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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03 ...

  •   雪斐自认也有在努力干活。
      他可是要照顾教堂的老修女,还打算把后院扩建,再养上狗、鹦鹉、鸭子,到时候可对着一大群毛茸茸的小动物发号施令,想想就不亦乐乎。

      这个教堂地处偏远。
      在西区的最北边。

      本地人信教的不多,登记在册的仅三十几号人。
      而教廷里,神父的升迁大多数时候其实并不看个人的学问、光明神术的修炼程度,而在于募集到多少资金,拿到几张本区同僚的投票。有时,选域贵族的意见也十分重要。

      村里人甚至更多信仰一个古代流传下来的主保圣人,属于地方特供。
      是个小精灵。
      原型似乎是古代的小孩子,但日头久远,也没人说得清衪究竟是男是女。
      总之,妇女们相信供奉衪可以保生孩子。

      千年前的索兰王朝。
      当时还是众神的时代,乱七八糟什么神都有。

      但唯有光明神守规、自律,且一视同仁地爱所有生命。
      ——包括奴隶。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信仰光明神。
      使之成为世上最大的宗教。

      雪斐的日子过得闲的很。
      他不是那种苦修士,每日早晚按时做祷告,每周主持一次人数寥寥的礼拜就完事。

      另外。
      他打算教附近的孩子们唱赞美诗。既可以学字,又有音律方面的知识,两全其美的事。

      但问题又来了。
      老教堂只有一架塞本特,这是一种蛇形吹奏乐器,在乡下代替风琴使用。
      没有正经八百的乐器哪行呢?
      他打算周末去十里地外、稍大点的城里,问问乐器行有无货。

      不着急。
      反正他要在这里窝很多年。
      慢慢来就是。

      最近还有一桩趣事来着。

      是这样的——
      教堂里,每星期一三五下午两点至六点是听忏悔的固定安排。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工作。
      以前见习时他就干得不错。

      他是个宅得住的人。
      有些人坐在狭小逼仄的忏悔室隔间里,会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松鼠那样焦急不安,而他则惬意地剥松果。

      没人来时,他便窝在里头看小说或画画;有人的话,便认真听一听。

      那天。
      雪斐以为又没人来,于是自管自地写家书。

      一点阳光从缝隙照进来。
      为借光,他歪靠身子在木板上。

      “……请问,神父在吗?”
      “在呢。”他说。

      坐直。
      放下笔。

      “我有事要忏悔,我再受不了内心的谴责了。救救我!请您救救我!”
      娇媚的女人的声音,哭哭啼啼。

      雪斐善于辨认。
      他一听就知,哦,这是男爵夫人的声音。
      她是个慷慨大方的教徒,本教堂vip客户,已来过两回,捐赠钱财和物品。

      对方说得内容并不稀奇。
      是说,她爱上一个年轻英俊的骑士。
      后者曾在她的马车陷入泥坑时帮忙解难,故而一见钟情。

      “他真英俊,真的,我没从见过比他更倜傥不羁的男人。”
      “他还那么正直凛然。说话也文雅。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一看就是个好家世的出身,胸怀抱负,外出游历。”
      “我的丈夫完全不能和他比。我丈夫嫌弃我生不出孩子,他骂我嫁给他这么多年,都没能给他添个一男半女。可他又不缺孩子,他的前妻已给他生下两个女儿。我真的是个好继母,我对她们视如己出。”
      “我做得难道不够好吗?”
      “昨晚,我竟然做了个梦,梦见我随那个骑士私奔了……他的黑眼眸如此坚定,我觉得他一定会把我救出泥沼……”

      雪斐不知不觉地走起神。

      咦?
      怎么蛮耳熟?

      他思忖许久。
      记起来了。
      前天城里知名的交际花也来忏悔,说心有所属,对方是个骑士。
      还有上周还有两个人,也谈及类似的人。

      连说辞、形容都差不多。
      他乘骑而来,贯彻武士精神,忠诚勇武,推崇正义,通晓礼仪。

      而且,那个男人好似长了一副救世主般的容貌,所有人都觉得他值得依赖,可被救赎。

      雪斐不以为然,在心底嘀咕:
      哪来的浪荡骑士?四处勾引女人。不知检点的东西,简直是城镇村男人们的公敌。

      他一向自矜。
      不管男色、女色都勿近身。

      信仰光明神的修士,通常可以选择性地发三愿:神贫愿、贞洁愿和听命愿。
      他都已许下。

      “他叫奈特。”
      男爵夫人柔声喁语,“奈特——多端正的名字。”

      .

      翌日。
      为购置乐器,雪斐搭乡间马车进城。

      有些倒霉。
      他装法衣的箱子前些天下雨时淋了水,剩下一件已微垢,也拿去清洗,他换上一身常服,仅挂脖一串玫瑰念珠,塞领子里。

      山径弯曲,路边是桃金娘、柽柳和荆豆丛,黄色小花开得星星密密。
      春已暮,初夏显出严辣的征兆。

      城里十分热闹,又是晴天,人流如织。
      一条街上,紧挨排列着的房子全是做买卖的,有食品杂货,衣裳帽子,鞋匠,咖啡店,还一间颇大的餐厅兼酒馆。

      中午。
      雪斐便在这儿吃东西,垫垫肚子。

      他要了一份热蛋奶,加蜂蜜和酒,一点腌制鱼肉配新鲜蔬菜。

      正值餐点,营业高峰期。
      低矮天花板下的大厅里人满为患。

      左边有张小桌,挤着十来个男人在玩骨牌,乌烟瘴气。
      他们一边吵吵嚷嚷,一边议论国家大事,如同他们是国家元首。脏话像暴雨天瓦槽淌下的污水一样,溅得到处都是。

      “我看国王的几个儿子是要同室操戈了。尽管黑王子是个厉害人物,可谁叫他不得他父亲的疼爱?”
      “嫡长子继承是传统。如果乱掉,教皇不会愿意为僭王加冕吧。”
      “哈哈哈哈,教廷现在算什么玩意儿啊?再说了,只要给足钱,那群念经文的可以做任何事。”

      “黑王子不是掌管着皇家骑士团吗?”
      “是呢。他如果登基,便是一位难得一见的‘骑士王’。”
      “听说他剑术厉害,而且很有学问……”

      岂止啊。
      雪斐想。

      帝国的大王子还会七种语言,和他现在相同年纪时,黑泽尔已经在帝都的王家学院拿到金融和法律的博士学位,是大学者狄摩亚斯的弟子。
      黑泽尔自小聪颖过人,即便不做王子,也是个可载入史册的神童。
      而他还勤奋!真可怕!

      怕是许多贵族家孩子都被拿来与他比较过。
      人比人,气死人。

      雪斐还好。
      他胸无大志嘛。

      妈妈曾感慨:“宝宝,不要跟王太子学。他把自己逼得太紧,听说每天把学习的时刻表精确到分钟,连睡觉都无法安宁。这日子过着有什么意思?真怕他英年早逝。像我们宝宝,懒一点,笨一点,也不错呢。”
      “谁懒啦?谁笨啦?”他气得一蹦三尺高,“我只是不稀罕跟他比。他是王太子,谁都要奉承他。哼。”

      生来就是王国的储君,背负的责任之重是旁人难以想象。

      雪斐隔岸观火地对黑泽尔抱以些少的同情心。
      可毕竟他俩素昧蒙面,将来估计也不会有任何交集,黑泽尔是王太子,是站在帝国诡谲权力中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而他立志做个平凡慵懒的乡野小神父。
      云泥之别呢。

      因此,他对黑泽尔并不好奇。
      所知仅限于此。

      .

      茶余饭饱。
      雪斐四处游逛一番。

      他悠然自若地溜进一间古董铺子。
      挑拣铺陈白绸缎的展台的二手玩意儿,拿起个小望远镜打量。

      旁边,有个原本就在的中年大叔,相貌平平,一看见他便直了眼。

      雪斐无惊无澜。
      说实话,习惯了。

      爸爸的原话是:“全家几代人的神眷怕是都用在雕琢你一个人的皮囊上了。”
      哥哥则认真地建议:“留点胡子怎样?”

      雪斐天生体毛淡,皮肤白皙光洁,而且他也讨厌茂密的须发,而古时修道士需要将头顶剃光——他都不乐意!
      “不要,丑死了。”
      他表示:“凭什么我要因为别人的觊觎而糟蹋自己?管他的!”

      他装作没看见。
      大叔像嗅蜜的苍蝇一样趋近,拦住他的去路,调笑说:“……你是谁家的小公子?漂亮的小男孩。”
      “对不起,我只喜欢淑女。”他说。

      话音刚落。
      忽地,雪斐发现店里还有第三个人。
      靠在墙边,有个黑发男人,闻言,淡淡地向他投来一瞥目光。

      多年后。
      男人抱着他,提及当年的邂逅,依旧不解:“宝宝,你这简直是在直接告诉男人:‘我是个雏儿’。”
      他面红耳赤。

      但在当时,雪斐自以为应对妥善。

      其实他看不清男人的相貌。
      太暗了。
      男人像融在黑黢黢的影子里,一身骑装,但不大正襟,黑发,黑裤,驳皮长靴,宽阔的肩膀和健壮的胸肌撑起细麻的白衬衫,袖口卷起。马甲背心把他的好身材完全勒出来,流线的V字。他是个大骨架,肌肉铁似的,一看就知千锤百炼,宽肩劲腰,腰上有佩剑,腿绑带还有匕首。

      即便他一言不发,依然气场强大。
      谁都能知道这人很不好惹。

      “啪。”
      很轻一声。
      合书。

      男人说:“别欺负人。”
      骚扰他的大叔瑟缩一下,接着,大抵是意识到丢脸,顿时脖子憋涨得粗紫,脚步匆忙地避走。

      “……唔,谢了。”
      雪斐犹豫下,还是说。

      其实,他心中有些没良心地想:
      要你多管闲事吗?是不是想泡我?

      未免节外生枝,雪斐径直离开。

      走出一段距离后。
      他又后悔起来。

      应该看看那男的长什么样的。
      真好奇。

      雪斐又前往牲畜集市。
      他想买只马。
      驽马也行,再搞个车。

      正挑选中。
      突然,不远处响起一声牛的哞叫,无比凶厉,人群也扰攘起来。

      雪斐循声望去。
      原来是一只公牛不知怎的发了疯。

      有人尖叫,“——天呐!那个孩子!”

      只见路中央,一个小女孩被吓傻了,不知闪躲,站在公牛冲撞的直线上。
      这时,一道黑色的身影驯如闪电地扑去,捞起小女孩,干脆利落。

      他把小女孩塞进她父亲的怀里,喝道:“退下!”
      而后转身,剑已出鞘。

      “别!行行好,别杀我的牛!那是我唯一的财产!”
      大约是牛的主人在高声请求,带哭腔。

      开什么玩笑?
      雪斐焦急地瞪眼。
      都这种时候了,难道要看着疯牛撞死人吗?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
      “叮。”
      男人竟然真的二话不说,把剑扔到旁边,站定,摆出空手但严阵以待的架势。

      所有人的心都吊到了嗓子眼。
      一切发生得太快。

      刹那间。
      男人已牢固地把住犄角,手臂猛地青筋贲起,暴叱一声,通身神力,折刚一样地硬生生掰断犄角,遂而将疯牛掀翻在地。

      他竟然真的做到了为农民保住珍贵的牛,又制止了危机。

      欢呼爆发。
      雪斐也认出来了。

      他是刚才在古董店里的男人。
      终于,雪斐看清他的脸——

      黑色短发微鬈,覆在额上,半掩住一双暗幽幽的黑眼珠子,在嘈杂中仍静杳,浓的像化不开的夜。
      他额角有细涔的汗珠,闪烁着太阳精魄般的碎光。

      雪斐怔忡住。
      他自己天生漂亮,也喜欢看漂亮的人,无论男女。

      他蓦地想到一句俗谚:
      上帝按照自己的面貌造人,而人也按照自己的相貌造出魔鬼、神和圣人。

      “奈特先生!”
      有人呼唤。

      雪斐脸还滚烫着,陡然回过神。

      好家伙!
      最近信徒们口中的花花公子就是你啊!

      不过……还不错。
      算、算名不虚传吧。
      他又想。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CH.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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