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方面来讲,王涵也是另一个方妙,只是王涵不够幸运。
方妙:啧,论光环的重要性![点烟]
王涵:实名举报方妙开挂,主角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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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章的某条评论,我说几句可能会引起大范围不适的话,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建议略过。
首先:
没有人希望自己的作品里会出现其他作品角色的影子,哪怕只是一个雷同的名字,这对作者至少是对我而言,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赞美。
我是个小扑街,与皓月争辉这种事懒得去做,但也需要一丝尊重。
何婉君的名字我改成了何婉,别再说跟谁谁谁撞名了,一共就只出场两次的龙套而已。
哪怕是其他角色甚至是其他作者名下的作品出现了这些情况也都不要提起,没意义。
名字撞了就撞了,我自己的本名……姑且简称丐某人好了,在我老家那边都重名了十多个,可也没见我家人朋友在说到我的名字时会提起其他丐某人。
然后:
读者们在A书里看到的名字,在B书里也遇到了,是不是都能以【爱】的名义轻易代入并实力ky?
为了避免这种尴尬境况,小透明作者连给龙套炮灰取名字是不是都要先百度一下?
以后给孩子取名字是不是也要先“博览群书”之后再决定是否采用,免得出现这种情况:“哎呀你家小孩跟某某小说某角色同名同姓诶,你一定看过某某小说对不对!”
对于喜欢该作品的人而言,强行张冠李戴或许是荣誉,可对于不了解它的人而言,这是不尊重。
喜欢和爱之所以令人趋之若鹜是因为它们能带来愉悦,但如果最终造成的是困扰,那这份“喜欢”和“爱”的本质就需要重新审视了。
最后:
不管是喜欢也好,爱也罢,在【无关紧要】的人面前都请克制一下,好吗?
作者不会在意自己的读者具体喜欢了多少个作者追了多少本书,但我觉得……一个读者能给每个作者带来的最大“喜欢”就是入v前的收藏评论推荐分享,入v后的正版订阅撒花花。
至少这代表你认可了这部作品,它值得你的付出,而不是花言巧语废话一堆,甚至于在A作者面前表达你对B作者/作品更深沉的爱。
这就跟和老公上着床正高丨潮的时候你忽然赞美起了隔壁老王也器.大.活.好一样扎心啊老铁!
说这么多,大家就当我心眼儿小吧。
我其实更喜欢和大家分享我在游戏里遇到的奇闻趣事……