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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林望舒有很严重的社交恐怖症,或者可以叫“恐男症”。

      她不愿意与任何男性沟通,如果是在路上远远的看到,那她还能勉强忍耐,但是一旦打破了与她之间的个人距离,她就会无法忍受。

      头晕、恶心、想吐,甚至会暴躁易怒,容易攻击他人。

      林望舒记得是在大一刚入学的时候。

      校园很大,很漂亮,林立的高楼,四处无不是明朗活泼的青春气息。

      女生飞扬的长发和裙角,明丽的笑容,不知道哪里是不是在打球,时不时传来阵阵的叫好声。

      林望舒拖着一个行李箱往宿舍走,因为营养不良,她那时很瘦,行李箱很大,衬的她更加瘦弱。

      她背着一个沉甸甸的双肩包,勒的她的肩膀酸痛。

      她的步伐迟缓,天气太热了,她吃不进去东西,也有点迈不动步子,她穿的长袖长裤好像要粘在她的身体上。

      “同学!需要搭把手吗?”突然传来一道清亮的男声。

      林望舒停下脚步,一个高高大大,穿着篮球服的男生走过来,相貌普通,但是笑容很灿烂,走到林望舒跟前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道:“你是新生吧?看你行李挺沉的,我帮你搬到宿舍楼下吧?”

      林望舒没有答话,她注意到不远处还有几个男生在向这里看,互相挤眉弄眼,时不时发出揶揄的笑声。

      她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她知道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种表达好感的方式。

      是完全善意的,是没有危险的。

      可是她的喉头还是一阵阵的,涌上不适。

      她冷漠地盯着那些说笑的人。

      主动搭讪的男生没有得到回应,顺着林望舒的目光看过去,大窘,立刻对着那几个男生挥了挥拳头,对面笑闹着一哄而散。

      男生转过头尴尬地笑了一下,说话都有点结巴起来,“我,我帮你……”

      林望舒后退了一步,冷淡道:“不用了,谢谢。”

      男生愣了一下,以为是自己朋友八卦的样子惹得她不开心,但是也不愿意如此轻易就放弃,于是又上前两步,“没关系的,大家都是同学,搭把手应该的。”

      说着就把手伸向林望舒的行李箱。

      林望舒躲闪不及,不小心被他碰到了手腕,条件反射性地抽回手。

      男生急忙道歉,“不好意思啊……”,他以为是自己没注意唐突了对方,然后满怀歉意地看向林望舒时,瞬间愣住了。

      林望舒脸色僵硬,看都没看他,像是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神经质一样,用右边的衣袖不停地擦着刚才被男生触碰到的手腕。

      一下一下,用的力气极大,细嫩的肌肤很快就被蹭的通红,可是她一点停下来的迹象都没有。

      她好像也注意不到身边还有其他人的存在,只专注于魔怔一样的不停擦拭手腕,眼睛瞪的大大的,像是原本看不到的细菌具象成了形,变化成某种妖怪,趴在她的皮肤上,又钻进肌理,一根一根挑破她的神经。

      男生有点被吓着了,试探性地叫了她两声,“同学?同学?”见没有回应,又看她几乎马上就要把手腕擦破皮,于是伸出手想制止她。

      却没想到这个动作彻底刺激到了林望舒。

      林望舒眼底映着男生离她越来越近的手,瞳孔剧烈晃动,她狠狠咬住下唇,在心里拼命告诉自己要忍住,一定要忍住。

      可是她还是惊恐地尖叫出声。

      “啊――!”

      刺耳恐惧的声音,连刚才躲在一旁偷看的男生的朋友都不由得抖了一下。

      林望舒脸孔煞白,额角已经渗出汗珠,她大口喘着气,眼底泛红,像是随时都要晕倒。

      她感觉四面八方聚拢而来的全是怪物,在对她虎视眈眈,伺机而动,只等待她露出破绽之际,就扑上来咬断她的喉咙。

      青天白日,她绝望欲死。

      她退学了。

      她拼尽浑身力气,考进的梦寐以求的学府,她去了还没有一个月,就要离开了。

      那个时候她的病情已经很严重,她没有办法与他人正常沟通和交流,尤其是男性,稍微离的近一点,就足以让她崩溃。

      她无法融入外面的世界去。

      她回了家,将自己完全的封闭起来。

      **

      艳红色的跑车在马路上一路驰骋,旁若无人。

      副驾驶座的白尔音牢牢地抓住安全带,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树影让她心惊肉跳,紧张的有点冒冷汗。

      她有点后悔上车了。

      “大嫂,刚才那个人是谁啊?”元正则一点没注意白尔音对车速恐惧的表情,他还沉浸在刚才的状况里气不打一处来,难不成那个女的是个精神病吗?

      他本来想追上去给她一点颜色看看,但是被白尔音生拉硬拽地给拦住了。

      这会儿仍然愤愤不平。

      “她刚才是不是把您打伤了?大嫂您放心,车牌号我记下了,我绝对不会让她好过的!”

      白尔音大惊失色,连忙摆手道:“不要这样,她不是坏人,刚才是她帮了我,你千万不要去为难她。”

      她现在万分后悔上了贼船,如果给那个好心的姑娘带来麻烦,她就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这个叫做元正则的人,说话没遮没拦,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天生的好相貌,唇红齿白,长的像是红楼梦里的宝二爷,但是并不阴柔,一双眼睛里尽是明快的色彩,因着高大的身材,是俊美无匹的长相。

      应该算是她未婚夫的朋友,白尔音跟着未婚夫去过一两次聚会,元正则每每跟随在侧,随叫随到,殷勤的很,完全就是小跟班的模样。

      白尔音听妈妈说,元家在本地也是很有几份产业,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元家父母老来得子,对这个混世魔王疼的恨不得举在头顶上,年纪轻轻就给了他发展最好的子公司,让他管事。

      明明未来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坐拥的身家财产足以让他在这个城市一呼百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元正则偏偏就喜欢跟在白尔音未婚夫的身边,马首是瞻,唯命是从。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她的未婚夫并不怎么愿意搭理他,但是元正则的眼睛就好像是自带一层忠心滤镜似的,还是任劳任怨的跑前跑后,并且以此为荣。

      只见了白尔音两次,就管她“大嫂、大嫂”的叫,那神态亲昵的简直肉麻,白尔音对这称呼本能的感到排斥,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只能听之任之。

      “大嫂,大哥没和您一起出来啊?”

      白尔音搪塞道:“他,他有点事情。”

      元正则单手揉了揉鼻梁,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总感觉自己的鼻子在刚才被那个女人的车窗狠狠地夹了一下。

      就像是螃蟹钳子,把他的鼻子钳的变了形。

      该死的。

      “您不认识刚才的女人是吗?”元正则不死心,复又确认了一遍。

      白尔音只能又解释了一遍:“我虽然不认识,但是她绝对是好人,刚才我一个人站在马路上,只有她停车让我上去――”

      元正则迅速捕捉到了这句话的关键点,疑惑地脱口问道:“您为什么一个人站在马路上?”

      “……”白尔音有点狼狈的突然哑了声,手指紧握在一起,沉默了几秒,只能硬撑着解释了一句“我,我今天出来有点事情。”

      她自己也知道回答的驴唇不对马嘴。

      元正则也并非一点脑子没有,见白尔音解释的磕磕绊绊就没有再追问下去。

      一路无话。

      白尔音心力交瘁了一天,终于到了家。

      元正则热情的过分,停车后下车,小步跑到副驾驶座拉开车门,一连串地道:“大嫂再见!大嫂走路慢点!帮我跟大哥问好!”

      白尔音笑容尴尬,只能连连应好。

      元正则一直目送着白尔音进了家门才上车,觉得今天又替他追随的大哥做了一件好事,心里面瞬间涌动起来无限的自豪感。

      低头发现在副驾驶座上,有一张遗落的纸条。

      这是什么?

      元正则皱着眉拿起纸条,打开看了看,上面写着一串电话号码。

      下笔又重又急,像是等不及要赶紧逃走。

      他皱起眉毛,思索了一下,然后紧接着双眉舒展,想到了写下这串电话的人。

      呵,逃的掉吗?

      元正则冷笑一声,把纸条揉碎在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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