级甜红,若无其事的躲进楼梯间里往里兑葡萄汁,那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一看就是老手了,准经常干那事儿。”
徐谦修轻笑着“哼”了一声,仿佛能看见那场景似的。他并不嗜酒,却连着跟郎晨干了好几杯,处理男女之间的事,他向来不擅长,遂向郎晨请教。
其实对他来说复杂,对旁观者来说清楚无比,无非就是他到底是想要,还是想弃的问题。郎晨自然知道,老三是信得过他才跟他说的,所以这事儿务必得哪儿说哪儿了,老三一向神通广大,他甚至一度以为,让他难以抉择的事儿压根儿不存在于这世上,这次,显然是站到了坑边上,要栽了。
“指腹为婚?卧槽……”郎晨摸着自己下巴上新蓄出来的一撮小胡须,陷入沉思,显然这事儿连他都觉得棘手。忽然,他想起什么似的,一拍大腿:“靠!那她不是司陆给你、给你、给你的那个……哎呀我去!一段现成儿的豪门秘辛!”
“我什么都还没干呢。”
“什么?那这老些天你都忙活什么了?”
“太小了。”
“屁!哪儿小了?”
“看着太小,你不知道,看着那两颗清亮的眼珠子,跟犯罪似的。”
“看着也不小啊。”
“滚!往哪儿看了你都?”
余欢再进来的时候,人已经到齐了,吴良一真的领了个小女朋友过来,眼熟,拍卖酒会常出没的面孔,郎晨没费什么力气就想了起来,是大华电子的千金,高华。
能领过来给兄弟看的,那是认真了的,这是他们几个之间心照不宣的规矩,吴良一这是第一次领人过来,郎晨也领过一次,只不过后来无疾而终了,徐谦修从来没领过,相比之下,年龄最小的司陆“认真”的次数比较多,相对也较频繁。
“妹妹,你也别走了,跟你们领班说,留下跟咱们喝一回儿唱一会儿。”郎晨说着,真的拿了只杯子搁到她面前,亲自倒满。
要是别的客人,余欢也就答应了,像这样一屋客人,一晚上的消费光提成就抵她小半月的工资了,她穷惯了的这些年,总结了一个道理——该赚的钱没赚到,就等于丢了。
可他们不是别人,他们是徐谦修的朋友,徐就坐在他们中间,轻啜着酒杯里的琥珀色液体,神色淡淡。
她摆好了酒杯和果盘,由半跪的姿势站起来,拽了拽工作服的裙子下摆,她无比清楚自己与这屋子里另一位光鲜亮丽的女士不同,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不同,差距并不能刺伤她,让她觉得刺痛的,是纪明海的那些话。她始终低着头,将托盘收在身前,满上的酒杯往里推了推,说:“我不会喝酒,抱歉,如果需要这方面的服务,可以立即为您准备。”
“哎哎哎,都说姑娘们都是要么滴酒不沾,要么喝到壮汉,小姐姐,要不你试试?看能不能喝倒一个!”司陆跟着起哄。
徐谦修这才看了她一眼,带点笑意,“让你留下就留下吧,和那位小姐做个伴,平时不是挺能喝的么。”
酒杯被重新推回眼前,余欢不知道是哪儿来的气,也许是因为纪明海说的他与周副市长家将近的喜事,也许,是因为他可以一直这样若无其事的与她纠缠不清,而她却不能。
“太凉,我来例假,喝不了。”她冷着一张脸。
“没关系,你可以和小华一起喝果汁。”吴良一绅士而礼貌的说,高华在身旁微笑着垂下了头,好像因为那声“小华”有点羞涩。
司陆在点歌屏上戳戳点点,不一会儿,大屏幕上出了一段黑白的影像,他竟然点了一首《风云儿女》。
“喂喂。”他试了试话筒,“谨以此歌献给这位来大姨妈的小姐姐。”
唱到“为什么战旗美如画,烈士的鲜血染红了它……”的时候,连徐谦修都没忍住微微扯了下嘴角。
余欢再也不想看这帮牛鬼蛇神发神经了,招呼都没打转身就要走。
一条胳膊越过她的脖子重重的搭在了她肩上,郎晨一把拎起另一只话筒,“都别瞎几把唱了,我妹妹都生气了,来,叫声哥哥给这帮混蛋听听,好死了他们的小心心。”
余欢哭笑不得,她有着松弛的神经和很低的笑点,尽管他们这么一通瞎胡闹是让她有些不太高兴的,可郎晨说“小心心”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要笑了出来。
“你笑起来,还挺好看,干嘛成天板着个脸,教导主任似的。”郎晨搂着她的脖子往沙发里送。
余欢动弹不得,像只被拎了耳朵的兔子似的由着人家往里拖。
一个低沉有力的声音终于响了起来:“你们几个再不消停,我这就告到你们老子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