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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忒弥斯的遮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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忒弥斯(Themis,“法律”),出自古希腊神话,是法律和正义的象征。
她是乌拉诺斯与盖亚的女儿,初代十二泰坦神之一。作为宙斯的姑妈和第二位妻子,她和宙斯生育了荷赖(时序三女神)和莫伊莱(命运三女神)。作为法律和正义的女神,忒弥斯的形象通常是身披白袍、头戴金冠,左手提一秤,右手举一剑,倚束棒的蒙眼女神。束棒缠一条蛇,脚下坐一只狗,案头放权杖一支、书籍若干及骷髅一个。
忒弥斯作为天地初建时应运而生的规律女神,她司掌着大地的规律,是天生的法律和正义女神。辈分、能力能镇得住宙斯麾下的一众神祇,秩序小组的组长她当仁不让。作为法律和正义的女神,忒弥斯协助宙斯打败克洛诺斯,并在奥林匹斯山上协助宙斯。忒弥斯是宙斯最尊重最信任的妻子,是秩序的创造者、守护者。宙斯吃掉了他的第一个妻子墨提斯,忒弥斯对此十分反感,于是她创造了婚姻的法则,发明了家庭的概念,确定了男女之间的义务以约束宙斯。
蒙眼布的故事:传说天庭上的众神失和了,世界处于灾难的边缘。没有人敢站出来调解仲裁。血气方刚的容易受仙女的勾引,老于世故的却不敢对权势直言。天上地下找遍了,也没有合适的人选。最后,天帝身旁站起一位白袍金冠的女神,拿出一条手巾,绑在自己眼睛上,大声说道:“我来!”众神一看,不得不点头同意:她既蒙了眼睛,看不见争纷者的面貌身份,也就不会受到利诱,不必畏忌权势。蒙眼不是失明,而是自我约束,是刻意选择的一种姿态。由这个典故引出一句格言:“程序是正义的蒙眼布。”这句话已经被当作格言收入法学词典,每每被人引证。而这个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的女神就是忒弥斯,后世被尊称为正义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