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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旗袍 ...

  •   梁惜蕾自然没有什么不同意的。

      夏天太热,乔卿挑了真丝的料子,穿起来凉快一些。

      店里的师傅边给她测量着尺寸,边啧啧称赞:“小姑娘的身材真不错,气质也好,正适合穿旗袍,要是再去做个造型就好了。”

      乔卿笑笑,“我正这么打算呢。”

      原本乔卿染的是栗色头发,因为皮肤颜色透白,看起来十分清纯无辜,对于十九岁的女孩来说恰合时宜。可她和原主的性格气质都不相同,再继续‘单纯’下去,就不好了。

      量完尺寸,师傅拿着花样给她挑款。

      乔卿翻看了一遍,订了两套,一件黑色金丝暗纹,一件素色格纹,都是到小腿的长度。

      素色的日常穿正好,不会太打眼,黑色的可以在一些重要的场合穿。

      比如说,祸妖的试镜。

      又选好了襟形和盘扣等,留下电话,乔卿便和梁惜蕾离开了,十几天后才能来取。

      旗袍是个烧钱的东西,好旗袍更是如此,她挑的花纹料子不算最贵,两件合起来也要三千多,相当于以前梁惜蕾半个月的工资了。

      母女俩打车回去,找了搬家公司,直接搬到了新公寓。

      她们原来租的地方是两室一厅,因为地段不是太好,小区又有些老旧,一个月房租是两千多,在京城算便宜的,如今可算是鸟枪换大炮。

      新公寓是三室两厅十二楼,采光不错,乔卿很满意,总算不用再在以前闭塞的小屋子里再住下去。

      接下来几天,她窝在家里熟悉了手机电脑等新世纪必备科技,然后把祸妖给看完了。

      看完之后她不免有些唏嘘,因为这是一个有些悲情的故事。

      小说分为三个单元,前两个单元女主的存在感很弱,作用基本上只限于捉妖,而最后一个单元,则是完全陈述她的故事。

      所有恩怨情仇的起源都集中在开头的楔子里——

      女主锦月是个狐狸精,她的父母同样是狐狸精,不同的是,小时候的她天真单纯,对于人类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情感,只把他们当做跟自己一样会跑会跳的动物,而她的父母对人类厌恶到极点,时常告诉她人类会射猎动物,会把它们的皮扒下来做衣服,会把它们的肉做成汤,会把所有的妖怪赶尽杀绝,时间久了,小锦月对人类就有了恐惧感和厌恶。

      然而在她第一次化形之后,她在山林里碰到了来采药的柳玉泽,他还是个小男孩,身形看起来跟她一样。彼时小锦月正在追一只兔子,想把它当成晚餐,眼看着兔子瘸了一条腿,就要追到手,她忽然停了下来,因为兔子跑到了柳玉泽身边。锦月躲在树后面,想起父母说过关于人类的话,认定他是很坏的,要跟自己抢晚餐,谁知柳玉泽从身后背的药筐里拿出草药给它包上,就把它放生了。

      这颠覆了锦月对于人类的认识,她化成人形从树后面出来,试图研究这个人类,两者也开始了第一次的交流。时间久了,柳玉泽时常来找她,一人一妖也成了好朋友。当然,柳玉泽并不知道她的身份,而锦月怕父母芥蒂,也总是隐瞒着这件事。

      好景不长,这件事终究被她的父母知道了,先是震怒,然后当着锦月的面,他们找去了柳家,把他们世代相传并居住的刘家药铺烧了个干干净净。很不幸的,柳家父母全都在药铺里,双双魂归西天,而柳玉泽因为在外读书,幸免于难,但也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这之后柳玉泽去山林里找过锦月,但锦月一直不敢面对他,对于自己妖怪的身份,也开始有了自卑和怀疑。而后来父母在和一只蛇妖的争斗中先后丧命,更让她的这种怀疑到达了一个极点。

      楔子在小锦月面无表情的茫然中结束。

      乔卿觉得,如果拍成电视剧,这些应该也是只占片头十几分钟的长度。

      正文里锦月第一次出场,作者并没有交代她的背景,只是让她以捉妖师的身份出现在两个单元的结尾,最后一个单元,才慢慢拉出她这些年的经历,成年后的柳玉泽,也第一次出场。

      总结下来,这是一部大女主戏,但前半部分相当于群戏,女主戏份不多,只要做到出场惊艳就够了,真正需要演技的地方还是在后面。

      乔卿在家里略略演练了一遍,觉得以自己现在的水平演绎这个角色,至少不会被人骂演技烂,毕竟科班出身,中戏对学生要求较高,她还是有些功底的。

      这中间店里的旗袍也做好了,通知她去取。

      大夏天的实在很热,乔卿打的过去,负责给她做衣服的师傅正在店里,拿出完工的旗袍给她试。

      真丝的料子是很凉快的,轻软地贴在身上,像一层会呼吸的皮肤。乔卿照着镜子,心感满足,眼梢都带笑。

      她试的是黑色金丝暗纹的,因为料子好,丝毫不显廉价,在店里灯光的照耀下闪着顺滑细腻的质感。黑色的线条把她的胸腹臀很好地勾勒开来,隐隐的暗金色添了些华美奢靡,像极了老上海画里的美人。

      旁边挽着头发的师傅已经看呆了,她推了推眼镜,赞叹道:“果然我的眼光是不错的,这身旗袍穿到你身上就像活了一样。我也做了这么多年的旗袍,还是第一次这么适合穿它的。”

      乔卿笑笑,丝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那也是您的手艺好,这旗袍我可是满意得紧,下次还来找您。”

      师傅谦虚了一番,心里却很高兴,毕竟她是把做旗袍当成一项技艺看待的,能找到这么好的模特,穿出这样的效果,她比本人还高兴。

      满意之余,乔卿付钱也很爽快,又试了素色格纹的,穿着便出了店门。

      素色的不太惹眼,但因为剪裁得合理贴身,还是把她的身材很好地显露出来。

      能把旗袍穿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首先身材要好,胸要刚刚好,肚子上不能有肉,臀要翘腿要长,然后气质要佳,走路姿态端正,但凡一点驼背缩脖子的小动作都不能有,否则这些动作举止都会被放大,瞬间影响整体观感。

      而乔卿恰恰满足了这些要求。

      她刚一出店门,便招来了许多惊艳的目光,还有些人偷偷拿出手机把她拍了下来。

      乔卿不以为然,又去了附近一家店做头发,不过是染黑,又松松地绾了一下,乌压压的头发下面露出细白的脖子和耳朵,清爽利落了许多。

      做完这些她便打车回去了。

      这么热的天,果然还是空调房里凉快。乔卿回到公寓里,感慨着科技带来的便利,坐在落地窗前的椅子上拿出了手机。

      微博许久没更新,刚好新衣服回来,是时候发一波自拍了。

      她一只胳膊撑在椅子扶手上托着腮,另一只手拿着手机离远了些,然后或笑或看向窗外拍了三四张。

      这张脸果然什么角度都好看。

      乔卿嘀咕着,到底跟她原先的脸不一样,她看着照片时,也有一种旁观者的感觉。

      拍完照片就发了出去,消息里亮起了红圈,数字陆陆续续往上涨,乔卿还没来得及点开,屏幕上忽然一黑,是一个陌生来电。

      “喂?”她接起电话,声音询问。

      “喂,你好,是乔卿小姐吗?我们这边是祸妖的剧组,没问题的话明天请来丰华酒店试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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